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挂牌新三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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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一、注册条件:1.企业法人资格:新三板要求企业应该具有完全的法人资格,即合法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等法定资质。

2.注册时间:企业在提交挂牌申请时,应当已经完成一定期限的注册,通常为1年以上,有时可能会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二、财务条件:1.营业收入:新三板要求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一般要求年度收入超过一定金额,例如2024年的要求为1000万元。

2.净利润:企业需要盈利,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且均为不低于一定金额,如2024年的要求为100万元。

3.净资产:企业注册资本应符合一定要求,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

三、成立时间:1.企业成立时间:新三板通常要求企业成立时间满足一定期限,例如登记公司要求成立5年以上。

2.注册地时间:企业要求具有一定注册地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

四、业务要求:1.主营业务:企业需有稳定的主营业务,并在相关领域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或竞争优势。

2.行业规范:企业应在经营过程中遵守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无违规行为。

五、公司治理要求:1.公司治理结构:企业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等,并有健全的内部风控体系。

2.公司信息披露:企业要求及时、准确、公平、透明地披露经营和财务信息。

六、其他要求:1.业绩承诺:企业应提供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业绩承诺,即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一定规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

2.特殊行业要求:有些特殊行业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增加一些挂牌条件,例如金融业、医药健康等。

总结而言,新三板挂牌条件主要包括注册条件、财务条件、成立时间、业务要求、公司治理要求、其他要求等。

企业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才有资格在新三板进行挂牌交易。

这些条件的设置,旨在保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挂牌条件也帮助投资者进行更加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

新三板挂牌条件及流程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中注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交易的企业。

相较于主板和创业板,新三板市场上市门槛较低,适合中小企业融资和上市。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三板的挂牌条件及流程。

一、挂牌条件1.公司基本条件:(1)公司类型:非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2)公司规模: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3)公司发展:公司自开业满2年以上,连续盈利2个会计年度以上;(4)公司股权:不超过35%的股权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限制。

2.公司管理条件:(1)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规定;(2)公司运作: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包括财务,人事,企业发展等。

3.公司信息披露条件:(1)信息公开:公司应积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定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及时披露重大事项;(2)内控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4.公司业务条件:(1)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需具有持续性、盈利性和增长性;(2)行业限制:对于特定行业及国家监管限制的不能挂牌。

二、挂牌流程1.选定保荐机构:公司首先需要选择一家符合资格的保荐机构,由保荐机构负责后续的审核、发行、上市等工作。

2.申请挂牌: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投资者关系管理、财务报表等。

3.招股定价:保荐机构根据公司的资产、盈利情况、市场需求等因素,为公司制定招股说明书并确定发行价格。

在招股期间,公司需要开展路演等活动,向潜在的投资者展示企业价值和发展前景。

4.股东审议: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审议挂牌事宜,并根据审议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挂牌。

5.首次公开发行: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进行发行,并由保荐机构协助进行审核、公示、申报等工作。

7.挂牌上市:完成审核后,发行结果公告,并将公司股票挂牌交易。

8.定期报告披露: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等。

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需要具备这些条件(精)

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需要具备这些条件(精)

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需要具备这些条件: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20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封闭及设立程序简单的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开放性及设立程序相对复杂的特点。

要想挂牌新三板,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达到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论是资本市场还是新三板市场,都要求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发展战略清晰,具有可持续发展和高增长的潜力。

一般新三板企业规模都不够大,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盲目多元化经营,业务范围过于散乱,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可能使其持续成长性大打折扣。

因此,中国新三板市场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同时公司要真实、准确、完整描述业务模式、业务分布、营业收入构成及比例等详细信息。

3、公司属于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4、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5、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有哪些企业会对新三板感兴趣:1、有进入资本市场的意愿但暂不符合主板或创业板条件的,或虽符合条件但不愿意漫长等待的公司;2、已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但资金紧张、制约业务规模扩大的公司;3、具有创新业务模式,需要借助新三板对外宣传的公司;4、希望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扩大规模、做大做强、规范经营,为长远发展铺路的公司。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新三板上市条件:(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企业上新三板挂牌的标准条件1、依法设立的所需的国有股权批复: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的权限出文,尽量高一级;2、出资:在挂牌前一定要解决;(资产转移手续、出资不实等);3、存续两年:指完整的两个会计年度;4、最近一期的理解:月底即可,不限于季度末;只要6个月的财务有效期,最多延长一个月,理论上7个月,但最好要给股转系统留点审核时间,合理规划,不要沿用场内市场思维扎堆申报;5、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强调的是日常监管,不要为了挂牌去拿一些前置的文件,日常监管中没受到处罚就可以,如果说发现日常监管中有潜在的风险,那你可以去找相关部门咨询,但没有说作为前置条件,主要是不要为了挂牌倒逼政府相关部门,容易导致寻租。

同时也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和券商工作。

此外,如果是一些对环保、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尽量在尽调时要求企业日常监管中规范,不要出问题,并且作为风险进行披露。

如果券商、律师拿不定,可以在尽调时与相关部门咨询,但不作为前置条件。

6、持续经营能力:标准中最难把握,包含过去和未来两层意思,但重点还是放在报告期过往是否有持续的经营记录;7、公司治理:形式上至少三会一层,未强制设董秘;报告期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讨论、评估;8、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出自于《行政处罚法》;没有强制要求主管部门出文,对于违法违规,若处罚部门未出文确认,主办券商、律师可合理、依法说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合法、合理兜着,找依据;如果主办券商、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说明的,需要主管部门出文的,那你们自己把握去拿文;注意:企业申请挂牌前36个月不能有违规发行股份的情形。

申请新三板的条件

申请新三板的条件

申请新三板的条件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5月23日正式实施了新三板市场,加强了中国市场的资本市场监管,为部分中小企业及创新型企业实现融资提供了更加便捷、灵活的渠道。

由于新三板限竞争较小、流动性较强,目前申请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如何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是中国证监会必须解决的问题,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新三板上市条件。

一、资本金条件1、申请上市企业应具备一定实力和资金容量,总资产不低于1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2、公司财务报表中净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应不低于30%。

二、股东资格条件1、企业股东应为法人或自然人,一般不允许实体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票。

2、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

三、披露条件1、申请上市企业须正式注册,具备完善的股权及组织构架,有不低于二百五十人的管理、财务、销售及技术人员。

2、申请企业须准备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将要上市的同比重要技术指标。

3、须向发行人准备企业发展报告、管理层报告、经济分析报告、中介机构的审核报告、公司业绩报告及股东结构情况等相关资料。

4、申请上市企业须向发行人提供上市宣传资料,包括企业宣传册、企业宣传片、上市宣传文件及宣传画册等。

四、财务条件1、申请上市企业净利润不得低于200万元,经营收入大于2000万元。

2、主营业务必须有正当性、行业地位较稳定,审计报告正常,财务报表、关联交易及风险防控机制必须符合新三板的要求。

3、最低运营年限为3年,且过去3年经营情况良好,净资产必须不低于5%,净利润率不低于5%。

4、申请企业应有良好的未来发展规划,有能力实施,有可持续经营的能力。

五、其他条件1、核准审计机构报告:申请企业应提交相关法律文件及审计机构核准报告。

2、股份发行人选择:申请上市企业应选择有资质的股份发行人。

3、信息披露要求:企业申请上市应具备财务 as well as 信息安全技术能力,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申请新三板上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企业申请前应充分准备,了解申请条件,同时遵循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全面满足申请条件,以期通过一次申请。

新三板挂牌条件都有哪些

新三板挂牌条件都有哪些

新三板挂牌条件都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增多,部分中小企业的实力越来越强,却限制于主板市场的条件而无法上市,固出现了为中小企业而方便的新三板市场,也称场外市场,新三板挂牌条件低于主板市场,其目的也是加强中小企业的实力,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新三板挂牌条件1个前提:股份有限公司要到新三板去挂牌,企业的必须得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的组织形式都不行。

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就必须先完成股份制改造,然后才能到新三板去挂牌。

除了要具备以上的1个前提,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还要满足以下的6个条件: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1、不受股东性质的限制。

有国有股东背景的,和外资背景的,都可以申请;2、已不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申请;3、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必须合法、合规。

国有、外资、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4、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5、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6、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1、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2、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3、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2、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新三板上市标准

新三板上市标准

新三板上市标准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管理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上市交易板块,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的上市标准是指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上市交易的条件和要求。

一、上市条件1.企业类型:新三板上市企业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小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2.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经营年限: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营年限,具体要求根据企业类型和行业不同而有所不同。

4.财务状况: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包括连续两年实现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等。

5.股权结构:企业股权结构应合理,不存在重大股权争议或纠纷。

6.信息披露: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

二、上市要求1.申请上市:企业应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上市申请,并经过审核后获得上市许可。

2.信息披露: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

3.财务审计:企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公布审计报告。

4.股权变动:企业应及时披露股权变动情况,包括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

5.业绩预告:企业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包括预计盈利、预计亏损等。

6.信息披露违规处理:企业如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系统将对其进行处理,包括公开谴责、暂停交易等。

三、上市流程1.申请上市:企业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上市申请。

2.审核:全国股转系统对企业的上市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企业资质、财务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

3.上市许可:审核通过后,全国股转系统向企业发放上市许可证。

4.信息披露:企业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

5.交易: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上市交易板块进行交易。

6.监管:全国股转系统对企业进行监管,包括信息披露、股权变动等方面。

总之,新三板上市标准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而制定的。

新三板挂牌业务标准

新三板挂牌业务标准

新三板挂牌业务标准
1.挂牌申请条件: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

2. 挂牌审核程序:申请挂牌的公司需提交相关资料,经过初审后,进入上市委员会审核。

审核通过后,公司需进行公告和发行,最终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系统上挂牌。

3. 挂牌后的要求:挂牌后的公司需按照规定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且应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和信息披露。

4. 挂牌交易方式:新三板挂牌企业实行做市商制度,即由专业机构担任做市商进行市场化交易。

5. 挂牌费用:挂牌企业需缴纳挂牌费、年度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6. 挂牌退出:挂牌企业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监管部门可要求其退出挂牌交易。

企业也可根据自身需要主动选择退出。

退出后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清算工作。

7. 新三板挂牌业务的发展:国家将进一步支持新三板挂牌交易,加强监管和服务功能,推动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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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企业挂牌新三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企业挂牌新三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首先是本着“可把控、可举证、可识别”的原则,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六项挂牌条件进行细化,形成基本标准分别是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以及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等方面。

下面由赢了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企业挂牌新三板需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1、公司业务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

2、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

2、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并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处理情况,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3、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24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3)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1、公司的股东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

2、申请挂牌前存在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形,应遵守国资管理规定。

3、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1、公司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2)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形成的股东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除外。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应符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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