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包含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一、审批单位: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二、事项编号:13295三、审批范围:本指南涉及范围的项目温馨提示:1、按照《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使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顺建函〔2017〕1980号)的要求,自2017 年11月1日起,在我区新立项或者已立项但未在我局办理过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必须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项目信息,进行施工许可证的申报(平台网址——)。
《通知》详细内容及“操作流程”介绍见附录17、附录18。
2、根据《关于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注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含城市地铁及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项目)等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将本事项与“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两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即:建设单位须根据办事指南备齐对应资料一并提交至相应办事窗口,同时交件,并联办理。
审查通过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完成上述在线申报操作后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要求如实填写,不可涂改;表中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表四《施工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由审批机关填写,被检查对象确认);2.《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用地批准手续或房屋产权证明,具体:① 既有建筑装修工程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证明;市政工程可提供用地批准手续。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② 除既有建筑及市政工程外的其他情形应提供用地批准手续如《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要求: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规划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证件内容未有体现所报单体的规划数据,则另需提交其总平面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人防工程报建凭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①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且地下室在报建当期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佛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②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地下室不在报建当期配建的项目,提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审批表》;③ 申请易地建设的项目,提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凭证》,或《佛山市顺德区人防工程报建凭证》;5.根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须招标的项目,提交: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或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证)、《中标通知书》(包含施工和监理、勘察、设计项目)及《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按照规定无需进行招标方式核准工作的项目,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另附发改部门立项文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晋建质字[2011]148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11]14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汇编

某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汇编
1.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管理单位,明确各个单位的职责和组织结构。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
3. 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培训材料、培训记录等资料。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记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记录等。
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察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等。
6. 事故案例资料:整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资料,包括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方案等。
7. 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文件等。
8. 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活动记录等。
以上资料汇编可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参考文件,对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起到重要的作用。
抱歉,我无法完成这个任务。
监理资料管理规程

四、监理管理文件资料
2.工作记录文件
监理通知单
• 监理通知单系项目监理机构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 程存在问题时,由总/专业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需回复的 书面文件资料。
同的行为
在安全生产管 理等方面出现 违规、违章、 违反合同的行
为
四、监理管理文件资料
2.工作记录文件
监理通知回复单
• 监理通知回复单是施工单位按照监 理通知单要求的时限和标准进行整 改完毕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回 复意见。
• 监理通知回复单应包括针对监理通 知单提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方法(方 案),处理结果、达到的标准,必 要时附相关资料。
1、监理月报; 2、监理工作总结;
四、监理管理文件2)总监代表 授权书
•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 位法定代表人书面签署,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 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 范》GB/T50319-2013附 录表A.0.1的格式
三、工程准备文件资料
3.工程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施工单位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与工程相关的施工招、投标文件(电子版)提 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监理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提 供至项目监理机构。
况;⑶隐蔽验收;⑷旁站情况;⑸现场巡视情况;⑹平行检验情况;⑺ 文件往来情况;⑻材料进场报验和见证取样情况;⑼见证取样试报告 返回和结论;⑽重大事件记录;⑾工程例会、专题会提出问题落实情 况;⑿有关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现场落实情况等;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填写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三、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四、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副本)、施工图纸(全套)五、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签字,并附监理单位审批表)和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六、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应有施工单位项目取样专用章和监理单位项目见证专用章)七、填写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和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八、建设工程项目施组织设计其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附上岗证复印件)九、施工单位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交费凭证和质量监督费(缴费单第二联及发票复印件)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名册。
十一、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供的安全措施费用。
十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盖章)需要审查的文件资料一、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组成人员资格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上岗证,如不是本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用人单位聘书和原单位解聘书二、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授权书和资格证书(其中总监必须具备资格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资格证或培训证和职称证书)三、地质勘察报告书、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查原件不留)开发区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流程图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登记流程图建筑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要点一、安全管理机构(15分)①安管人员不到位,与建设管理登记注册申报审批书不符合扣15分②安管人员每一人不持证上岗或不佩戴工作卡扣3分③未订立各级安全责任书(内容包括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目标考核等)扣15分④无安全性评估扣10分二、安全教育(10分)①未制定安全教育制度扣5分②新进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③安全教育内容不具体,没有针对性扣5分④安管人员未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不合格,每发现一人扣5分⑤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⑥特种作业,每有一人未持证上岗扣2分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0分)①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扣10分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③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不能全面指导施工扣5分四、封闭管理(10分)①一般路段的现场围档不连续,高度不足1.8米扣5分②围档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分③施工大门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五牌一图”不全,缺一项扣2分⑤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5分⑥无安全标语扣3分五、施工场地(10分)①施工现场给水排水不通,电不通扣10分②施工现场不平整,道路不畅通扣5分③道路硬化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3分④场地扬尘大,泥泞扣5分⑤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扣3分六、建材堆放与现场防护(10分)①建材不按照施工平面图布局堆放扣5分②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每一处扣2分③堆放不整齐,每一处扣2分④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人管理,不符合卫生要求扣5分⑤易燃易爆物未分类存放,存放不安全扣5分⑥灭火器材配置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要求扣5分⑦安全标志牌不按施工平面图设置扣5分⑧每有一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扣2分七、现场临舍(10分)①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等生活设施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达标文明工地实则细则》要求,或未妥善安排的扣5分②宿舍、食堂、厕所、浴室、门卫室、办公室等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扣5分③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娱乐场所扣2分④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2分⑤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扣3分八、施工用电(15分)①现场施工用电与临电组织设计不相符的扣15分②应该采取外电防护的,其措施不符合要求扣15分③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分④未采用TN-S系统扣10分⑤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⑥一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分路漏电保护器、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每少一个扣2分⑦二级配电箱内的“总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熔断器”,每少一个扣2分⑧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每一处扣5分⑨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⑩配电箱材质不符合要求,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发现一处扣2分○11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12配电箱安装高度、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2○分13照明未设专用回路扣5分○14照明专用电路未设漏电保护装置的扣5分○15室内线路、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采用安全电压扣3分○九、施工机具(10分)①进场的施工机具三证不全,每发现一处扣5分②施工机具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每发现一处扣5分③施工机具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发现一处扣5分建设工程开工准备安全条件审查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审查表表十四:建设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你站在年月日检查我公司承建的工程时,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下发了停工令(安监停字第号),经我单位停工整改,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于200 年月日整改完毕,现将整改结果报送你站,请派人核查:项目负责人(签名):企业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本回执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督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公司:你单位承建的工程,恢复施工申请书已收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使工程质量管理模式有何种变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开启了我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阶段.在2000年以前,工程质量完全由政府承担,没有体现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因而政府为工程质量埋单.为了真正体现谁建设、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宗旨,切实落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要求,有必要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义务进行明确,理清质量管理工作的思路,为此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的责任主体,以及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什么是工程质量监督?所谓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质监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工程质量验收的主体,而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那些?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它们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4.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须具备哪些资料?须具备如下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3)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4)其他需要的文件。
5.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已经办理的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落实。
报监手续和资料

报监手续和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前,负责(或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保证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监由建设单位申请办理。
按照《条例》要求,检查工程参建单位的主体行为是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我站按照《质监档案》的要求,请建设单位在报监时配合我站进行必要的登记,填写相关表格。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手续检查建设项目立项、规划、招标手续是否齐全,核查各参建单位的资格资质,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在今后的质监过程我站将对照这些登记表检查参建单位主体行为。
一、建设项目报监范围:凡投资30万元或300m2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报监程序: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时,我站驻工程交易中心责任人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勘察设计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监理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施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包保责任书》,并签认办结单。
建设单位表格填写结束后,携办结单、所填表格及工程相关资料(申报表中的14项资料),到我站总工室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经我站审查符合要求后,所有表格都将返还一份给建设单位,总工室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报监结束。
三、建设单位应提供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第一页列出了建设单位报监需要提供的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其中除《扩初设计批文》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有可能没有以外,其它资料均应齐备,这些资料是一个遵守基建程序的工程项目应该具备的。
(如工程没有监理,可没有监理单位相关资料),如果该工程没有参加招标,应当提供招标办出具的报建手续。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工作,有效防范各类质量事故,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水平,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要求,制定本登记制度。
二、监督范围本登记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水利、交通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三、监督责任1. 监督单位:该项目对工程质量负有监督责任的单位或部门,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记录相关监督情况。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工作协调和质量监督,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质量要求。
3. 施工单位:工程施工方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监理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四、监督登记内容1. 监督计划: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范围、周期和内容,确定监督责任人员及具体工作安排。
2. 监督记录: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重点问题、监督意见及整改措施,形成监督记录清单。
3. 质量异常情况:如发生施工质量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好监督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
4. 质量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包括质量验收意见及验收结论。
5. 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工程项目中遇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过程,包括违约行为处理和质量监督报告。
五、监督登记流程1. 定期监督:监督单位应按照监督计划要求,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监督记录。
2. 不定期监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节点进行不定期监督,提出风险评估报告。
3. 监督报告:每次监督结束后,监督单位应编制监督报告,汇总记录的监督情况及问题处理情况。
4. 监督档案:将监督记录、监督报告等材料整理归档,建立档案,方便查询和追溯。
六、监督登记要求1. 登记内容真实可靠:所有监督记录应当真实准确,杜绝夸大虚假。
2. 登记及时完整:监督记录应当及时填写完整,确保不漏项。
3. 登记规范标准:监督记录应按照规范格式填写,方便查阅和汇总。
4. 登记保密安全:监督记录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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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
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4、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书;
5、勘察、设计合同用复印件;
6、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见证单位的见证取样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7、地下物普探报告;
8、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勘察设计批准文件。
(二)、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
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取(送)样员资格证收用复印件;
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书(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原件);
5、施工组织设计。
(三)、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
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3、该项目监理组织;
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
5、监理大纲。
二、安全监督手续
(1)规划、用地许可证;
(2)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
(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4)施工企业已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
(5)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配备合格、齐全,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合格;
(6)具备建筑工程开工前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