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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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09•【字号】苏政办发〔2017〕111号•【施行日期】201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1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意见》(苏政发〔2016〕134号),大力促进全省入境旅游发展,加快打造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不断提升“水韵江苏”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美誉度,现就进一步加快入境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坚持把促进入境旅游发展作为旅游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挖掘旅游资源,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创新入境旅游市场开发机制,强化境外市场精准营销,促进入境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全省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

到2020年,全省入境旅游过夜人数达410万人次,“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旅游外汇收入达到57亿美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0%。

二、重点任务(一)增加入境旅游产品有效供给。

按照“主推一批、培育一批、开发一批”的思路,全面梳理现有旅游资源,加大投入,优化结构,开发更多面向国际市场的旅游产品。

大力提升古典园林、古镇古村、古运河、历史文化街区等传统文化景区国际化水平,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丰富内涵,改善设施,提高游览舒适度和体验度。

深度打造西游记文化、郑和文化、红楼梦文化等名著名人景点。

积极发展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小镇,培育生态休闲型、度假康养型、娱乐体验型国际旅游产品。

遴选一批高等院校、特色工厂、湿地公园、博物馆等,面向港澳台及汉文化圈市场打造研学旅游产品。

依托江苏优势产业,举办大型国际展览、会议、论坛、赛事等活动,发展会展赛事旅游,培育会展赛事品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3•【字号】苏政办发〔2022〕63号•【施行日期】202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13日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务院批复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创新引领、协同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积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基本建成立体开放、便捷高效、绿色智慧、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网络、物流网络、商贸网络,金融、信用、标准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流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明显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全国领先,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35年,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标准等融合联动,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水平世界领先,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流通领域市场化改革,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维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更加完善,率先把江苏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一是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显著提高。

主要消费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

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产地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合格率分别达到97%和98%以上,消费者对公共服务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是消费安全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市场准入、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机制进一步健全,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是消费维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会两站”组织覆盖率和对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均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80%。

四是创建工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

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认同度分别达到70%和95%以上,与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参创率达到70%以上,行业参创率达到80%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参创覆盖率达到98% 以上,培育并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市、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街区和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5•【字号】苏政办发〔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坚持远近兼顾、综合施策,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有力对冲疫情影响、提振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福祉,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促进市场加快复苏,充分激发和释放消费需求(一)全面恢复商业场所正常经营。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大型生产生活市场、住宿餐饮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娱乐休闲场所等经营场所全面恢复正常营业,支持经营场所延长开放时间。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辖区内人口规模与分布,科学设置核酸采样点,为餐饮、快递配送等从业人员和其他“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群提供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

(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持续开展消费促进系列活动。

抢抓疫情缓解后消费需求旺盛契机,策划办好“苏新消费”四季购物节,精心打造“春游江苏”、“夏夜生活”、“金秋惠购”、冬季购物节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品牌化、常态化消费促进工作机制,培育更多消费新热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6•【字号】苏政办发[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6日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省旅游局)为更好地推动全省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提升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49号)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引导全省旅游度假区大力推动产业集聚,丰富休闲度假功能,不断提高集约发展水平;积极创新管理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深入推进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旅游资源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努力建设成为全省旅游业创新发展先行区、度假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在体系结构上,遵循总体评价和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通过分层式设计,对综合指标及分类指标分别进行评价。

在指标设置上,遵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发展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指标。

在评价方法上,遵循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以科学的数学理论和模型为基础,紧贴发展实际,用尽可能少但有效性强的指标进行评价。

三、评价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度假区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49号)第十八条“组织保障”中明确由省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引导、日常监管和考核评价。

第十九条“进退机制”中要求加快制订实施以游客满意度和经济贡献度为核心指标的旅游度假区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旅游度假区动态管理机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30•【字号】苏政发[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与发展的精神,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我省旅游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注重改革创新,突出转型升级,以建设旅游强省为目标,以满足游客需求为导向,全力推进“顺畅、舒畅、欢畅”游江苏,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把江苏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实现旅游强省建设目标,全省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4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旅游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以上;年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320万人次,游客人均逗留1.6天,人均消费1600元;年新增旅游就业2万至3万人。

二、主要任务(一)着力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1.优化旅游交通体系。

加快重要客源地旅游航线开发,支持旅游支线航空发展,鼓励开展国内、入境旅游包机业务。

推进主要旅游城市间城际铁路、旅游专线建设。

加快环太湖、沿大运河、黄河故道风景路建设,优先建设旅游景区、度假区连接道路。

以高淳国际慢城等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苏州古城等城市特色旅游街区、镇江句容等乡村旅游集聚区为重点,加快旅游慢行系统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07•【字号】苏政办发〔2019〕56号•【施行日期】2019.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5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常态监管,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掌上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正确导向、需求引领、互联融合、守正创新的原则,提升政务新媒体发展的质量和实效,到2020年,实现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基本建成定位清晰、健康运行、协同联动、服务良好、监管有力的新型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到2022年,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生态全面优化,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群众有口碑的优质精品账号和综合性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公信力、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全面提升。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三)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处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10•【字号】苏政办发[2012]48号•【施行日期】2012.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2〕48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是创新政务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是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省辖市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市)覆盖率近30%,“12345”已经成为我省政务服务的亮点和品牌。

但是,各地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覆盖范围不广、服务资源整合力度不大、管理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为加快推进全省“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1〕56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整合政府各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电话、相关网络资源,建立上下联动、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办理咨询、建议、求助、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基本覆盖政府公共服务的全部领域,为公众提供24小时全方位、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着力提高省辖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水平,重点推进县级“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市辖区平台可以纳入省辖市平台)建设,到2012年底,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联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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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4]11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26
【实施日期】2014.1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4〕11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旅游品牌是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尺。

大力加强旅游品牌建设,对于提升旅游产品知名度、增强旅游业竞争力、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精神,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现就推进“畅游江苏”旅游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畅游江苏”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提升,大力加强旅游目的地品牌、旅游产品品牌、旅游企业品牌、旅游管理与服务品牌建设,形成全省旅游品牌整体形象优势。

到2020年,全省打造一批省级旅游品牌建设示范区和旅游品牌建设示范点(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区域性旅游品牌,构建我省旅游业高品质发展格局。

(二)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

到2020年,全省重点培育10个旅游目的地城市,包括4个国际知名的旅游城市、6个国内著名的旅游城市;建设20个旅游强县(市、区);重点建设20个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50个特色旅游名镇和100个特色旅游名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建设高质量的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区。

结合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实施宁镇扬同城化战略,建设南京、苏州、扬州等著名旅游城市为龙头,周庄、同里、湖滏等旅游名镇为节点的国际旅游胜地。

优化旅游发展要素配置,将苏中、苏北地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

鼓励和支持沿海、沿江、沿大运河旅游城市群建设,办好“运河旅游节”,打造世界级水路旅游城市走廊。

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挖掘文化内涵,突出生态特色,实现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旅游名镇(村)。

(三)旅游产品品牌建设。

到2020年,全省重点打造7个类别的旅游产品品牌。

1.着力打造景区品牌。

借鉴国际经验,选择融山峦、森林、湖泊、自然村落、文化历史遗址等为一体的区域,探索建设我省国家公园。

发掘园林、古城(镇)、湿地、湖泊、文化、城市化等方面的旅游资源和产品优势,着力打造以南京明城墙风光带、苏州工业园区、扬州古城区、盐城滩涂湿地生态区等为代表的一批底蕴丰厚、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品牌。

充分发挥我省水网密布、水资源丰富的地域优势,着力打造“世界水乡”品牌,支持无锡蠡湖、苏州镇湖、徐州潘安湖、常州长荡湖等景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推进无锡万达文化旅游城、苏州古城旅游区、淮安世界运河文化旅游区等投资
超100亿元项目以及无锡清名桥旅游区、常州东方盐湖城、苏州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等投资超50亿元重点项目建设。

创新文化旅游产品,依托我省丰富的世界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考古遗址公园、寺院道观、博物馆等文化资源,开发高品位文化旅游产品。

依托江苏经典文化题材,在重点旅游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实景演艺旅游品牌。

2.着力打造旅游线路品牌。

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的不同需求,推出“畅游江苏”十大精品线路。

开通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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