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P2P网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分析
我国银行系P2P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银行系P2P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份银行系P2P平台问题及对策分析的简要概述,如下:
问题:
1.监管缺失:银行系P2P平台受到的监管相对较少,存在监管
漏洞。
2.资金运作不规范:银行系P2P平台的资金运作相对不够规范,存在违规运作的风险。
3.信息披露不透明:银行系P2P平台的信息披露不透明,平台
收益信息等存在难以获取的情况。
4.资金流入渠道狭窄:部分银行系P2P平台在资金运作方面缺
乏多元化的策略,仅仅依靠银行资金作为主要渠道。
对策:
1.强化监管:加强对银行系P2P平台的监管力度,同时完善监
管制度和对策。
2.规范资金流转:建立系统性的流程和机制,保障银行系P2P
平台的资金运作规范。
3.完善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规范,提升平台信息披露透明度, promote投资者的信息获取。
4.多元化资金渠道:银行系P2P平台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互联
网金融互助共建模式,拓展资金渠道。
以上仅为简要概述,实际的问题和对策可能更为复杂,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更加具体的分析和处理。
P2P网贷的前景问题与发展对策

P2P网贷的前景问题与发展对策P2P网贷(Peer-to-Peer lending)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借款者和出借者直接连接起来,实现借贷业务的一种模式。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P2P网贷行业在中国得到了蓬勃发展,并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热门领域。
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和市场环境的变化,P2P网贷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前景问题和发展挑战。
本文将就P2P网贷的前景问题与发展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P2P网贷的前景问题1. 监管政策趋严随着P2P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也趋于严格。
由于P2P网贷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乱象,监管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而且,监管政策的变化也给P2P网贷行业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使得行业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2. 风险管控难度大P2P网贷业务本身存在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而且P2P网贷平台作为中介机构在风险管控方面面临较大的挑战。
尤其是在全国范围内,各种信用环境和资金状况的差异很大,使得P2P网贷平台要实现有效的风险管控难度颇大。
3. 行业整合加速随着P2P网贷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外各种资本力量加速介入,使得行业整合的步伐日益加快。
很多小型P2P网贷平台在市场竞争中难以生存,不得不进行合并或退出市场,这也给P2P网贷行业带来了一定的不稳定性和挑战。
二、P2P网贷的发展对策1. 加强风险管理P2P网贷平台要加强对借款者的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的信用评级体系,并采取一定的信用保证措施,加强对借款者的审查和监控,严格把关资金的使用和流向,提高对资金安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2. 提高自律意识P2P网贷平台要自觉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增强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合规意识,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配合展开相关工作,提升整个行业的治理水平。
3.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P2P网贷行业要积极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和行业标准,促进行业内部的健康发展,共同应对行业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与挑战。
P2P网贷的前景问题与发展对策

P2P网贷的前景问题与发展对策1. 引言1.1 P2P网贷的现状目前,P2P网贷平台数量庞大,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各大P2P平台在争夺市场份额的也在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体系,提升风控能力和用户体验,逐步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力量。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P2P网贷行业正逐渐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P2P网贷行业在不断壮大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在风险管控、监管政策等方面加强规范和管理,以保障行业的良性发展。
1.2 P2P网贷的重要性P2P网贷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P2P网贷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灵活的融资渠道,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的需求。
通过P2P网贷,借款人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资金,解决财务困难,促进经济发展。
P2P网贷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扩大了投资渠道,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P2P网贷还推动了金融科技的发展,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创新和进步。
P2P网贷还可以促进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资金流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P2P网贷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金融服务效率、推动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2. 正文2.1 P2P网贷的前景问题P2P网贷市场竞争激烈,平台数量众多,投资人和借款人选择余地大,导致市场分散化和同质化,使得平台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盲目扩张的平台可能会面临风险。
P2P网贷行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投资人往往难以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容易受到欺诈和风险躲避的影响,影响了平台的可信度和市场声誉。
P2P网贷行业还存在着资金安全问题,风险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出现逾期借款、资金挪用等情况,一旦爆发风险可能对整个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P2P网贷行业的增长速度过快,一些平台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缺乏合规经营的意识,使得行业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容易出现泡沫和危机。
P2P网贷的前景问题虽然存在挑战,但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加强风险管控,提升行业整体合规经营水平,可以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
国内P2P网贷行业现状浅析与再思考

国内P2P网贷行业现状浅析与再思考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P2P网贷业务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快速发展。
但是,P2P网贷行业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从行业现状分析角度入手,对P2P网贷行业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再思考的建议。
一、行业现状我国P2P网贷行业迅速发展,但是,面对市场的快速扩张,行业管理层面尚未能够跟上步伐,行业风险层出不穷,已经形成危机。
1、资金来源不透明P2P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缺乏透明度,有很大一部分资金源于庞大的私募车队,与正规银行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资源链条断开,缺乏监管约束,运作风险增加。
2、风险隐患大量涌现有人预测,P2P网贷将是下一个雷曼兄弟危机的引爆点。
涉及虚假宣传、内幕交易、刻意瞒报、空中楼阁等多种风险隐患。
3、监管缺位P2P网贷行业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管机制,监管缺位已经成为行业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
许多P2P网贷平台大肆吹嘘的“双边监管”、“风险评估”等,其实也只是表面的形式主义。
二、再思考上述问题损害了P2P网贷行业的正常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政策监管趋严化政府应当采取严格的监管政策,完善法规体系,规范行业规范,真正实现P2P网贷行业中的“双重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2、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加强P2P网贷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借鉴海外同类行业自律经验,增强行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
3、普及投资教育投资者在进行P2P网贷投资之前,应当了解细节和投资本身的风险特征,需要知识、分析和判断能力,提高个人投资素质,减少政策和市场波动带来的损失。
4、风险评估优化P2P网贷平台应当建立全面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实时监控业务风险,提高整体风险管理能力,严格风险控制,确保客户贡献最大化。
结论: P2P网贷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资渠道。
但是,P2P网贷行业对于法律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与完善。
我们期待,行业管理人员将在政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实现P2P网贷行业的稳定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和更为安全的保障。
P2P网贷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P2P网贷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P2P网贷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P2P网贷平台作为新兴金融模式应运而生。
P2P(Peer-to-Peer)网贷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将个人投资者和借款者直接连接起来的一种金融形式。
它以低门槛、高灵活性、高效率等特点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和借款者的关注。
然而,随着P2P网贷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就P2P网贷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1.缺乏监管导致风险加大目前,我国对P2P网贷平台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主体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一些不良平台进入市场。
这些问题平台缺乏实力抵抗风险,可能采取欺诈手段或违约行为,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
同时,加强对平台的准入审查,加大对不良平台的整顿力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信息不对称导致信息透明度低P2P网贷平台是个人投资者和借款者进行交易的重要场所,然而由于信息传递的不对称,很多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真实情况,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手段,从而增加了投资的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平台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审核,并提高贷款信息的真实性。
同时,对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
此外,建立信用评级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客观的信用评估,帮助其进行投资决策。
3.风控能力不足导致风险难以控制P2P网贷平台在贷款审批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不足,导致资金风险难以控制。
一些平台在面临还款风险时无法及时兑付,甚至发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给投资者和借款人带来了重大的不确定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平台加强风控能力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控制风险。
加大技术投入,引入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4.缺乏提供增值服务的创新意识目前,大多数P2P网贷平台只提供了简单的撮合服务,缺乏增值服务的创新,无法满足借款人和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P2P网络贷款犯罪中的问题及对策

P2P网络贷款犯罪中的问题及对策P2P网络贷款平台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创新和经济发展,但与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
以下是P2P网络贷款犯罪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信息泄露与盗用在P2P网络贷款过程中,个人信息的交互不可避免。
不法分子可能通过黑客攻击、内部人员渗透或平台安全漏洞等手段窃取用户信息,进而用于非法活动,如盗用用户身份进行金融欺诈。
对策:1.平台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对用户信息进行加密、备份和定期检查,确保信息不被恶意窃取。
2.用户在使用P2P网络贷款平台时,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定期修改密码、避免在公共场所使用无线网络等不安全环境。
3.加强法律监管,明确个人信息泄露与盗用的法律责任,并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问题二:虚假宣传与误导一些不良平台可能通过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等手段吸引投资人,从而骗取大量资金。
这些平台可能虚构项目信息、发布虚假担保等,使投资人误以为该平台及项目具有较高安全性和收益稳定性。
对策:1.加强平台准入制度,对P2P网络贷款平台进行审查与筛选,防止不良平台进入市场。
2.加强对平台信息的公示与审查,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管档案系统,记录平台信息与相关信用情况,并向公众公示。
3.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虚假宣传与误导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与惩罚。
问题三:资金挪用与跑路一些不良平台可能将投资人的资金挪作他用,如进行高风险投资、资本链条断裂等,导致投资人无法获得本金和收益,甚至发生平台跑路的情况。
对策:1.加强对平台的监管以及风险隔离机制,监管部门应建立严格的风控和资金监管制度,确保平台合规经营。
2.完善投资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投资人保护基金,用于补偿投资人的损失。
3.加大对不良平台的打击力度,强化对资金挪用与跑路行为的打击,对涉嫌犯罪的个人和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四:融资成本上升随着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借贷需求,给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带来竞争压力,导致他们加大风险控制力度,提高贷款条件,从而造成了融资成本上升。
P2P网络贷款犯罪中的问题及对策

P2P网络贷款犯罪中的问题及对策P2P网络贷款犯罪旨在通过虚假的平台运营和诈骗行为,骗取大量投资者的资金。
这种犯罪行为在中国出现的时间较短,但已经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以下是P2P网络贷款犯罪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对策。
一、问题1.缺乏监管:P2P网络贷款平台起步时间短,监管体系不完善。
监管措施并不严格,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2.信息欺骗:P2P网络贷款平台虚假宣传,对借款人和投资人进行虚假承诺,不按规定披露真实信息。
3.风险隐患:虚假的项目信息和资金流向,导致投资者无法正确判断投资风险,陷入损失。
4.挪用资金:部分P2P网络贷款平台将投资人的资金滥用为自己个人或他人利益的资金。
5.逃避法律制裁:由于监管不完善,犯罪分子可以很容易地逃脱法律追责。
二、对策1.完善监管:建立完整的监管体系,制定监管规范和措施,对P2P网络贷款平台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管理。
2.加强信息披露:要求P2P网络贷款平台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真实信息的披露,确保借款人和投资人能够准确了解项目风险和资金流向。
3.强化风险警示:要求P2P网络贷款平台对投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和警示,提醒投资者自行判断和决策。
4.加大惩治力度: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5.提高投资者保护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减少被骗的可能性。
P2P网络贷款犯罪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管不完善、信息欺骗、风险隐患、资金挪用和逃避法律制裁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加强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强化风险警示,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提高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从而减少P2P网络贷款犯罪的发生。
P2P网络贷款犯罪中的问题及对策

P2P网络贷款犯罪中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1. 身份伪造和盗窃:P2P网络贷款平台上,借款人和投资人需要注册个人身份信息,但由于信息处理不严格,黑客可以很容易地盗取个人身份信息从而进行身份伪造和盗窃。
2. 虚假信息和不良行为:P2P网络贷款平台上,借款人和投资人可以发布虚假信息,包括虚假借款用途、财务状况等。
部分借款人和投资人也存在不良行为,如恶意逃废债、捏造交易等,对平台和其他用户造成了损失。
3. 资金洗钱和非法集资:P2P网络贷款平台上,由于交易环节复杂、监管不足,一些犯罪分子将平台作为洗钱和非法集资的渠道,从而逃避法律的追查。
4. 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P2P网络贷款平台经常成为黑客的攻击目标,他们通过入侵平台的数据库、操纵交易记录等方式,造成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和资金损失。
二、对策建议1. 完善身份验证机制:P2P网络贷款平台应建立完善的身份验证机制,对用户进行严格的身份核实和信息审核。
可以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银行卡绑定等方式,有效降低身份伪造的风险。
2.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P2P网络贷款平台应建立起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借款人和投资人的信用进行评估和监控。
对于虚假信息和不良行为的用户,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借款额度、关闭账户等。
3. 强化监管和合规:政府应加强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和合规,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构和制度。
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平台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
4. 提升技术安全措施:P2P网络贷款平台应加强技术安全建设,包括加密用户数据、完善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等。
及时发现和应对黑客攻击,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5. 提高用户风险意识:P2P网络贷款平台应加强用户教育,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
通过举办风险教育讲座、发布风险提示等方式,使用户能够更好地辨别虚假信息和不良行为,自我保护和风险控制能力。
结语P2P网络贷款犯罪问题的存在给金融市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威胁,需要相关部门和平台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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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P2P网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分析一、P2P 网贷在我国的发展P2P 网贷是在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创立的P2P 借贷模式基础之上,依托互联网对等节点之间计算机资源及服务直接交换的功能,最终演变形成的新型互联网融资模式。
2007 年,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P2P 网贷融资模式正式进入我国,并掀起了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快速扩张性发展浪潮。
具体而言,P2P 网贷的发展历程可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2007 至2012 年,属于初步发展阶段。
由于P2P 网贷的推动者多为互联网领域的创业群体,民间借贷及金融操控能力较为薄弱,因而主要采取的是以特定授信额度内的信用借贷为主; 2012 至2013 年,步入高速扩张期。
具备民间借贷及金融操控经验的市场主体通过采取线上融资与线下放贷相结合的方式,降低了借贷的风险系数,有效地推动了P2P 网贷的发展; 2013 至2014年,转为风险爆发期。
国家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催生了自融高息P2P 网贷公司的泛滥性增长,最终导致网贷平台风险骤增,并爆发了严重的提现危机; 2014 年之后,逐渐进入规范化的政策监管期。
国家为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断消除可能存在的政策性风险,并通过强化监管力度推动P2P 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P2P 网贷资本市场发展迅速。
包括红杉资本、IDG、联想在内的多家知名企业大规模注资P2P 网贷平台,而银行、国有公司、上市公司也以参股或子公司控股方式抢占P2P 网贷平台。
据《2014 年P2P 网络借贷数据报告》显示,2014 年我国P2P 融资规模为3291. 94亿元,相比前年的892. 53 亿元,增长幅度高达268. 83%。
我国已成功超过英、美等国家,成为全球最大的P2P 网贷平台交易市场。
与此同时,我国在多年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行业规范及监管缺失的扩展期与风险期阶段,形成了网贷平台野蛮生长、线下风险防控路径依赖、个人消费及商业资金周转网贷资金用途等中国特色。
更重要的是,我国P2P 网贷市场的发展,突破了传统P2P 网贷模式之下,网络平台定位于信息及金融的中介机构,仅为借贷双方提供并促成资金有偿转让的服务,而不实质性地参与借贷利益链条关系的运作模式,铸就了我国P2P 网贷资本市场中四大融资模式并存发展的态势。
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纯线上模式下,网贷平台仅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展示服务,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有审核义务。
借贷双方虽然开立有网络平台的虚拟账户,但并不进行借贷资金实际性的收付管理,而是通过提供借贷双方的交互信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于借贷双方的银行账户之间完成借贷资金的实际流转。
由于该模式下资金融通交易环节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用风险完全转嫁至平台用户承担,在缺乏社会完善征信体系的情况下极易造成投资者巨大的风险。
以宜信为代表的纯线下模式,网络平台的建构主要服务于前期借贷信息的收集。
后期的借贷主体信用审核、借贷利率确定等工作均由各地公司员工采取面对面的工作方式予以完成。
虽然该模式下的各个征信环节细致、信用风险控制得当,但总体而言平台运作成本较大,利润空间较为狭小。
以人人贷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则采取线上募集资金、线下完成借贷的运营路径。
在该模式下,网贷平台凭借借款人提交央行出具的信用报告并辅之于必要情况下地勤人员的现场信息确定完成信用风险审核,并由指定的债权人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实际进行资金的出借。
此后,网贷平台根据需要将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上的错配,推荐并移交给投资者,完成债权的转让。
基于网贷平台负荷的巨大信用风险,不能够为工作、收入、房产、学历、技术职称等信用认证所解决,与第三方合作进行征信实地认证成为新的发展潮流。
以有利网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引入了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在内的融资市场主体对借贷资金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与传统的P2P 网络借贷平台相比,该模式充分利用其它市场主体的专业优势甄别防控信用风险,更加彰显互联网金融逻辑思维的优越性。
二、我国P2P 网贷存在的主要问题1. 法律问题。
我国P2P 网贷行业虽然监管态度逐渐清晰,在中央层面,银监会加强P2P 网贷的合规性建设,设立普惠金融部加强对P2P 网贷的监管并且释放各种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的信号; 在地方层面,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深圳等地纷纷出台引导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办法》《行动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与P2P 网贷相关的监管细则并明确监管机构职责。
然而,目前我国P2P 网贷行业在法律层面上仅能寻求《合同法》关于对居间合同的规定来予以明确,而在P2P 网贷突破传统信息及金融中介的运作模式之下,网贷平台则已超越了居间主体的行为界限,面临着合法地位缺失甚至构成违法行为的法律风险。
明确法律依据及健全法律保障体系的缺失,致使P2P 网贷平台发展的法律规制与行政监管严重脱节,进而沦为洗钱及非法集资行为聚集的重灾区。
我国网贷平台虽然对投资者的资金有合法来源途径上的宏观要求,但在实践操作中的缺乏具体的审核指引与必要的安全管理与甄别技术支持。
特别是在我国P2P 网贷创新模式之下,出于防范风险及增强流动性的考量,网贷平台对投资资金进行包括金额及期限上的错配,形成投资者与融资者多对多的借贷法律关系及繁冗复杂难以辨识的资金流动渠道。
为不法分子入侵P2P 网贷平台从事非法所得的洗钱行为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此外,P2P 网贷的法律属性为借贷行为,网贷平台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的公众融资具有浓烈的公开集资性,本质上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基于合理的社会需求,传统模式下的P2P 网贷可在适度监管的前提下予以某种程度上的自由发展。
但我国P2P 网贷市场出现的网贷平台自融自用资金、虚假借款及庞氏骗局的情形则严重违反了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对金融市场秩序的严厉规制。
2014 年7 月,涉案金额高达1. 2 亿的东方创投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案,成为我国P2P 网贷行业首例被判非法集资的案件。
此外,全国各地也逐渐开展了对P2P 网贷行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立案调查。
2. 信用问题。
P2P 网贷融资模式下开展的业务多为信用借贷,对资本市场的整体诚信度及社会征信体系有着很高程度的依赖和要求。
我国诚信文化正处于努力培植的过程当中,P2P网贷尚未接入征信系统,行业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缺失,引发了该新型融资模式巨大的信用风险。
首先,从融资者的角度分析。
P2P 网贷在发布融资信息时,对于融资者提供的信用信息的审核无非是通过网络对其身份、工作、收入、学历、职称等进行认证,并在特殊和必要的情况下辅之于工作人员实地勘验认证的方式予以佐证。
在网络信用认证的情况下,容易出现信用资料造假而无法为网络平台有效识别的风险,而在实地信用认证的模式下也存在因认证成本巨大而缩小利润空间的弊端,无法成为P2P 网贷行业主流的信用认证模式。
在融资者顺利完成融资实际掌握资金后,存在着违反先前融资申请说明用途,将资金用于其他高风险投资甚至是违法活动的现象,这将直接降低借贷资金的安全及网贷平台上的总体放贷质量,也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
其次,从P2P 网贷平台角度分析。
我国各行业各市场主体的相关信用信息广泛分散于行政机构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国有大型企业当中,公开程度低,获取困难。
而P2P 网贷行业在野蛮生长的环境中参差不齐泥沙俱下,多数网贷公司缺乏必备的信用数据库建设及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安排,导致了P2P 网贷平台之间及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路径受阻,增加了整体行业运营的信用风险控制难度。
3. 资金安全问题。
网贷平台脱离传统单一的信息及金融中介后,将广泛涉入借贷资金管理活动,实际对处于借贷双方账户流转的在途滞留资金握有控制权及调配权。
目前,我国对网贷平台的中间资金账户缺乏必要的监管,倘若网贷平台内部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抑或工作人员缺乏行业应有的自律,将最终引发在途滞留资金被恶意挪用的道德风险,直接影响P2P 网贷的资金安全。
我国自P2P 网贷融资模式正式引入至今,已发生多起网贷平台资金被挪用,平台网站无法正常打开,平台创始人及工作人员失踪的网贷跑路事件。
2014 年9 月,亿豪通在P2P 网贷平台上线短短五个月的时间内,以高息为诱饵放款3151 笔,总额高达2. 8973 亿元。
此后,平台创始人携巨款跑路,数千名投资者的投资款被骗。
中宝创投创始人周辉同样以高息为诱饵,在其P2P 网贷平台上发布虚拟的融资者信息及资金用途,向全国各地1600 多名投资者吸收4. 6 亿元资金。
该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扣押涉案资金1. 7 亿元,并通过对部分财物的折现弥补投资者的损失,但仍有1100 多名投资者的3 亿元投资无法挽回。
而最为轰动P2P 网贷市场的,由郑旭东实际控制的国临创投、中贷信创、锋逸信投三家P2P 网贷平台的同时倒台更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高达7 亿元的经济损失。
三、P2P 网贷有效规制的域外经验借鉴1. 法律问题的解决。
在美国,P2P 网贷平台的法律关系由四方法律主体构成,包括融资者、投资者、网贷平台及直接向融资者提供贷款的网络银行。
在P2P 网贷平台的运行模式下,平台提供的贷款服务产品以份额的形式出售,具有明显的证券属性,因而在法律上被界定为证券类产品。
融资者有偿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借贷资金、网贷平台经与网络银行共同评定、筛选融资者信用并发布合格的融资信息、网络银行在向融资者支付融资款后向P2P 网贷平台转让债权以及投资者购买P2P 网贷平台上的某类商品并获取对应的无担保收益权凭证的行为,自然也在证券规制视角下被视为与证券发行及投资有关的行为,纳入证券法律规范的调整适用范围。
基于上述理由, 2008 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正式就P2P 网贷融资的行为提出了明确性的监管要求,将P2P 网贷平台视作类银行金融机构设定较为宽松的市场准入标准,但在具体的业务开展中则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并促使美国的P2P 网贷模式被纳入了规范化的贷款以及贷款证券化的两个层次结构当中。
此外,美国P2P 网贷融资模式还受到《公平信用报告法》《真实借贷法》《电子资金转让法》《平等信贷机会法》等的联合规制,要求P2P 网贷平台对于广大的金融消费者及参与者等秉持公正平等的态度,并由《多德弗兰克法案》创设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CFPB)予以实际的监督及纠纷协调。
通过一系列法案的引导规制及监管部门的妥当监督协调,美国P2P 网贷融资模式获得了平稳且冷静的发展。
2. 信用风险的规制。
在美国P2P 网贷融资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也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通过对美国P2P 网贷行业发展轨迹的梳理可看出,其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