医院管理制度-章程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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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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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文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活动,遵守医疗伦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员工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服务中的问题。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障医疗服务的高效进行。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促进员工的发展和提升。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保障医疗机构的经济稳定和发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和环境管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控制和防控制度,防止医院感染等问题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医疗服务的合法性和质量。

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医院组织结构1.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法定代表人。

2.医院设副院长若干名,协助院长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

3.医院设立医疗、护理、药事、检验、放射、行政等部门,各部门设主任负责本部门工作。

4.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等,负责医院质量管理、护理管理、药事管理等工作。

三、医疗服务1.医院提供门诊、急诊、住院、体检、康复等医疗服务。

2.医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医生对患者负责,不得推诿患者。

3.医院实行查房制度,医生每天至少查房一次,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

4.医院实行病历管理制度,医生必须按照病历规范书写病历,不得伪造、篡改病历。

5.医院实行药品管理制度,医生必须按照药品规范使用药品,不得滥用、超量使用药品。

四、医院管理1.医院实行行政管理制度,设立行政办公室,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

2.医院实行财务管理,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3.医院实行设备管理制度,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医院设备管理工作。

4.医院实行安全管理,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

五、医院员工1.医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医院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方可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3.医院员工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4.医院员工必须尊重患者,不得有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

六、医院监督1.医院设立医院监督委员会,负责医院内部监督工作。

2.医院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3.医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章制度由医院董事会负责解释。

3.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管理,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运营。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设置财务、人事、医疗等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做好医疗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就诊流程,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第十条患者就诊时,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诊疗制度,明确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障患者和医疗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事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人员的招聘、考核和培训,确保医疗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医疗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医疗人员的职业行为。

医院管理科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管理科规章制度内容

医院管理科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管理科的工作,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管理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协调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管理医院的各项事务。

第三条医院管理科应当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医院管理科的工作要以服务医院全局为宗旨,为医院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管理科设有科长一人,副科长一人,科室主任若干人,科室成员数名。

第六条医院管理科的工作分为几个部分,包括日常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设备管理等。

第七条医院管理科的工作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医院管理科领导人员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医院管理科主要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医院的运营、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条医院管理科要负责医院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医院的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医院管理科要负责医院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采购、维护和更新等。

第十二条医院管理科要负责医院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调整、绩效考核等。

第十三条医院管理科要负责医院的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等。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四条医院管理科工作要求严谨认真,细心负责,不马虎,不粗心大意。

第十五条医院管理科要求领导人员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医院管理科要求全体科室成员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

第十七条医院管理科要求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行事,损害医院的利益。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医院管理科要接受医院领导的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九条医院管理科要主动接受医院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条医院管理科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医院管理科如有严重失职行为,将受到开除处分。

医院完整院内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完整院内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完整院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内部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卫生部门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内部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规范、效益导向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秩序和医德医风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医院内部管理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实现上下贯通、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协调运作。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各级岗位职责和权限,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院内部管理应健全信息管理体系,保护患者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医院设立董事会、医务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负责医院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负责医院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医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主任医师等组成,负责医院的医疗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九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行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医院的管理和运营。

第十条医院内设临床部、医技科、护理部、药事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医院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各级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医院的职工分为医疗人员、行政人员、护理人员、后勤人员等,各有各的特定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人员编制标准和分配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各级岗位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五条医院内部工作应遵循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归因医疗事故,保障医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患者的投诉建议,提高服务质量。

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行政管理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医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秉承“仁爱、敬业、精医、创新”的院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

院长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医院正常运行。

第五条医院设立党总支,负责医院的党建工作。

党总支应当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得到贯彻执行。

第六条医院设立董事会,成员由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专家代表等组成。

董事会负责医院的决策和监督,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医院设立监事会,成员由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专家代表等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医院的财务、业务等进行监督,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医院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护理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等,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对新开展的技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应当认真书写病历,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医疗器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护理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制定护理工作制度,保障护理质量。

第十五条护士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关心、爱护患者。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提供良好的护理工作环境,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提高护士的待遇。

现代医疗管理制度医院章程

现代医疗管理制度医院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医院管理,明确医院性质、宗旨、组织架构和运营机制,确保医院高效、有序、和谐地运行。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医务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秉承“救死扶伤、无私奉献、追求卓越”的宗旨,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我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立院长、副院长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院长为医院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医院工作,主持院长办公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

第六条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医院相关业务,参与医院重大决策。

第七条我院设立以下部门:1. 医疗科2. 护理部3. 行政管理部4. 财务部5. 科研部6. 教学部7. 预防保健部8. 人力资源部9. 信息科10. 其他部门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八条我院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2. 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3.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4. 财务管理制度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6. 科研管理制度7. 教学管理制度8. 预防保健管理制度9. 信息管理制度10. 其他管理制度第九条医院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医疗质量第十条我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提升。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三条我院实行全员聘用制,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环节,确保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我院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医院财务安全、合规。

医院管控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医院管控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医院管控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有关规定,为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持纪律性,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医院管理层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转。

第二章医院安全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医院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医院的安全检查、巡逻和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医院内部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维护医疗仪器设备,确保设备运转正常,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患者伤害。

第三章医院医疗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规范医院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监测部门,负责监测医疗质量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

第十一条医院应落实患者知情权,对医疗过程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患者知悉自己的疾病情况和治疗方案。

第四章医院卫生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医院内部环境整洁,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确保废物分类不混合、不交叉污染,保护环境。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规范穿着制服,勤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医院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保证医院财务收支平衡。

第十六条医院应加强对医保、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费用过高或虚假报销。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对医院财产的保护,防止盗窃、损坏等财产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规范财务审计工作程序,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医院人事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人事档案,规范招聘、晋升、激励等制度。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对不合格者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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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章程规章制度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持续改进。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了解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

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医院领导干部行政查房制度1、医院院长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患者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

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估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质量与安全文化氛围。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班子、院务会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

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

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

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

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

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

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11、党政联度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参加,每季度一次,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三、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当发生严重危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事件时。

2、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患者时。

3、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4、将要实施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而患者家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7、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8、需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9、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0、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1、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1、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按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总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应当符合医疗感染管理原则。

5、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

6、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7、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8、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1、由业务院长负责。

七、医疗统计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

2.2门诊各科应填写好患者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2.4做好年度书记资料和汇编分析,发挥统计咨询的作用。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当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本制度按二级医院的管理模式永州华伟医院2014-8-10第三篇:医院管理制度管理制度1.检验方法保证制度(1)根据临床要求选择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各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必须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必须得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sda)的批准认可。

(2)在本科室使用的方法必须得到科主任的同意。

(3)所用检验方法的质量必须有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作保证。

(4)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科室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履行科室的检验方法或检验试剂更改程序。

2.检验方法和/或试剂更换程序(1)检验方法或试剂更换前必须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报科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才能更换。

(2)在使用新方法、试剂之前应作评价工作,内容包括:1)方法对比及偏差评估(nccls文件ep9-a),以了解两方法测定得到的结果是否相同或差异是否在充许范围内;2)分析方法的线性、偏差和不精密度评估(nccls文件ep10-t2),以了解分析偏差、不精密度、漂移等是否符合要求。

(3)更换的检验方法和试剂要有溯源性依据,更换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家有关科学文献或杂志公布的推荐方法,要有符合医学检验要求的程序,包括采样、处理、运输、贮存、检查项目的准备等。

(4)更换的新方法必须有性能要求,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线性、参考值范围、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规则等。

3.仪器使用维护制度(1)科室应保证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常规或急诊需要的正常工作状态。

(2)每一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仪器设备名称;⑵仪器的型号;⑶生产或销售产商及维修服务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⑷仪器编号;⑸所属单位的仪器设备编号;⑹购置日期;⑺使用保修期;⑻仪器放置地点;⑼电源要求;⑽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⑾使用记录;⑿故障出现及维修保养记录;⒀责任人。

(3)操作人员应懂得所使用仪器的操作原理并按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

仪器责任人应参与新购置仪器的安装调试和岗前培训。

(4)仪器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

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

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1周,1月)做的保养工作。

有些另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4.试剂订购制度(1)科室试剂订购计划经科主任签字后,由科秘书统一报医学工程处或试剂部。

各室试剂订购计划由各室负责人根据使用量和库存量每周二和周五两次以书面形式报科秘书。

(2)新购或更换试剂由科室提出意见或申请。

所购试剂均应符合相关法规。

应进行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比较,杜绝伪劣产品。

(3)不得在订购过程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5.环境卫生责任制(1)科内应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2)严格按照环保、防疫部门及医院感染条例的要求,对科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分工,严格检查。

(3)各室物品器具摆放应整洁有序,工作完毕后须对相应设施和环境进行消毒。

科内设施如有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整洁,应及时报告。

(4)在打扫卫生时不得任意拔出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用的电源插头,检验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清洁,仪器内部结构清洁由维修工程师负责。

(5)各种清洁剂、消毒剂由科秘书妥善保管,各级人员都应按规定的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或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6)每天各室应更换垃圾袋,储放于指定地点,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

垃圾应分类处理,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分装,所有垃圾均应高压灭菌后弃去。

(7)护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带手套,运送垃圾时垃圾袋要密闭,中途不得离开,不能让污染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

(8)科室对新来的护工应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使他们了解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消毒、灭菌观念,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各种清洁剂和消毒剂的性能及使用,掌握消毒、灭菌技能,具有安全操作常识,了解处理各种垃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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