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知识 )
职业病的预防知识(三篇)

职业病的预防知识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工作所产生的疾病,一般与工作环境、劳动强度以及工作方式等因素有关。
预防职业病的关键在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和个人防护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职业病的预防知识。
一、加强职业卫生管理1.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定,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2. 完善工作场所环境:加强工作场所环境治理,落实各项职业卫生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噪声、温度、湿度等环境指标符合要求,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存在。
3. 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特点,采取控制措施,如隔离、换位、吸附、排风、防护等,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和蔓延。
4. 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通过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源,确保工作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5. 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治机构,完善职业病医学专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二、个人防护措施1. 佩戴个人防护用具: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合理选择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保护自己的身体免受职业病危害。
2. 注重个人卫生习惯:注意日常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经常洗手、洗澡,避免疾病交叉感染。
3.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避免过度疲劳,增加休息和放松的时间,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4. 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及时发现潜在职业病病因,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疗职业病。
三、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知识1. 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培养正确的职业卫生行为习惯。
2. 健康饮食: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均衡摄取营养,增加身体的抵抗力,降低职业病发生风险。
3. 适度运动:保持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课件

05
病理学检查:如组织活 检、细胞学检查等,以 确定职业病的病理类型
和程度
06
职业病诊断标准:根据 患者的职业病史、临床 表现、实验室检查、影 像学检查和病理学检查 结果,综合判断是否患
有职业病。
职业病的治疗方法
01
药物治疗:针对不同职业病,使用相应的药物进行治疗
02
物理治疗:使用物理方法,如热敷、按摩等,缓解职业病带来的不适
谐
影响社会稳 定:职业病 可能导致社 会医疗资源 紧张,影响
社会稳定
职业病的预防措施
工作环境的改善
改善工作环境:保 持通风、照明、温 度、湿度等条件适 宜
01
减少噪音:降低噪 音源,使用隔音材 料,佩戴耳塞等
02
减少化学物质:使 用低毒、无毒的替 代品,加强通风, 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03
06
定期体检:及时发 现职业病隐患,及 时采取措施进行预 防和治疗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 的适用范围
2
职业病防治法 的基本原则
3
职业病防治法 的主要内容
4
职业病防治法 的法律责任
5
职业病防治法 的实施情况
6
职业病防治法 的修订情况
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企业责任:企业应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01 律法规,保障员工健康
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 0 2 的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 识课件
演讲人
目录
01. 职业病的定义和分类 02. 职业病的预防措施 03. 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 04.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职业病的定义和分类
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知识1、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职业病有哪些特点?(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果职业性有害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
(3)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有些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3、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按照国卫疾控2013年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包括19种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职业病、11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60种职业中毒、7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9种职业性皮肤病、3种职业性眼病、4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1种职业性肿瘤、3种其他职业病。
4、什么是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如何确定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害因素是否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为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即为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如果企业管理者不能确定工作场所中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对接触的程度不了解时,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评价。
职业病防治法知识18条

职业病防治法知识18条1、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适用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致病因素:劳动者所患疾病在职业活动中发生;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了职业病危害因素。
2、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多少种?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我国现有法定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大类132种。
3、用人单位应如何确保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3)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4、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有哪些?(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3)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5、工伤保险的作用是什么?工伤保险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实行工伤保险目的在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以及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职工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
6、劳动者在从事接触可能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作业时,应注意什么?(1)认真阅读设备的中文说明书;(2)查看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书;(3)了解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劳动者从事接触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材料时应注意些什么?(1)认真阅读中文说明书,了解产品主要成份、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2)查看产品包装,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3)查看贮存的场所所设置的危险物品标志,放射性警示标志。
职业病防治知识100问

职业病防治知识100问1、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谁?答:用人单位。
2、什么是职业病?答: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意义?答: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
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什么职业卫生要求?答: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6、什么是建设项目?答: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7、建设单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在什么时间阶段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答:可行性论证阶段。
8、建设单位应向什么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9、什么是三同时制度?答: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多长时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评价检测?答:一年。
11、劳动者应当在哪种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答: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12、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答: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职业病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长期作用于工作者身上,导致身体或心理上的疾病。
职业病的防治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任务,也是企业和社会责无旁贷的义务。
本文将介绍职业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包括职业病的定义、分类、预防措施等内容。
一、职业病的定义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由于接触或暴露于有害物质、有害因素或特殊工作条件所致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密切相关,它通常是一种长期暴露于特定有害因素所引起的慢性疾病。
二、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按照病因可分为两大类: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和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
1.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中毒、放射病、物理因素损伤等。
这些疾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暴露于化学物质、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而引起的。
2.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包括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
这些疾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暴露于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中所引起的。
三、职业病的预防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关键在于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病预防措施: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企业应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通风良好、无毒害物质等。
2.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设备:劳动者在接触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时,应正确佩戴个体防护设备,如口罩、耳塞等。
3.定期体检:企业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潜在的职业病。
4.加强培训教育: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5.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企业应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避免过度劳累。
6.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工作环境,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7.加强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四、职业病的防治效果评估职业病的防治效果评估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三篇)

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做为一名劳动者,在参加生产劳动的同时,应注重自己的职业健康保护及安全。
了解掌握生产劳动中的一些职业卫生知识,无疑会对健康起到积极的作用。
1.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主要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职业病诊断应考虑哪些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3.劳动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
4.噪声对人体有何危害?如何控制和预防?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属于职业性有害因素之一。
长期从事噪声作业,主要会影响听力,造成听力下降,严重的可致噪声性耳聋。
噪声还会对人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预防措施:①控制噪声源,以无声或少声工具代替噪声工具;加强维修,降低松动的附件撞击产生的噪声等.②阻断噪声传播:常用的有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墙等。
③个人防护措施–工人坚持佩戴防噪声耳塞、耳罩等。
对患有明显听觉器官、心血管和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者,不得参加噪声作业。
5、生产性粉尘对健康有哪些危害?铸造、玻璃、水泥、家具制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均可产生大量生产性粉尘。
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部弥漫性、进行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疾病–尘肺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名单中,尘肺病共13类。
尘肺病在我国职业病发病中占首位。
尘肺病常见症状:气短、胸痛、咳嗽、咳痰、咯血,晚期病人多有食欲减退、消化不良、腹涨、体重减轻等症状。
少数由于持续吸入高浓度、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粉尘经1–2年即可发病,称“速发型矽肺”。
还有些接尘者,在脱离粉尘作业若干年后被诊断为矽肺,称为“晚发型矽肺”。
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常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日期是何时?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12年12月31日起施行。
2什么是职业病?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什么是职业病危害?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87条规定,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哪些?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我国现行法规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等10大类115个小类。
6、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哪些最基本的责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6、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用人单位日常应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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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常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日期是何时?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12年12月31日起施行。
2??什么是职业病?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什么是职业病危害?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87条规定,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5、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哪些?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等10大类115个小类。
6、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有哪些最基本的责任?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6、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用人单位日常应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哪些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9、法律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6条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0、法律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方面有何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1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履行哪些告知义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5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履行哪些告知义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13、法律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何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4、法律对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作了哪些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规定义务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15、法律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有何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16、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答: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17、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答:不能。
因为,一般的棉纱口罩只能挡住部分粉尘,其阻尘原理是机械式过滤,也就是当粉尘冲撞到纱布时,经过—层层的阻隔,将一些大颗粒粉尘阻隔在沙布中。
但是,对一些微细粉尘,尤其是小于5微米的粉尘,就会从纱布的网眼中穿过去,进入呼吸系统,而5微米以下粉尘能直接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大,多戴几层也不会增强防护效果。
因此,棉纱口罩无法起到防尘作用。
18、尘肺病人有哪些临床表现?答: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咳嗽可明显加重。
特别是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或合并肺部感染者,咳嗽可非常严重。
吸烟病人咳嗽较不吸烟者明显。
尘肺病人即使在咳嗽很少的情况下,也会有咯痰。
煤工尘肺病人痰多为黑色,其中可明显的看到有煤尘颗粒。
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几乎每个尘肺病人或轻或重有胸痛,其中可能以矽肺和石棉肺病人更多见。
胸痛的部位不固定,多为局限性;疼痛性质多不严重,一般为隐痛,胀痛、针刺样痛等。
呼吸困难是和病情的严重程度相关。
肺部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并可累及心脏,发生肺源性心脏病。
19、尘肺病可以根治吗?尘肺病可以预防吗?答: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
主要是综合治疗,即在用药治疗的同时积极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增强营养,生活规律化,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
我国多年来研究的一些矽肺治疗药物,在临床试用中观察到可以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但确切疗效尚有待继续观察和评估。
20、苯是如何进入人体的?哪些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较易接触苯?答:苯是一种有特殊芳香味的无色液体,易挥发,微溶于水,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可经呼吸道吸入或皮肤吸收进入人体。
在苯的生产、使用、运输、储藏等过程中,作业人员都较易接触苯。
苯在制鞋、制箱包、橡胶、医药生产等行业中应用较多。
它主要用作蜡、油、脂、橡胶、树脂、油漆、喷漆和氯丁橡胶等的溶剂,是合成化学制品和制药工业的中间体,如苯乙烯、苯酚、合成橡胶、合成洗涤剂、合成染料、化肥、炸药以及农药等。
工业汽油与甲苯、二甲苯中苯的含量可高达10%以上21、苯中毒可对人体造成哪些危害?答:短时间吸入大量苯蒸气可引起急性苯中毒,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
在重症起初有流泪、咽痛、咳嗽等黏膜刺激症状,随后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神志恍惚、步伐蹒跚等酒醉状态。
病情继续发展还可出现昏迷、谵妄、阵发性或强直性抽搐、脉细、呼吸浅表、血压下降。
严重时可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慢性苯中毒主要损伤人体的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
慢性苯中毒的血象异常以白细胞减少最常见,主要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而淋巴细胞相对增多(实际绝对数也减少),晚期可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
神经系统最常见的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如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等,也可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现象,个别晚期病例有四肢尖端麻木和痛觉减退的现象。
此外,经常接触苯,皮肤可因脱脂而变干燥,脱屑以至皲裂,也可出现过敏性湿疹。
女工长期接触会导致月经血量增多、经期延长,会影响胎儿的发育和存活。
如果工作中长期接触苯,有可能导致职业性苯中毒或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等职业病。
22、有机溶剂作业如何选择个人防护用品?答:有机溶剂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为呼吸道和皮肤,因此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应重点考虑呼吸防护用品和皮肤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主要有过滤式(包括自吸过滤式的全面罩、半面罩和动力送风过滤式头罩或面罩)和隔绝式(包括供气式和携气式)。
根据其接触的有机溶剂的种类、场所,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
如在储槽或通风不良的室内作业场所,临时性从事有机溶剂作业时,或在有通风的室内作业场所从事有机溶剂作业,且每日作业时间在1小时以内时,可选择佩戴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在曾经装储有机溶剂或其混合物且仍存在危害的储槽作业时,或在未设置局部排风、全面通风装置,有机溶剂发生源未被密闭的储槽内或通风不良的室内作业场所从事有机溶剂作业时,可选择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皮肤防护用品有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眼镜、防护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