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价发〔2018〕8号
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 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调整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要求,现将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增值税一般计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调整如下:(一)附件调整附件第四条调整办法,第(一)条15定额调整,第6款中税金:“销项增值税按税率11%计算,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销项增值税税率11%”调整为“销项增值税按税率10%计算,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销项增值税税率10%”。
(二)附件2调整(详见附件)(三)有关说明未调整部分仍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349号)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标准(一般计税法)仍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7〕5号)执行。
二、增值税简易计税(一)增值税实行简易计税的15定额调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等有关政策通知,15定额费用、费率调整如下:1.以“元”为单位的费用调整2.以“费率(%)”表现的费用标准调整(1)调整后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标准(简易计税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7〕5号)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表(简易计税法)调整后的标准如下:(2)调整后的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3)定额材料基价调整系数在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对直接使用定额材料基价计价的材料,依据下列综合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四川2018应用清单定额取费文件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丹棱县城市道路雨污路面改造项目(新村路及七李路)1.2 建设单位:丹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测绘建设局1.3 工程概况:本次道路雨污路面改造工程位于四川省丹棱县,条为新村路,起于建成的东环路,止于待建的己设计道路上,与该道路及新北街呈十字形交叉,路线长度 486.093 米;另一条为七李路,路线长度 198.303 米,由于该段与新村路交汇时道路中心线不在同一直线上,本次分为两段来设计,考虑到桩号的连续性,本次七李路 2 段的起点即是七李路 1 段终点桩号K0+098.263,项目设计总长 684.396 米。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及依据2.1 编制范围丹棱县城市道路雨污路面改造项目(新村路及七李路)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网工程)(二 0 一八年十一月版)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网工程,全线设计长度 684.396m。
2.2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2.2.1 丹棱县城市道路雨污路面改造项目(新村路及七李路)施工图设计;2.2.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图集;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计量规范;2.3.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 号)文;2.3.5 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地勘资料、工程特点;2.3.6 其他相关资料。
三、投标报价注意事项3.1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报价。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打印并按相应格式要求盖章。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 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该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3.2 本工程所有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应包含清单中所列出的工作内容,其完整的工作内容应为按照设计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
2018.11.30印发 人工费调整的批复(2019.1.1以后执行,配合15定额)

川建价发〔2018〕27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对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你们关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
根据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1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的通知》(川建价发[2014]33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9年1月1日起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9年1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
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成都市等19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11月30日2345678注:1、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喷泉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3、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中的排管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管廊支架中的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4、绿色建筑工程中的定额项目按其专业属性执行其他定额相应标准。
9。
6个部分详解处方流转平台规划方案

6 个部分详解处方流转平台规划方案本文从市场环境、用户分析、产品需求、竞品分析、产品方案等角度,讲解了一个处方流转平台规划方案是怎么样的?1 基本信息1.1 文档基本信息本文档为 XXX处方流转平台方案1.2 阅读对象本文档为 XXX规划和描述方案,适用于医院、药企、药店、公司内部使用。
1.3 文档目的通过现有模式和市场的分析推出 XXX产品规划方案,为下一步 XXX产品设计作为依据。
1.4 文档概要文档通过 6个部分对 XXX产品规划方案进行阐述。
2 市场环境2.1 政策背景2017年 2月 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到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推进医药分开。
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7年 4月 25日,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2018年 4月 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
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2018年 4月 28日,国务院办公厅【2018】26号《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 关于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9-03-29 文章点击数为:1292 字号:[大][中][小]分享到: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及相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的通知》(川建发〔2018〕16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发〔2019〕167号)规定和市场价格的变化,经调研、分析、测算,现对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进行调整,调增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并增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费。
一、调整内容(一)调整计取标准。
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川建发〔2017〕5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四川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标准基础上增加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等增加费基本费费率标准《扬尘污染防治等增加费基本费费率表》(详附件1 )。
(二)调整《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附件2)。
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评价情况”栏增加“是否按《导则》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评价内容,增加“是否按规定采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评价内容;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情况”栏增加扬尘污染防治等增加费的“基本费费率(%)”和“现场评价费费率(%)”测定内容。
(三)增加扬尘污染防治等增加费费用组成。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主要包括PM10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费用、喷淋系统增加费用、雾炮机增加费用、冲洗设施增加费用、施工围挡标准提高后增加费用、临时硬化路面标准提高后增加费用、除喷淋和喷雾外的湿法作业增加费用、现场卫生清扫和保洁增加费用以及其他扬尘防治增加的费用等内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费主要包括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等内容。
川建造价发【2018】804号

川建造价发〔2021〕80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规费计取和评审的通知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规费计取和评审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中“修订、完善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有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要求,现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规费的计取和评审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13)第3.1.6条(强制性条文)“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定,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造价中规费的计取必须按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费用计算”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规费应按规定标准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应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等内容套用定额项目确定,对定额项目中定额人工费的调整必须按照定额的规定进行调整,凡定额未作调整规定的,定额人工费一律不得调整。
二、投标人不按计价规定擅自调整规费计取基础计取规费的,属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以下简称《报价评审办法》)第十九条“……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评审组应当否决其投标……(二)投标人未按相关规定或其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计取规费的”规定中“未按相关规定”计取规费的情形。
在投标报价评审时,报价评审组经评审判定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按计价规定擅自调整规费计取基础计取规费的,应依据《报价评审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维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水平和成果质量,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省外入川企业),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造价的相关计价、计量规范,合法经营,公正执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行业、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正当利益。
第四条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对本规则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协会自律委员会负责行业自律行为的监督检查;受理违反本规则事件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自律规定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咨询活动中,应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的国家规范、行业规程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
按照以上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做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具规范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川价协【2017】12号)的要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价目表》,并告知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签订合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47
118
开江县
24.03
22.35
2.65
2.35
87
100
118
87
130
146
117
万源市
24.03
22.35
2.65
2.35
87
100
118
87
130
146
117
渠县
24.03
22.35
2.65
2.35
87
100
118
87
130
146
117
11
内江市
23.70
22.50
4.80
4.20
161
129
2
绵阳市
市区
29.19
31.40
5.32
4.60
85
103
110
85
120
131
115
安州区
23.28
20.22
4.54
4.40
81
98
105
81
112
121
105
江油市
25.44
24.78
4.65
4.08
82
99
107
82
115
123
109
三台县
22.44
20.00
4.39
4.37
81
3.00
89
112
121
101
138
162
130
高新东区
28.00
35.00
3.00
3.00
86
108
120
100
137
160
128
简阳市
27.00
34.00
6.00
6.00
85
107
120
100
137
159
127
成都市的其他区(市)、县
30.00
37.00
3.00
3.00
88
111
121
101
138
23.22
4.25
3.56
103
119
131
104
134
154
128
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
阆中市
25.53
22.65
4.16
3.44
103
118
130
104
133
153
127
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
南部县
25.53
22.65
4.16
3.44
103
118
130
104
133
153
127
适用于县城规划范围内
西充县
25.53
12.73
10.59
3.79
4.71
81
96
108
79
112
137
107
(含六县二区)
16
凉山州
34.05
33.53
2.72
2.35
90
112
128
90
137
183
127
注:1、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喷泉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相应标准。
广安市
广安区
27.98
29.47
4.32
4.38
86
110
120
86
137
158
123
前锋区
24.91
26.38
118
84
134
154
120
武胜县
22.30
24.39
5.82
5.92
82
106
116
82
131
152
118
岳池县
24.70
26.83
5.94
6.04
84
108
118
25.53
22.65
4.16
3.44
103
118
130
104
133
153
127
适用于县城规划范围内
其余乡镇
21.77
19.57
3.48
2.74
95
113
126
102
130
144
121
除上述范围内的所有乡镇
10
达州市
通川区
28.45
25.88
2.65
2.35
91
103
121
91
133
150
120
达川区
通用安装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
通用安装工程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普工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混凝土工
土建、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技工
成都市等16个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
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
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
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
152
5
眉山市
仁寿
27.60
27.10
12.40
13.00
100
118
145
100
151
190
140
东坡、彭山、青神、洪雅、丹棱
21.20
21.10
6.00
7.00
96
112
137
96
143
178
134
海拔2000m以上
59.60
57.60
4.00
5.80
120
155
180
120
190
225
175
6
装饰普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技工(抹灰工程除外)
装饰细木工
通用安装技工、普工
1
成都市
成都市区(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青羊、锦江、金牛、武侯、成华)、高新区(不含高新东区)及双流区
32.00
39.00
3.00
3.00
90
113
122
102
139
163
131
龙泉、新都、郫都、温江区
31.00
38.00
3.00
19.62
15.15
9.57
6.56
90
105
114
95
116
202
113
8
广元市
31.86
29.47
4.13
4.26
98
102
124
98
127
150
122
含四县三区
9
南充市
顺庆区
28.43
24.89
4.82
3.79
108
123
134
113
139
162
130
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
高坪区、嘉陵区
25.97
22.65
4.16
3.44
103
118
130
104
133
153
127
适用于县城规划范围内
仪陇县
25.53
22.65
4.16
3.44
103
118
130
104
133
153
127
适用于县城规划范围内
营山县
25.53
22.65
4.16
3.44
103
118
130
104
133
153
127
适用于县城规划范围内
蓬安县
4.37
80
96
104
80
109
119
105
3
资阳市
24.81
27.50
6.00
6.00
88
107
123
88
133
143
126
4
乐山市
乐山市
17.30
16.28
2.30
2.28
87
105
127
90
132
147
119
海拔2000米以上
42.80
40.76
2.80
2.76
117
142
157
120
167
182
97
105
81
110
120
105
盐亭县
21.98
20.30
4.16
4.27
80
97
104
80
109
120
106
梓潼县
21.85
20.00
4.19
4.37
80
97
104
80
110
120
105
平武县
21.61
20.00
4.09
4.37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