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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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2002 年1 月18 日实行)1.0.1 为了提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编制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和测试验收的监理工作。

1.0.3 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信息系统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1 .0 .4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5 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1 .0 .6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允许,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份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

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份或者全部工程软件设备、硬件设备、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实现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

2024版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教程

2024版年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教程
监理过程模型
包括需求分析与确认、设计与开发、实施与部署、测试与验收等阶段。
阶段划分依据
根据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成果和 监理要点。
2024/2/2
12
需求分析与确认阶段监理要点
需求分析
协助业主明确项目需求,包括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安全需求等。
需求确认
对需求进行评审和确认,确保需求符合业主的实际需要,为后续 设计与开发工作奠定基础。
包括甘特图、网络图、关键路径法、挣值管理等,可帮助项目经理有效 管理项目进度、成本和资源。
2024/2/2
03
项目管理认证与培训
包括PMP、PRINCE2等国际认证和各类培训机构提供的项目管理培训
课程,可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10
03
监理过程与关键活动管理
2024/2/2
11
监理过程模型及阶段划分
对质量检查过程中产生的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项目的质 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提供有力支持。
26
持续改进思路引入和具体举措设计
引入持续改进思路
在质量保证体系中明确持续改进的目标和原则,鼓励项目团队不断寻求改进机会,提升
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设计具体举措
针对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改进需求,设计具体的改进措施和计划,包括优化流程、 提升技能、引入新技术等方面,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包括技术复杂性、需求多变性、团队 协作性、质量要求高等。
2024/2/2
8
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与方法
2024/2/2
信息系统开发流程
01
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上线运行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

根据招标书对招标项目的描述,我方将把以下所列的标准、规范和文件作为我们的监理依据,它们包括:1. 现行国家、行业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网管理暂行规定》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2014年03月01日实施)8)《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84;9)《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方法》GA/T70-1994;10)《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12)《电业安全工业规程》(DL-408-91)13)《建筑物防雷投计规范》GB50057-9414)《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GA267-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16)《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17)《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18)《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1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2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2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22)《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2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6)2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2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T16-92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27)《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GBJ7928)《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32929)《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GA4093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3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3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34)《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3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21636)《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GA267-2000 3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GB501692 .现行国务院、信产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连网管理暂行规定》4)《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 号);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9)《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 T 19668);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11)《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信部规[2007]168;1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规[2002]570 号;1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规[2003]142 号;14)《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3-2005);1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6-2005);16)《通信管道和光(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 5072-2005);17)《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5-2005);1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YD 5124-2005);19)《电信专用房屋工程施工监理规范》(YD5073-2005);3. 现行技术质量标准规范1)《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90)2)《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8567-88)3)《SDH 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5024-2005)4)《同步数字系列光缆数字线路系统技术要求》(YD/T768-1995)5)《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 5076-2005)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YD/T 5040-2005)7)《基于SDH 的多业务传送节点技术要求》(YD/T 1238-2002)8)《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32-2005)9)《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T 5037-2005)10)《光缆线路对地绝缘指标及测试方法》(YD/T 5012-2003)11)《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1139-200712)《地形数据库与地名数据库接口技术规程》GB/T 17797-199913)《信息技术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第1 部分:数据元的规范与标准化框架》GB/T 18391.1-200214)《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远程数据库访问》GB/T 17533.1-199815)《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 8566-19951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17)《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200818)《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19)《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20)《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200821)《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物理设备控制计算机数值控制器用的数据模型》GB/T 19903.1-20054 .监理服务依据及相关资料的说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项目有关的经批复的《****智能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系统初步设计报告》及以后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其他技术文件(可行性方案、招标文件、业务需求分析报告、总体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测试计划、验收计划、培训计划和其他实施计划)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标准)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2005-2-18 2005-5-1 有效 specification -Part 1:General rules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Part 2007-8-24 2008-1-1 有效 2:Generic cabling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请联系 01068523946 01068517548
信息化工程 GB/T 监理规范 6 19668. 第6部分:信 6-2007 息化工程安 全监理规范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Part 2007-8-24 2008-1-1 有效 6: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security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L 01
本标准规 定了电子 设备机房 系统新建 、升级、 ICS 改造过程 35.02 中各阶段 0 监理工作 的目标、 主要内容 和监理要 点 本标准规 定了计算 机网络系 统新建、 ICS 升级、改 35.02 造过程中 0 各阶段监 理工作的 目标、主 要内容和 监理要点
请联系 01068523946 01068517548
L 01
请联系 01068523946 01068517548
Information system project 信息化工程 surveillance GB/T 监理规范 specification 5 19668. 第5部分:软 2007-8-24 2008-1-1 有效 -Part 5-2007 件工程监理 5:Software 规范 project surveillance specification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法规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法规标准
重要性
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目标影响较大的风险因 素,确保优先处理重要风险。
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技术风险
评估信息系统在技术方面的风险,包括 系统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等。
A 信息安全风险
评估信息系统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风 险,包括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网
络病毒等。
B
C
D
法规遵从风险
评估信息系统在遵守法规标准方面的风 险,包括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国 家安全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法规标 准
2023-11-05
目 录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述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相关法规标准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风险评估与应对 •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0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概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义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流程
签订监理合同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 监理的范围、内容、责任和义务。
02
成立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成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明确 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01
进行验收评估
在项目完成后,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 验收评估,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 本等方面进行总结和评价。
05
03
进行监理规划
监理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和业主的需求 ,制定具体的监理规划,包括监理内 容、方法、时间等。
开展质量控制活动
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评估等活动,发现并纠正 质量问题,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稳定可靠。
05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风 险评估与应对
风险评估的基本原则
科学性
风险评估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 准确性。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目次1 范围 (1)2 总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1 法律法规 (1)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 (1)4 术语 (1)5 监理机构及设施 (3)5.1 项目监理机构 (3)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3)5.1.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3)5.2 项目监理人员 (3)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 (3)5.2.2监理人员的职责 (3)5.3 监理设施和设备 (5)6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 (5)6.1 监理规划 (5)6.1.1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5)6.1.2 监理规划的内容 (5)6.2 监理实施方案 (6)6.2.1 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6)6.2.2 监理实施方案的内容 (6)7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7.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阶段划分与方法 (6)7.1.1 监理阶段划分 (6)7.1.2 监理工作方法 (6)7.2 系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6)7.2.1 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7)7.2.2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9)7.3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9)7.3.1实施阶段监理的依据、程序 (9)7.3.2软件系统的监理 (11)7.3.3硬件系统的监理 (11)7.3.4网络工程的监理 (11)7.3.5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 (11)7.3.6系统安全的监理 (12)7.4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 (12)7.4.1验收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12)7.4.2 信息系统初验监理 (14)7.4.3 信息系统试运行监理 (14)I7.4.4 信息系统竣工验收监理 (14)7.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5)8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 (15)8.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 (15)8.1.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特点 (15)8.1.2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16)8.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6)8.2.1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6)8.2.2 工程变更处理要求 (16)8.3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6)8.3.1 工程暂停的条件: (16)8.3.2 工程暂停管理 (16)8.3.3 工程复工管理 (17)8.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7)8.4.1 工程延期管理 (17)8.4.2 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17)8.4.3 工程延期费用的索赔 (17)8.5 费用索赔的处理 (17)8.5.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7)8.5.2 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17)8.5.3 索赔处理程序 (18)8.5.4 索赔的具体处理 (18)8.6 合同争议的调解 (18)8.6.1 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 (18)8.6.2 合同争议的处理 (18)8.7 违约处理 (18)8.7.1 项目承担单位违约的管理 (18)8.7.2 承建单位违约的管理 (19)8.7.3 其它违约的管理 (19)9 文档管理 (19)9.1 监理资料 (19)9.2 监理月报 (19)9.3 监理工作总结 (20)9.4 监理资料的管理 (20)II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个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机构、开发机构和相关的培训机构也可参照使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标准(完整版)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标准(完整版)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标准课程代码:CB010304 课程类型:理论+实践课程属性:专业拓展课适用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分:4.0 学时:72课程负责人:邵翠一、课程定位(一)课程性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课程的主要学习任务是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知识体系、完整的监理方法、手段和技能,掌握并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和监理技术方法编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文档,并能有效组织和实施监理项目。

(二)课程作用该课程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课程体系中一门专业拓展课程,该课程与职业岗位紧密联系,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与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实践指导作用。

(三)前导、后续课程前导课程:《编程基础》、《PHP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后续课程:《企业信息化系统集成应用》二、课程设计思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为切入点,学习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软件与软件工程基础知识;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基本知识;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方法,以及在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监理中的应用;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测试要求与方法;5.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领域的背景知识和应用发展趋势,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等;6.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7.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的职业道德要求;8.正确阅读并理解相关领域的英文资料。

三、课程目标(一)能力目标1.能够熟练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知识体系、完整的监理方法、手段和技能。

2.能够掌握并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和监理技术方法编写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文档3.能够有效的组织与实施项目监理(二)知识目标1.理解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与计算机网络、软件与软件工程基础知识;2.掌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基本知识;3.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的方法,以及在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监理中的应用;4.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的测试要求与方法;5.熟悉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领域的背景知识和应用发展趋势,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行业信息化等;6.掌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7.熟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三)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谦虚、好学的品质;2.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做事认真的良好作风;3.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4.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5.培养学生自主、开放的学习能力。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服务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服务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严格性:监理服务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对承建方和业主都应严格要求。

在质量、进度和成本等方面都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守信性:监理服务应忠于合同,信守承诺,克服一切困难,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

3. 科学性:监理服务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采用科学的设施和指标,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公正性:监理服务应对建设方和承建方同样负责,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既要尊重各方,又要大胆管理,确保项目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此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还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服务标准体系,通过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使监理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地维护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

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内相关标准的内容和经验,结合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应广泛征求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标准。

总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是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确保各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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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 范围 (1)2 总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1 法律法规 (1)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 (1)4 术语 (1)5 监理机构及设施 (3)5.1 项目监理机构 (3)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3)5.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3)5.2 项目监理人员 (3)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 (3)5.2.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5.3 监理设施和设备 (5)6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 (5)6.1 监理规划 (5)6.1.1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5)6.1.2 监理规划的内容 (5)6.2 监理实施方案 (6)6.2.1 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6)6.2.2 监理实施方案的内容 (6)7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7.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阶段划分与方法 (6)7.1.1 监理阶段划分 (6)7.1.2 监理工作方法 (6)7.2 系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6)7.2.1 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7)7.2.2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9)7.3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9)7.3.1 实施阶段监理的依据、程序 (9)7.3.2 软件系统的监理 (11)7.3.3 硬件系统的监理 (11)7.3.4 网络工程的监理 (11)7.3.5 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 (11)7.3.6 系统安全的监理 (12)7.4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 (12)7.4.1 验收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12)7.4.2 信息系统初验监理 (14)7.4.3 信息系统试运行监理 (14)7.4.4 信息系统竣工验收监理 (14)7.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5)8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 (15)8.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 (15)8.1.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特点 (15)8.1.2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16)8.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6)8.2.1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6)8.2.2 工程变更处理要求 (16)8.3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6)8.3.1 工程暂停的条件: (16)8.3.2 工程暂停管理 (16)8.3.3 工程复工管理 (17)8.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7)8.4.1 工程延期管理 (17)8.4.2 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17)8.4.3 工程延期费用的索赔 (17)8.5 费用索赔的处理 (17)8.5.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7)8.5.2 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17)8.5.3 索赔处理程序 (18)8.5.4 索赔的具体处理 (18)8.6 合同争议的调解 (18)8.6.1 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 (18)8.6.2 合同争议的处理 (18)8.7 违约处理 (18)8.7.1 项目承担单位违约的管理 (18)8.7.2 承建单位违约的管理 (19)8.7.3 其它违约的管理 (19)9 文档管理 (19)9.1 监理资料 (19)9.2 监理月报 (19)9.3 监理工作总结 (20)9.4 监理资料的管理 (20)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个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机构、开发机构和相关的培训机构也可参照使用。

2 总则1)为了提高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以利于促进信息系统工程的顺利实施,编制本规范;2)本规范所指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开发等项目的新建、扩建和升级工程;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五项控制、两项管理和一项协调。

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知识产权保护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组织协调;4)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信息系统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系统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与工程实施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5)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6)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7)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8)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除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及规范所包含的条文,经本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发布时下列标准及规范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及规范都有可能被修订,本规范要求使用下列标准及规范的最新版本。

3.1 法律法规——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京信息办[2002]67号,《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11457-1995 软件工程术语……4 术语4.1建设单位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法人以及为实施工程项目而设置的管理机构。

4.2监理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信息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4.3承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实施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承建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可实行工程分包。

4.4工程分包根据工程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认可,承建单位可以将其实施工程的一部分或部分设备按有关规定分包给相关的企业,并应由承建单位与其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4.5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4.6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

4.7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代表人。

4.8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4.9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信息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4.10信息安全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工程全过程的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人员。

4.11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4.12监理实施方案根据监理规划,由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具体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4.13工程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五控两管一协调”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4.14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4.15工程量核定根据设计文件及工程实施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核验的监理活动。

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量是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16现场督导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作程序的实施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4.17巡检监理人员对工程合同涉及的实施过程的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活动。

5.18监理测试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建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的测试活动5 监理机构及设施5.1 项目监理机构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监理单位执行信息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时,必须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工作地点。

5.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实施工期和实施环境等因素确定。

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5.2 项目监理人员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监理人员包括:a)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要时配备);c)信息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以上的人员兼任);d)监理工程师;e)监理员和其他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一般应在监理过程中保持稳定;必须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项目监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可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调整;均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5.2.2 监理人员的职责5.2.2.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信息工程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工作;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审批监理实施方案;6)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重要文件和指令。

9)审定承建单位的开工报告、系统实施方案、系统测试方案和进度计划。

10)审查承建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文件》。

11)审核签认子系统工程和单元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2)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3)审批承建单位的重要申请和签署工程费用支付证书。

1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5)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6)负责指定专人记录工程项目监理日志。

5.2.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3)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审批监理实施方案;5)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6)审核签认竣工结算;7)调解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2.2.3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负责编制监理规划中本专业部分以及本专业监理实施方案。

2)按专业分工并配合其它专业对工程进行巡检、现场督导、监理测试或确认见证数据,负责本专业的测试审核、单元工程验收;对本专业的子系统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3)负责审核系统实施方案中的本专业部分。

4)负责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核查本专业进场设备、配件、材料的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实物的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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