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知识分享
2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解析

• 3.1.5 疏散导流标志应沿疏散通道和通 向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设计路线设 置。 • 3.1.6 在联合设置电光源型和蓄光型等 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中, 蓄光型等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疏散标 志宜用作辅助标志。
• 3.4.4 设置在顶棚下的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电 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地 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且不宜大于2.5m,间 距不应大于20m。 • 疏散指示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宜有妨碍公众 视读的障碍物。若无法避免时,应在障碍物上 增设标记。
1、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通过电源 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 2、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通过光源 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 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装技术规范》
• 3.1 一般规定 • 3.1.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 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 素选用。 • 3.1.2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标志内容应清 晰、简洁、明确,并与所要表达的内容相一致, 不应相互矛盾或重复。
六、疏散指示标志的分类
• 疏散标示指示: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 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 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 疏散导流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 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 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 警示标志:警告和提示疏散 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 的标志。
• 3.4.5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 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 1.1m~1.5m 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 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 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 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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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疏散指示标志的功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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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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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疏散指示标志的测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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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
STEP2
STEP3
STEP4
查看外观和位置,核对指示方向。
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测试亮度。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疏散指示标志灯,一般设在距地面不超过1m的墙上。
应急照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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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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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
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系统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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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疏散指示标志清洁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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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固定牢靠、无遮挡,状态正常。
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 l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低于5.0 lx。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疏散照明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应低于规定要求。
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相关亮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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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疏散指示标志清洁维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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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观进行检查和维护,破损的进行修复或更换; 清洁疏散指示标志时,采用柔软布料沾肥皂水拧干后擦拭,再用干布擦净。注意不得采用稀料、汽油等易挥发物擦拭疏散指示标志表面。不要对疏散指示标志喷洒杀虫剂。否则会导致表面变色或损坏。不得使用强碱性溶剂擦拭,容易造成损坏。 切断正常供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11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一、系统分类二、系统选型1.设置消控室的应选择集中控制型2.设置火自报但未设消控室的,宜选择集中控制型3.其他,可选非集中控制型三、系统构成四、系统设计(一)消防应急灯具1、类别2、灯具的选择规定○1采用节能灯具,光源色温不低于2700K○2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3标志灯具应选择【持续型灯具】○4交通隧道和地铁隧道宜选择【带有米标的】方向标志灯○5设置在距地面8m以下的灯具,电压、供电方式要求:a.应选择A型灯具b.地面上的标志灯具,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c.未设置消控室的,住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灯具工作电压应低于DC36V)○6住宅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做【日常照明】○7灯具面板或灯罩的材质规定:a.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具可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玻璃】,设置在距地面1m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b.在顶棚、疏散走道上方设置的灯具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8○9○10备用照明亮度和平时一样应有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后供电3、灯具的设置规定保证基本照明保证人员可识别疏散路径、方向、出口位置、所处楼层4、方向标志灯的设置规定(重点)5、灯具的安装一般规定: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自带电源型灯具采用插头连接时,应采用专用工具方可拆卸标志灯的标志面宜与疏散方向垂直(二)配电回路1、电路中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负载2、具体规定(三)应急照明配电箱(四)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五)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配电箱安装规定:1.安装牢固,无倾斜2.安装在轻质墙上时,有加固措施3.落地安装时,底边高出地面:100 – 200 mm4.设备在电气竖井内时,应采用下出口进行方式5.应急照明控制器主电源,应设明显的永久标识,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部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集中电源的前后部应留出更换电池的作业空间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源、配电箱的接线规定:1.导线整齐、不交叉2.线缆有编号3.端子板的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4.线缆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5.导线应绑扎成束6.线缆穿管、槽盒后,应将其封堵(六)系统线路电压等级的选择、线路选择线路的安装:1.线路的防护方式规定:矿物绝缘类电缆可以明敷明敷时,采用金属管或槽盒保护暗敷时,采用金属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2.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管路始终端及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管路转角或分支处直线段不大于3m处3.各类管路暗敷时,应用不燃材料保护且结构层厚度不小于30mm4.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设接线盒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20m,1个弯曲管子长度每超过10m,2个弯曲管子长度每超过8m,3个弯曲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和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11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一、系统分类二、系统选型1.设置消控室的应选择集中控制型2.设置火自报但未设消控室的,宜选择集中控制型3.其他,可选非集中控制型三、系统构成四、系统设计(一)消防应急灯具1、类别2、灯具的选择规定○1采用节能灯具,光源色温不低于2700K○2不应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消防应急标志灯具○3标志灯具应选择【持续型灯具】○4交通隧道和地铁隧道宜选择【带有米标的】方向标志灯○5设置在距地面8m以下的灯具,电压、供电方式要求:a.应选择A型灯具b.地面上的标志灯具,选择集中电源A型灯具c.未设置消控室的,住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可选择【自带电源B型灯具】(灯具工作电压应低于DC36V)○6住宅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时,消防应急照明可以兼做【日常照明】○7灯具面板或灯罩的材质规定:a.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具可采用厚度4mm及以上的【钢化玻璃】,设置在距地面1m以下的标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b.在顶棚、疏散走道上方设置的灯具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8○9○10备用照明亮度和平时一样应有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后供电3、灯具的设置规定保证基本照明保证人员可识别疏散路径、方向、出口位置、所处楼层4、方向标志灯的设置规定(重点)5、灯具的安装一般规定: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自带电源型灯具采用插头连接时,应采用专用工具方可拆卸标志灯的标志面宜与疏散方向垂直(二)配电回路1、电路中不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输出回路严禁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负载2、具体规定(三)应急照明配电箱(四)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五)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配电箱安装规定:1.安装牢固,无倾斜2.安装在轻质墙上时,有加固措施3.落地安装时,底边高出地面:100 – 200 mm4.设备在电气竖井内时,应采用下出口进行方式5.应急照明控制器主电源,应设明显的永久标识,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部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集中电源的前后部应留出更换电池的作业空间应急照明控制器、电源、配电箱的接线规定:1.导线整齐、不交叉2.线缆有编号3.端子板的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4.线缆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5.导线应绑扎成束6.线缆穿管、槽盒后,应将其封堵(六)系统线路电压等级的选择、线路选择线路的安装:1.线路的防护方式规定:矿物绝缘类电缆可以明敷明敷时,采用金属管或槽盒保护暗敷时,采用金属管或B1级及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2.各类管路明敷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管路始终端及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管路转角或分支处直线段不大于3m处3.各类管路暗敷时,应用不燃材料保护且结构层厚度不小于30mm4.符合下列条件时,管路应在便于接线处设接线盒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管子长度每超过20m,1个弯曲管子长度每超过10m,2个弯曲管子长度每超过8m,3个弯曲金属管子入盒,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和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讲解解读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
不应小于1.5h。
04
其他建筑 ,不应少于0.5h。
06
高危险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
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
时间要求
STEP1 STEP2 STEP3
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s。
具有两种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场所 ,标志灯光源点亮、熄灭的响应时间不 应大于5s。
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 大于10m; 在走道转角区 , 不应大于1.0m。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 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 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 散指示标志:
05
地面最低水平照度
1.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疏散走道 ,不应低于1.0lx。
时间要求
01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 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应符合下列规定:
03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 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
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
建筑 ,不应少于1.0h。
05
火灾状态下 ,灯具光源应急点亮、
熄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02
02
系统分类
系统分类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 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的设置不 同 , 可以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中控制型;
系统分类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系统分类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 , 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及其配接的消 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应 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 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不应小 于0.50m;位于门边时,其下边 0.50m 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 如天花板的高度较小,也可在疏 散门的两侧墙上设置,标志的中 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0m— 1.5Om之间。悬挂在室内大厅或 走道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的下边缘 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
第十章 安全疏散 与防火分隔设施
南京消防士官学校 张珑
主要内容
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2、消防广播 3、消防电梯 4、避难层 5、疏散楼梯 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第一节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
七个部分
1、简介及概念 2、设置部位 3、设置原则 4、设置要求 5、质量判别方法 6、检测 7、验收
2010-10-20 19
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台应急灯具) (2)重复转换试验(取2台应急灯具) )重复转换试验( 台应急灯具 方法: 方法:将灯具插上电源充电1min,然后按下试 验按钮,并保持20s,灯具转入应急,此时主 电和充电状态的指示灯熄灭,20s时间到,让 试验按钮复位。主电和充电状态批示灯应该 重新点亮。1min后,再按下试验按钮。这样 循环50次。灯具状态显示正确,则灯具功能 正常。否则,灯具功能不正常。(6.5) ( )
4、备用电源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 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发 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 5s内自动切换应急电源。
5、应急照明灯的照度 、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0.5lx 地下人防工程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1.0lx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 于1.0lx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 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 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 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VS
某大型商场
商场内部按照规定设置了消防应急照明和 疏散指示标志,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楼梯间等关键区域的标识。
效果分析方法
实地考察
对比分析
对应用案例的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检 查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 置情况,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将收集到的数据与相关标准和规范进 行对比分析,评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 散指示标志的实际效果和达标情况。
该系统通常由消防控制中心、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探测器等部分 组成,通过集中控制、分散执行的方式实现快速响应和高效疏散。
联动系统的实现方式
集中控制方式
通过消防控制中心对所有应急照明灯 具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集中控制,一 旦发生火灾,控制中心根据火灾探测 器的信号自动或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数据收集
收集相关数据,包括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数量、亮度等 参数,以及实际使用中的效果和反馈。
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对应用案例的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可以得出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实际 使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指引人员疏散,提高应急疏散的安全性和效率。
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包括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更新老旧设 备、增加标识的醒目性和易读性等,以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实际效果和
推动作用。
企业如何应对市场变化
加强研发创新
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 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市场和 消费者的需求,同时提高自身的 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拓展应用领域
企业可以积极拓展消防应急照明 与疏散指示标志产品的应用领域, 如商业场所、公共设施、工业园 区等,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 能力。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识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设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要求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要求: ①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③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④ 人防工程中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 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火灾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 值不应低于5.0 lx ⑤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 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 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功能指标
(1)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 (2)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后,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不 应低于规定。 (3)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工程疏 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配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 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 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其工作面的 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应 急 照 明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1、应急照明的要求与功能指标
应急照明的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光源选择 应选用能快速点燃的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荧 光灯等。 (2)消防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其电源转换时 间应满足: ① 疏散照明≤5s; ② 备用照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1.5s)。 (3)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5s;高危险区 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0.25s。 (4)疏散照明平时处于点亮状态。 (5)可调光型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用于影剧院的观众厅。 在正常情况下减光使用,火灾事故时应自动接通至全 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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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 工作状态由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灯具。
❖ 10、 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 由母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子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状态的一组消防 应急灯具。
❖ 11、 终止电压
❖ 过放电保护部分启动,消防应急灯具不再起应急作用时电池 的端电压。
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二、应急灯的设置原则
❖ 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 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当确需更改设计时,需经 原设计单位同意更改。
❖ 2.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 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 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说 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判定规则
6.5和6.8两项试验中任一项不合格则该批 次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允许有三次 补做,单项补做次数不超过两次。
注:(6.5)重复转换试验 (6.8)充、放电 耐久试验
五、消防应急灯具的检测
1.产品一致性检查 :
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时,应对照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 的产品检验报告。
(5)有无过放电保护电路判断试验 ❖ 将一具满充后刚放完电的灯具再充电1min左右,然
后拔掉插头停止充电,此时灯具转入应急,同时用 直流电压表测量电池两端电压,这时电压值在缓慢 下降,当灯具突然熄灭的瞬间,电压表指示的电压 就是终止电压。终止电压应不低于电池额定电压80 %,否则证明灯具没有设计过放电保护电路或是设 计了但已失效。
第十章 安全疏散 与防火分隔设施
南京消防士官学校 张珑
主要内容
❖ 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 2、消防广播 ❖ 3、消防电梯 ❖ 4、避难层 ❖ 5、疏散楼梯 ❖ 6、防火门及防火卷帘
第一节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
七个部分
❖ 1、简介及概念 ❖ 2、设置部位 ❖ 3、设置原则 ❖ 4、设置要求 ❖ 5、质量判别方法 ❖ 6、检测 ❖ 7、验收
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主电工作状态。
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设置了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2.现场性能检测项目和不合格情况描述
消防应急灯具现场性能检测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描述如表所列。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不合格情况描述
充、放电 试验
未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3个月内的消防 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 90min ; 投 入 使 用 3 个 月 后 应 不 小 于 30min。
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急照明。
(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
❖ 1、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 厂房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疏散门的正上方;
❖ 2、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 全出口处;
❖ 3、地下室、层间错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 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 远离出口的地方,应将“出口”标志与“疏散通 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须指向通往出口 的方向。
❖ 4、应急电源 ❖ 火灾发生时,为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非主电电源。
❖ 5、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 电池和检验器件装在灯具内部或其附近(1m距离以内)的消防应急灯具。 ❖ 6、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 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集中供电装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
❖ 7、 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 灯具供电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 3、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 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 4、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7、 隧道
❖ 隧道两侧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 疏散指示标志,其高度不宜大于1.5m。
❖ 一、二类隧道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 疏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 于3.0h;
4、备用电源
❖ 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采用蓄电池作 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发 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的情况下,应在 5s内自动切换应急电源。
5、应急照明灯的照度
❖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0.5lx
❖ 地下人防工程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1.0lx
❖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 于1.0lx
应急工作时间小于90min;
投入使用3个月后的应急工作 时间小于30min。
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 无过放电保护; 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 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小于额定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电池放 电压的80%,集中电源型消 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 90%。防 应 急 灯 具 电 池 放 电 终 止 电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和应急电源状 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应急状态用红色。 主电和应急电源共用供电线路的消防应急灯具可 只用红色指示灯。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不合格情况描述源自基本功能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源切断时应能在5s内 主电源切断5s内未转入应急状态;
转入应急状态,主电源恢复后,应自动恢 主电源恢复后,不能自动恢复到
❖ 三类隧道,不应小于1.5h。
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1)氧指数简单判断。 标准要求:消防应急灯具的外壳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氧指数≥32)制造。 对于采用金属.玻璃外壳的灯具来讲,灯具自身防火基本
没问题,而对于那些采用树脂、塑料、有机玻璃等材料作外 壳的灯具来讲,其外壳是否具备防火性能就值得考究了。 方法:对于灯具外壳采用树脂等材料,我们可以在空气中进行 燃烧,如果在空气中能燃烧,则说明该外壳材料氧指数小于 21;如果在空气中不能燃烧,则说明该外壳材料氧指数>21, 是否大于32,则需要借助氧指数仪来测定。
❖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5.0lx;
❖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 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 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 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6、配电线路
❖ 1、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 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
❖ 2、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 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应急灯的设置原则
❖ 7.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 时应保证箭头指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 8.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充电、 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 状态用黄色。在安装时应保证将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处 于易被看到的位置,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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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2)重复转换试验(取2台应急灯具) 方法:将灯具插上电源充电1min,然后按下试
验按钮,并保持20s,灯具转入应急,此时主 电和充电状态的指示灯熄灭,20s时间到,让 试验按钮复位。主电和充电状态批示灯应该 重新点亮。1min后,再按下试验按钮。这样 循环50次。灯具状态显示正确,则灯具功能 正常。否则,灯具功能不正常。(6.5)
(三)辅助疏散指示标志
❖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 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
行。
2.现场性能检测项目和不合格情况描述
消防应急灯具现场性能检测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描述如表所列。
检查项目 基本功能
技术要求
不合格情况描述
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 、未 设 置 相 应 功 能 和 颜 色 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 的状态指示灯。 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
❖ 4.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 5.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 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
❖ 6.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或其 他标志灯(或标志牌)。
一、应急灯的设置部位
❖ (一)应急照明灯的设置部位: ❖ 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类高层厂房和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封闭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避难 层(间); ❖ 2、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高层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 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 其他房间; ❖ 4、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 集的场所; ❖ 5、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4)目测消防应急标志灯表面亮度试验。 ❖ 将充电24h后的消防应急标志灯放置于黑暗环
境中,让其处于应急状态,同时在距离灯具 发光面正面20m处观察灯具的标志、文字的 清晰程度,正常亮度情况下应该能正确辨别 标志灯标志箭头方向和看清主体文字,并无 眩目感觉。
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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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防应急灯具质量辨别方法
(3)充、放电耐久试验(1台) 方法:将灯具充电,此时充电指示灯亮,充电24h后,
充电状态指示灯熄灭,然后拔掉电源让其放电,并 开始计时,直到灯具熄灭,应急时间应不小于 90min或其所标称的应急时间。这样连续10次,记 录每次应急时间,其中,末次放电时间应不低于首 次放电时间的85%,并满足≥90min或其所标称的应 急时间。(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