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爱卫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合集下载

爱卫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爱卫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爱卫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爱卫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四条领导小组的工作目标是:通过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组成与职责第五条领导小组由国务院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一)研究制定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和措施;(二)协调解决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指导、监督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实施;(四)组织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五)表彰奖励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制度第七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九条领导小组建立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责任制,对成员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条领导小组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爱国卫生运动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加强与国际卫生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的国际合作。

四、保障措施第十二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当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确保工作经费的投入。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当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爱卫工作制度与职责范本

爱卫工作制度与职责范本

爱卫工作制度与职责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生工程。

全社会应当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第三条爱卫工作应当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指导、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社会共同治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爱国卫生工作。

第六条设立地方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代表组成,实行委员负责制。

第八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与任务第九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职责:(一)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二)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督促、检查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四)协调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三)定期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报告本部门、本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四)协助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查处违反爱国卫生工作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遵守下列爱国卫生工作规定:(一)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二)保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卫生设施;(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违规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四)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不得吸烟、酗酒;(五)其他爱国卫生工作规定。

四、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定期会议制度: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创卫、爱卫规章制度(3篇)

创卫、爱卫规章制度(3篇)

创卫、爱卫规章制度导言:创卫、爱卫是当前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意识,推动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创卫、爱卫活动的开展,加强城市环境和个人卫生管理,提高居民的卫生素养和卫生意识,弘扬社会主义卫生文化,创造健康、文明、美丽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城市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管理。

第三条创卫、爱卫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要求,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创卫、爱卫的目标是创造整洁、安全、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的健康生活水平。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卫生局制定。

第二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创卫、爱卫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市内道路、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的清洁和卫生设施的维护。

第七条道路清洁管理:市政部门应保证市内道路的清洁和排水畅通,及时清除道路上的垃圾和积水。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包括公园、广场、商场、餐馆等,管理单位应定期清洁和消毒,提供洁净、卫生的环境给市民使用。

第九条小区卫生管理:居民小区应设立垃圾收集点,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小区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个人卫生管理第十一条个人卫生是个人自身健康的基础,每个市民都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二条卫生习惯养成:个人应养成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等良好卫生习惯。

第十三条垃圾分类处理:市民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垃圾分别投放到对应的分类垃圾桶中。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使用:市民使用公共厕所应保持卫生,使用完毕后冲洗干净,并及时关闭水龙头。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创卫、爱卫活动的开展,应充分发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协助,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通报。

第十七条对于多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可以暂停其相关活动的参与资格。

爱卫办制度

爱卫办制度

目录1、爱卫办工作职责 (1)2、爱卫办工作人员守则 (2)3、主任办公会制度 (3)4、党支部会制度 (4)5、办务会制度 (5)6、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 (6)7、爱卫办学习制度 (10)8、办理议(提)案工作制度 (13)9、人事管理制度 (15)10、工作计划、总结、记载制度 (16)11、档案管理制度 (17)12、保密工作制度 (22)13、文书处理制度 (23)14、财务管理制度 (28)15、文明卫生制度 (32)16、考勤制度 (33)17、接待工作制度 (34)18、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5)19、探视、探望、慰问、问候制度 (36)20、车辆管理制度 (37)爱卫办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

3、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和文明卫生单位的创建工作。

4、组织群众性的爱国卫生活动和检查评比工作。

5、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和禁烟活动。

6、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农村改厕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指导全市农村改水的有关工作。

8、承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爱卫办工作人员守则1、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3、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全面执行党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4、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不讲空话,真抓实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6、善于思考,开拓创新,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7、服从领导,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8、谦虚谨慎,热情待人,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9、保守秘密,爱惜公物,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10、以人为本,教修并举,不断增进身心健康。

主任办公会制度1、主任办公会由全体办领导、综合科长参加,根据会议内容,有关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的工作制度

创卫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卫工作是指通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

第三条创卫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实行全面治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各级爱卫办(创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

二、责任划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卫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第十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水利、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创卫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水域、公共绿地等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养护;(二)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三)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四)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五)其他与城市环境卫生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养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工地、物业服务企业等环境卫生的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的监管,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

健全创卫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创建卫生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进创卫工作,我们需要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制度,确保创卫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创卫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政府应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创卫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创卫工作涵盖范围广泛,包括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共卫生等方面。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例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容市貌整治,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等。

三、制定详细的创建标准创卫工作要有明确的创建标准,以便于操作和考核。

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创建标准。

创建标准应包括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创建工作积极性。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广大市民是创卫工作的主体,要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和参与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新闻媒体、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同时,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市民参与创卫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卫工作不能只是一时的突击行动,而应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确保环境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XXXXXXX部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市创卫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一)XXX设立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由XXXX部长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部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会分配的相关工作。

(二)宣传部成立部卫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领导我部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市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XXXX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

由XXXXX领导牵头,办公室做好配合。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综合办公室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爱国卫生委员会职责(一)领导XXXXX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国家、省、州、市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XXXXX 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一)检查标准:1、办公室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2、环卫人员做到每天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3、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每周由办公室抽调人员进行检查,每月由XXXXX卫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对其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卫生相应的工作制度

卫生相应的工作制度

卫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预防疾病,提高卫生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全面治理。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工作,发展卫生事业。

二、环境卫生第六条城市和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

单位和居民应当保持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

第七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

第八条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应当逐步改善,推广卫生厕所,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禁止在城市随地吐痰、便溺,禁止乱扔垃圾、废物。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三、学校卫生第十一条学校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防止学生过度疲劳。

第十三条学校教学环境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改善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规。

四、公共场所卫生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整洁,提供卫生设施。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禁止吸烟、饮酒。

第十八条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特殊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加强卫生管理。

五、职业卫生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生产环境污染,危害劳动者健康。

六、传染病防治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品文档
创卫、爱卫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创卫政策及相关标准,提高政策指导水平及督查效率。

二、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主动工作、团结协作,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督查小组应在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做好联系点的创卫达标督导工作,并定期做好记录,确保创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并严格实行请假申请、批准程序,做到不无故旷工。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做到团结、紧张、尽责、高效。

可编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