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采用全费用清单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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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

2012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

2012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
单位:元/平方米(实测面积)
说明:
1、指导价是根据《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的规定,按照现行定额标准,结合人工、材料市场价格及物价涨幅测算出来的,只作为全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参考价格。

2、质量安全成本价是按照2011年各地区规定的实际做法和实际成本,考虑今年人工和材料价格涨幅测算的。

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规定的具体做法,考虑人工、材料价格及地区差异,结合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作为各地“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质量安全成本价。

3、2012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不包括管网平衡、热表计量、设计费用、小区综合整治、景观改造、亮化工程以及外墙、屋面的各种线路、空调、护栏、太阳能、牌匾、水落管的处理、安全防护通道、高压线维护等。

4、屋面保温包括基层处理、保温层和防水层。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 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 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用。

4. 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13]44 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5.19•【字号】吉建质[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通知(吉建质〔2012〕16号)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州、县(市)暖房办、安居办: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吉林省2012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意见》(吉暖〔2012〕1号)文件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12〕36号)文件精神,在各地开展“暖房子”工程质量“回头看”活动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提高管理和施工水平,切实保证我省重大民生工程质量。

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于5月22日-5月29日组织开展我省“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二、检查内容(一)“暖房子”工程检查内容(见附件2:全省“暖房子”工程检查方案)(二)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内容(见附件3: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方案)三、检查方式(一)召开会议,听取受检地区政府的工作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本地区“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总体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本地区开展自查情况。

要求各县市领导参加。

受检县(市)可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二)查阅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等)。

(三)现场检查。

四、检查范围检查工程范围:市(州)必查,市(州)辖区内抽查2个县(市)。

“暖房子”工程重点检查质量“回头看”的落实情况;在建的“暖房子”工程质量的监管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项目数量:长春地区抽查12项(长春市本级抽查8项,两个县(市)各2项);其他地区各抽查8项(其中地级城市抽查4项,两个县(市)各抽查2项)受检项目随机在项目清单中抽取确定。

095-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095-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吉林省建设厅文件吉建造〔2008〕1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转发《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现将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凡已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原省物价局吉省价经字〔2003〕9号规定的收费原则、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继续执行。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三、咨询企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2%以内。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吉林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

对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造价履行审核(查)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配套的,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以及《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措施项目共十章。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8度以下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工程。

涉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按《吉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ZP-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绿色建筑工程,按《吉林省绿色建筑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LJ-2017)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装饰工程,按《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市政工程,按《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按《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涉及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按《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四、本定额是编审国有资产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招标人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配套使用。

4.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292176_《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

总说明一、《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与《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05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

《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一、编制说明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 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国家税制、税率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2. 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 定额) 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3. 本费用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9) 、《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 、《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9) 及《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 配套使用。

4. 本费用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等工程。

各类工程定义、承包范围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吉建造〔2017〕13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吉建造〔2017〕13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2017年下半年,全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增长,其涨幅和影响时间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发包和投标报价时无法预测的。

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解决办法不约定或约定不明,造成合同缺陷,是合同当事双方的责任。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一、各市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本地区的市场材料价格及综合价格,以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文件时,应考虑物价上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三、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就材料价差调整等问题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合同中对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未明确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未明确调整办法的,其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承发包双方应进一步增强工程承包风险意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的影响,明确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后的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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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暖房子”工程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模式的探索及应用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吕志作为我国工程造价领域改革最重要的制度建设,工程量清单制度走过十年的风雨历程,历经2003版正式建立、到2008版修订发展、直至2013版完善成熟,国标清单规范为我国快速发展的建设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基本适应现阶段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和实践的需要。

但是,随着国内建设投资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和工程造价国际接轨的进程加快,对清单计价方式提出新的改革要求。

下面通过吉林省在实施“暖房子”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造价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一、“暖房子”工程建设情况概述。

根据吉林省政府的安排和部署,2010年“暖房子”工程首先在吉林省九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启动,2011年增量扩面,延伸到县。

2010年至2013年累计完成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惠及普通百姓近100万户500万人,按照2014年建设计划将完成2000万平方米,全省还将有6500万平方米改造量,累计政府财政投资将达到200多亿。

未来2至3年,全省将完成全部的“暖房子”工程改造工作。

改造后的房屋由“冷房子”变成了“暖房子”,冬季室内温度平均提高了5摄氏度左右,由旧小区变成新小区,居住环境更加舒适。

其次,增加了百姓的财产性收入,房屋市场交易价格每平方米平均提高了500元左右。

第三,提升了城市景观,改变了城市面貌,老旧小区得到了综合整治。

第四,推进了建筑节能和城市减排。

改造后的房屋由非节能建筑变为节能建筑。

据统计,通过“暖房子”四年累计节约标煤41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1098万吨。

第五,促进了经济发展,拉动几十个相关产业发展,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第六,加强了社会建设,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和谐发展,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暖房子”工程计价方式的探索。

1、第一阶段: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方式。

2010年“暖房子”工程建设之初,为了配合财政分配指标、控制投资、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计价的需要,由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吉林省现行计价标准并结合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编制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综合造价指标。

“暖房子”工程招投标不竞争报价,仅仅确定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按产权建筑面积和合造价指标进行结算。

以下摘录“吉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综合造价指标”、“吉林省“暖房子工程”相关计价问题解释”。

吉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综合造价指标单位:平方米/元 项目类型 外墙基层处理 外墙保温 外墙涂料 倒置式 屋面 保温 屋面防水 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密目网)塑钢窗 高档标准 普通标准 清水墙 270 43 12 13.3 11 15 230水泥砂浆 4.4干粘石、水刷石4.7 外墙砖5.2 说明:1、综合造价指标中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和税金等费用;2、除塑钢窗按洞口面积测算外,其他指标均以建筑面积为基数测算;3、综合造价指标中没有的项目,现场发生时需办理经济签证;4、不含安全防护通道、高压线维护,发生时另行计算;5、屋面防水改造不包括原防水层的拆除和运输;6、倒置式屋面保温按不上人屋面测算;7、综合造价指标均按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我市六月份价格信息测算;8、综合造价指标是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部内容编制,发生时可按设计标准单项分别选用。

吉林省“暖房子工程”相关计价问题解释一、“暖房子工程”建筑面积如何确定?“暖房子工程”建筑面积按原房屋产权登记面积确定,无产权登记面积的,由相关部门组织测绘,出具建筑面积证明。

新做外墙保温不计入建筑面积。

二、外墙基层处理有凿毛、局部清除如何计价?按外墙基层处理的综合造价指标计价,外墙基层未做处理的不计取该项费用。

三、外墙保温苯板厚度不同的如何计价?根据“暖房子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外墙保温苯板容重≥18㎏/m³,施工采用不同厚度可按下表进行调整。

单位:元/建筑面积㎡厚度80(mm)70(mm)60(mm) 50(mm)价格70 68 66 64四、外墙基层处理完又做一遍找平层是否另计价?外墙保温综合造价指标中已包括了1:2.5水泥砂浆找平层,不再另行计算。

外墙保温未做找平层的,按外墙保温综合造价指标扣减10元/㎡。

五、网格布改为加强网、双层网格布如何计价?执行外墙保温综合造价指标。

六、界面剂是否包含在外墙保温造价内?窗口挤塑板保温的界面剂已在外墙保温中考虑,不另行计价。

七、雨水管更换是否另行计价?按现场经济签证处理。

八、檐口、窗口增加苯板造型是否另计价?造型线条已包括在外墙保温综合造价指标中,造型线条高度超过15cm的,按现场经济签证处理。

九、阳台栏板拆除重新加固重砌如何计价?按现场经济签证处理。

十、外墙质感涂料、普通涂料的实际价格高于综合造价指标的,可否调整?原则上不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可编制一次性补充估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确认的价格计价。

十一、楼层层数不同时,屋面保温、屋面防水综合造价指标是否调整?屋面保温、屋面防水项目均按6层建筑物综合测定的,实际楼层层数与综合造价指标不同时,可按下表系数进行调整。

层数 2 3 4 5 6 7 8 9 10 11调整系数3 2 1.5 1.2 10.850.750.650.60.55 十二、部分项目一层采用双排脚手架防护,二层以上采用吊篮施工,如何计价?一层采用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综合造价指标。

吊篮施工不另行计价。

十三、小部分采用双排脚手架防护到顶、拆除原外墙基层重新抹灰,抹灰后将二层外双排脚手架拆除,二层以上外保温及涂料工程采用吊篮施工、如何计价?搭设双排脚手架可按综合造价指标执行,未搭设脚手架不计取该项费用。

十四、塑钢窗单价可否调整?窗口修补是否另行计价?塑钢窗单价执行综合造价指标,窗口修补不否另行计价。

十五、塑钢门连窗执行什么价格?如何计价?按塑钢门连窗洞口尺寸计算工程量,执行塑钢窗综合造价指标乘以系数1.3。

十六、现场签证项目如何计价?现场经济签证项目费用只计取税金。

十七、同一建筑物既有质感涂料又有弹性涂料如何计价?同一建筑物采用不同涂料可按涂刷延长米与建筑面积比例换算计价。

十八、全部使用脚手架的工程,吊篮费用是否扣减?全部使用脚手架的工程按4元/㎡扣减吊篮费用。

建筑面积单价包干方式经过2010、2011两年的结算实践,出现两个问题:其一由于“暖房子”工程涉及老旧房屋,无法准确提供产权面积,只能现场核定建筑面积;其二,由于房屋结构形式、建筑层数不同,导致外墙面积与建筑面积比值K的取值范围过大(0.5~1.1),严重影响了结算的准确性。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经过研究重新确定了“暖房子”工程属于政府投资,根据2008版清单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应该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第二阶段: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方式。

为进一步做好“暖房子”工程计价工作,顺利完成2012年“暖房子”任务,根据《吉林省2012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意见》,就“暖房子”工程计价工作提出“合理确定“暖房子”工程计价方式,严格执行“暖房子”工程计量规则,切实加强现场签证管理”的意见,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暖房子”工程,特别是对既有居住建筑的外围护墙体、窗口和屋面等改造工程计价,可采用定额计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现行计价定额,结合各地市场实际情况,组织测算、统一发布“暖房子”工程招投标指导价,供各地在“暖房子”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参考。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我省相关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各地要积极发挥地方优势,合理确定“暖房子”工程计价方式。

“暖房子”工程严格按照既有居住建筑外围墙体的实际面积进行计量,办理竣工结算。

设计图纸不全、不准或没有设计图纸的,一律进行现场实际测量,按实测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暖房子”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必须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确认,以会议或会签的形式共同签认方可生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防止违规签证。

认真测算“暖房子”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指标,严格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

各地要按照《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当地“暖房子”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好“暖房子”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指标的采集、测算和分析评估工作,并于三月底前将相关数据指标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确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分别于四月和七月初向全省公布各地的“暖房子”工程质量安全成本价指标。

在“暖房子”工程计价过程中,如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等出现低于质量安全成本价指标的情况,各地要按照《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严格监管,落实质量责任人,并将项目上报省暖房子办。

省“暖房子”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要对此类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和从严验收,保证“暖房子”工程质量安全。

以下摘录“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

2012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单位:元/平方米(实测面积)项目类别外墙基层处理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屋面保温清水墙砂浆涂料干粘石水刷石面砖指导价 4 7 81114330125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3 6 711328118说明:1、指导价是根据《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的规定,按照现行定额标准,结合人工、材料市场价格及物价涨幅测算出来的,只作为全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参考价格。

2、质量安全成本价是按照2011年各地区规定的实际做法和实际成本,考虑今年人工和材料价格涨幅测算的。

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规定的具体做法,考虑人工、材料价格及地区差异,结合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作为各地“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质量安全成本价。

3、2012年吉林省“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不包括管网平衡、热表计量、设计费用、小区综合整治、景观改造、亮化工程以及外墙、屋面的各种线路、空调、护栏、太阳能、牌匾、水落管的处理、安全防护通道、高压线维护等。

2012年全省采用2008版清单规范进行工程计价,基本上满足了不同结构形式、建筑层数的房屋“暖房子”工程精准计价的要求,避免了由于外墙面积与建筑面积比值K的取值范围过大影响造价的问题,但是同时也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清单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清单分别列项,清单项目与“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无法一一对应;二是,清单综合单价只包含人、材、机、管理费、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综合单价与“暖房子”工程外围护结构指导价及质量安全成本参考价包括内容不同。

针对两个问题,不利于投标价格与(招标控制价)指导价及(工程成本)质量安全成本进行衡量和比较,因此需要引入“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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