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2016-06-02 高金平点击标题下「蓝色微信名」可快速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以其灵活性、高收益性日益活跃于资本市场,按其设立形式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及基金投资者税负差异较大。
本文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幵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参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及相关税收政策,对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作简要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私募投资基金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资产支持计划等,本文不予详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幵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一)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设立为下列三种形式:1.公司型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投资者即为基金公司的股东(股东人数需受《公司法》限制),公司成立后,对外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基金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股息、红利的分配。
同时,可另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该基金公司的投融资运作。
2.有限合伙型这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
通常,某项目的发起人先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以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GP (普通合伙人)、其他基金投资人作为LP (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再以该有限合伙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在GP与各LP之间进行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人数上受《合伙企业法》二至五十个合伙人的限制。
3.契约型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设立一个单独的法律主体对外投资,而是通过信托计划或是基金合同等契约形式募集资金,单独核算并对外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由专业投资机构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并通过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股权衍生品等金融工具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
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税政策涉及到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投资收益的税收处理和基金本身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的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享受基金净收益不纳税、投资者分红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基金出资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给出资人,出资人不得就分得的基金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减除扣除等。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并提高了基金的竞争力。
其次是投资收益的税收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对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基金出售股权所得取得的收益,按照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海外投资收益,在我国实行境外所得免税政策,即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外企业所得,不适用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旨在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外市场,促进国内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最后是基金本身的财务管理问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
基金应当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基金应当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制定会计政策,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需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和经审计财务报告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并向监管部门公开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在处理上述问题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需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基金的财税政策合规。
管理人应深入了解和熟悉基金相关的财税政策,并及时获取最新的财税法规信息,确保基金的运作符合相关税收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
管理人需要重视财税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团队建设,确保能够在财税政策调整和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基金的财务管理和税收处理方式,以保证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
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

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贾文汉(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00)摘要:本文主要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为重点进行分析,结合企业税收的相关优惠政策为依据,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双重征税的困扰、所得性质的彻底穿透问题、亏损弥补问题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其主要目的在于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为进一步优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财税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税政策;问题处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成为助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统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本文主要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为重点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政策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出现,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问题,丰富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促进了中小企的发展。
为扶持和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一方面采取了政府引导的方式,由财政出资成立引导基金,以LP的身份吸引投资机构到辖区内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扶持区域内中小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相继成立了不同类别的引导基金,单只规模可达千亿。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近三年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呈现井喷式增长,目前全国设立引导基金已逾千余只,基金总规模近6万亿元。
另一方面,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更加灵活,并通过财税优惠政策让利于民,这些政策法规对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如2007年新《合伙企业法》实施,明确了有限合伙企业制度,解决了公司制基金双重征税的问题。
2017年发布的财税38号文,将“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由原来的公司制基金进一步扩大合伙制基金的合伙人。
财税实务案例解析109号文:股权、资产划转的税务处理

财税实务案例解析109号文:股权、资产划转的税务处理在国务院发布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文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具体文件,即财税〔2014〕109号文。
该文件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股权、资产在集团内部划转的税务处理,这为后期国有、民营经济的资产重组在带来了很大的税收红利。
如何正确理解并把握109号文是我们最需要关心的问题。
109号文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109号文所规范的集团间资产、股权的划拨行为仅限于100%控股的集团居民企业间,也就是说,无论是划拨还是接受划拨的主体,都必须是居民企业内部100%控股的体系下。
在这个基础上,109号文规范的资产、股权划拨包含了纵向划拨和横向划拨两种形式。
从纵向划拨来看,既包括母公司——子公司的划拨,也包括子公司——母公司的划拨,还包括的母公司——孙公司以及孙公司——母公司之间的跨主体纵向划拨。
而横向划拨则包括在集团100%控股下的各个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划拨行为。
所以,总体来看,109号文规范的资产、股权划拨行为是多样化的。
但是,不管划拨行为如何复杂,我们只要明确了在纵向划拨中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子公司——母公司这两种基本形式的税务处理,其他划拨就是这两种基本形式税务处理的组合。
一、母公司——子公司资产、股权划拨的税务处理案例A上市公司2014年6月收到其控股股东B《关于A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意向协议》,B公司拟将其持有的A公司2000万股(占总股本20%)无偿划转给C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1. 引言1.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由专业机构或个人发起,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股权、债权等形式投资于非上市的企业,并通过提供专业性的管理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成长和实现价值增值,最终实现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风险较高但回报也相对较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包括:1. 专业化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和运作,他们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行业知识;2. 高风险高回报:由于投资对象多为初创或中小型企业,因此风险较高,但也有机会获得高额回报;3. 长期锁定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期限,投资者需有耐心等待投资项目的成熟和退出;4. 高门槛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门槛较高,通常只对具备一定财务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和个人开放。
1.2 财税政策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影响财税政策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影响是深远的,它直接影响着基金的运营和投资决策。
税收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盈利和成本。
不同的税收政策可能导致基金在投资收益上承担更高的税负,限制了其盈利空间。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会增加基金的经营风险,因为基金需要在不确定的税收环境下进行投资决策。
会计政策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也有重要影响。
不同的会计政策可能导致基金的财务报告结果存在差异,影响投资者对基金的评价和信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政策规定,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税政策的要求也会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合规管理。
基金需要遵守税法规定,确保交纳税款的合规性,避免因税收违规而受到处罚。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减税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提高盈利能力。
财税政策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基金需要密切关注政策的变化,做好风险管理和合规工作,以保障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筹划

浅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筹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并已从不稳定的基础逐渐初具规模。
因此,私募股权投资税收筹划是提高私募股权收益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投资集团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根据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型,我们将分析私募股权基金税收的现状,并提出改进建议,为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筹划现状现今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主要是合伙制和公司制这两种存在方式。
由于两种组织模式的依据就不同,之间存在很强的差异性。
但是不管哪种制度在业务方面都需要联系到投资人、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人。
在征税过程中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股息、红利来获取收入;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股权转让获取收入。
1.1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足一是在基金层面,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实现资产保护和估值,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资金,并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尽管税收筹划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管理要素,但基金管理团队更加关注筹资和生产,但对税收筹划的关注较少,对税收筹划的投资也较少。
此外,在某些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中,税收筹划使用非法手段来“筹划”税收,减轻税收负担。
例如,一些地下私募股权基金冒充年度亏损以掩盖利润和逃税的幻想。
这种行为虽然可以节省税款,但是会受到税务机关的惩罚。
二是在投资者层面。
私募股权基金具有两个投资者属性: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
对于前者,公司实施自己的税收计划,并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计划。
对于自然人投资基金其投资形式只是盈余基金的增值渠道,因为生产和管理是公司生存的基础。
因此,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税收是公司计划的重点,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制度并未得到重视。
与机构投资者的担忧相比,自然人投资者无视私募基金的税收计划。
1.2优先政策未得到充分利用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私募证券基金重复征税这样的现象十分混乱,这也是相关负责人的难题。
私募基金首先要在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主要以管理公司的形式进行操作。
当投资获取收益返还给出资时,将会有税收部门向管理公司征收利润所得税。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财税政策问题及处理作者:武开瑞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05期摘要近些年,国家逐步放开了股权投资财税政策,给从事股权投资的公司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投资基金的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因此,从事投资基金的企事业单位需要重点研究国家出台的各类财税政策对公司基金运行的影响,并处理财税政策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税政策问题处理一、引言我国实行市场开放政策以及金融开放政策,通过开放金融市场,来引导社会资本向国家的重点产业倾斜。
这几年,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在国内逐步发展起来,同时,国内的各地政府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引导基金科学发展。
因此,需要为国内的投资基金出台一系列的财政优惠政策和税收政策,来推动基金健康稳定发展。
二、投资基金政策分析随着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国内稳定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都为私募股权的投资基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国内投资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给国内的中小型公司融资提供了较大的便利,也解决了国内部分公司的资金问题。
同时,基金政策也促进了国内资本市场和产业健康发展。
因此,国家的政府部门为了推动股权投资基金的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引导的方式,在各个地方设立产业引导发展基金。
政府部门作为整个投资管理基金的LP,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金的募集工作。
通过设置股权的投资基金,来支持城市内部各中小型公司的经营发展。
这些年,国家中央和各地方政府都设立了产业引导基金,部分基金已经达到了千亿的规模。
经过调研分析发现,我国这几年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总体规模呈直线式增长,当前国内基金数量已经过千,总体基金规模达到了近6万亿人民币。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基金发展的产业政策,以推动私募投资基金经营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通过出台适当的财税政策,来降低基金投资的税收,引导公司基金科学发展。
同时,国家财政部发布了财税38号文,明确了对国内的中小型高新技术公司,在股权投资中,可给予股权投资总额70%的纳税抵扣优惠。
浅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实务园地浅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文/肖 波摘 要:随着近年来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不断发展,其在中国金融市场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投资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性的各类企业,使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丰富了资本市场的投融资体系,为国家经济的发展注入动力。
但是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国内的发展时间短,且在税务实操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性。
基于此,简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及组织形式的优劣,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务操作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务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期望为财税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PE)是指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对外募集资金,对非上市公司等特定对象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的一项投资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存续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584家,管理基金规模14.35万亿元。
由此可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已占据一席之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制、合伙制和契约制三种形式,实务操作中,公司制及合伙制两种形式较为常见[1]。
1.1 公司制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公司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股东组成,并设有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执行机关董事会和监督机关监事会。
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的份额成为公司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参与管理权、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资产的分配权等。
1.2 合伙制合伙制即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配套法规设立。
合伙制私募基金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一般承担基金管理人的角色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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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处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以其灵活性、高收益性日益活跃于资本市场,按其设立形式的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身及基金投资者税负差异较大。
本文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参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及相关税收政策,对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作简要分析。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私募投资基金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证券、资产支持计划等,本文不予详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
(一)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设立为下列三种形式:
1.公司型
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投资者即为基金公司的股东(股东人数需受《公司法》限制),公司成立后,对外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按基金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或出资比例进行股息、红利的分配。
同时,可另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该基金公司的投融资运作。
2.有限合伙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