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18〕12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1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28日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完成全市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双向开放高地,奋力开创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一)考核对象承担招商引资暨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考核内容重大招商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含)或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利用外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服务外包等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参见《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徐政发〔2018〕11号)。
(三)考核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重大项目占35分、利用外资占25分、对外贸易占25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占5分、服务外包占10分。
(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另行下发)。
(四)考核结果1.按照考核得分高低排序,设立一、二、三等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
未完成实际使用外资或外贸进出口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不参评一等奖,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的单位和考核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单位不参加评奖。
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与2018年度普法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与2018年度普法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汇编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机构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考核对象1、各乡镇人民政府;2、县直有关单位、上级垂直管理有关单位(政法各单位、纪委监察局、武装部、县“四大家”内设正科级单位、群团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下设的正科级机构等除外)。
三、考核要求1、落户项目要符合我县的产业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
2、所引进的项目均要登记为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投资额度要求,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XX万元以上,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和市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旅游、文化、教育、卫生、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4、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陶瓷工业园、商务和粮食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要引进规模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四、考核细则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每季度一讲评,半年一调度,年底考核排名。
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和粮食局等有关单位,对符合考核方案要求的项目核定到位资金。
1、对符合考核方案要求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多少进行排位。
2、对共同引进项目的单位或乡镇,将资金到位数平均分配到单位或乡镇。
3、鼓励乡镇引进项目到园区集聚发展,算其任务。
4、砖厂、猪场、矿产、争项争资、各级财政投资等项目不列入考核范畴。
五、考核结果运用奖励措施: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对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奖励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商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
半年考核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后3位的县直单位,要在半年专项工作调度会上表态发言。
对年底考核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后3位的县直单位,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05•【字号】邯政办字〔2018〕142号•【施行日期】201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5日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利用外资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6号)、《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对外开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邯字〔2018〕33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2018年精准招商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36号)精神,强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形成浓厚招商氛围,提高利用外资成效,高质量完成利用外资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利用外资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2018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1.5亿美元,2020年达到1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0%,力争达到15%。
外商投资大项目明显增加。
全市每年新增境外世界500强投资和合同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10个,同比增长10%以上。
平台承载作用明显提升。
2018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利用外资占全市利用外资比重达到55%以上,到2020年达到6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以上。
利用外资结构明显优化。
有重点地引进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外资项目,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占全市利用外资比重明显提升。
2018年服务业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达到20%,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达到22%。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座
谈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明电[2018]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07
【实施日期】2018.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8〕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召开2018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总结2017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9:00,在省政府黄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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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

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目标是确保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成果,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 完成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确定每个地区、每个部门的具体招商引资目标,并确保在年度考核结束时能够完成。
2.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不仅要追求数量上的增长,更要注重引进高质量的项目和企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3. 推动招商引资落地:除了签订意向协议外,还需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实现真正的投资落地。
4. 加强招商引资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提高项目的满意度和投资环境。
二、考核指标1. 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的指标:(1)招商引资目标达成率:根据年度设定的目标,评估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实际完成情况。
(2)引资金额:统计年度引进的外资和内资金额,评估招商引资的贡献程度。
(3)项目数量:统计年度新引进的项目数量,并评估项目的规模和发展潜力。
2.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的指标:(1)重点引进项目数量:统计年度引进的重点项目数量,评估政府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2)核心竞争力项目数量:评估年度引进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项目数量,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3)项目持续投产率:统计年度新引进项目的投产情况,评估项目的实际效益。
3. 推动招商引资落地的指标:(1)项目落地率:评估年度签订意向协议的项目中,实际落地的比例。
(2)项目推进进度:评估项目的实际推进进度,并对滞后项目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项目投资实绩:核对项目的投资实绩,评估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程度。
4. 加强招商引资服务的指标:(1)服务满意度:定期进行项目满意度调查,评估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政策支持力度:统计各级政府制定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并评估其实际执行情况。
(3)投资环境改善情况:评估年度投资环境改善的程度,如营商环境、工商注册流程等。
三、考核方法1. 量化考核:对以上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确定权重和评分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18-2019】村居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范文word版 (2页)

【2018-2019】村居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范文word版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村居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各村(居):一、考核标准1、新办企业基本分50分。
其中新办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企业20分,新办注册资本50-200万元企业30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老企业新上技改项目不纳入考核。
2、招商引资有效信息基本分20分。
以招商局确认的有效信息为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
3、招商引税基本分30分,以工商部门和财政网提供的资料为准,按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
4、加分项目。
当年实际利用外资10万美元以上或登记注册实收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个企业加5分。
5、1、2项单项得分不超过基本分,第3项加分不超过20分。
二、考核依据1、实际利用外资。
指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外方认缴出资额当年实际到账的资金,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省商务厅确认结果为依据。
2、新办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
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企业营业执照为依据,同时必须是当年登记注册实收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形成开票销售的年度计奖。
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老企业增资部分或产权转让重新登记及新注册一厂两牌的注册资本金,不列入奖励范围。
3、招商引税。
指当年引进并在古溪注册形成开票的贸易性企业。
三、奖励办法1、实际利用外资。
按考核认定数的3‰计奖。
当年单个项目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00万美元的,超过部分按5‰计奖;超过1000万美元的,超过部分按6‰计奖;属飞地项目的,按上述同档次提高两个千分点计奖。
2、利用民资。
注册200万元以上,当年形成开票销售的,按考核认定数。
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县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具体细则:
1. 目标考核:
- 年度招商引资目标:根据县发展规划确定的招商引资指标,设定年度目标。
- 季度招商引资目标:将年度目标分解为季度目标,定期进行目标考核。
- 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数量是否达到目标。
- 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额: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总投资额是否达到目标。
- 招商引资项目质量:考核县引进的招商项目的行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质量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2. 奖励政策:
- 达成目标奖励:当年度或季度的招商引资目标达成后,给予相应奖励,如财政补贴、表彰荣誉等。
- 项目奖励:对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给予额外奖励,如给予土地、税收、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 个人奖励: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激发积极性。
3. 处罚措施:
- 未达成目标处罚:未达到年度或季度招商引资目标的,进行相应处罚,如根据情况降低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项目违约处罚:对于引进的招商项目中存在违约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收回相应的优惠政策。
- 考核不合格处罚: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行政警告、降级、降薪等。
以上仅是一个示例,具体的考核及奖惩细则应结合县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旨在对招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规章制度:
一、考核标准
1.业绩考核:根据招商人员所负责的招商项目的成交量、合同金额、利润等指标进行评估。
2.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对招商人员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包括客户评价、投诉次数等。
3.团队合作: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贡献进行评估。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季度或年度,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三、奖励机制
1.绩效奖金:根据招商人员的业绩和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奖金金额根据业绩和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估确定。
2.荣誉称号: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最佳招商人员、优秀团队成员等。
四、惩罚措施
1.口头警告:对工作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改进。
2.人员调动:对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以期改善工作表现。
3.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可能会导致绩效奖金或晋升机会的丧失。
五、申诉和复议
如招商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企业将进行复议并作出最终决定。
六、其他事项
1.考核过程中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考核结果的计算和评定应透明可控。
2.对于招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给予重视,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
以上是一个简化的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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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
1、各乡镇人民政府;
2、县直有关单位、上级垂直管理有关单位(政法各单位、纪委监察局、武装部、县“四大家”内设正科级单位、群团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下设的正科级机构等除外)。
三、考核要求
1、落户项目要符合我县的产业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
2、所引进的项目均要登记为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投资额度要求,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XX万元以上,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和市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旅游、文化、教育、卫生、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4、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陶瓷工业园、商务和粮食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要引进规模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四、考核细则
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每季度一讲评,半年一调度,年底考核排名。
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和粮食局等有关单位,对符合考核方案要求的项目核定到位资金。
1、对符合考核方案要求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多少进行排位。
2、对共同引进项目的单位或乡镇,将资金到位数平均分配到单位或乡镇。
3、鼓励乡镇引进项目到园区集聚发展,算其任务。
4、砖厂、猪场、矿产、争项争资、各级财政投资等项目不列入考核范畴。
五、考核结果运用
奖励措施:
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对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奖励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商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
半年考核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后3位的县直单位,要在半年专项工作调度会上表态发言。
对年底考核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后3位的县直单位,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