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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2023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2023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用电行为的管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用电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场所和单位。

第三条临时用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需求;(二)临时性活动、展览、演出等场所的用电需求;(三)突发事故、紧急救援等临时性用电需求;(四)其他需要临时用电的场所和单位。

第四条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力安全、电气设备安全和用电负荷平衡等相关要求。

第五条电力部门负责对临时用电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六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配套管理措施。

第二章临时用电申请和审批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进行临时用电,必须向电力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第八条临时用电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电场所的地理位置、具体地址和用途;(二)申请用电的起止时间和需求用电量;(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配备情况和技术参数;(四)用电用户的基本信息。

第九条临时用电申请应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提交。

第十条电力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并根据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电力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出具《临时用电审批通知书》。

第十二条电力部门对于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第十三条电力部门可以派员进行现场核查和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在临时用电的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用电时间、用电量等信息,应当及时向电力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电气设备安全标准,经过电力部门的检验合格。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选型、布置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保证负荷平衡和电力安全。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保护措施应到位,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第十九条临时用电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用电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使用电力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临时用电是指在临时工地、室外活动场所、临时建设工程、临时居住场所等场所进行的电力使用。

第四条临时用电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二)合理用电原则,严格控制用电容量和用电方式;(三)依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四)公平公正原则,不得以权力、地位、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电力资源。

第二章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第五条临时用电应由专门的电力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和个人应于使用电力设备前提前向电力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材料。

第七条电力管理机构应在收到报备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电力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向使用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第九条使用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电力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改造或调整电力设备,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三章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第十条临时用电应有专门的电力设备,并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电气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和保养。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清晰可见,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和杂乱的线路。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线和插座应有防水、防尘、防火等特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四章临时用电的用电管理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应按照实际需求确定用电容量和用电方式,并遵守相关的用电规范。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不得超过电力设备的承载能力,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计算和控制。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区、临时设施等。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负责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向上级部门报告临时用电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临时用电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设备与材料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载流量符合要求的电缆或电线,并按照规定进行敷设。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2. 经过检验合格;3. 有明显的铭牌和警示标志;4. 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章施工与使用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工程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2. 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应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老化等现象;3. 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的敷设应符合规定,不得交叉、重叠;4. 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的接地保护应符合规定。

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4篇)

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4篇)

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为了保障临时用电、用水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用电管理规定1. 临时用电设备的合格性检查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合格性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绝缘性能、漏电保护、接地设施等。

只有通过合格性检查的设备才能正式使用。

2. 电源线配置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具备足够的载流能力。

使用电源线需注意以下事项:a) 禁止串联使用多根电源线,以避免电线过载和短路的风险。

b) 确保电源线不得穿越易燃物或处于水潭下,以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c) 在使用电源线时,应注意避开普通人员通行区域,以确保人身安全。

3.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要求任何使用临时用电设备的单位或个人,都应指派专业人员负责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操作、设备维护和故障排除等。

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原理和使用方法。

4. 电器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请注意以下事项:a) 禁止长时间连续工作和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以防止设备烧毁或火灾发生。

b) 在设备故障、异常运行或异常发热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检查。

c) 禁止未经许可私拉乱接电线,以免引发电气事故。

二、用水管理规定1. 临时用水设施的安全性检查所有临时用水设施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性检查,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防漏、防滴漏、防污染等。

只有通过安全性检查的设施才能正式使用。

2. 用水设备的节水意识临时用水设备的使用者应具备节水意识,合理使用水资源。

使用水设备需注意以下事项:a) 禁止长时间不间断使用水设备,以避免浪费水资源。

b) 在洗涤、冲洗等行为中,应使用适量的水,避免过度浪费。

3. 临时用水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使用临时用水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除垢、消毒、漏水检修等。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文(4篇)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文(4篇)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行为,保障安全用电,维护供电设备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临时用电活动。

第三条临时用电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原则,保证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负责临时用电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制定临时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本规定的术语定义:1. 临时用电:指非永久性的、临时性的电力供应,在一定时间内满足具体工作要求的用电行为。

2. 临时用电设备:指用于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和器材,包括电缆、插座、插头、开关等。

3. 临时用电申请:指申请进行临时用电活动的申请人提交给责任部门的用电申请。

第二章临时用电流程第七条临时用电活动前,申请人应当向责任部门提交临时用电申请。

第八条责任部门在收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和用电时间。

第九条临时用电活动进行期间,责任部门应当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并配合申请人进行必要的事后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条临时用电活动结束后,申请人应当进行用电设备的检查,并将设备归还或者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活动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试运行。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免损坏和触电风险。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未经授权人员禁止操作。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应保持干燥,避免与水源接触,以免发生漏电或触电事故。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用电负荷应控制在设备额定负荷范围内,防止过载和短路。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保持通风良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完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完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搭接一切临时用电,均应书面申请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XX化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在办理《XX化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之前,必须请示生产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三、危险识别(一)作业前,施工用电单位必须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即安全措施。

施工用电单位应将安全措施填写入《临时用电申请表》。

四、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写出申请,用电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

2、供用电时间。

3、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

4、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现场电工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二)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配置现场专职电工,并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三)临时用电单位写出申请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交安全环保部审核,并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工程技术部等部门根据临时用电计划结合公司生产情况并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对《临时用电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认可后,转三修车间办理《XX化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四)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五)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六)施工单位需搭接临时电源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联系生产部调度室安排,所需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七)各生产车间需搭接临时用电,由生产部调度负责通知电气人员负责安装,所需材料由所在车间负责提供.(八)《临时用电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安全环保部存档,一份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三修车间保存。

2024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2024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2024年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临时用电行为,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和用电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行为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临时活动场所、临时供电设施等。

第三条临时用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合理用电、节能用电等原则,并遵循国家电力安全和能源节约的相关政策。

第四条临时用电应当经过合法建设、合法用电和合法接电,未经批准或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临时用电行为将受到处罚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临时用电的规划和建设第五条临时用电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划,明确用电负荷、用电区域、用电设备等。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电力安全标准,并经过市或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和验收。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施的施工、维护和检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且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施应当设置完善的保护装置和消防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九条建筑工地等临时用电设施应当根据实际工期和用电需求,考虑用电安全和用电经济性,合理选择用电设备。

第三章临时用电的用电管理第十条临时用电单位应当制定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负责人和用电监督人,并定期进行用电安全和节能培训。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用电检查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单位应当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负荷,避免过载使用,减少漏电和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应当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遇到故障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单位应当加强对用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培训,确保用电人员具备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临时用电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市或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抽查。

第十六条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抽查时,应当向用电单位出示有效证件,并告知检查目的、内容和过程。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0篇)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是供电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当前城市的不断发展、扩大,临时用电情况日益增多,随之有关临时用电相关数据量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杂。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篇1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

3 职责3.1供电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3.2用电负责人职责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3.3现场供电负责人(现场电工班长)职责审核用电内容,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

3.4接线人职责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要求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落实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

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停止供电。

3.5拆线人职责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施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4. 内容与要求4.1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

严禁无票作业。

4.2 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4.2.1用电负责人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用电,并在供电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

4.2.2供电主管部门审查后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4.2.3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4.2.4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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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与术语解释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中,临时使用不大于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

2.2术语解释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指新建、改造、扩建工程中用电负荷较大、使用周期较长、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的临时用电。

3.临时用电审批管理
3.1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作业部门负责人实施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经配电室负责人、安全环保办审批同意后,由配电室安排专职电工人员负责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3.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填写《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向配电室提出用电申请,经公司配电室负责人安排专业电工开始检查、安装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安装完毕由配电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确认,签批许可后方可实施作业。

3.3临时用电作业需要延时使用时,必须向安全环保办、配电室申请临时用电作业的延时使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职责要求
4.1配电室职责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3)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4)审批或授权供电部门审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2安全环保部职责
(1)确认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2)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3)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4.3作业人员职责
(1)持经审批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3)确认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现场负责人,并按应急程序执行;
(5)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

4.4监护人职责
(1)具有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
(2)掌握作业的内容、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监督
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3)安全措施未落实完毕,有权制止作业;
(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指令启动应急程序并报告作业负责人;
(5)掌握应急物品使用和应急处置方法;发生紧急情况,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临时用电的使用管理
5.1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5.1.1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结合作业活动内容和现场环境,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填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5.1.2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3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检查。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如色盲、癫痫病、精神疾病等)、饮酒、患病等不适于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5.1.4 作业人员正确辨识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5.1.5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电工进行,并应有人监护。

5.1.6临时用电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短路保护开关,并设置接地保护,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良好。

5.1.7各配电箱均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4Ω,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用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用大地作地线或零线,专用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加装熔断器。

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1.8爆炸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符合有关防爆、防粉尘规范的等级要求。

5.1.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5.1.10对配电箱进行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别断开,并悬挂有人工作的标识牌,严禁带电作业。

5.1.11临时用电线路的保护开关型号和熔丝(片)规格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2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
5.2.1送电、停电程序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5.2.2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电气专业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和处理。

用电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

5.2.3临时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等级、防尘、防水、防
震等要求;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5.2.4 使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一闸多控”。

5.2.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外接地或接零,使用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5.2.6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

遇到强雷雨天气,应暂停临时用电作业。

5.2.7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6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5.3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
5.3.1临时用电作业结束,由配电室电气专业人员停止供电,确认现场无隐患,并负责接、拆电源线,严禁私自接、拆电源线。

5.3.2 作业人员负责清理物品,现场恢复原状。

监护人、作业负责人签字关闭《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6 许可证管理
6.1《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一式二份:作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各持一份。

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将作业证交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6.2临时用电作业因故取消,由原批准人取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并告知各相关方。

6.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保存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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