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阶段吸引外资的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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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中国市场之相关政策法律

外商投资中国市场之相关政策法律

关于外商投资中国市场之相关政策法律中国北京目录第一部分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基本形式 (3)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三、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3)四、合作开发 (3)五、新的投资方式 (4)第二部分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管理程序 (5)一、设立程序 (5)二、审批权限 (6)三、经营期限及企业终止 (6)第三部分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法律框架 (6)第四部分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基本政策 (8)一、产业政策 (8)二、地区政策 (8)第五部分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政策 (10)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10)二、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11)三、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 (11)四、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12)五、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2)第一部分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基本形式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方式和其他投资方式。

采用最多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

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购买企业债券等。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

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

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种方式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

目前在吸收外资中还占有相当比重。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

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

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

我国外商投资政策的演变与发展趋势分析

我国外商投资政策的演变与发展趋势分析

我国外商投资政策的演变与发展趋势分析外商投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外商投资的政策也在不断演变。

本文将从我国外商投资政策的起源、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等角度分析外商投资政策的演变与发展趋势。

1. 外商投资政策的起源中国改革开放后,外商投资的确立和发展在当时的国策调整中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方式是建立合资企业。

政府在管理外资方面主要采用了一些临时管理规定,大部分外资并没有太多的政策支持。

但是,在1985年,中国印发了第一个专门针对外资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

该法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范围和管理管理方式。

这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政策已经开始从无到有。

2. 外商投资政策的发展历程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与日俱增,外商投资政策的制定也变得越发重要。

在1988年,中国又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进一步加强了外资对中国的投资和合作。

在随后的几年里,中国相继出台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费优惠办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外商投资政策也在逐渐完善和发展。

3. 外商投资政策的现状随着中国政治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商投资政策已经逐渐完善,并受到很多外资企业的欢迎。

在目前的外商投资政策中,外国投资者和中国投资者享有平等的地位,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三种形式自由选择,投资领域基本全部开放。

此外,2018年7月28日,我国《外商投资法》正式通过,取代原来的三部法律,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了外商投资的安全和权益。

4. 外商投资的发展趋势从我国外商投资政策的发展历程来看,趋势是外商投资政策越来越宽松。

当前,我国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越来越短,外资进入的市场不断扩大。

未来,外商投资政策的趋势将会更加向市场化、透明化方向发展,更多的业务领域将会向外资敞开。

总之,我国外商投资政策在不断演变和发展。

从政策的起源到现在,外商投资政策已经越来越开放和自由,未来将继续向着更加市场化,更加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中国吸引外资政策选择与产业升级

中国吸引外资政策选择与产业升级

中国吸引外资政策选择与产业升级孟可心(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近年来全球投资出现了一些新趋势:一方面全球直接投资情况不容乐观。

根据联合国贸发组织2019年1月22日发布的《全球投资趋势监测》报告,全球外国投资流量在2018年跌至十年来最低水平,已经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三年下降,其中发达国家首当其冲承受了40%的降幅;另一方面,各国普遍采取各种税收和产业政策,促进本国和全球投资,美国在2017年12月宣布税收改革政策,联邦企业所得税率从35%下调至21%,海外企业利润汇回税率从35%下降到15.5%,进一步加强吸引制造业投资回流;日本也持续进行外商投资审批手续简化,推进网上一站式办理程序,设置外国高级人才便利签证吸引人才赴日,同时进行税制改革促进外国投资并购活动等。

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就在不断出台各种吸引外资政策,无论是初期阶段的税收优惠改革还是各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出台,直到近期外商投资法律的完善,都体现了国家坚定对外开放的政策决心。

从国内产业升级的角度来看,利用外商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一项重要的产业政策,外资所包含的先进生产要素投资于高级制造业和服务业将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技术升级,引导外商投资在不同区域间分配也有利于促进区域间经济发展平衡;从全球价值链重构的角度来看,作为已经嵌入全球价值链当中的中国,也面临着从劳动力和土地密集型优势产业向附加价值更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近年来的“逆全球化”浪潮和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全球投资放缓,也将深刻影响外商资金流向。

因此在新的内外经济环境下,梳理改革开放以来的外商投资政策对于未来吸引外资政策的制定和产业升级指导具有重要意义。

一、各阶段中国吸引外资政策选择促进投资一直是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利用外商投资不仅能够促进产业内生产效率提升、技术升级,同时能够推动产业间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世贸组织, 2017年65个国家和经济体通过了至少126项投资政策措施,其中84%的措施对投资者有利,同时在工业政策中约90%的现代工业政策规定了详细的投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激励措施和业绩要求、经济特区、投资促进和便利以及投资筛选机制,体现出投资政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与产业政策日益紧密相联融合的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外企在中国投资战略演变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外企在中国投资战略演变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外企在中国投资战略演变历史沿革!【导言】尽管所有在华跨国公司都提到中国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经济转型、经济增速下滑所带来的扰动,但是从中长期战略的角度,考虑到中国城镇化进程仍未结束,中产阶级正处于壮大的趋势,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重申中国市场的战略重要性并未改变,中国仍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重点布局的区域。

【正文】第一章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历史回顾跨国公司作为推动当今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之一,其历史发展的过程必定会引起诸多学者的探讨。

在华直接投资的外资企业是指在中国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外来公司或个人组织。

投资的形式包括出口、设立公司、寻找合作代理等。

外商对华投资至今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因为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外商对华投资呈现了鲜明的阶段性特点。

系统的概述外来企业对华直接投资,一方面,有助于总结历史教训,彻底明白经济上的独立是以政治独立作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对未来外商在华投资与经营提供风向标,使外商明白中国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19世纪末至21世纪,中国是外商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自从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也是许多跨国公司投资的热土。

现阶段在吸收外来投资建厂的同时,我们需要对过去外来企业在华投资的历程进行详细的概述,以便为未来如何吸收外来资金进行更好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

本文首先对在华跨国公司在华的发展进行概述,时间跨度从新中国成立至今。

在分析的同时吸取各阶段发展的特征共性,做出外商对华投资发展的轨迹模型,我们发现当前外商对华投资正处于从调整阶段至稳步的过渡期。

一、1949-1978年外商对华直接投资概况新中国成立前夕,在华外资企业根据形势纷纷将企业资金外移。

以上海为例,1949年5月,上海外资企业为910家。

其中,属于英、美、法、瑞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有685家,雇佣工人5万多人,资产总值估计约为5亿美元;属于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为225家,但多数是小工商企业,资产很少,职工数也不多。

新中国成立时期,国家鼓励华侨回国投资建厂,积极引导投资方向的问题,政府制定投资条例。

我国不同时期的财政政策

我国不同时期的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

财政政策主要通过税收、补贴、赤字、国债、收入分配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是政府进行反经济周期调节、熨平经济波动的重要工具,也是财政有效履行配置资源、公平分配和稳定经济等职能的主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各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起伏变化,相继选择了不同的财政政策,在保障国民经济平稳持续发展中功不可没。

而且,财政政策的调控手段和方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逐渐放弃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调控,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体系。

公共财政主要是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公共利益,要努力做好财政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对“三农”、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逐年增加。

60年来,全国财政支出规模从1950年的68亿元,扩大到2008年的6026万亿元,2009年预算安排7.62万亿元,增长了1120倍。

最大的变化是,财政运行模式由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建设财政,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

统计显示,2009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中,仅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就达到24610亿元,比2008年增长25.1%。

仅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7161亿元,增长20%以上。

【中国的财政政策】根据各个历史阶段的特点,依次采取了“促进国民经济调整的财政政策”、“紧缩的财政政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积极财政政策”。

促进国民经济调整的财政政策----------- 【时间】:1979年【背景】:经济出现过热现象及引发的财政赤字严重、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膨胀、物价持续上涨、外贸逆差增加等问题。

【内容】: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

一是改革财政体制,实行“分灶吃饭”,促进各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2024年:中国吸引与利用外资的新篇章

2024年:中国吸引与利用外资的新篇章

2024年:中国吸引与利用外资的新篇章2024年标志着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全面实施,也是疫后经济复苏与产业链供应链恢复的关键一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将“进一步吸引和利用外资”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强调要在稳定现有外资的同时,扩大引资规模和提升投资质量。

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高水平开放的坚定决心,还是应对复杂国际形势的战略性举措。

在当前全球外资环境面临诸多挑战的背景下,我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以稳定外资企业的投资预期和信心,推动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布局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外资吸引与利用的特点尤为突出。

尽管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因疫情、地缘政治冲突以及主要经济体加息等因素表现出疲软态势,但我国外资吸引却呈现出逆势增长的趋势。

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我国的外资引进规模持续扩大,这主要得益于我国庞大的市场规模、强韧的产业链供应链以及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

从2017年的1310.4亿美元增加到2022年的1891.3亿美元,年均增长达到7.6%,显著高于全球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速。

我国外资吸引占全球跨国投资的比重从2017年的8.3%上升到2021年的11.4%,显示出在全球外商直接投资中的越来越重要地位。

尤其是在中美经贸摩擦和疫情影响下,我国外资吸引规模依然保持正增长,证明了我国对跨国企业的强大吸引力。

制造业外资引进出现回升,扭转了多年下降的趋势。

自2011年制造业外资使用达到峰值后,出现持续下滑。

自2021年起,制造业外资使用金额显著回升,尤其是2022年,受到俄乌冲突和欧洲能源危机的影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调整,我国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了496亿美元,同比增长46.1%。

这表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调整对我国制造业既带来了挑战,也创造了新的机会。

高技术产业的外资引进大幅增长,成为新兴的增长点。

在我国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背景下,高技术产业的外资吸引年均增速高达18.3%。

中国对外开放的三个阶段与分工演进

中国对外开放的三个阶段与分工演进

中国对外开放的三个阶段与分工演进1、80年代的适应性和渐进性发展阶段中国的对外开放是从建立经济特区,以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开始的。

在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政策指导下,从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省委报告,到1989年3月25日至4月12日举行的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次会议决议,中国先后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岛5个经济特区,确立了14个沿海开放城市,建立了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辟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东南三角地区等三个沿海经济开放区。

十年中,一个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组成,由沿海向内地递次推进,多层次、有重点的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在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中,推动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是经济体制改革,而对外开放在其中则更多的是起着一种建立示范区和参照物的作用。

通过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开始了由计划分工和国家调拨向市场分工和市场交换的转变。

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我们调整了资源配置方法,释放了经济发展潜力,并为参与国际分工创造了合适的基础。

在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中,中国推行的是进口替代与鼓励出口并举的贸易政策。

进口替代政策的目的在于,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实现工业消费品的进口替代,促进本国工业发展,推动工业化进程。

鼓励出口的政策目的,初期主要是为了解决外汇短缺问题,随着开放进程的逐步加快,通过利用本国和世界两种资源,利用本国和世界两个市场,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战略思路逐渐形成。

由于独特的初始环境,中国参与国际分工是从资源密集型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开始的,并以没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密集型初级产品出口为主1。

随着计划分工向市场分工的转变,迅速将分工角色调整为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这种调整是自发的、由市场机制所决定的。

在整个80年代,劳动密集型产品一直是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产品。

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外资政策的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外资政策的演进
主要采取间接和直接利用外资两种形式引进和利用外资政策的发展阶段引进和利用外资政策的发展阶段1979年7月全国人大五届二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同时建立了深圳蛇口工1980年10月至1981年11月又先后建立了珠海厦门和汕头经济特区引进和利用外资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开始大胆地进行政策的实践1983年5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利用外资工作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放宽政策加强领导办好中外合资企业初步确定和试验性阶段197919851984年2月在视察深圳珠海和厦门三个经济特区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经济特区所取得的成绩和政策的正确性明确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的战略方针总的来说这一阶段我国自上而下地制定并推行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经济发展战略打破了长期以来自我封闭思想禁锢的状态由排斥外资转向积极主动地引进和利用外资
其次,世界上各种类型的国家和地区在引资建设方 面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对于我国政府作出相 关的正确决策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再次,从我国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和发展来说,“双 缺口”理论也不可能成为引进和利用外资的理论 基础。
➩引进和利用外资政策的发展阶段
外资➩外国资本。不过,在我国对外开放过程中,外资 则是特指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 区的资本。
• 大胆引进和积极引导跨国公司来华投资 • 开始利用国际证券市场引进外资 • 有步骤、有选择地推动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走出国门”,对 外投资 • 强调要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
➩战略转变阶段—从政策优惠到互利双赢
(1992—2001)
总的来说,在整个90年代,在对待外资的问 题上,我国已不再单纯追求数量上的绝对增 长,而是着眼于提高国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 把引进和利用外资看做是“充分利用国际 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经济合作,发挥我 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国 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的重要 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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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内产业升级的角度来看,利用外商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一项重要的产业政策,外资所包含的先进生产要素投资于高级制造业和服务业将有利于促进我国
产业技术升级,引导外商投资在不同区域间分配也有利于促进区域间经济发展平衡;从全球价值链重构的角度来看,作为已经嵌入全球价值链当中的中国,也面临着从劳动力和土地密集型优势产业向附加价值更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近年来的“逆全球化”浪潮和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全球投资放缓,也将深刻影响外商资金流向。

促进投资一直是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利用外商投资不仅能够促进产业内生产效率提升、技术升级,同时能够推动产业间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世贸组织,2017年65个国家和经济体通过了至少126项投资政策措施,其中84% 的措施对投资者有利,同时在工业政策中约90%的现代工业政策规定了详细的投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激励措施和业绩要求、经济特区、投资促进和便利以及投资筛选机制,体现出投资政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政策)与产业政策日益紧密相联融合的趋势。

图1 2010-2017年以产业政策为目的的投资政策措施(百分比)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投资报告 2018 :投资与新工业政策》
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始终把吸引利用外资作为
对外开放和引导的重要政策,吸引外资的政策也经历了几次改革调整,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改革开放后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全面改革开放至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期间,可以划分为中国吸引外资的起步阶段。

由于中国经济在这一阶段正在经历恢复阶段,吸引外资主要为了解决国内储蓄短缺和外汇短缺的问题。

这一阶段的政策主要包含2方面:一是通过各种优惠政策扩大吸引外资,包括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和放宽审批权限等;二是鼓励出口导向型外商投资进入,以弥补外汇缺口。

这一阶段吸引外资政策的主要特点包括:
(1)通过“超国民待遇”的税收优惠政策克服外资进
入疑虑,积极吸引外资进入
1979-1983年对于中外合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33%,同时对于新办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中外合营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给予一年免征所得税,二年减半的税收优惠;对于设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的生产性外商企业减
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实施“两免三减”政策;在工商统一税和关税方面,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远高于国内企业的减免税优惠,在进口机器设备和原材料,以及出口产品时,还享受免税待遇。

(2)吸引外资集中投资于资金周转率高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
改革开放前中国利用外资重点投资于重工业,资金周转率较低,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提倡多种形式利用外资,可以采取补偿贸易或先选择资金周转率高的产业作为利用外资的起点,因此这一阶段外资重点投资于劳动密集型加工业、酒店服务业、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

1980年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港合资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随后又有北京建国饭店、北京讯达电梯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相继成立。

2. 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加速扩张阶段
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引进外资对于吸收先进技术、管理经验,获取信息和打开市场的作用,他强调外商合资企业是对
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

南巡讲话之后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这一阶段全国吸引利用外资
进入了另外一个加速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利用外资的领域更加广泛,政策更加完善灵活,产业导向更加明确。

具体来讲,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完善
1995年我国颁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控股公司法》,1997年
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产业范围。

2000-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之前,为了符合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的非歧视待遇原则以及不要求当地含量、贸易平衡、出口实绩、外汇平衡和国内销售等原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后这三项法律(简称“外资三法”)构成了我国最早完整规定外商投资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一方面对外商投资行为进行了规定,保护了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地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从法律上规定了商投资股权比例等要求,有利于外资在中国开展多种形式投资活动。

(2)加强外资产业导向,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结合更加紧密
在制造业方面,1995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继1987 年版产业目录后的第二部指导目录,也是首部明确区分了鼓励类、
限制类和禁止类的投资指导目录,限制类又进一步细分为限制乙类和限制甲类。

对于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产业项目给予优惠政策待遇,重点鼓励应用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能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制造业;在服务业方面,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引导外资适当投向金融、商业、旅游和房地产等领域,由此中国开始逐步开放服务业的进程,之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服务行业吸收外资的鼓励政策,鼓励外资进一步投向民用航空、商业零售、资产评估、音像制品、餐饮娱乐、咨询、医疗和教育等领域。

上述政策将引导外资投向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相结合,有序利用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外商直接投资,引导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

(3)政策导向逐渐由外资“超国民优惠待遇”转向内外资统一体制
1992年颁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统一了对内外资企业税收的征管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税法统一。

1994年进行的全面税制改革规定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至此外商投资的税收法规体系基本与国民待遇一致。

但对内外资实行同等税收政策并不意味着外资政策对所有类型产业项目一视同仁,对于外商投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项目,国家在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特意出台了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等5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进
口设备技术免征进口关税等优惠措施,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使用经验。

(4)外商投资区域布局更加完善
为了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一阶段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外资向中西部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扩大外资投资领域和税收优惠政策。

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根据各地区在环境、资源、人力、生产、技术和市场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和潜力的产业产品优先鼓励外资进入,主要集中在农业、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领域;同年,外经贸部、工商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3. 加入世贸组织后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引资阶段
加入世贸组织之前我国就开始根据世贸组织与贸易有
关的投资协定中的非歧视待遇原则修订了相关外商投资法律,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也积极遵守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

根据2018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在货物贸易领域,截至2010年中国货物降税承诺全部履行完成,自2004年7月起,中国对企业的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在服务贸易领域,在世贸组织分类的12大类160个部门中,中国承诺开放9大类100个分部门,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承诺开放的108个部门,至 2007
年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同时持续减少外资进入限制措施,逐步降低服务领域外资准入门槛,按期取消服务领域的地域和数量限制,不断扩大允许外资从事服务领域的业务范围。

其中,在快递、银行、财产保险等54个服务分部门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在计算机、环境等23个分部门允许外资控股,在电信、铁路运输、旅游等80个分部门给予外资国民待遇。

2010年,中国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额首次超过制造业,2018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额占比达到70%以上。

文章摘自《中国吸引外资政策选择与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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