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规范有哪些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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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验收规范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验收规范

(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一般规定1主要设备及配件进场应有设备清单、设备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等随机文件。

进口设备尚应有商检合格的证明文件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2对进场设备及配件的检查验收应形成文字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方能在施工中应用。

5.1.2防火卷帘1防火卷帘及与其配套的卷门机、控制器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防火卷帘及卷门机、控制器的外观不应有明显的损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3防火门1防火门及与其配套的闭门器、锁具等应是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应有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和生产厂方的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在防火门及闭门器、锁具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制造厂名称及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执行标准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安装在防火门上的合页、插销等五金配件应是经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其熔融温度不应低于95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4防火门的门框、门扇表面应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闭门器、锁具的外观不应有明显损坏。

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系统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竣工图;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五、竣工报告。

第二节布线第2.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2.2.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第2.2.3条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第2.2.4条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第2.2.5条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第2.2.6条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8-201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8-201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8-201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7日实施日期:2016年09月01日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 836-200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与GA 836-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见第2章,2009年版第2章);——删除了消防验收不合格复验的内容(见2009年版4.5);——修改了消防验收的审查资料、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见5.2、5.3,2009年版5.2、5.3);——增长了子项评定中A类、B类、C类的解释(见6.2.1);——增加了子项的现场抽样检查中有关消防产品的要求(见6.2.2);——修改了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增长了建筑保和气外墙装饰防火等内容(见6.3.1,2009年版6.3.1);——增长了子项评定合格中有关A项的内容(见6.3.2);——修改了档案管理中保存期限的请求(见8.3,2009年版8.3);——修订了附录A的内容,删除了原标准附录B(见附录A,2009年版附录A、附录B)。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激扬、亓延军、李彦军、韩子忠、吴和俊、倪照鹏、黄韬、黄凤梅、马云逸、杨栋、杨庆、吴丹、徐大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 836-2009。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新的规范GB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目前限行的是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技术规范GB17945-20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03
《防火卷帘》GB14102-2005等
》。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修改版)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修改版)

消防验收标准目录前言 (II)范围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水灭火系统 (13)气体灭火系统 (32)防排烟装置 (4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52)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54)防火卷帘、防火门 (55)资料 (61)检验规则 (62)检测结果处理 (63)前言本标准共分13章,适用于7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梯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等。

本标准中如有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不符之处,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星旭东、火花、李芳、董国才、丁曼、高琳、高先伟、韩玉平。

本标准从2002年03月01日起实施。

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工业和民用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后的竣工检验、质量评比检验及系统的定期检验、特殊检验。

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消防设施评定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5DJ8—79 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2—83 工业及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 项目类别的确定及要求3.1 系统单位产品及项目,按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关键项)、B类(主要项)、C.类(一般项)。

消防验收范围

消防验收范围

消防验收范围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规范》BJ1234 -200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23-199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

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一)设计说明书1、工程设计依据。

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消防验收规范-重庆地方标准

消防验收规范-重庆地方标准

消防验收标准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消防网-> 标准规范-> 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重庆市地方标准)来源:重庆消防总队重庆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Assessment Criteria For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Fire Accptance2004-12-30发布2005-05-01 实施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21 范围....................32 术语....................33 总则....................3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空间布置.........34.1 消防车道.................34.2 消防车登高扑救面.............44.3 防火间距..................44.4 平面布置..................5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55.1 防火、防烟分区..............55.2 防火分隔..................65.3 防火门...................65.4 防火卷帘门.................75.5 管道井...................8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86.1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86.2 安全出口..................96.3 避难层...................96.4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106.5 消防电梯..................107 防烟、排烟系统和空气调节...........117.1 自然排烟系统设置..............117.2 机械防、排烟系统设置............127.3 机械防、排烟系统安装............127.4 机械防、排烟系统功能............138 消防电源及配电................14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59.1 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159.1 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159.2 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159.3 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169.4 消防通讯..................11610 消防水灭火系统................1710.1 消防水源..................1710.2 室外消火栓系统...............1810.3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1810.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010.5 水喷雾灭火系统...............2110.6 水幕系统..................2210.7 雨淋喷水灭火系统..............2211 泡沫灭火系统.................2312 气体灭火系统.................2413 建筑内部装修.................2514 建筑灭火器配置................2515消防验收评定规则................26前言本标准中的4.1.1、4.2.1、4.3.1、4.4.1、5.1.1、5.2.1、5.3.1、5.4.1、5.5.1、6.1.1、6.2.1、6.3.1、6.4.1、6.5.1、7.1.1、7.2.1、7.3.1、7.4.1、8.1、9.1.1、9.2.1、9.3.1、9.4.1、10.1.1、10.2.1、10.3.1、10.4.1、10.5.1、10.6.1、10.7.1、11.1.1、12.1、13.1、14.1、15.1、15.2、15.4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月1日)与老规范有多少区别?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月1日)与老规范有多少区别?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1⽇)与⽼规范有多少区别?《⽕灾⾃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已经于2013年9⽉发布,并从2014年5⽉开始正式实施。

《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16-2014)已经于2014年8⽉发布,并从2015年5⽉开始实施。

两本规范对建筑设计⾏业⾮常重要,⽽对电⽓专业来说,其将会为设计带来怎样的变化也引起了⾏业内的众多关注。

《⽕灾⾃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对电⽓设计的影响从⼤的⽅⾯来说有以下⼏点: (1)新规3.1.5增加⽕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不⼤于3200点)、单回路设备总数(不⼤于200点)、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不宜超过100点)、联动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的详细规定。

增加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要求(每不超过32点)。

对电⽓设计的影响:电⽓设计中消防平⾯的连线与之前会有所不同,需要每32点加设隔离器,且需要分别计算探测器、⼿动报警按钮的数量和联动的各类模块的数量,以确定回路不超过点位限值。

(2)新规增加住宅建筑⽕灾⾃动报警系统、可燃⽓体探测报警系统、电⽓⽕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对电⽓设计的影响: 此新规⼀出,⼤家都在讨论住宅户内究竟设不设烟感?原来的规范对住宅(超⾼层除外)没有硬性的规定⼀定要设烟感等,并且原“⾼规”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度的下列部位应设⽕灾⾃动报警系统”,明确把住宅排除在外。

“新规”对住宅的⽕灾报警设置有了明确的要求。

引进了家庭⽕灾报警控制器的概念。

新的《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16-2014)中8.4.2条要求,“建筑⾼度⼤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灾⾃动报警系统。

建筑⾼度⼤于54m、但不⼤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灾⾃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灾探测器。

建筑⾼度不⼤于54m的⾼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灾⾃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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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规范有哪些版本,全部完整的
1.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发布时间2014年8月27日,实施时间2015年5月1日
2.
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发布日期2013-06-08
实施日期2013-12-01
3.
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实施日期 2015年6月
5.
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6.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7.
GB50338-2003《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8.
GB25204-2010《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9.
GB50222-201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0.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1.
GB12955-2008《防火门规范》
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发布时间2014年5月6日,实施时间2015年6月1
13.
GB16280-2014《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发布时间2014年6月24日,实施时间2015年6月1日
14.
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15.
GB500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6.
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7.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8.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9.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0.
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1.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时间2006年
22.
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23.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4.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5.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6.
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收规范》
27.
CECS154-2003《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28.
GA98-2005《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29.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0.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1.
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时间2011年10月1日
32.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3.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实施时间2014年5月1日。

34.
GB 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时间2 014年8月1日。

35.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

36.
GB/T30735—2014《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

37.
GB/T14403—2014《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热量试验方法》,实施时间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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