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吸引外资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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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外资的经济效益与安全风险

引进外资的经济效益与安全风险

引进外资的经济效益与安全风险引进外资是指国家或地区引导外国投资者来本国进行直接投资、并购或其他形式合作的过程。

这样做有助于解决自身资金、技术等方面的短缺问题,推动本国经济发展,但同时也伴随着经济效益与安全风险的双重考虑。

一、引进外资的经济效益1. 创造就业引进外资可以解决当地就业难题,降低就业压力。

外资企业不仅需求各类劳动力,同时也会促进区域内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当地就业增长。

2. 提升技术水平外资企业通常在技术和管理方面比较成熟,引进外资可以推动本国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

外资企业会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到本国,从而推动本国科技和管理水平的发展。

3. 促进出口外资企业通常有国际竞争力,会增加本国的出口额和出口品种,从而推动本国的对外贸易。

4. 推动本国经济结构升级引进外资可使外资企业在本国开拓新兴领域和先进产业,从而推动本国产业升级;同时,外资企业也会带动本国企业对现存产业内容与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竞争。

二、引进外资的安全风险1. 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引进外资过程中,外资企业会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如能源、通讯、交通、金融等,其对本国经济的控制和监督具有潜在的风险。

如果外资企业将关键信息传输到其它国家,并给本国造成损害,就会对国家经济产生严重的影响。

2. 对国家文化安全的影响外资企业带来的外来文化、价值观、道德观念等容易对本国的文化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容易产生文化冲击,对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威胁。

3. 对国家社会安全的影响国外资企业来到本国后,人们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这种交流可能对国家的社会安全产生潜在的威胁,尤其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很重要的领域而言。

三、引进外资的应对措施1. 建立外资企业现场管理机制为了保障本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可以建立国际最佳惯例的外资企业现场管理机制。

通过精细的管理体系对外资企业进行全程监管,有效地保护本国的利益和各方面相关利益。

2. 严格限制外资企业进入关键行业国家可以采用一些政策手段,在关键行业,如金融、电信、能源等,对外资企业实施调控,严格限制其投入,增强对本国关键行业的掌控力。

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效益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效益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效益分析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购买或建立在国外的企业或项目,并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外商直接投资对于各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效益进行详细分析。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就业机会效益外商直接投资在国外建立企业、厂区等项目,不仅可以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也能改善当地居民收入水平。

外资企业在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对于当地的就业市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通过提供就业机会,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减少当地的失业率,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并改善社会稳定性。

二、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进步效益外商直接投资不仅能带来资本的流入,还能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外资企业通常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在与当地企业的合作中,可以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本地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技术的引进和创新,外商直接投资对于促进当地产业的升级和转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外商直接投资的贸易促进效益外商直接投资通常会促使投资国增加对外贸易的规模和范围。

外资企业在当地建设生产基地后,产生的产品可以直接出口或者作为原材料输入国际市场。

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提高国内产业的出口竞争力,促进当地的国际贸易发展。

同时,外商直接投资还能通过引进国外市场的渠道和销售网络,帮助当地企业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四、外商直接投资的税收贡献效益外商直接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和利润,会使当地政府获得更多的税收收入。

外资企业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缴纳各类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这些税收的提取对于促进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而通过增加税收收入,当地政府可以用于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当地的发展水平。

五、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链效益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当地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

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的贡献与影响

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的贡献与影响

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的贡献与影响近年来,外商投资在我国的进一步开放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

外商投资作为一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可以带来直接的投资、就业、技术等多重效益,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本篇文章将从外商投资的概念、影响、贡献以及发展趋势四个方面阐述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的贡献与影响。

一、外商投资的概念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在本国内投资新兴企业并对该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并取得利润,以此为目的的投资活动。

外商投资分为绿地投资、并购投资和境外上市等多种形式,其特点在于可以通过国外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并通过中国本土的劳动力与资源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二、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的影响1、拉动就业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最为明显的就是拉动就业。

外商投资的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就业需求。

此外,外商投资往往能带来科技、管理、质量等多方面的先进经验,在招聘员工时更倾向于招聘本地人才,进而带动就业。

2、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体系外商投资不仅能带来大量的资本,还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体系。

外商投资的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会引入本地市场所欠缺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提高当地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知识储备,同时为当地企业注入先进的管理和节约成本的理念,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3、促进国内市场的提高外商投资进入国内市场,将大大推动国内市场的提高。

外商投资的企业往往是国际市场上的先进企业,他们的实力在产品品质上、品牌影响力上、管理水平上都强于国内企业。

这样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将会与国内企业竞争,从而促进国内企业的提高。

4、扩大外部贸易外商投资的企业可以开展与国外企业的贸易合作,进而扩大本地区域的外部贸易。

这样可以带来通缩、降低生产成本及增强经济效益等多重贸易效益。

三、外商投资对区域经济的贡献1、带来巨量的资本外商投资的企业常常会投资巨量的资本,投资金额通常为当地区域内的企业所难以达到。

这些资本可以用来兴建企业、生产和商业活动、支付薪资等,对当地经济有较大的带动作用。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意义、挑战与推进意义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意义、挑战与推进意义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意义、挑战与推进意义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吸引和利用外资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

外资的引入不仅可以带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还能够提升国家国际竞争力。

然而,在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国家面临着诸多的意义、挑战与推进意义。

一、意义1. 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吸引外资可以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

2. 增加就业机会外资企业的进驻可以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状况,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

3. 促进贸易平衡引入外资可以带动出口增长,扩大本国对外贸易,促进贸易平衡,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

4. 加强经济全球化积极吸引外资可以促进经济全球化进程,促进与其他国家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挑战1. 宏观调控难度加大外资进入可能会影响国内宏观经济的平衡,对货币政策、金融政策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2. 产业安全风险部分外资投入可能涉及到国家的重要产业和领域,需要防范相关产业安全风险,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

3. 地方政府激烈竞争吸引外资的任务通常由地方政府来承担,不同地区之间可能出现激烈的竞争,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资源浪费。

4. 经济结构升级难度加大引进外资需要和国内企业进行充分的融合,这需要在法律、制度、文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适应和协调。

三、推进意义1. 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外商投资提供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外资进入和退出的程序。

2. 优化外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简化外商投资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优惠政策。

3. 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府对外资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提高对外资企业的扶持和帮助力度,提升国家营商环境的整体水平。

4. 发挥国际合作评台作用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促进与其他国家的投资和贸易,扩大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领域和深度,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半个多世纪以来,外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一直在投资中国。

这些投资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中国市场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重要。

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自从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外商投资在中国的地位就不断上升。

在此期间,中国与国际社会建立了越来越紧密的经济联系。

外商投资在中国的份额不断提高,这种趋势已经倒逆不了。

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报告,中国在2017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接受国。

它吸引了包括股权和债券等各种类型在内的流动资本,为外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铺平了道路。

借助中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和最大的商品消费市场,同时拥有最大的工业生产基地和最大的海外投资方,外商投资在中国的地位得以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有许多作用。

首先,外商投资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中国经济依靠外资重建了基础设施和发展了高技术产业,而外商投资大大增加了中国供应链和全球或区域价值链的接轨程度,提高了中国经济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位置。

其次,外商投资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外资促进了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结构的升级,提高了该国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

外资进一步激发了中国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了中国生产力的提高,推进了中国品牌的发展。

第三,外商投资也带来了可观的社会效益。

它促进了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提高了生活水平和减少了贫困。

外商投资还促进了技术和知识的流动,促进了人类共同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外商投资在中国推动了政策文化的开放。

外商投资的经验和管理方式推动了中国市场的制度建设和发展,强化和推进了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进程,深化、拓宽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识,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与融合。

结论总的来说,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外商投资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来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7章中国对外投资与利用外资

第7章中国对外投资与利用外资

作用:
1、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促进了中国经 济的快速增长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 3、有利于扩大出口,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 4、有利于提高财政收入,增加就业机会 5、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和完善
(四)中国利用外资的负面效应
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促进作用 是不可否定的。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中国经 济的迅速发展和资本的积累,国内资金短缺状况 已得到缓解,目前出现了庞大的银行存贷差额, 闲置资金不断增加,外汇储备逐年攀升,过去资 本与外汇的双缺口已被双剩余所取代,此时外资 作为资金补充的功能越来越小。
2、超国民待遇的不平等竞争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资企业贯彻“税负从轻、优惠
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普遍地给予外资企业税收优 惠待遇。如所得税方面,外资企业名义税率是15%,实 际只有11%,在一些地方仅有7.5%;内资企业名义税率 为33%,实际为22%,国有大中型企业则高达30%。超国ຫໍສະໝຸດ 待遇引起的不公平竞争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很
公共工程,如高速公路建成-收费)
(三)中国利用外资的作用
现状:截至2005年,中国共实际利用外资8091.3 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6224.3亿美元。2005 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达638.1亿美元(未包括对外 借款),是1985年的28.2倍,1995年1.7倍。外资 大量进入对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很大的 作用。2005年,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工业 增加值18976.7亿元,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 28.6%;实现进出口总额8317.2亿美元,占全国 的58.5%;其中出口额4442.1亿美元,占全国的 58.3%,与1999年相比提高了12.8个百分点,比 1991年则高出了31.5个百分点。

中国吸引外资的作用(一)

中国吸引外资的作用(一)

中国吸引外资的作用(一)中国吸引外资的作用引言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中国一直致力于吸引外资。

本文将探讨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作用。

提供广阔市场1.中国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巨大。

2.经济快速发展,消费能力不断提升。

创造良好投资环境1.政府推行开放政策,鼓励外商投资。

2.法律法规保护外商权益,减少投资风险。

3.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带来技术和知识转移1.外资企业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2.促进国内企业技术升级和创新能力提升。

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1.外资投资推动中国产业升级,提升制造业竞争力。

2.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入,推动中国创新发展。

刺激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1.外资项目带动了大量就业机会。

2.增加税收和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为中国企业提供合作机遇1.与外资企业合作,可以学习先进管理经验。

2.合作项目有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结论中国吸引外资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提供广阔市场、良好投资环境和吸引外资的技术和知识转移,中国推动了产业升级、创新发展和就业增长。

同时,外资在中国市场也有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

中国将继续开放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资的加入,为经济的持续增长注入动力。

吸引外资的挑战和对策1.激烈的国际竞争–对策:提供更加优惠的投资政策和税收优惠,吸引更多外资。

2.地方政府间竞争–对策:建立统一的投资规则和标准,避免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

3.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对策:加强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外资企业的权益。

4.不确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对策:稳定经济政策,提供良好的宏观环境和政策支持。

展望未来中国吸引外资的作用将在未来持续增强。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将继续涌入中国市场,助力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国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行更加开放的政策,吸引更多外资的到来。

同时,中国也将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内企业的竞争力。

引进外资的重要意义

引进外资的重要意义

1引进外资的重要意义随着外商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和投资领域的进一步拓宽,吸引外资对我国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已越来越明显。

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说明。

1.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微观效应吸收和利用外资有利于弥补国内的建设资金的短缺,促进投资增长。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继续高速增长,与之相伴的是投资率的逐年提高。

在投资不断扩大的过程中,外商投资成为各地筹借和实现投资扩大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兴办的三资企业中,外商以机器设备作为投资的占总投资的70%,即有70%左右的资金投入了固定资产建设。

我国在经济建设中的资金来源,外商直接投资已成为一支重要力量。

2.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宏观效应利用外资对国内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总的来说是积极的: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们的就业压力。

但对我们的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带来一些冲击,这些不利影响只要应付得当可以尽量避免和减轻。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内容及意义内容: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指基于或者可以改变不同国家竞争企业之间战略性互动形成的均衡的贸易政策。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静态的,即:资源禀赋,消费偏好,科技等都是固定不变的。

但现今多了更多时代内容。

意义:战略性贸易政策以更为符合现实的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市场为分析基础,探讨了国家适度干预对一国产业和贸易发展的积极影响,分析了寡头垄断条件下国家贸易政策选择的基本取向,对一国制定符合本国利益的贸易政策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其对传统的自由贸易政策的修正,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以启示。

3、用图形说明两国贸易价格的可能区域及利益分配(在2×2模型条件下)答:两国在进行两中产品的国际贸易时,只有在两国都能从国际贸易中获得贸易利益才有可能开展国际贸易,答题的关键在于两国都要求贸易条件下优于国内的良种商品交换。

(1)假设A、B 两个国家生产X、Y 两种产品,进行国际贸易前两国生产情况如下表,数字表示用单位劳动可以生产的X 产品和Y 产品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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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吸引外资中的作用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性质根据原外经贸部1995年1月10号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精神,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由此可见,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先是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点勿需多言。

因此,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资合性”,一切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皆以在公司中股份额度大小为尺度。

但它同时又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对股东的个人因素是不作过多考虑的。

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必须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且必须有一个发起人是外国股东。

正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本身具有投资规模大、融资便利等优势,使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经产生,就为吸引外资开辟了新渠道,为外商在中国投资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

其次,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涉外性。

其涉外性体现在它的设立主体、资金来源、资本构成等方面。

但是否能据此将它与“涉外股份有限公司”划等号,本人认为,还是有待考虑的。

有学者给涉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的定义是:“全部资本、均等股份并在我国境内和境外发行上市,由境内境外的股东以外汇认购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从文意上看,他理解的“涉外”,不在于设立地点,不在于股东身份,而在于资金来源是———“外汇”。

只要是以外汇认购股份,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境外,也不论是本国还是外国投资者,都属于涉外股份有限公司,这种解释显然过于牵强。

若一定要给这类股份有限公司一个称呼,“涉外上市公司”似乎更为合适。

真正意义上的涉外股份有限公司外沿更大,即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纳入其中。

我认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是涉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后者包含了前者,而前者则是后者具体的表现形式之一。

再次,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合资企业。

这一点首先明确划清了外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外合作(契约式合营)、外商独资(没有股权划分)企业之间的区别。

同时,在这种新型的外商投资形式与中外合资企业之间找到了联结点。

就合资企业本身的定义来看,国际上似乎并无统一的概念,但较为一致的意见认为:合营企业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按照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写的《发展中国家合营企业协议指南》的分类方法,合营企业有两种,一种为股权式合营企业,另一种为契约式合营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第一种。

因此,从公司的角度上看,股权式的法人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除有限责任公司外,还应该包括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其他多种形式。

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在本质上与中外合资企业是没有矛盾和冲突之处的。

但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却明确规定,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再加上该法出台之时,我国尚未颁布《公司法》,以至于使得国人认为合营企业就是有限责任公司[③]。

承认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质上属于股权式合营企业,将其视为是合资企业的一种形式,比较符合我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等概念的内涵,也有利于实际操作中适用法律。

二、限制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吸引外资的若干因素(一)法律适用目前已有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是:1999年《公司法》、原经贸部1995年1月10日发布实施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等。

这其中只有《公司法》是法律,其它都是部门规章和单行条例,整体的位阶较低,系统性和协调性也较差。

在法律适用上,《暂行规定》是主体,其它法规和条例为补充。

可是,在适用《公司法》方面,却出现了困难。

《公司法》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交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该法基本上排除了对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适用呢?如果《暂行规定》与《公司法》之间不存在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那么《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一般规定是否可适用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④]我认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可以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85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

这些法条都不排斥外商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或持股人。

而且,从立法意图上看,《公司法》也完全没有必要排斥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之所以会产生18条这样的问题,一是因为历史原因,《公司法》制定时,我国吸引外资的重点是放在“三资企业”上,对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预计不足;二是因为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采取这种立法模式,即实践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就进行什么样的立法,非常现实。

[⑤]这就难免会出现衔接上的问题。

所以,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具体适用法律上,应当一边实行《暂行规定》,一边将《公司法》视为一般法而参照实行。

(二)主体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股东,除中国股东外,还有外国和其他地区的股东。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外国股东可以是公司、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

这里的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是指在中国境外设立的,而这里的个人,通常是指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公民,但也包括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同胞[⑥],甚至包括在中国境外取得了居住权的中国公民。

根据《公司法》规定的精神,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而根据《暂行规定》的规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股东只能是中国的公司、企业和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而不包括中国自然人。

正是这一规定,从主体上限制了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吸引外资方面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此种规定不合理。

首先,发起人和认购人不是同一概念。

在股份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时,其发起人与认股人是同一主体,但以募集方式设立时,则认股人就不一定为公司发起人了。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与传统的“三资企业”不同。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上市。

这样,中国的个人投资者就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向其投资。

就目前而言,《暂行规定》第一条仅能对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限制产生作用,实践中,自然人已经通过股票市场在事实上达到了投资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个人投资的限制也越来越少,自然人投资者正以其庞大的储蓄额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上一支不可小视的力量。

如果允许个人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那么对国家、社会和解决就业是有利无弊的。

再次,随着我国兑现入世承诺过渡期满的临近,这种规定是无法符合GATT的宗旨的。

GATT倡导贸易自由化,倡导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

我国个体经济与其他经济成份同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当然应享有同等的权力,不允许其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

[⑦]而且,既然外国股东可以是公民,根据国民待遇的要求,中国股东也可以是公民。

单纯为了吸收外资就给予外国投资者“超国民待遇”,是只图眼前利益的激进作法,最终损害的还是国内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

(三)资本《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本条规定实际上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

这一数额同我国《公司法》相比有所提高。

(注:我国《公司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法律规定公司股本到达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出发点主要在于公司是以从事经营活动为特征,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前提必须是拥有足够的资本;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公司的责任能力达到最低的限度,使公司的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并进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规定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三千万元,这实际上是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同时也表明,我国对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要求高于国内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国家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高于国内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据何在?当然可以说这是属于由《公司法》中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范围,具有合法性。

但仅因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具有外商投资的性质,就笼统规定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需高于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缺少合理性。

理由在于,实践中,需采取股份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并非规模都很大,庞大的注册资本额的限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适当规模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笔者认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差异应以产业或行业的特点来确定,而不应仅以公司的涉外性质来确定。

同时,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在适用法律上的这种不平等性也不符合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的要求。

2、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不低于25%。

这是成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一切优惠待遇的最低资本要求。

长期以来,在我国,某一公司或企业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外国投资者在该企业中所占的比例必须达到25%或以上。

对于这一比例的合理性有多大,中国学者曾作过相当多的评述,其观点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以下三种:一是认为仅规定外资股权比例的下限,而没有规定上限,表明了中国利用外资的魄力和勇气,对于资金短缺的中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这种观点实际上体现了中国外资立法的意图。

二是认为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不作上限规定,不利于中国民族经济的发展,因而有必要对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的上限作出限制性规定。

三是认为对我国外资股权的规定不能简单地就是规定上限或下限,而是应该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作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定。

《暂行规定》为了与原来的有关外资立法相一致,(注:主要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相关立法。

因为外资企业是全部资本都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存在外资股股权比例问题,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的投资比例则由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

)继续规定外资股的股权比例的下限为25%,而无上限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则明确规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发行外资股的股本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所有股本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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