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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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设计院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概述建筑设计院是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机构,为了规范院内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院长负责院内整体工作的领导与决策,并对全院各部门进行管理和指导。

2.部门分为设计部、技术部、财务部、行政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3.各部门设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业务推进。

三、工作职责1.院长负责制定院内工作计划、决策重要事务,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设计部负责接受委托的设计任务,进行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查。

4.技术部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对设计过程进行质量把关。

5.财务部负责院内的财务管理、预算执行和经济决策。

6.行政部负责院内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包括人事、物资、办公设施等。

四、绩效考核1.根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和绩效水平。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人员的晋升、奖惩和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绩效考核结果以定期考核汇报的形式向院长汇报,形成考核报告。

五、沟通协调1.院内各部门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2.重大事务或决策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多方参谋的决策结果。

六、工作纪律1.全体员工应按时上班,并保持工作状态的良好。

2.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和取舍工作任务。

3.员工应保守院内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散布和泄露。

4.员工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尊重、支持与帮助。

七、安全保密1.员工应时刻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外泄和私自复制。

3.员工离职后,应如实交接工作和相关资料,不得擅自带走或外传。

八、违纪处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违纪轻重予以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

设计院部门责任制度范本

设计院部门责任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设计院部门的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部门职责1. 设计管理部(1)负责制定设计院年度设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负责组织设计项目的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3)负责设计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管理工作。

(4)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核、审批、分发等工作。

(5)负责设计院内部设计规范、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 技术研发部(1)负责开展设计技术研究,提高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

(2)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

(3)负责设计软件的开发、更新和维护。

(4)负责组织设计成果的评审、鉴定和推广应用。

3. 市场开发部(1)负责市场调研,收集客户需求,分析市场动态。

(2)负责设计院市场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设计项目的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4)负责客户关系维护和业务拓展。

4. 质量管理部(1)负责制定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负责设计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和整改。

(3)负责设计院内部质量培训和质量考核。

(4)负责设计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 人力资源部(1)负责设计院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2)负责员工薪酬福利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3)负责员工关系协调,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4)负责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促进员工成长。

6. 行政管理部(1)负责设计院行政事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负责办公场所的维护与管理。

(3)负责设计院办公用品、设备采购与保管。

(4)负责设计院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责任追究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责任制度履行职责,对工作失误或失职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2. 设计院内部对各部门工作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四、附则1. 本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设计院领导研究决定。

2. 本责任制度由设计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3篇)

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3篇)

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一、概述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设计院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设计院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设计院的稳定发展。

本制度旨在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设计院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二、管理体系1. 设计院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设计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设计院的经营工作负责。

3. 总经理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办公室、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管理问题和决策制定。

三、管理职责和权限1. 总经理负责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

2.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工作分配和绩效考核等。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院的日常办公管理,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等。

4. 设计部负责设计项目的规划和执行,包括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的制定和审核等。

5. 技术部负责设计院的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问题的解决等。

6. 市场部负责设计院的市场开拓和业务拓展,包括客户关系的维护和业务合作的洽谈等。

7. 财务部负责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资金的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四、管理流程1. 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总经理负责,并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2. 设计部负责项目的立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同签订和团队组建等。

3. 设计部负责制定设计方案,经技术部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并与客户确认。

4. 技术部负责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包括技术问题的解决和新技术的开发等。

5. 市场部负责市场开拓和业务拓展,包括客户关系的维护和业务合作的洽谈等。

6.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资金的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7.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院的日常办公管理,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等。

8. 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大决策和问题,并对设计院的经营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设计院_在编人员管理制度

设计院_在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在编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确保设计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在编人员,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设计院在编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绩效挂钩、奖惩分明。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设计院在编人员的招聘和录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院实际情况进行。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六条应聘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第七条录用后的在编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八条设计院在编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九条设计院在编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设计院对在编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纪律;2.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3.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绩效考核结果。

第四章培训与晋升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定期组织在编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整体素质。

第十二条在编人员可根据个人发展需求,申请参加各类专业培训。

第十三条设计院实行晋升制度,晋升条件包括:1. 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2. 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3. 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奖惩与福利第十四条设计院对在编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奖惩分明。

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在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编人员,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七条设计院为在编人员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2. 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婚假等带薪休假;3. 定期体检、员工活动、生日慰问等。

设计院内部人员管理制度

设计院内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设计质量,维护设计院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设计院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设计院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设计院各部门应设立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内部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计院内部人员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人力资源部对全院人员管理进行监督,各部门对所辖人员进行直接管理。

第三章任职资格第七条凡应聘设计院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4.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工作能力。

第八条特殊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第四章聘用与解聘第九条设计院招聘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考试、面试等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设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表现,对员工进行解聘。

解聘程序如下:1. 人力资源部提出解聘意见;2. 经院长批准;3. 通知被解聘人员,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五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设计院各部门应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说明书,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设计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应保守设计院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

第十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八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浪费资源。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设计院设立奖励基金,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设计院设立惩罚措施,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奖励和处罚应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员工权益。

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所有员工、项目组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我院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设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5.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六条设计院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员工应根据岗位需求参加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九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办公场所及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条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设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设计院部门和岗位职责

设计院部门和岗位职责

设计院部门和岗位职责一、前言设计院作为从事工程设计、咨询、规划等工作的专业机构,其内部部门和岗位职责的明确对于保障设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件旨在规范设计院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以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设置及职责1. 总工办(1)负责制定设计院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2)负责审核设计方案和技术文件,确保设计质量;(3)组织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4)参与重大项目的技术决策和方案论证。

2. 建筑设计部(1)负责建筑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工作;(2)与总工办、结构部等其他部门协作,确保设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3)关注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不断提高设计水平;(4)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满足客户需求。

3. 结构设计部(1)负责结构方案的设计、分析和优化;(2)与建筑设计部密切合作,确保结构设计与建筑设计相协调;(3)负责编制结构计算书、施工图等相关技术文件;(4)关注结构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发展,提高设计水平。

4. 电气设计部(1)负责电气系统的设计、计算、绘图等工作;(2)与其他部门协调,确保电气设计与建筑、结构等专业的协调;(3)负责编制电气施工图、设备选型清单等相关技术文件;(4)关注电气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发展,提高设计水平。

5. 给排水设计部(1)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计算、绘图等工作;(2)与其他部门协作,确保给排水设计与建筑、结构等专业的协调;(3)负责编制给排水施工图、设备选型清单等相关技术文件;(4)关注给排水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发展,提高设计水平。

6. 环境与景观设计部(1)负责环境与景观方案的设计、规划和优化;(2)与建筑设计部、结构设计部等部门合作,确保环境景观设计与整体设计的协调;(3)关注环保政策和景观新技术的发展,提高设计水平;(4)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满意的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7. 项目管理部(1)负责项目的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申报工作;(2)负责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工作;(3)与客户、施工单位等各方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4)负责项目后期验收、结算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院的管理,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院管理层和所有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依法独立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部门职责,实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提倡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上进,勇于创新。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保障和要求。

第七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对于管理人员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建筑工程设计院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方式进行组织架构,主要包括院长办公室、设计部、财务部、人事部等部门。

第十条院长为建筑工程设计院的领导,负责院的决策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部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设计质量等问题。

第十二条财务部负责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人事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和员工关系等工作。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设立职工会,代表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五条院长为院的行政负责人,负责院的整体管理工作,对院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六条设计部部门负责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进行院的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负责院员工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的管理等工作。

第十九条职工会对院员工的权益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

第四章沟通与协调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需要保持院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畅通,促进工作合作。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有关信息的通报、汇报以及协调、会商等事宜应做到及时、有效。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工作。

第五章激励与考核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设计院针对员工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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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章制度一、制定目的管理方案本着与市场经营活动接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为出发点同时为部生产活动正规化为目标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使职工有规章可依。

二、所员工福利制度规定 1、为确保设计人员的效益工资及基本工资的发放制定设计人员产值统一结算时间定为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为产值结算时间 2、为更好的提高员工们的福利待遇公司制定以下福利制度规定①每年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劳保用品定为300元/人②每年春节、国庆节发放节假日福利费福利额定为500元/人及300元/人该福利额可根据市场物价调整③每年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发放相应的福利费用其中儿童节发放规定按第一个子女统计发放儿童截至发放年龄初中生以下含初中生阶段 3、为提高公司员工们的凝聚力和集体协作观念院办安排每年公司举办一次“春季旅游活动” 4、关注职工健康所按年度组织职工进行身体体检。

5、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员工假期福利产假、公休假。

三、所员工工资制度规定月工资的组成①考核绩效工资①由现阶段各个员工在原工资表中所发放工资的25%②由每月所追加考核工资为1500元/人两部分组成该工资作为员工日常工作考核容制定发放其考核容制定如下。

②基本工资现阶段各个员工在原工资表中所发放工资的75%。

四、日常出勤、卫生环境考核标准1、日常出勤考核情况需使用打卡机签到签到容要求如下①按照国家规定并考虑到交通、天气、个人家庭偶然原因迟到、早退次数分别不能多于3次迟到、早退定义为规定时间半个小时此外一个小时迟到、早退分别超过3次者再迟到、早退按100元/次从个人考核绩效工资中扣罚。

上下班超过一个小时者按二倍扣罚200元。

②工作总小时确定按照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确定每月总工作时间员工完成工时不得小于国家规定时间的90%作为员工考勤指标。

③按照国家规定确定每年的年假天数当员工确实有原因需要请假时则从员工个人年假规定的天数中冲抵。

2、日常出勤考核情况由专人进行统计、考核并记录如由于工作原因需外出办公无法按时打卡时须有明确记录员工外出办公回来后应及时提交或至月底补充外出记录整理完整个人考勤记录交于专人月底统计如人员外出不请假、不到岗现象则按600元/日从个人考核绩效工资中扣罚绩效工资不足时从总效益工资中扣除。

3、个人工作场地围卫生状况要求规定①上午到岗后应打扫个人周边卫生环境保持周边地面卫生清洁做到个人桌面干净整洁、个人主机、电脑屏清洁无灰垃圾及时清理。

②个人须在上班前打扫并清理个人生活区环境每周末周五由专人负责检查对卫生条件不满足要求者先口头告知根据实际情况及评定结果按100元~200元/次进行处罚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五、工程项目后期服务考核有关规定标准 1、后期服务明确由设计人负责。

2、后期服务费用占设计人员效益工资的10%。

3、由于设计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服务者需按高层500 元/日多层300元/日半天服务时间。

半天定义到单位时间下午三点以前为准。

服务费用按全日服务费的60%扣除即高层300元/日多层180元/日直接从个人效益中扣除后期服务费用替其他设计人员外出服务者均按上述情况给予外出服务费发放。

4、服务费划拨由工程负责人及完成人签字确认形成表格由专人存档并完成支付。

六、工程项目质量及完成情况考核规定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交付的设计任务是每一个设计人员应尽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任务。

为了更好的提高设计质量及成果,实施奖励先进的原则制定设计工期质量保证措施制定考核标准如下1、对于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提前完成规定项目设计的人员按原计算产值×1.05的系数进行奖励即奖励5%。

2、在设计任务单约定的工期不能完成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按推迟的天数以2%、4%、6%??依此类推的比例进行处罚。

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人员须对自身设计工程项目工作负责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合理、安全、经济等要求下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并遵循设计工程终身制的要求、态度、责任贯穿始终。

责任评定如下①设计过程中对设计人员的自校设计人员之间校审进行审核评分②施工图图审过程中对图纸提出的条文情况进行评分③施工过程中对图纸变更及施工验收服务情况的考核评分。

④针对变更及甲方回复须在24小时即第二天完成以上具体奖励、处罚措施随后详细出台。

七、图纸出现强条处理办法设计人员所设计图纸被审图中心或者消防队或者自来水公司审查出现强条,每出现一个强条设计人员扣200元,累加不封顶,总工扣1000元,累加不封顶。

八、解聘设计人员制度设计人员不请假无故旷工三次解聘,总工提的问题三次不修改且已出图的解聘,图纸被审图中心打回来一次解聘强条累计20条解聘,迟到5次解聘,顶撞领导一次解聘。

九、招聘设计人员制度新招聘人员实习期为半年无提成只发工资准备离职的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交早请,实习期间违反规定予以辞退。

招聘人设计人员应与所从事设计专业相一致。

篇筑岗位职责说明建筑分院职位职责说明 1 院长职责 1.1 全面管理 a) 主持公司的科研、设计、经营、管理工作及领导阶层会议工作。

b) 确保公司的运行符合顾客与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信誉和品牌价值。

c) 参与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年度计划。

负责年度计划的实施完成。

d) 主持制定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

e) 负责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经济等各项目标以及标准的要求。

f) 组织对企业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的测量与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组织改进。

g) 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组织结构与资源配置的有关过程的适宜性进行测量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

h)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

i) 批准制定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 j) 拟定公司的组织结构方案制定各部门岗位、人员编制。

k) 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

l) 确保企业的社会责任。

1.2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a)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员工的能力。

b) 提请聘任或解聘设计总监、副院长、总工程师、总建筑师、财务负责人。

c) 任免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管理者代表。

d) 任免副总建筑师、总规划师、总设备师、各部门负责人。

e) 审批各管理部门主管、各生产部门副职、总师、副总师的任免审批人员的引进、调出与部调动。

f) 拟定工资方案与激励方案制定奖金分配和奖励制度。

g) 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h) 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考核、奖励和长期激励等制度的拟定与制定组织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价。

i) 负责对人力资源管理、行政、财务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评估和提出改进建议。

j) 监督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管理考核指标。

1.3 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 a) 确保各种资源的配置齐全优化各种资源的组合发挥其效能。

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总额的增长。

b) 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定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资产抵押方案。

c)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审批一定额度的财务支出、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置与法人财产的处置。

1.4 项目运营方面 a) 主持或授权他人主持公司特级项目与顾客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b) 参与公司特级项目的设计评审。

c) 需要时对公司重点项目公司特级项目及部分公司级项目下同的电气专业设计成果进行审核。

d) 按项目制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主持、参与项目设计。

e) 确定公司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5 行政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 a) 主持院长办公会、管理评审会、院务会、公司大会及主要的综合行政办公会议。

确保部沟通过程的有效实施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b) 负责对公司发文件及所有公司对外合同的签批。

c) 满足员工的物质、文化需求。

d) 组织塑造优良的企业文化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展示企业形象。

组织企业部的宣传工作。

e) 确保与社会沟通的途径建立社会资源共享的信息与组织网络。

2 院长助理职责 3.1 项目经营与市场管理方面 a) 组织项目任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安排包括协调、人员临时调配、产值分配、现场服务的管理工作以及项目目标的实现。

b) 组织市场拓展、顾客关系、营销服务的管理工作。

c) 组织市场业务、多种经营、经济合作方面工作。

e) 协助院长做好财务预、决算及奖金总额和利润分配的核算工作。

f) 参与拟定、制定市场管理、项目管理、经营合作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g) 组织对市场需求、竞争及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的测量与分析将其结果提供给管理评审会议并提出改进措施。

h) 协助院长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及跟进项目设计工作情况。

i) 协助院长对外业务跟进及总结汇报工作。

3.2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a) 负责对市场管理、项目管理、经济发展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评估和提出改进建议。

b) 参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考核、奖励和长期激励等制度的拟定与制定。

c) 组织编制有关市场管理、项目管理、经济发展方面的培训需求报告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d) 组织拟定各设计部门的经济目标和负责人经济考核指标并参与考核工作。

3.3 行政管理方面 a) 参加院长办公会、管理评审会议及主要的综合行政办公会议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

b) 主持市场管理、项目管理、经济合作与发展的有关会议。

c) 参与拟定、制定市场管理、项目管理、经济合作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e) 负责组织拟定与起草设计合同、经济合作合同、设计部门与公司的责任合同、经济合作合同。

f) 组织对设计分包单位、经济合作单位能力的评审。

g) 负责与政府、协会等管理部门和机构保持沟通。

3.4 项目运营方面 a) 负责对公司设计项目合同的审核。

b) 负责公司特级项目有关要求的确定经院长授权后主持对其评审。

c) 担任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组完成设计任务。

3 综合管理副院长管代职责 4.1 质量管理方面 a) 担任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

b) 负责与设计产品有关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c) 组织编制和修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批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d)向院长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对过程的运行及不合格项进行测量分析的结果将其信息提供给管理评审会议并提出改进措施。

措施不断提高公司员工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4.2 后勤保障与计算机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 a) 负责公司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

b) 负责计算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c) 组织对房产的保管与维护工作。

d) 组织环境卫生、安全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e) 组织、保障员工餐厅的良好运作。

f) 组织公司大型集体活动与文体活动。

4.3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a) 负责对质量、后勤、计算机信息化建设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评估和提出改进建议。

c) 参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考核、奖励和长期激励等制度的拟定与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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