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门阀制度的衰落与良贱体系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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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阀政治的“衰落”新解

门阀政治的“衰落”新解

的能力平均值就 可能上升 , 一旦非执政阶层 中精英人 物积 累 到 一定程度 , 就会 联合 起来革命 , 夺取 政权。革命的 意义 因 而在于 以一种 特殊 的方 式实现 精英 循环 J 一 。精英 循 ( 蹦
环不 同于一般 的社会流动 , 管它也表 现为 向上或 向下 的流 尽 动 , 它关 注的是特殊人物即精英 的流动 。 但
执政的精英 两部 分。一个 社会要保 持稳定 , 统治 阶层 就要不 断地从 不执政 的精英 中吸收成员 , 同时不 断地淘汰不合 格 的 统治者 , 亦即把统治 阶层 中算不上精英 的成员清 除出去 。 因而社会平衡 的基本 条件 就是保 持精 英循 环路线 的 畅 通, 以使执政阶层 中总能保持一定 的精英 。一个社会 中只有
帕累托提 出的精 英循环理 论试 图说 明社 会政治 系统 维 系平衡和稳定 的基本 机制 , 这一 理论认 为 , 社会 的冲突 和动 荡是 由于精英循 环路线 不畅所 引起 的。精 英循环 理论不 同
于 阶级理论 , 它淡化 了人们在社 会所 有制 中的地位 , 即社会
结构上的不平等 , 否认社会 冲突的根 源是 阶级对立 。精英 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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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阀政 的“ 落 " 治 衰 新解
李风华
( 河南 师范大学 公共 事务 学院 , 河南 新 乡 43 3) 5(7  ̄

要: 有效的精英 循坪是 一个社会政治稳 定的必要条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 , 门阀士族势力得 以平行于
皇权 , 甚至超越皇权 , 因之皇权政治演化 为门阀政治 。这种 现象是 皇权政治在 东晋百年 间 的变态 , 其存 在只是 暂时的、 过渡性的 , 由盛 而衰 , 其 有其历史必然 , 由于它违背 了社会协调发 展所 必需 的精英循环 。

试析中国门阀制度的兴衰

试析中国门阀制度的兴衰

试析中国门阀制度的兴衰作者:王瑜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03期【摘要】在由群众推动发展的漫长中国千年文明中,门阀制度被历史当做一种大胆尝试存在于汉王朝末期至隋唐时期五六百年左右的时间里。

从东汉末期到隋唐初期中国经历着第二个大的动乱时期,门阀制度则是这一时期的典型政治特征。

因此了解门阀制度有助于我国封建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解。

【关键词】汉末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门阀制度士族世族兴衰地主阶级在我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占有统治地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主阶级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每个时期的地主阶级也并不相同。

所谓门阀,在史书中又称“士族”或“世族”。

称“士族”是指他们掌握知识文化。

称“世族”是强调他们世袭做官。

而这个有文化又有世代为官的门阀阶层掌握了从魏晋到唐前期的国家大权。

士族门阀由最初的豪强地主逐渐演变成掌握国家大权的世家大族到最后被王权与寒门碾压与其自身的腐败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本文就门阀地主的发展开叙述,有不足和错误之处敬请补充和指正。

一、萌芽和形成西汉汉武帝以后,出现了两件影响深远的大事:一是封建的大土地所有制开始成熟,各地都涌现出了一批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另一个则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封建政府以儒家经典的经籍、礼法为标准,逐渐成为取士的定制。

人们以经籍为家学世代研讨,礼法也成为某些人家不变门风。

这样,一部分地主富室与礼法结合起来,“经明行修”,就可以累世为官,从而形成了门阀地主。

世袭为官的门阀在西汉晚期已见端倪,但到东汉中叶以后才普遍。

其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门阀势族依靠自己几代家族做官的资本累积了一定的威望,对乡举里选有了一定的控制权利,造成选拔官员首先要看族姓阀阅,就是注重门第家室。

尤其是祖先有功业的世家巨室,会受到特别的重视。

世家大族的子弟,在察举、征辟中可优先。

二是选举的官员并非都是出自世家大族本族子弟,而是控制更多所选官员作为自己的心腹死党。

于是出现了以自身为中心,以众多门生故吏作为维护的政治格局。

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衰败的原因

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衰败的原因

青春岁月东汉时期的世家大族,是“魏晋士族先行阶段的形态”。

起初世家大族通过察举制,依靠乡举里选,熟读经书入士升迁。

随着其自身在政治、经济上的发展,选拔官吏开始与世家大族紧密联系,如东汉思想家仲长统说:“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门阀,一俗”。

所谓“族姓”,便是指世家大族。

三国时期魏国建制的选官制度——“九品官人法”以及西晋时期对此选官制度的沿用,维护了门阀士族政治层面的“权益”。

九品官人法起初主要以德识才学和门第高低为标准。

但到曹魏后期,政权旁落于世家大族司马氏集团手中,选才标准不再是德才和门第并重,而是门第标准远远超过了德才标准。

最终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九品官人法变成了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工具,为门阀士族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永嘉之乱后,西晋王室渐为灭亡。

琅邪王司马睿在王导、王敦兄弟的帮衬下,建立了东晋。

在朝中,除皇帝之外,王氏兄弟掌握内外大权。

因此,就有了“王与马,共天下”之语。

至此门阀士族之势达为鼎盛。

门阀士族的势力如此雄厚,以至于东晋时期,可以与皇帝“共天下”,那么为什么之后走向衰落的残局呢?一、政治因素造成门阀士族崩溃的政治因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士族之间关于争夺权力的政治内斗;另一种是士族自身的堕落腐化,昏庸无能。

1、士族间的政治斗争士族集团内部的权利斗争,是造成本身崩败的一个政治因素。

这种用阴谋或武力来相互摧残的政治斗争,是某一世族势力遭到另一世族势力排挤,甚至是被杀的一种政治手段。

虽然说,通过政治斗争,某一世族势力在朝内获得了极为强大的权力,但是,从另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到,世族集团的整体势力在被削弱。

最终使整个世族集团走向崩败。

从晋初的司马懿和曹爽的斗争,到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都是大规模的世族斗争。

至南北朝后,这种世族间的争斗显得尤为频繁。

刘裕代晋,徐献之、傅亮二人有辅佐之功,后掌握朝权。

而文帝时,徐、傅则被诛杀。

构成其事者,则为王华、王昙首两世族。

孝武帝时,王僧达与颜竣的先后被诛,也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互相攻讦与陷害。

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结构的变化

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结构的变化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西安710062)唐宋时期社会阶层内部结构的变化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说,唐史可以为分前后两期,其分野在唐朝中叶,"前期结束南北朝相承之旧局面,后期开启赵宋以降之新局面,关于政治、社会、经济者如此,关于文化学术者亦莫不如此。

"①所谓唐朝中叶,即指安史之乱以来,中国社会逐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虽然陈先生没有使用"唐宋变革"这样的提法,但对自唐中叶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并不否认。

我国史学界老一辈的学者中有不少人也都极少使用这一提法,但是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开始直面"唐宋变革"这一学术命题,并且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唐宋时期中国的社会阶层细分起来虽然比较复杂,但就其大的方面来说,无非是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其中统治阶层又可分为皇室与官员,被统宋代已基本改变了没战俘为奴婢的传统做法。

此外,犯罪者的私有奴婢,也不像过去那样完全作为财产没官了。

南宋开禧三年,吴曦以谋反获罪,其妻妾等按律应没官为奴婢,但众官集议后认为,没官系"贷而不死,世为奴婢,律比畜产",但"此法虽存,而不见于用,其母女妻妾……合于流罪"。

④南宋末年方回亦曰:"近代无从坐没入官为奴婢之法。

"不仅官奴婢很少来自战俘和罪没,而且宫廷中奴婢的构成亦产生了变化。

宋英宗时,司马光曾上书反对宫中从巿井雇佣市井下俚妇女,认为"此等置之宫掖,岂得为便。

"可见雇佣制已渗入到宫廷服侍阶层,对传统的官奴婢制度形成了一个冲击。

宋代官奴婢制度的衰落在职官制度上亦有反映。

唐代主管"簿录俘囚、配没奴隶、掌奴婢簿籍"的刑部都官曹,在宋代,据《宋史·职官志》载,其职能已变为掌天下役人及雇工人了。

(4)奴婢阶层的雇佣化,使奴婢的身份地位,比之唐代有了进一步提高。

奴婢能与雇主订立契约本身,就已标志着奴婢身份地位的提高。

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衰败的原因

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衰败的原因

青春岁月东汉时期的世家大族,是“魏晋士族先行阶段的形态”。

起初世家大族通过察举制,依靠乡举里选,熟读经书入士升迁。

随着其自身在政治、经济上的发展,选拔官吏开始与世家大族紧密联系,如东汉思想家仲长统说:“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门阀,一俗”。

所谓“族姓”,便是指世家大族。

三国时期魏国建制的选官制度——“九品官人法”以及西晋时期对此选官制度的沿用,维护了门阀士族政治层面的“权益”。

九品官人法起初主要以德识才学和门第高低为标准。

但到曹魏后期,政权旁落于世家大族司马氏集团手中,选才标准不再是德才和门第并重,而是门第标准远远超过了德才标准。

最终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九品官人法变成了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工具,为门阀士族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永嘉之乱后,西晋王室渐为灭亡。

琅邪王司马睿在王导、王敦兄弟的帮衬下,建立了东晋。

在朝中,除皇帝之外,王氏兄弟掌握内外大权。

因此,就有了“王与马,共天下”之语。

至此门阀士族之势达为鼎盛。

门阀士族的势力如此雄厚,以至于东晋时期,可以与皇帝“共天下”,那么为什么之后走向衰落的残局呢?一、政治因素造成门阀士族崩溃的政治因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士族之间关于争夺权力的政治内斗;另一种是士族自身的堕落腐化,昏庸无能。

1、士族间的政治斗争士族集团内部的权利斗争,是造成本身崩败的一个政治因素。

这种用阴谋或武力来相互摧残的政治斗争,是某一世族势力遭到另一世族势力排挤,甚至是被杀的一种政治手段。

虽然说,通过政治斗争,某一世族势力在朝内获得了极为强大的权力,但是,从另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到,世族集团的整体势力在被削弱。

最终使整个世族集团走向崩败。

从晋初的司马懿和曹爽的斗争,到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都是大规模的世族斗争。

至南北朝后,这种世族间的争斗显得尤为频繁。

刘裕代晋,徐献之、傅亮二人有辅佐之功,后掌握朝权。

而文帝时,徐、傅则被诛杀。

构成其事者,则为王华、王昙首两世族。

孝武帝时,王僧达与颜竣的先后被诛,也是由于他们彼此间的互相攻讦与陷害。

门阀制度的形成发展和衰落

门阀制度的形成发展和衰落

门阀制度的形成发展和衰落篇一:南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衰落南北朝后期门阀制度的衰落南北朝后期是门阀制度的衰落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自南北朝后期起,门阀制度走向衰落。

最主要标志便是:士族在官吏选拔与任用上所享有的特权逐渐削弱,寒人或庶人比重在各级政权之品官中进一步增加。

其结果首先是官吏铨选上的士庶界限难以坚持,长期存在的清浊之分逐渐淡化以至消失。

随后,门品失去了意义,至隋,九品中正制亦被废除。

最后,在唐代,由原来士族演变而成的郡望、氏族,特别是一些旧有的高门,社会地位虽高,选官特权和免役特权则已丧失,剩下在婚姻上的高自标置,与人际关系上对非旧有高门、士族的歧视,因为已失去经济和政治基础,成为无本之未,延续至唐末,终于在社会上基本消失。

门阀制度也就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下面对以上观点略加申述。

南朝后期在南朝后期,如前所述,梁武帝在位期间信用一批原来的低级士族进入秘书咨询机构,以至宰相机构。

梁武帝的主要着眼点在于这批低级士族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和统治经验已经或正在超过原来的高级士族,必须越来越多地依靠他们巩固统治。

因此,他虽然没有象宋、齐君主那样信用寒人掌机要,但其政策精神从一开始可以说就在鼓励寒微士人和寒人提高儒学修养、文化素质,并把达到标准的吸收入各级政权。

试看下例。

《隋书·百官志上》:天监四年,梁武帝置五经博士各一人,开馆招生。

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

《梁书·武帝纪》天监八年诏:凡五馆生,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

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

这里有两层意思。

第一,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主要当指招纳寒微士人子弟。

按西晋国子学生只收官品五品以上子弟。

至南齐,已经下降到官品六、七品的子弟。

据《南齐书·礼志上》,齐高帝时规定入国子学的资格,自王公已下,最低包括太子舍人、领军与护军诸府的司马和咨议参军等官(均七品)子弟。

门阀士族的衰落名词解释

门阀士族的衰落名词解释

门阀士族的衰落名词解释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河中,门阀士族曾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阶层。

他们以世袭的权势和财富统治一方,掌握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

然而,随着历史进程的不断演进和社会变迁的浪潮,门阀士族逐渐走向衰落,他们的影响力和地位逐渐被削弱。

首先,门阀士族的衰落可以追溯到近代以来的政治变革。

在近代化进程中,以西方列强为代表的现代国家体系与封建社会产生了冲突。

这种冲突导致了中国的封建制度崩溃,统治者被推翻,门阀士族的特权地位渐渐消失。

西方现代思想的传入,推动了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废除了门阀审判权和徭役制度,使门阀士族缺乏了继续维持特权的手段。

其次,经济的变革也对门阀士族的衰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社会从封建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商业和工业阶层逐渐崛起。

这些由于拥有财富和技术优势的阶层逐渐取代了传统的门阀士族,成为社会的主要力量。

门阀士族所依仗的土地特权和赋税收入不再是唯一的经济来源,他们逐渐被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所边缘化。

此外,门阀士族所特有的世袭制度也是其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门阀士族靠着家族世代相传的地位和财富来维持自身的统治。

然而,这种世袭制度是不公平的,它不仅剥夺了其他社会成员的机会,也束缚了自身家族成员的发展潜力。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求平等和公正,反对门阀士族的特权。

这种压力最终导致了门阀士族的衰落。

最后,文化的变迁也对门阀士族的衰落产生了推动作用。

随着新文化的兴起和传播,人们开始追求知识和理性思维。

相比之下,传统的门阀士族更多地追求地位和血统,缺乏对新思想的接纳和理解。

这种文化差异使门阀士族的影响力在社会中逐渐衰退。

综上所述,门阀士族的衰落源于社会历史的变迁、经济的发展、世袭制度的局限和文化的变革。

这一现象的发生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必然的结果。

门阀士族的衰落也为社会的多样性、平等和进步提供了条件,为新的社会力量蓬勃发展创造了机会。

然而,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封建社会的某些问题和特征在当代社会中仍然存在,对于实现社会的公正、平等和可持续发展,仍然需要我们持续努力和探索。

uc头条:“天街踏尽公卿骨”中国的门阀大族为何在唐朝彻底消亡

uc头条:“天街踏尽公卿骨”中国的门阀大族为何在唐朝彻底消亡

UC头条:“天街踏尽公卿骨”中国的门阀大族为何在唐朝彻底消亡在长达七年的安史之乱中,安禄山的叛军一路疯狂劫掠,动不动就大肆屠杀,从洛阳抢到长安。

唐军也好不到哪去,唐军打仗要吃要穿,要拉壮丁,百姓同样苦不堪言。

唐军打不过叛军,于是向游牧民族回纥求救。

回纥当然不是白来帮忙的,进入洛阳一样是大肆屠城抢劫。

为了抵挡叛军,朝廷只能调用西线的防守部队,造成西部边境不稳,吐蕃接二连三的入侵,甚至一度攻入长安,长安再次被洗劫一空。

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组诗《三吏三别》就曾集中描写了当时百姓的凄惨生活。

其中有好几首诗描写的是唐军强征百姓入伍的场面:《新安吏》写的是征调孩童;《新婚别》写的是征调新郎;《垂老别》写的是征调老翁;《石壕吏》写的是征调老妪;《无家别》写的是征调家破人亡的老兵。

连绵的战争把唐朝国力用到了极限,官兵也就把百姓压榨到了极限。

安史之乱过后,整个中国北方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所谓“人烟断绝,千里萧条”,“萧条凄惨,兽游鬼哭”,如烈火烹油一般的开元盛世一下子给打没了,奋斗事业的男人,精力消耗过渡,晚上激情表现不给力,科学调节关键部位硬度长度,来这个薇:先是三个a、接着一个h、最后是86 。

在我们的印象里,虽然经过惨痛的代价,但唐朝最终剿灭了叛军。

实际上这个印象不完全正确,需要打个折扣。

因为在平叛战争中,一些叛军将领见风使舵,虽然投降了朝廷,但这种投降只是名义上的臣服,军队、地盘都不上交,只是要朝廷任命他们为节度使。

这些人掌管辖区内一切军政大权,不交赋税,权力还可以由子孙继承。

实际上,他们完全就是割据一方的军阀。

“藩”的本意是“篱笆”,现在还有个词叫“藩篱”。

篱笆是用来保护家园的,因此“藩”还引申为“保护”的意思。

周朝时,周王分封诸侯的一大目的是让诸侯帮助王室抵御外敌。

所以在古代,“藩”还可以用来指由朝廷分封的诸侯国。

“镇”是唐朝的地方行政单位,比如前面说过的“六镇”。

在安史之乱之后,那些由中央朝廷任命的,独立性很强的地方军阀,就被称为“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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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古门阀世族贵族体系与中古良贱体系形成过程中的同步性我认为,魏晋时期,世族地主的兴起及地主阶级内部士庶等级身份的划分与该时期各类劳动者、依附者身份的多层次化、凝固化,共同构成了中古身份等级制度的完整系统。

自东汉以来,随着世家大族在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势力的发展,社会已出现了由古代社会向中古社会转变的征兆。

作为秦汉时期等级身份高低主要标志的二十等爵位制,已经瓦解。

布衣之士,包括一般地主在内,已经很难通过事功进入政治舞台。

世家豪族地主阶层,因其对经学的传习,逐渐垄断了政治上的各种特权,形成了门阀贵族。

而“编户齐民”,此时也由于对地主依附关系强弱的不同,而不再平“齐”,出现了多层次的分化。

一个新的有别于秦汉的身份等级系统逐步形成。

世族的兴起与其世代传习儒家经典有着直接的关系。

而儒家礼教的核心则是强调等级名分,因而以经学起家的世族只要有可能,总是企图建立起尊卑贵贱等级森严的身份制度及财产占有制度。

汉代董仲舒以来,面对土地兼并的严重及小农的大量破产,众多儒生们一再提出重建等级秩序的主张甚至付诸实践,无不以失败告终。

三国时期,曹操以社会上世族豪强控制部曲奴婢的方法建立起屯田制、士家制,及至其子曹丕执政时,“赐公卿客户耕牛”,公开承认了世族地主占有依附民的合法性。

在孙吴政权和蜀汉政权中,也出现了承认权贵地主占有依附者合法化的倾向。

西晋时期更出现了系统的占田荫客制度,将世族地主占有土地与劳动者合法化。

政府对世族地主土地占有及劳动人口分割的承认,是以现实生活中世族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及其对劳动人口控制的强化及依附人口身份的降低为基础的。

世族地主在取得政治、经济各种特权的过程中,为巩固自己的特权地位,一方面要严格地主内部的士庶之分、保证世族自身对政治经济特权的垄断,另一方面,则努力扩大自己的依附队伍并将其身份固化,以确保对劳动人手的占有。

总的来说,东汉至魏晋时期世族地主的形成、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依附关系的强化以及人口的锐减,使对劳动人手的争夺空前激烈,而一般民户为保全性命,亦主动投附豪家大族。

这些原因都促成了依附关系的急速发展及依据依附关系强弱不同而形成的身份等级的多层次化与复杂化。

这中间,以身份世袭为特征的世家大族的形成,与同样以身份逐渐世袭为特征的各类依附民、贱民身份的形成大体是同步的,绝非偶然。

南北朝时期,特别是北魏时期,在统治者利用汉人世族进行的汉化过程中,一方面明确了包括少数民族贵族在内的门阀贵族体系,同时也确定了良贱身份体系,特别是通过均田制度,强化了良奴之分,其门阀贵族系统与良贱身份制度的许多内容,大多为隋唐统治者所承袭。

①二、中古门阀世族贵族体系与中古良贱体系在唐前期的情况中古门阀制度在南北朝时期已出现衰微迹象,经隋末农民战争,更进一步走向式微,但不可否认的是,唐中叶以前的社会经济大体仍是南北朝隋朝社会经济的延续,唐初的社会性质与魏晋南北朝隋朝的社会性质相比,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唐前期社会仍是以关陇贵族、关东世族及江南世族占主导地位的门阀贵族土地所有制,部曲佃客奴婢仍是地主土地上重要的劳动者。

同时,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至隋唐时期也臻于完备,这集中体现在隋唐法律中关于良贱身份制度全面、系统、严密的规定。

唐初基本的土地制度没有变,自然经济的现状没有变,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层没有变,商品经济依然落后,唐初制定的律令,在经济方面,以维护大土地所有制及均田制下的等级土地占有为主要目的。

均田制的作用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它承认与维护现有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及部曲佃客制,另一方面它限制土地兼并,保护自耕小农的稳定性。

其基本目标则是保持现有经济体系的稳定性、保证中央的赋税收人。

总的来看,唐初均田制及身份等级制等生产关系,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是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的,由于唐初社会的相对稳定、均田自耕小农的增加,由于统治者政策的调整及对生产的重视等多种原因,经过唐初至武周近百余年的发展,至唐中叶,社会经济开始有重大转变,开元天宝年间,唐代社会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

一方面是世族地主的衰落及庶族地主政治经济势力的壮大,一方面是部曲奴婢劳动制的衰落及客户即契约租佃农民的大量增加,这导致了中古良贱身份等级系统的彻底紊乱,其最终结果必然是良贱身份等级制的瓦解。

总之,世族土地所有制的瓦解及世族地主退出历史舞台,并非出于某些人物、某些阶层的主观愿望,暴力的作用从来代替不了经济规律的作用。

根据马克思“社会变化的终极原因归根到底应当从经济关系中去寻找”的原理,世族土地所有制的瓦解,归根到底应是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唐初百余年生产力发展引起商品经济发展、商品经济发展又导致世族土地所有制凝固性丧失、部曲奴婢世袭身份改变的结果。

这一变化严格说自南北朝随着商品经济的活跃、世族逐渐的衰落即已开始,而随着唐代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繁荣、土地私有权的深化及土地转移频率的加快而加速,至唐中叶均田制的瓦解则是一个转折点,至宋代这一转变方告结束。

概言之,唐中叶土地所有制由中古等级占田制到宋代“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地主阶级由身份性世族地主向非身份庶族地主转变,农民阶级主体由依附性极强的中古部曲奴婢佃客向契约租佃农民的转变,这一过程,也就是中古良贱身份等级制度走向衰落的过程。

三、中古门阀世族贵族体系与中古良贱体系在唐宋之际的瓦解关于唐代门阀贵族的衰落,学者们已多有探讨。

尽管意见不完全一致,但大多认为至少在唐代中期以后,士族已失去往日的光辉,走向衰亡。

特别是经唐末农民战争后,在宋代,婚姻不问阀阅,仕宦不尚门第已成风气。

同样,在唐初仍十分严密的中古良贱身份体系,在唐中叶以后,也开始趋于瓦解。

我认为这两者基本是同步的。

这集中反映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唐中叶以来,代表贵族特权体制的均田制瓦解,同时在地主土地上劳动的主体,已由部曲奴婢等向契约租佃客转变。

唐中叶均田制度的破坏,不仅是均田小农的破产,土地流动转移的加快,也使世家大族土地所有权的稳定性丧失。

《新唐书》卷95《高俭传》史臣赞提到,古者“人皆土著,故名宗望姓,举郡国自表,而谱系兴焉”,而至唐中叶,“谱录都废,公靡常产之拘,士亡旧德之传,……悠悠世祚,讫无考按,冠冕皂隶,混为一区,可太息哉!”这里作者把古代的“名宗望姓”及“谱系之兴”归之于“人皆土著”,把唐中叶以后的“冠冕皂隶,混为一区”同“公靡常产之拘”联系起来,可以说是独具慧眼,即从土地关系的角度解释等级制的存废。

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人皆土著”实际反映了二层含义,一层为土地系“常产”,土地所有权稳固;一层为土地上的人“土著”,即地主拥有常产、劳动者附着于土地。

这正是世族土地所有制及其占有的劳动者身份都具有凝固性、世袭性的表现。

而唐中叶“冠冕皂隶,混为一区”,则反映了旧的身份等级制的破坏。

而旧的身份等级制的破坏,原因在于商品经济流动性导改了土地流动性的增加,进而导致世族土地所有制的瓦解。

也就是说,唐中叶商品货币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对世族土地所有制产生了强大的侵蚀作用,同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瓦解宗族的血缘纽带,使大族趋于分化,由“人皆土著”走向离乡徙居。

其传统的土地占有方式必然发生变化。

均田制的瓦解,也使唐政府无法再保证身份性地主稳固的土地所有权,因而世族世代相承的土地所有制在庶族地主的竞争下,迅速分化崩溃。

土地“从一个人手里流到另一个人手里,并且任何规律都不能把它再保持在少数特定的人们手里”。

那种具有世袭贵族色彩的世族土地所有制的“安定的垄断”再也保持不下去了。

因而时至唐中叶以后,“田亩移换,非旧额矣;贫富升降,非旧第矣”。

至于具体事例,史载更多,此处不赘。

唐代有人概括一些世族达官子弟的衰败说:“不肖子弟有三变,第一变为蝗虫,谓鬻庄而食也;第二变为蠹鱼,谓鬻书而食也;第三变为大虫,谓卖奴婢而食也。

三食之辈,何代无之?”②唐朝地主阶级内部“贫富升降”与“田亩移换”速度的加快,反映了世族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衰败及庶族地主势力的壮大。

亦从根本上动摇了原有社会各阶层政治、经济身份地位的稳固性:世族土地所有制的瓦解,必然使部曲佃客、奴婢随着世族土地凝固性的丧失而减轻依附关系,许多佃客、部曲、奴婢随着世族土地的丧失,转复成为庶族地主土地上身份相对自由的契约租佃制农民。

唐中叶以后,由于庶族地主所有制的迅速发展壮大,封建地权的私有性日益深化,土地转换的频率大大加快,土地易主之日,往往即是部曲、奴婢身份改变之时,正如前引史料中的“不肖子弟”一样,既然连庄田都已卖掉,保留过多部曲、奴婢岂非徒增消费人口。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地主很难再像世族地主那样世代保有其土地了,因而除了少量用于家内使役的奴婢外,长期占有大量的从事生产的部曲奴婢,既无可能亦无必要了。

其次,唐中叶以后,由于社会的巨大变化,唐律中关于良贱身份制度的许多法律规定已徒具行文了。

我们知道,在唐前期制定的《唐律疏议》502条中,涉及良贱身份的多达一百余条,这些律文在唐初大体是有效的,但是唐中叶以后,由于现实的改变,这些律文包括良贱制度的许多律文不少已失去效力。

再次,唐宋时期,部曲、奴婢等贱民,大量向租佃农民及雇佣劳动者转变,一个稳定的贱民阶层已不复存在。

关于唐宋农民阶级的契约租佃化趋势这儿不拟多讲,只谈谈贱民阶层的主体奴婢的雇佣化趋势。

这表现在几个方面:(1)奴婢法定的“财产”属性日趋消失,奴婢已向良人转变。

在唐代法律中,奴婢具有财产的属性。

但是唐宋时期奴婢的大量雇佣化,使奴婢实际上已非主人所能永久占有、任意处置的财产了,奴婢已有了服务期满脱离主人的可能。

这种变化已反映在宋代法律中。

宋人赵彦卫曾说:“《刑统》皆汉唐旧文,法家之五经也。

国初尝修之,颇存南北朝之法及五代一时指挥,如奴婢不得与齐民伍,有奴婢贱人类同畜产之语及五代私酒犯者处死之类。

不可为训,皆当删去。

”③这里赵彦卫认为,奴婢是不能当作畜产对待的。

宋真宗也曾说:“今之僮使,本雇佣良民。

”咸平时,“诏川陕路逋欠官物,不得估其家奴婢价以偿”。

这反映官府已不允许将奴婢作为财产处理了,奴婢由“物”变成了“人”,这不能不说是唐宋奴婢制度的重要变化。

(2)奴婢的雇佣化使中古森严的良贱界限趋于模糊、消失。

良贱身份制度存在的前提,是贱民阶层的存在,而贱民阶层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奴婢。

奴婢的雇佣化使奴婢很难再像唐代那样长期保持世袭的贱籍身份了。

一个奴婢在计佣折值以后,可能就不再是奴婢,许多不是奴婢者,因生活需要,也可能雇身为奴,而身份仍为良人。

因此要保持一个有着稳定贱籍身份的奴婢阶层已不可能,唐代奴婢“过贱”及奴婢有固定“贱籍”那一套制度,在宋代已不存在。

宋代雇佣奴婢立契的目的主要是言明雇价与年限,至多也只是像袁采所讲那样,证明“或果穷乏,无所依倚”而已,与确认典雇者是否有贱民身份没有关系。

既然奴婢已不是相对稳定的贱人阶层,与良人之间已无明显界限,唐代那种杂户、官户、番户也不复存在,那么良贱之分自然也就失去了意义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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