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药房、药库等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岗位。
第三条本单位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药品的安全、整齐、有效的陈列和储存。
第五条本单位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药品陈列管理第六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使用特点和特殊要求进行合理布置,为药品的取用提供便利,避免药品混淆和错取。
第七条药品的陈列货架应保持整洁干净,无积尘、虫害等污染,不得有异味、异质物或渗漏。
第八条药品陈列货架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九条药品的陈列应注意避光、防潮、防潮湿、防霉变,并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条药品陈列柜门应有保密措施并加锁,不得随意开启或私自调整。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场所应满足相关的卫生、通风、光线等要求,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整洁、温度适宜,不得存在有害气体和异味。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按照不同类别、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明相应的信息,并保持清晰可读。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要注意防火、防潮、防潮湿、防霉变等措施,定期检查和消毒。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设备、设施应经常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的使用和运转。
第四章药品养护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求对药品的有效期、外观、颜色、味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发现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有过期、变质、破裂、漏液、霉变等情况应予以淘汰或报废。
第十八条药品养护管理要注重药品的储存方式、环境控制、避光、防潮湿、定期检查等措施。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药品贮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贮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
二、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
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三、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四、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
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五、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 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六、对退回的药品应及时验收,并做好退货记录。
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区。
退货记录应保存3年。
七、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有明显标志。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八、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存放。
九、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当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记录长期保存,照计划量购买供应药房,帐物相符。
十、对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
十一、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十二、应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期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
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十三、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药品养护档案表和养护记录、台帐、检验报告书询函件、质量报表等。
十四、药库内保持整洁卫生,库内禁止吸烟,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4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 目的:确保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医院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全过程。
3. 责任:医院药剂科负责制定并执行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剂科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4. 储存环境:储藏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设有恒温、恒湿设备。
室内温度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40-60%之间。
距地面30cm以上的药品要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发生潮湿现象。
储藏室的门窗应保持密闭。
5. 储藏原则:按类别、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有序排列。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以防相互干扰。
同一类别的药品按照不同批号和有效期进行排列。
特殊的储存要求(如保鲜、防潮)的药品应按要求执行。
6. 入库管理:药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登记表。
要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严禁将过期、破损或未经检验的药品入库。
7. 出库管理:药品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并经过审批人员签字确认。
出库人员必须按规定数量发放,并记录相关信息。
严禁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出库。
8. 盘点管理:医院药剂科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情况相符。
盘点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及时淘汰过期药品,并填写淘汰记录。
9. 故障处理:如发现储存环境出现故障,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10. 培训与考核:医院药剂科对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考核,以评估工作效果。
11. 外包管理:如医院药剂科决定将储存养护工作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人员,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12. 文件管理:医院药剂科应建立相应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储存养护工作的各项记录、文件和报告的保存和归档。
该制度是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应坚持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六条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一)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二)常温库:温度保持在10-30℃。
(三)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第七条药品储存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三章药品陈列第十二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第十三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
第十四条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五条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剂人员应关注近效期药品,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第十八条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九条药剂人员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药房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相对分开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2、储存药品的设施与地面、墙、散热器、供暖管道之间、药品堆垛之间应当有一定的间距或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药品与墙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
3、依据陈列和储存药品的流转情况,制定养护计划,进行循环的质量检查;对质量有疑问的或储存日久的品种,应有计划抽样送检。
4、做好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养护管理。
5、对陈列的药品应每个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测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药品。
6、养护人员应做好温湿度调控及记录工作,每天上午9时、下午4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温度:常温10~30℃、阴凉柜8~20℃以下、冷藏柜2~8℃,湿度在35%~75%之间)。
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工作。
7、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与药品特性相适应的方法养护。
8、在药品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马上撤下柜台并暂停销售,尽快通知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9、养护人员应定期对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设施进行检查。
10、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5年。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医疗机构制定了本《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药品储存、养护和管理,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药品储存1.药品储藏室(1)药品储藏室应设在室内,通风、防潮、干燥,并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
(2)药品储藏室的门应关闭并加锁,进出门应有记录,并且不得存放非药品物品。
(3)药品储藏室应配备足够的药品储藏柜和货架,柜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4)药品储藏室应有专人负责,进出药品应在记录簿上填写相关信息。
2.药品储藏条件(1)不同种类的药品要按照要求分类储存。
(2)药品应储存在室温下,并保持干燥、通风和无异味。
(3)有些药品需要放在冰箱中储存,冰箱温度应保持在2-8℃之间。
(4)药品要避光,特别是易变质的药品。
3.药品储存期限(1)药品储存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储存期限和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理过期或失效药品。
(3)过期药品不能使用,应及时淘汰。
三、药品养护1.药品保养(1)不同种类的药品应保持干燥、密闭、避光和防潮。
(2)对易挥发或易吸潮的药品,应控制湿度和温度。
(3)对外观和质量有要求的药品,应避免受外力损伤,同时检查它们的质量。
2.药品保养记录每种药品的保养情况应在记录簿上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保养人员和药品保养情况等信息。
四、药品管理1.药品出库(1)药品出库应按照医生开具的医嘱进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药品出库应记录在药品出库记录簿上,包括出库日期、出库人员和出库数量等信息。
2.药品分类(1)在储藏、保养和管理过程中,药品应按照功能、特性、来源或规格等约束条件进行分类。
(2)药品分类应采用颜色标识方法,即用红色标记紧急药品、用黄色标记毒性药品等。
3.药品采购(1)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
(2)药品采购应保证采购的药品质量、规格、数量和价格等符合要求。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药品储存要求1.药品的存放地点应该干燥、通风、温度适宜;2.药品的储存区应设有专门的货架,不同种类的药品要分开存放,保持分类整齐;3.存放的药品要符合有效期限的要求,过期的药品不能使用;4.要定期巡查存放区域,维护储存的药品,及时处理损坏或变质的药品。
二、药品养护要求2.防潮、防尘、防虫是药品养护的重要步骤;3.药品的存放要按照冷藏、常温、避光等特殊要求进行处理;4.遵循药品使用前的准备要求,比如需要摇晃、稀释等特殊操作,必须按照要求进行。
三、药品安全管理1.药品储存和养护区域要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2.要建立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制度,所有的进出流程都要有记录,并进行核对;3.对重要药品的储存区域要设置监控摄像,保障药品的安全性;4.定期组织对药品储存和养护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药品灭菌管理1.对于需要灭菌的药品,必须按照灭菌要求进行处理,确保药品的无菌状态;2.灭菌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有效的灭菌效果;3.灭菌药剂要符合规定的药物储存和养护条件,避免受到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
五、药品库存管理1.要制定合理的库存管理计划,有计划地进行药品的采购;2.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限,进行必要的补充或处理;3.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药品库存过期和浪费;六、药品使用管理1.要建立健全的药品领用和申领制度,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取得合适的药品;2.对使用过的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避免二次使用或混淆。
以上是一份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制定并执行这样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单位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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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
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
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有防虫、防
鼠、防霉变的设备。
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
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品的设施与地面、墙、
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
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
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
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
节后的温湿度。
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应当保持在2-10℃,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应当保持在10-30℃;
药库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
七、储存药品应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
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
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
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记录。
十、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当视情况
缩短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专业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