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跨区涉税报告表作废情况说明

1.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以下情况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
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
”二、业务前提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3、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三、功能节点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四、操作步骤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2、下拉列表出经营方式,可多选。
3、下拉列表选择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地行政区划。
6、输入合同相对方企业名称。
7、选填合同对方纳税人识别号。
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
(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1.利用CA证书登录税税通后,点击办税区“涉税文书”按钮。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2.进入涉税文书界面后,勾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再点击下方“新建文书” 按钮。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3.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管理界面,选中左侧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下方 “新建”按钮。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 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管理税收 专业创造价值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跨区域事项报告表的开具必须使用CA证书,未办理CA证书的纳税人是无 法开具的。
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最重要的一个前提是要选用IE浏览器(网站 提示最好是IE8及IE8以上)。经试验,只要是与你操作系统兼容的IE浏览器, 一般都不会有问题)。其他浏览器会出现不兼容的情况,继而导致开具失败。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6.上传成功后,系统提示“提报成功”,点击“确定”后系统会返回到查询界面。
CA证书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操作流程
7.返回到查询界面后,选择需要查询的状态后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已上传 审核的报告表。如果有多份报告表要申请,可直接点击“返回”键,继续前面步 骤申请。
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

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
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流程如下:
1.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
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保存提交。
3.等待系统自动审批,一般情况下,审批结果会在几分钟内完
成。
4.审批通过后,系统会生成一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回
执,可以打印该回执并加盖公章。
5.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系统中进行报验登记,并携带相关
资料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
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件、对外经营权的批准文件等。
6.在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后,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和
滞纳金等相关税费。
7.经营地税务机关对报验登记和税款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后,会在一定时间内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8.在完成报验登记和税款缴纳后,还需要在每个纳税申报期内向
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9.在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信息,并结清相关税费后,携
带相关资料到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注销。
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
明》、报验登记资料、经办人身份证件等。
10.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报验注销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后,会正式核销报验登记信息。
以上是北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相关专业人士。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是财务人员必备的一项工具,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人们对财务稳健的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如何规范跨区域涉税事项的报告,成为了财务人员需要解决的难点。
一、的目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目的。
主要用于向税务部门报告公司在跨区域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税收相关的事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纳税形式、计税方法、所得的来源和种类、纳税义务和税局的审核及处理情况等。
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纳税人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企业、个体纳税人以及自然人纳税人等;2、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该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名称、地址、银行账号、所属税务机关等;3、税种和纳税期报告表应明确涉及的税种和纳税期,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4、所得来源和种类报告表应将所得的来源和种类明确说明,并在金额上进行归纳;5、税前扣除项目和减免税额报告表需要对税前扣除项目和减免税额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具体项目和计算公式;6、计税方法报告表对计算方法需要进行规范,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严密性;7、纳税义务和缴税地点该项内容需要对纳税义务以及缴税地点进行明确说明,以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8、税务局审核和处理情况税务局对报告表进行审核,需要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需要及时处理。
三、撰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注意事项1、报告表的编制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严密性;2、纳税人需要认真阅读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和通知,以确保能够及时更新相关的纳税信息;3、纳税人需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以避免发生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不良后果;4、纳税人应设立专门的编制小组,以确保报告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5、纳税人需要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处理审核结果,确保纳税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的编制是全面管理财务的重要环节之一。
只有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才能满足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的需求。
因此,纳税人应加强的编制工作,提高报告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模板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
经营地址
省(自治区/市)
市(地区/盟/自治州)
(需填写 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到乡镇)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 号
经营方式
建筑安装☑ 装饰修饰□ 修理修配□ 加工□ 批发□ 零售□ 批零兼营□ 零批兼营□ 其他□
企业所得税
国税□ 地税□ 无企业所得税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延长有效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
最新有效期止
至 年月 日
〕号
纳税人声明:我承诺,上述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纳税人(盖章)
年月日
税务机关事项告知:纳税人应当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内在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若
合同延期,可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的延期手续。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 〕 号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延长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税务机关(盖章) 年月日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建筑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附件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表说明】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以及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填写。
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在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2.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各留存一份。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经办人”栏填写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人员;“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栏填写负责办理跨区域经营活动具体涉税事宜的人员。
“座机”“手机”栏请务必准确填写,以方便联系沟通,尤其是方便税务机关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5.“经营方式”栏,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应选项“□”里打“√”。
6.“企业所得税”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机关缴纳的在“国税□”里打“√”,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的在“地税□”里打“√”,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在“无企业所得税□”里打“√”。
7.“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栏,按照同一份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填写。
8.“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根据合同相对方的实际情况填写,若合同相对方无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填写。
9.“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最新有效期止”栏,由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纳税人填写。
10.纳税人因合同延期,需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重新使用本表,但只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延长有效期”栏次,并签章。
省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流程

省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报流程(中英文版)**Foreign Cross-Regional Tax Report Form Submission Process**In recent years, the expansion of cross-border economic and trade activities has led to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cross-regional tax affairs for enterprises.To address this, the Chinese tax authorities have established a clear and comprehensive set of regulations for reporting cross-regional tax matters.近期,随着跨境经济贸易活动的拓展,企业涉及的省外跨区域税务事项日益增多。
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税务部门建立了一套明确、全面的省外跨区域税务事项报告规定。
**Initial Reporting**The first step in the process is the initial reporting of cross-regional tax matters.Enterprises must compile detailed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ir cross-border economic and trade operations and submit this information to the local tax authorities within 30 days of the transaction taking place.报告过程的第一步是进行省外跨区域税务事项的初始报告。
企业必须详细整理其跨境经济贸易运营的信息,并在交易发生后的30天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这些信息。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声明:我承诺,上述填报内容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办人: 纳税人(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事项告知:纳税人应当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内在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若合同延期,可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的延期手续。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 〕号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联系电话: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延长后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日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附件1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
座机
手机
跨区域
经营地址
______省(自治区/市)______市(地区/盟/自治州)______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______乡(民族乡/镇/街道)______村(路/社区)______号
经营方式
建筑安装□ 装饰修饰□ 修理修配□ 加工□
批发□ 零售□ 批零兼营税□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相对方名称
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延长有效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税跨报〔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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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以及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填写。
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在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2.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各留存一份。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经办人”栏填写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人员;“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栏填写负责办理跨区域经营活动具体涉税事宜的人员。
“座机”“手机”栏请务必准确填写,以方便联系沟通,尤其是方便税务机关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5.“经营方式”栏,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应选项“□”里打“√”。
6.“企业所得税”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机关缴纳的在“国税□”里打“√”,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的在“地税□”里打“√”,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在“无企业所得税□”里打“√”。
7.“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栏,按照同一份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填写。
8.“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根据合同相对方的实际情况填写,若合同相对方无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填写。
9.“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最新有效期止”栏,由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纳税人填写。
10.纳税人因合同延期,需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重新使用本表,但只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延长有效期”栏次,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