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供应商入库管理

供应商入库管理
一、目标
XXX旨在建立建筑行业合格供应商库,通过打通建筑行
业交易流程、开展通用物资联合采购、积压库存联销、备品备件联储业务、引入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优化建筑行业供应链,实现行业多方共赢,引领建筑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
同时,XXX致力于保障产品质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市
场竞争力。
二、合格供应商评审
合格供应商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参评企业可以通过重点企业推荐、行业组织及专家推荐、企业自荐、公司邀请等途径申报。
评审标准主要考核企业的整体实力、规模、质量管理、物流及交货、配套设备及原材料采购、环保安全等方面。
评审人员根据评审标准,采取背对背打分方式,结合实际最终评定出合格供应商。
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即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库,入库主要分公司、地区、类型三大类来建库。
三、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合格供应商采取动态管理机制,一方面根据采购需求适当补选相关行业合格供应商入库,补选方法和流程完全按照合格供应商评审标准和方式进行。
另一方面,对于达不到供应商标准的企业及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质量、交货、售后等方面问题的企业,XXX将视其严重和影响程度实行退出机制。
集团公司供应商信息库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集团公司供应商信息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供应商信息库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供应商档案,促进公平竞争,根据有关法律、法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供应商信息库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信息库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二)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标准和要求,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子库;
(三)开展供应商准入审批和定期量化考评等动态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
集团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实行统一管理、共同使用的原则。
供应商信息库分为集团公司总库和各单位子库,各单位可根据情况使用本单位子库或集团公司总库。
第八条(总库建设)
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在各单位供应商信息库子库的基础上建立集团公司供应商信息库总库,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
第九条(分级管理)
集团公司建立供应商分级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当根据供应商的具体表现,评定供应商级别,建立供应商新增、保留和淘汰机制,对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条(评价管理)
集团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当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
供应商入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在供应商推荐、审核和管理工作中,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供应商推荐和审核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应商入库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严格执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供应商申报及入库管理活动。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公司和前述企业设立的分公司、项目组、代表处、办事机构等分支机构。
参股项目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及物资采办活动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3 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管理制度》,LG-01,2010,总公司。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LG-01-02,2010,总公司。
3.3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采办管理规定》,LG-01,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LG-01-03,公司。
4 释义4.1除非明确另有其他解释,本细则下述词语的解释定义为:4.1.1 总公司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1.2公司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4.1.3 业务部门指公司机关主管具体业务,在采办活动中的供应商管理实施部门4.1.4 所属单位指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公司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项目组(项目公司)。
4.1.5 供应商指经总公司或公司审查认定,具备向公司或所属单位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1.6 临时供应商指未在供应商库中,因采办业务需要,被邀请参与采办活动的供应商及一次性供应商。
4.1.7 备选供应商指通过考察、评审、审批后进入公司二级供应商库且未达到合格供应商条件的供应商。
4.1.8 合格供应商指备选供应商在合作后(仅指合同关闭后)的考核中信誉、供货/服务质量、供货金额/服务收费及售后服务等各项指标满足入库要求的供应商。
4.1.9 一级供应商库指由总公司建立及管理的供应商库,库内供应商适用于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供应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供应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针对公司即将执行的采购贸易系统,运营管理部初步拟定供应商管理办法草案:关于供应商的管理,由供应商的考察和供应商的考核两部分总成。
一、供应商考察1、基本信息录入当海外询价某种产品,现有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时,需要发掘新的供应商,途径通常有海外直接提供,业务员上网查询等,锁定供应商后,需要供应商自己在系统中录入基本档案信息:1)主要信息2)附加信息3)财务信息4)开户银行信息5)附件列表6)承诺书供应商档案表样如下图:全部录入后,此供应商信息将保存于系统数据库内,接下来进行入网资格审批。
2、入网资格审批此审批由相关业务员发起,通过运营管理部与相关领导审批,审批信息可从系统数据库中直接调出,审批通过后此供应商才有资格通过我们的系统和我们进行业务往来。
入网资格审批表如下图:3、考察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业务洽谈和实地考察,业务员初步判断所考察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后将相关详细信息录入系统,并进行审批流程;实地考察需要落实的信息有:1)供应商工商登记号和税务登记号2)开户行信息3)主营产品及产量4)企业规模(包括固定资产、厂区面积、上年销售额、员工人数、行业地位)5)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体系是否完整、质量控制标准、是否有第三方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6)价格水平(与市场价或行业相当供应商比较)7)有无进出口经验(内容细化表)8)与我方合作意向和态度随后需要相关业务员针对以上信息和实地考察结果做出考察综合评语,并作出考核结论(合格、暂定、不合格),初定合格的话将进行审批流程。
考察信息表格如下图:3、审批合格经过系统流程审批合格后的供应商将会自动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以备今后使用和定期考核。
二、供应商考核所有供应商需要每年年末进行一次考核,具体将按产品类别和相关负责业务员划分并分别进行审核评审,由运营管理部发起和整理;供应商考核表被考核单位:考核评分标准:1、国内交货签收(0-10分)货物外观良好无任何破损,设备仓库试运行、港口装船时没有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任何故障;配件在验收时没有任何坏件情况,且包装符合要求。
供应商名录及评价制度范本

供应商名录及评价制度范本一、供应商名录1.1 供应商分类供应商分为主要供应商和辅助供应商。
主要供应商是指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供应关键物料或服务的供应商;辅助供应商是指除主要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
1.2 供应商入库新供应商进入公司供应商库,需经过采购部、技术部、品质部等部门联合考察、评价,满足公司相关要求后方可入库。
1.3 供应商信息更新公司定期对供应商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供应商信息的准确性。
二、供应商评价制度2.1 评价目的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价,确保供应商能够满足公司的质量、交货、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提升供应商整体水平,降低采购风险。
2.2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所有入库供应商。
2.3 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分为质量、交货、服务、价格等方面,具体包括:2.3.1 质量: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公司及相关标准要求,不良品率低。
2.3.2 交货:供应商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完成交付。
2.3.3 服务:供应商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面表现良好,能够及时解决公司问题。
2.3.4 价格: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合理,具有市场竞争力。
2.4 评价流程2.4.1 评价周期:供应商评价分为定期评价和临时评价,定期评价周期为一年,临时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4.2 评价主体:评价由采购部、技术部、品质部等部门共同负责。
2.4.3 评价方法:采用量化评分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2.4.4 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5 评价结果应用2.5.1 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供应商,公司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优先考虑合作事宜。
2.5.2 对评价结果为合格的供应商,公司要求其进行改进,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复评。
2.5.3 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公司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合作。
三、供应商管理制度3.1 供应商开发与管理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维护、服务、淘汰管理流程,降低采购成本,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
供应商入库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严格执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供应商申报及入库管理活动。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公司和前述企业设立的分公司、项目组、代表处、办事机构等分支机构。
参股项目公司的工程和服务及物资采办活动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3 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管理制度》,LG-01,2010,总公司。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LG-01-02,2010,总公司。
3.3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采办管理规定》,LG-01,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LG-01-03,公司。
4 释义4.1除非明确另有其他解释,本细则下述词语的解释定义为:4.1.1 总公司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4.1.2公司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4.1.3 业务部门指公司机关主管具体业务,在采办活动中的供应商管理实施部门4.1.4 所属单位指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公司所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项目组(项目公司)。
4.1.5 供应商指经总公司或公司审查认定,具备向公司或所属单位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1.6 临时供应商指未在供应商库中,因采办业务需要,被邀请参与采办活动的供应商及一次性供应商。
4.1.7 备选供应商指通过考察、评审、审批后进入公司二级供应商库且未达到合格供应商条件的供应商。
4.1.8 合格供应商指备选供应商在合作后(仅指合同关闭后)的考核中信誉、供货/服务质量、供货金额/服务收费及售后服务等各项指标满足入库要求的供应商。
4.1.9 一级供应商库指由总公司建立及管理的供应商库,库内供应商适用于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名录办法

供货商管理办法一、 总则为保障公司生产平稳有序运行,稳定供货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订本办法二、 供货商管理的目标和方针:供货商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实施长期总成本降低的策略形成竞争性优势,为客户、公司和供货商创造价值。
三、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长期向公司供应原辅材料、备品配件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供货商。
四、 管理细则:1、供货商的开发(1)供货商的开发是建立在良好的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同时要正确定位供货商在公司供应链中的地位。
重点开发制约公司生产经营的“瓶颈物资”,拓宽管道,优化多样性物资的供货商。
(2)供货商开发遵循以下流程:说明:公众信息收集、采购代理、专业技术推荐确认物资在供应链中的采购地位采购的基本目标、竞争目标、策略确认供货方式(代理、制造)、规模、供货业绩、地点的确认(3)建立准入供货商档案对于新的供货商准入,需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关键原辅材料供货商的准入要经过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见附表1《供货商准入登记表》)2、供货商信息管理供货商信息的收集与信息处理由采购员和计划员共同负责。
供货商信息管理根据供求时段分为三种:A 、现行供货商 指供求合同生效期内发生合作关系的供货商B 、过去供货商 指供求合同期结束未发生新的合作关系的供货商C 、潜在供货商 指基本满足合作要求,但未发生供求合作关系,无合同约束的供货商供货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A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信等级。
B 、行业资质和资格证书。
C 、产品、技术、设备、人员和质量D 、资源:工厂分布、运输、技术支持和服务等级3、供货商的选择与确认。
优先选择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供货商,对战略性或垄断性物资可以采取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不参与选择过程。
对于采取试用物资的供货商,可由设备管理部、使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物资部专业负责人根据使用结果出具的报告来选择。
单项计划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对供货商的选择按物资管理部招(议)标管理实施细则进行。
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1.流程图无2.细则概况3.工作程序3.1.供应商分类3.1.1.按采购模式划分:区域战略供应商、总部各中心及项目公司年度合作和常规采购供应商;3.1.2.按采购标的物属性划分:1)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包括施工(含工程维修)类、材料设备类、勘察类、工程检测类、设计类、监理类、工程咨询类、其他类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客户关系管理、营销类;2)非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包括设备设施、材料、信息技术应用设备或软件、办公物品、宿舍配套等货物类,信息、智慧化系统设计、概念规划、城市设计、战略定位、产业策划、项目前期研究等其他咨询服务类,物业、保安、中介、策展、活动策划等客户关系管理服务类,广告、招商、影像制作等其他营销服务类,非工程类维修服务类,培训、信息、智慧化系统实施、评估、测试等其他服务类。
3.2.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3.2.1.XX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主责部门划分为:1)XX部门采购组:为XX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XX公司区域战略供应商管理;2)XX公司XX部门其他部门:负责其主责的年度合作/常规采购供应商管理,并协助完成XX公司区域战略供应商管理;3)总部各中心、无成本小组的项目公司:负责其主责的年度合作/常规采购供应商管理,并协助完成XX公司区域战略供应商管理。
3.3.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3.3.1.供应商注册1)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采购的,所有供应商应在该平台进行注册、认证,并获取CA证书,具体应注册至交易平台的“XX公司”名下,并选择主责考察入库审批的采购单位;2)属于垄断类等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其他不通过交易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通过公司外网进行注册;3)供应商注册时,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的复印件;3.3.2.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1)通过交易平台注册至“XX公司”名下的供应商信息,由采购主责单位负责组织并收集供应商信息,并由XX部门采购组负责审核;2)通过公司外网注册的供应商,由采购单位直接组织注册审核;3)采购单位初审《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认为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可发起组织考察申请;4)同一供应商单次注册入库的资质或产品、服务类别不得超过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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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供应商的管理有章可循,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激励供应商提高供货质量,保持良好的供应关系,根据********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本办法所建立的供应商名录库,使用范围仅限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工程、货物或服务,即**********中所定义的第Ⅲ类及第Ⅳ类采购。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已明确必须采用招标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应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在供应商名录库内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违规操作。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录库》是单位及项目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的供应商,均不得与其签订购销合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招标办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供应商名录库的组建及更新维护工作;2、不定期蒋供应商名录库及动态考核结果向企管办进行汇报;3、配合****集团开展供应商名录库的组建及更新工作,主要包括:拓展供应商渠道、拟定考核计划、参与考核工作、形成分析报告、提出更新需求等;4、配合****集团开展供应商名录库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日常管理、动态考核和定期评价;5、负责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资料信息归档工作。
第六条公司企管办负责以下工作:1、贯彻****集团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的供应商管理细则;2、对供应商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准入审核第七条准入审核是指按照采购需求和规定流程,审核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并就合格供应商组建名录库。
主要包括:信息收集、申请入库、资格审核、名录库建立四个环节。
第八条信息收集为方便公司各部门共享供应商资源,提高名录库的使用效率,供应商信息收集按初选、调查两个阶段进行:1.初选:1.1发起部门初选供应商:基于公司各部门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各部门根据拟采购事项,结合各自供应商资源,积极拓展供应商渠道,优选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环境友好、管理科学、信用良好的供应商,以质优价廉服务好为基础,通过资料文件调查、实地考核或间接询访等方式,按不同产品类别分别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
以下几种情况单位项目可适当调整:a)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要影响,基于质量、技术、安全及交货期的综合考量,仅有少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
主要指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药剂、工程建设所需主材以及大宗物资采购的战略供应商。
b)因公司保密、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等原因,仅有少量可供选择的供应商。
C)因特殊行业需求、主管部门干涉、行业垄断等原因,仅有少量可供选择的供应商。
1.2其他部门推荐供应商:公司其他部门就已发起同一采购事项,可另外推荐备选供应商,发起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2.调查:2.1新增供应商的实力调查,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供货能力、价格水平、相应产品技术指标、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体系认证、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等,除此外工程以及服务外包类供应商还须提供安全类资质。
2.2实地考核:如需实地考核(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供应商、其他有必要开展实地调研的供应商等),则由发起部门牵头,组织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计财科、招标办、供应商考评小组(附件一)等相关人员,根据产品类型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考核,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能力、技术研发实力、质量保证能力、营销网络等。
考核后,发起部门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考评表(附表2),为下一步评审提供有效依据。
第九条申请入库发起部门根据拟评审对象,向供应商考评小组申请供应商入库,依据对初选供应商开展的信息收集及调查结果,填写《合格供应商推荐表》(附表1),并与各项审核资料的电子版本及纸质版本提交供应商考评小组。
第十条资格审核1.由招标办组织,供应商考评小组及相关部门参加,开展供应商考评工作,考评小组应至少3人,包含商务、技术、财务等相关专业人员。
各部门对新供应商的调查表和相关资料审阅,提出供应商推荐名单。
2.合格供应商评审原则2.1简明科学性原则:供应商评价和选择步骤、选择过程透明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2.2稳定可比性原则:评估体系应该稳定运做,标准统一,减少主观因素。
2.3灵活可操作性原则:不同行业对产品需求以及在不同环境下的供应商评价应是不一样的,保持一定的灵活操作性。
2.4学习更新原则:评估的指标、标杆对比的对象以及评估的工具与技术需要不断更新。
3.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
4.提供的物资应满足使用要求且质量稳定,有足够的供货能力;而设备则应满足生产性能要求和交货期。
有与所提供产品相应的质量、安全或环境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标准,强制认证的产品,有相应的认证。
对环境、健康及安全产生影响的产品需要提供其相应指标的检测结果,其结果必须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
4.1对产品的评估,按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由技术或质检部门对样品进行认可,认可方式为:A类:由项目部试验室或委托相应单位实施检测;B类: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质量特性的检测报告认可;C类:由物资验收人员对货源进行外观质量检测认可;在特殊情况下(如急需物品),可由供应商先送样试用,再作供应商评估,但只有送样质量确认及评估合格时方可将其按程序审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5.第Ⅰ、Ⅱ类经公开招标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中标人(三个月内),由发起部门统一上报,填写《合格供应商推荐表》,可作为新供应商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6.新供应商首次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库》,评定等级均定为B类,今后依据定期评价结果再行升、降级。
第十一条名录库建立1.供应商考评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拟定供应商推荐名单,并附《供应商评审报告》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经审批入库的供应商(每一采购事项)原则上应不少于3家。
确因市场供应能力有限或技术复杂,只有1到2家可供选择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说明。
2. 依照准入审核程序建立的《供应商名录库》,由招标办统一发布并不定期更新,公司所属各部门在Ⅲ类及Ⅳ类采购中均可使用。
第十二条依照准入审核程序建立的《供应商名录库》,其日常管理、动态考核和定期评价工作,由各使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随机参与。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三条为动态掌握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了解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规避供应商情况变化可能带来的采购风险,招标办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应台账,更新资料及时报企管办备案,报备内容至少应包括:1.基本信息:包括供应商的法律主体资格、定期检(审)的资质证明、联系方式等;2.特殊信息:工程及服务外包类供应商另需提供安全类资质;3.不良履约行为记录:包括提供虚假信息、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价格欺诈等;4.实时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对库内供应商的监管考核情况。
第四章定期评价第十四条公司对入库供应商实行定期评价机制。
定期评价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动态考核占50%,集中考评占50%。
第十五条动态考核结果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提供,于每年12月份汇总后上报供应商考评小组。
动态考核每个供应商每年不少于一次,新合作供应商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供应商应适当增加考核频率。
第十六条集中考评于每年12月份进行。
由招标办组织,供应商考评小组及相关部门参加,集中开展,公司监事监督。
第十七条视情节轻重,定期评价结果(汇总动态考核和集中考评)分为通报降级、暂停交易资格或取消入库资格三类。
由企管办通报。
第十八条对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各部门要进行详细事实描述,尽可能收集延迟交货凭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责任认定报告等说明材料。
1.每年进行一次供应商考核或复评,供应商考评小组根据产品使用、监督相关人员的反映和评价,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过去一年在产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能力、价格、交货期、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评工作由供应商考评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1评为“A”、“B”的供应商可继续被各单位共享使用,同时“A”级供应商应优先考虑。
1.2“C”供应商仅限个别单位项目试用,以观后效。
1.3评为“D”或严重违犯合同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在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实际情况后,供应商考评小组签署意见,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终止其供需关系。
同时在该供应商做出整顿、补偿损失前,各部门均禁止使用1.4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1.5若供应商出现重大变故或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供应商“综合评价”将降为“D”,不再维护管理,如有再次合作的需要,应重新评估、更新该供应商的资料。
1.6如已认可生产厂商发生重大变化(如灾害影响、变换生产地点或生产重大变更等),应按以上步骤重新评估。
1.7考核评分以及相应级别处理见附表(附表5)。
2.每年12月份公司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由集团进行集中考评。
3.入库供应商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复审。
不合格的,取消入库资格。
第五章名录库更新第十九条入库供应商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复审。
不合格的,取消入库资格。
第二十条在有效期内,各部门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建立名录库的采购事项提出供应商新增入库申请或取消入库申请。
第二十一条对新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应按照准入审核的流程进行考核,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更新名录库。
第二十二条对取消入库的供应商,申请部门应报告说明理由,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更新名录库。
第六章监督与罚则第二十三条企管办牵头负责对各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实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对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修改。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部门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
第二十五条对选择未经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违约停用期内供应商进行签约的,以及违背事实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的,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企管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与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地方为准。
国家、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时,本细则另行制定补充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应商管理流程供应商考评小组********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推荐表附表2(1)货物供应商考评表日期:年月日备注:考评得分作为年度供应商考评动态得分,占比50%。
工程承包商考评表日期:年月日备注:考评得分作为年度供应商考评动态得分,占比50%。
服务技术商考评表日期:年月日备注:考评得分作为年度供应商考评动态得分,占比50%。
附表3年度供应商考评表日期:年月日附表4合格供应商名录库附表5供应商等级评定及运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