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资源使用和监督,提高经费利用效率,保证财务安全,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开展顺利,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设财务科,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学校领导对财务科工作负责,并严格监督审计。
2.学校领导应加强对财务科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操办财务管理的责任。
3.财务科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确保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财务管理制度1.经费报销制度(1)学校各项支出必须有经费预算和资金计划,经费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2)负责报销的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单据,确保报销金额与实际支出一致。
(3)报销单据必须附有正确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
2.费用管理(1)学校各项费用必须在预算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支。
(2)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严禁挪用公款。
3.资金管理(1)学校各项资金必须存放在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按规定的流程操作。
(2)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财务科审批,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
4.财务监督(1)学校财务工作要接受领导的监督,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财务科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并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内控制度1.流程审批(1)各项财务支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开支。
(2)审批人员必须核实单据的真实性,确保支出的合理性。
2.数据保密(1)财务信息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外泄。
(2)有关财务信息只能由相关人员查看,不得随意向外传播。
3.反内鬼(1)学校要加强内部监管,防止内部人员贪污侵占学校财产。
(2)发现内部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查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六、审计监督1.内部审计(1)学校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学校财务进行审计。
(2)内部审计部门要独立开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审计。
2.外部审计(1)学校还应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学校财务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透明。
(2)外部审计机构对学校提出的问题,学校要认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一、财务目标和责任分配学校财务目标应明确,包括财务收入、支出和资金的使用等方面的目标。
同时,需要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分工,确保财务活动的责任明确,流程规范。
二、财务预算与决策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制度,明确财务收入和支出的规划和预期。
预算制度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运作预算。
在财务决策方面,应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审批流程,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三、财务会计与核算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应设立专职的会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财务资金管理学校应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运作和资金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资金管理应注重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合理分配和利用资金资源。
五、财务风险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对各类风险的辨识、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风险管理应覆盖学校的各个财务环节,确保财务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学校应设立独立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监督和审计制度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两个方面,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规范和合法性。
七、财务信息披露与公开学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财务信息,并保持透明和公开。
财务信息披露应包括学校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总之,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是学校管理财务活动的重要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可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效率。
只有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学校财务活动才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中小学内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小学,包括公立和民办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内控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六)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小学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四)负责学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负责学校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六)负责学校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学校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学校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财务预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包括年度预算和季度预算。
第八条年度预算的编制程序:(一)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预算编制建议。
(二)学校领导审核、批准预算编制建议。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编制建议,编制年度预算。
(四)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年度预算。
第九条季度预算的编制程序:(一)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预算和季度工作计划,提出季度预算编制建议。
(二)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季度预算编制建议。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季度预算编制建议,编制季度预算。
(四)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季度预算。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报批。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4篇)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应严格依照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将财务信息报送给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并定期进行财务数据的核对和抽查。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盘点和审计工作。
第八条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第十条学校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预算计划,编制自己的预算,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经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财务预算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财务预算的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能擅自挪用或超支。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差异的,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各项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资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账户。
第十六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将收到的资金及时存入指定账户,并做好账务记录。
第十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账户进行核对,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学校资金支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并严格控制支付权限和支付限额。
第十九条学校资金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报告。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各部门在进行费用支出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费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对各部门的费用支出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费用的合规性。
第二十三条学校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对费用报销进行审核,并及时支付。
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一、财务管理总则(一)、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
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财务室只设报账员工作岗位,财务账目由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
二、计划管理(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二)、计划编制必须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计划编制方法参考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的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
(1)(四)、财务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收支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五)、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用款申请,费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1、500元以下的正常开支,交教导处、政教处复核,由总务主任根据财务制度和实际需要审批办理。
2、500~~5000元以内的费用由财务主管校长审批.3、5000元以上和重大项目的费用开支由校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4、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向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校务会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万元以上按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
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校长汇报。
三、收入管理(一)、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民办学校内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预算管理1. 学校应根据国家政策、行业规范和学校发展需要,合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学校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资金,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3. 预算执行结束后,学校应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总结经验,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第四条收入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来源、标准、程序和责任。
2. 所有收入均应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设立“小金库”或截留、挪用。
3. 学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收费标准执行,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第五条支出管理1. 学校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合理使用”的原则,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2. 学校支出应按照预算安排,不得超预算支出。
3. 学校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经审批后才能报销。
第六条资产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职责。
2. 学校资产应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 学校资产报废、转让等,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财务报告1. 学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2. 财务报告应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后报送相关部门。
3. 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校董事会和全体师生通报财务状况。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高效。
1. 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控制。
2. 财务审批流程应规范,确保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的合理性。
3. 财务活动应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高效。
学校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制度概述二、基本原则1.职责明确原则:明确支出管理责任部门及个人的权责,并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
2.预算控制原则:合理制定学校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经济效益原则:确保学校支出合理、规范、有效,并注重绩效评估和效益提升。
4.风险控制原则:建立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防范制度,提高财务操作风险防控能力。
5.规范管理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学校支出行为,规避违法违规行为。
三、管理流程2.资金申请与支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及预算计划,提出资金申请,并按照规定流程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后,经费拨付至各部门,严禁私自挪用、改变用途。
3.收支记录与账务管理: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领取资金,并及时记录和归档资金收支凭证,确保账务真实性和完整性。
4.费用核销和审计:各部门根据实际支出状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费用核销手续,并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四、内部控制措施1.财务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预算计划,并由相关领导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资金安全管理,建立资金拨付和领取的双重审核机制,防止内外部人员滥用职权。
4.费用核销和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和追责,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合理控制学校资产购置和维修费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学校资产的完好和使用效益。
五、内部控制制度宣贯1.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宣贯方案,将其纳入岗前培训和定期再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熟悉和理解内部控制制度。
2.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宣传平台,通过校园媒体、内部网站等宣传方式,提高全体员工对内控制度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3.定期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培训和交流活动,分享案例和经验,提高内部控制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六、违规处理对违反学校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职、降职、解聘等。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是指针对学校财务管理领域的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程序和措施,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下面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对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也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促进财务管理的高效率和透明度,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该制度能够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并为学校提供重要的保障。
二、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正性原则: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要求公正、公平、透明,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规范性原则: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必须严格要求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规范性,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风险控制原则: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要求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措施等手段,控制财务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三、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1.财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要规范各类财务活动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财务授权与责任分工建立明确的财务授权制度,明确各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活动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对财务管理人员要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意识。
3.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4.财务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完整。
要加强各类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确保财务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向相关方如教育部门等进行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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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一、预算管理: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务会议成员为组员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局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
根据区局审核通过后下发预算情况,按时间节点和项目明细安排各项支出。
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督促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按照当年《闵行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及价格,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校公示栏、学区小区公示栏公示。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1、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岗位,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班主任等负责学校相关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2、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1)、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
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
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2)、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3)、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
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3、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利用学校资产对外投资。
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财产物资管理:(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账目,每学期由总务主任检查一次。
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向总务主任汇报一次。
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
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5、票据领用制度:1、各种票据由总务主任向有关部门领取。
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2、报账员使用票据、班主任使用学杂费收据时,向总务主任领用,并依次编号逐一登记。
各种票据不能混用。
3、课外活动收据应在期初收费结束后一周内及时上交,收回记账联装订成册,并同收费清单核定有无差错。
各种存根在年末也应收回,登记造册存入档案室。
4、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并加盖收款人、单位财务章。
五、经费报销制度:1、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使用范围及规定:(1)、范围:商品和服务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分三大类,分别是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具体按项目明细支出,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总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平领用单领取使用,购物发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总务主任、校长审批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账,校产管理员记好账。
2、差旅费报销规定:(1)、教研活动车费:评教研活动通知,实报来回公交、地铁车费。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3)、外出学习、考察等,评相关通知标准报销。
(4)、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校长审批。
3、学生课外活动教育费、午餐费、校服费收缴退款规定:(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现金一律开具学校财务收据,及时存入账户。
(3)、每学期末将课外活动教育费结算一次。
清单发至学生家长,多退少不补。
任何退款必须办理以下手续:造好清退表册;学生逐个签字;总务主任复核,校长审批,交财务处入账;学生签字领取现金。
4、其他费用报销规定:(1)、在编教工子女幼托学费报销。
(2)、进修培训有关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3)、上述费用报销由校长审批。
六、申购验收制度: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务处、政教处、校办或总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根据闵行区教育局有关报废报损制度和程序执行: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逐级报批。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账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卸零件作维修使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
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账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九、合同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所有合同应由学校法人审批签字,或法人授权归口管理负责人签字报法人审批,加盖学校公章后有效,妥善保管和使用公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工程、维修、采购、绿化、食堂等方面的合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同;学生发展中心负责管理学生春秋游、校服等方面的合同;工会负责教师旅游、体检等方面的合同),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2、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
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3、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
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跟踪监管,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
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4、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
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必须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5、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6、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
合同发生纠纷的,学校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
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学校行政或校务会议对采购申请进行讨论,表决通过后在校公示栏公示,由总务处负责落实采购。
(2)、采购必须严格执行《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以及采购、验收、支付流程。
(3)、按规定做好询价等相关工作,根据优质优价原则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4)、经总务处、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按要求登记入账。
(5)、及时做好采购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2、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
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4、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
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
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