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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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一、职业卫生法规框架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分为: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其他所有职业卫生安全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的基本原则来制定。

2、职业卫生安全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如:《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

3、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4、地方性职业卫生安全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卫生安全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通常形式有“条例”、“办法”。

5、职业卫生安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如:《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

6、国际公约:经我国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国际条约、公约,是作为制定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规参考依据之一,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履行。

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法律。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指以保护职工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为目的,规范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的安全、卫生行为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我列举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律规定了劳工在工作场所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包括保障劳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并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提供的劳动保护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律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劳工的身体健康。

3.《职业病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相关救助的措施,要求用人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规定》:该规定针对特种作业人员,规定了他们必须接受的安全培训内容和标准,确保他们在特殊工作环境中的安全。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该法规明确了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存、搬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保护劳工和环境的安全。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的是旨在保护环境资源,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几个相关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同时要求企业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环境意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包括排放标准的制定和监测、大气污染物治理等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措施,鼓励和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律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理要求,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置和监管。

这些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保障劳工的权益和环境的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提高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现代社会对于职业安全与健康以及环境保护重要的法律体系。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

职业卫生法规体系一、职业卫生法规框架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分为: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其他所有职业卫生安全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的基本原则来制定。

2、职业卫生安全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如:《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

3、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4、地方性职业卫生安全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卫生安全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通常形式有“条例”、“办法”。

5、职业卫生安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如:《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

6、国际公约:经我国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国际条约、公约,是作为制定我国职业卫生安全法规参考依据之一,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履行。

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法律。

职业安全管理卫生体系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管理卫生体系法律法规

职业安全管理卫生体系法律法规在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

其中,《劳动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权利,同时也要求雇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

《职业病防治法》则是针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要求雇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则是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此外,还有一些行业特定的法规,比如建筑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针对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提出了更为细化的安全管理要求。

总的来说,职业安全管理卫生体系的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重视安全生产,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企业在建立安全管理卫生体系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安全管理卫生体系的法律法规不仅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卫生环境,还包括了一系列的监管和执法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促进员工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员工权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职业安全管理方面,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是《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层级和责任人。

根据该法规,企业必须制定并定期更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施工安全等特殊领域的监管。

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等。

另外,职业安全管理卫生体系的法律法规中,还包括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的权利和保障措施。

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职业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职业卫生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保护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为了确保职业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国家法律法规1. 《劳动法》:这是我国职业卫生管理的核心法律,它规定了雇主的职业卫生保护责任,并确立了职工的权利和利益。

在劳动法中,关于职工职业健康方面的规定有助于职业卫生管理的实施。

2. 《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了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的要求。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是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个法律可为职业卫生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3.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这个法律规定了对企业和雇主负有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行业标准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这是一项重要的标准,用于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及确认。

它可以帮助企业及时识别和评估职业卫生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职业病危害因素标准》: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和监测方法。

企业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进行工作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并采取措施保护职工的健康。

3. 《职业病防护设施标准》:这个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要求,例如通风设施、防护设备等。

企业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选择和使用合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职工的健康。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应制定适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在职业卫生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2. 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度: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和评估职业卫生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提供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

4. 职业卫生监测制度:建立定期的职业卫生监测机制,对工作环境和职工的健康进行监测与评估。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合自身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 规体系
2024年3月
•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概述 • 宪法规定劳动权益 • 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法概述 • 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法概述 • 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规与标准 • 其他要求
目录
01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 系概述
我国对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视
多层次的规范体系
从宪法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多个层面,我国已对职业安全 健康进行了全面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 利和义务。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有权力和责任参与劳动,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包括发展经济、提 高科技水平、扩大就业门路等,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选择。
技术规范是指对技术操作和操 作过程的规定和要求。在职业 安全健康领域,技术规范往往 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 问题,如机械安全、电气安全 、消防安全等。
工种规范是针对特定工种制定 的安全卫生要求。这些要求包 括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注意 事项、个人防护措施、应急处 理方法等,是保障职工安全健 康的重要措施。
职业安全健康保障作用
法规体系基础
《劳动法》的出台为职业安全健康法 规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法律依 据和保障。
主要体现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规 范用人单位行为、建立监督机制,惩 罚和纠正违反法规的行为。
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主要内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 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是涉及职业安全健康的关键章 节。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全面保障。强调劳动关系 的平等和公正,要求建立平等的劳动关系。建立监督机制,对违 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

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全文)职业卫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职业卫生主要法律法规,并对每一个章节的内容进行细化说明。

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卫生领域的基本法律,其目的在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该法分为九章,涵盖了职业卫生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诊断和评估等内容。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职业病防治法重要的配套法规,用于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归类和编码。

该法规涵盖了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数据支持。

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是卫生监督部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

该办法对职业卫生监督的组织与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咨询、监督检查与评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对从事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与评估、人员资质要求、服务内容与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管理办法是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定的法规。

该办法明确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发布、使用与更新等方面的规定。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理而制定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调查处理程序、隐患排查与整改等方面的要求。

七、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是对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管理的法规。

该办法规定了个体防护用品的分类与标准、质量监督与检验、销售与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八、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与分类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与分类是对职业卫生技术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法规。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体系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是调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同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如国家制定的各种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程、决议、命令、规定或指示等规范性文件。

它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之一。

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

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

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健康提出了基本要求。

除《劳动法》外,我国也已颁布多项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关的专项法律。

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体系。

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表现形式及法规体系(一)职业安全健康法规的形式职业安全健康法规从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1.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律通过后由国家主席签署令予以公布。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应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以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2.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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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

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

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

”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要“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在常委会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章专章规定“劳动安全卫生”,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卫生提出了基本要求。

一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表现形式
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表现形式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卫生规章。

经我国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职业安全卫生法的一种形式。

宪法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的首要形式。

它在所有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基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所有其他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形式都要依据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可与之相抵触。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形式中处于第二位。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职业安全卫生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有关地方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均是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必要补充或具体化。

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形式的组成部分。

国际劳工公约,是国际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它不是由国际劳工组织直接实施的法律规范,而是采用给会员国批准,并由会员国作为制定国内职业安全卫生法依据的公约文本。

国际劳工公约经国家权力机关批准后,批准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该公约发生效力,并负有实施已批准的劳工公约的国际法义务。

二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专项法律法规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

如图3—1 所示。

现将有关法律法规分述如下。

相关法律法规目录见附录二。

1.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中所有这些规定,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

2.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违反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者的刑事责任作了规定。

如第113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交通运输人员犯前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11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农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15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8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劳动保护基本法
由于目前我国暂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法》,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起到了劳动安全卫生领域的基本法的作用,也是我国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法律的依据。

4. 劳动保护专项法
是针对特定的安全生产领域和特定保护对象而制订的单项法律。

目前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都属于此类。

劳动保护基本法 宪法 刑法 劳动保护专项法 劳动保护相关法 国际劳动保护公约 地方劳动保护法 劳动保护行政法规 海上交通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标准化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卫生防疫法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三方协商促进履行
国际
劳工

(国务院通过)
图3—1 中国职业安全卫生法规体系
5.劳动保护的相关法
劳动安全卫生涉及社会生产活动各方面,因而我国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的第1章“总则”第5条、第9条分别规定:“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3章“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41条指出:“企业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5章“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第49条、第50条分别规定:“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有对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依法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休息、休假的权利;有向国家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对企业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

女职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权利。

职工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遵守劳动纪律相关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6章“法律责任”第63条规定:“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因工作过失给企业和国家造成较大损失的,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玩忽职守,致使企业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1章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第2章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安全、卫生要求,可心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

其它一些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中部分条款也与职业安全卫生有关,因而也属于此类。

6.劳动保护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为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或规范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及程序而颁布的“条例”等,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

7.各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章
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而颁布的劳动安全卫生规范性文件,如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防护用品规定》等。

8.劳动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规范性文件,是对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它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9.安全及卫生标准
我国劳动保护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保护法制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安全及卫生标准包括产品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作业场所分级标准等。

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目录见附录三。

10.国际公约
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劳工状况而签定的国际公约,是中国承担全球职业安全卫生义务的承诺。

新中国成立后已加入《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等四个公约。

11.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指的是产品实施规范、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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