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在不绝进步的时代,大家渐渐认得到制度的紧要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当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订立的具有法规性或引导性与管束力的应用文。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8篇】,希望能够予以您一些参考与帮忙。
盘点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从,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材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含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盘点方式(一)年中、年终盘点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每月末全部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实行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负,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负,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直属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集团公司净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集团的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____实施和解释。
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第四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生产经营计划编制的原则:(一)充分考虑国内、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并以此制定战略和计划;(二)充分考虑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的地缘、资源、资本、资产优势和条件;(三)充分考虑集团公司及直属集团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四)充分预测当年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成本构成和费用等变化及其他增、减利因素;(五)立足于资产的不断增值和优化,迅速提高资产的创利能力,增强集团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产品品种、产量、质量及质量合格率、主要消耗指标和费用指标、单位成本及总成本、销售价格、销售收入、实现利润、上缴投资回报等内容。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审批程序:(一)直属集团经营班子拟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定,董事会将审定后的生产经营计划报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对各直属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初审并汇总后,报集团公司行政工作会议审定;(三)经行政工作会议审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集团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并批准;(四)集团公司以文件将业经董事局会议审议并批准的计划下发并执行。
三、统计报表第七条集团公司、直属集团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并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定期、准确上报统计报表。
第八条统计报表要符合《____统计法》的规定。
第九条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各单列企业,直接向集团公司上报统计报表。
第十条集团公司内部,按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要求的统计报表格式填报;需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按____统计部门规定的格式填报。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做到认真执行、及时更新、监督落实。
第四条公司资产负责人应当依法、按章管理公司资产,切实履行资产管理职责,维护公司资产利益。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六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下设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型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每年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公司建立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管成员组成,负责对公司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三章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建档立卡,做到清晰明确。
第十条公司对流动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资产流向的实时监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加强保护和利用。
第十二条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资产进行折旧、减值等处理,确保资产账面价值准确。
第四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要按照规定使用资产,并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第十四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应当加强对资产的保护,确保资产免受损失、盗窃等。
第十五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在资产使用中出现问题,应当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反馈,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资产使用人员在离职时应当交接清楚,确保公司资产不受影响。
第五章资产报废处理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质量检测和折旧核算,确定报废资产。
第十八条公司对报废资产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处理,可以进行报废处理、转让、捐赠等。
第十九条公司报废资产处理应当依法、合规,确保资产安全和环保。
第六章资产调动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资产移动必须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并签订移动协议。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合理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确保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机械、车辆及其他衍生的固定资产。
三、管理责任1. 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和推进其执行。
2. 各子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要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符合规定,并按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供有关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1.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过预算审批程序,并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2. 购置的固定资产在到货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入账和使用。
3. 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按照合同规定维护退货事宜。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使用性质进行合理使用,并做好相应的维护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资产使用计划,并定期报告给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资产的巡检和清理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经济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及时报废,并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报经相关部门批准。
2.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进行拍卖、变卖或报废处理,所有收益或损失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3. 对于危险废弃物类的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1.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固定资产档案,包括资产采购合同、验收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2. 各部门负责人要登记并及时上交固定资产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并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档案信息的更新和整理工作。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管理行为,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合理的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资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经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资产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资产经营管理应与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相适应,确保资产的配置与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第二章资产分类管理第五条资产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应进行准确的登记和管理,应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七条流动资产应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流动资产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第八条无形资产应评估其价值,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的及时更新和保护。
第三章资产采购管理第九条资产采购应依据需求计划和预算编制,确保采购的资产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资产采购应通过招标或协议采购,依法选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资产采购过程应记录并进行审核,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和透明。
第四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超出授权范围进行转让、改建或租赁。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人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资产,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人应保障资产的安全和保护,在资产发生损失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五章资产维修管理第十五条资产维修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无故障。
第十六条资产维修应选定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
第六章资产报废管理第十七条资产经过评估和检查后,符合报废条件的应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资产报废应填写报废申请表,并经审核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七章资产清查管理第十九条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确保资产的数量和状况的准确记录。
第二十条资产清查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确保清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八章资产保险管理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应对重要的资产进行保险,确保资产发生风险时可以得到保障。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
3、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等。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等。
(3)租出固定资产,指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原因闲置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指本单位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1、固定资产的计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 前言资产管理是集团公司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确立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以有效管理和保护公司的各类资产。
2. 定义•资产:指集团公司所有的有形和无形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股权、债权等。
•资产管理:指对集团公司资产进行有效规划、组织、监控和控制的活动,旨在实现最大化的资产价值和风险控制。
3. 资产分类及管理责任根据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将资产划分为以下几类,并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 1. 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并制定固定资产报废和清查制度。
2. 无形资产: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管理,包括专利、商标、软件等。
3. 现金及银行存款: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并制定资金管理制度。
4. 股权及债权:由投资部门负责管理,并制定相关投资决策制度。
4. 资产采购与登记为确保资产的合理购买和使用,集团公司建立了资产采购和登记制度,流程如下: - 提交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并附上相关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 采购审批: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申请的合理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 供应商选择和谈判: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进行采购谈判。
- 资产登记:资产管理部门在收到购买的资产后进行登记,并分配资产编码。
5. 资产使用与维护为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护,集团公司建立了资产使用和维护制度,要求如下: - 资产使用:各部门负责妥善使用所属的资产,不得私自转移、借用或出售。
- 资产维护:各部门负责对所属的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及时报修。
- 资产报废: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资产报废计划,并对报废资产进行安全和环境友好的处理方式。
6. 资产盘点与清查为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集团公司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清查,具体步骤如下: - 盘点组织: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盘点工作,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配合。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集团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如土地、建筑、设备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这些固定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一套科学、严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制定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性、价值最大化并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1. 合规性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确保合规性和稳定性。
2. 资源优化原则:合理配置和管理固定资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3. 信息化原则:建立信息化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4. 安全保护原则: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设备、汽车等,不论其价值规模如何。
四、管理流程1. 固定资产申请与采购1.1 部门负责人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详细描述所需资产的规格、用途和数量等信息。
1.2 资产采购委员会审核申请表,按照采购指引进行评估,审批通过后提供预算。
1.3 采购小组按照预算和采购指引进行供应商选择、合同谈判和签署。
1.4 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物资的收购、验收和入库,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2.1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合理利用和保护。
2.2 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
2.3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和盘点,记录资产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4 预防和控制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和盗窃等风险,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和保险制度。
3. 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理3.1 当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寿命、无法修复或无法继续使用时,部门负责人提交报废申请。
3.2 资产报废委员会审核申请,确认资产报废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关文件备案。
3.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将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如回收、拍卖、捐赠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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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行为,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集团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指固定资产与存货。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存货是指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烟、酒、茶、办公耗材、低于2000元以下小型办公设备及电子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无形资产是指权利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应履
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第四条实物管理部门
1、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物管科专门负责管理。
2、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使用人负责管理。
3、所有物品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物管科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财务核算中心指定专人(暂由总账岗位兼任)就各分公司、子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财务部及物管科不定期派人抽查。
5、财务部每年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时,资产核查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应立即送交物管科管理,财务核算中心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各分公司、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办公室具体执行。
购置后由物管部验收签字,使用部门具体领用,报财务核算中心结算。
2、登记
财务核算中心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填列。
第七条固定资产修理
各分公司或部门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
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核算中心予以付款。
第八条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或转让申请单,注明报废或转让原因,送财务核算中心签署处理意见,报董事长批准。
财务核算中心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第九条存货的购进
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购进办公耗材、商品等,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
财务核算中心根据审批意见及正式发票进行付款。
第十条存货的入库
购进的存货由物管科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与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是否完好。
3、清点实物数量。
4、完成品质检测。
5、填制“入库单”,记录实物账卡。
第十一条存货的出库
1、根据集团公司领导指令发出存货前,各部门领货人必须填写“出库单”。
出库单是报告物管科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
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禁止以白条抵库。
2、出库单以存货保管人为主体,按年度编号和按顺序标号。
3、按规定填写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划线。
4、存货发出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发出”章。
第十二条存货的仓储
1、存货存放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大宗商品仓储如有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2、仓储物品应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有条件的应分类挂卡。
第十三条物管科保管人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应妥善保管集团公司资产。
2、若资产存放于集团公司仓库,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库容整齐。
3、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四条实物账册管理
1、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
重要账册,应按品种、规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管5年;启用新账册时进行结转下年登记。
2、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根据出库单记发出,有关资料作为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月后查询。
(2)账面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
账面记账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集团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5)保管人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五条资产盘点方式
1、年终盘点
办公室会同审计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年中盘点
办公室会同审计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对集团公司资产、存货等进行盘点一次。
3、季末盘点
办公室物管科于季末终了对所保管物品进行盘查清点。
4、不定期抽点
由审计部及集团公司指定部门牵头,经领导批准,对集团公司资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
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第十六条盘点人员及其职责
1、总盘人:由集团公司分管高管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审计部经理担任,负责年终、年中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复盘人: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
4、盘点人:由审计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物管科指派,负责会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第十七条盘点实施
1、审计部将年度抽查项目、部门、时间等相关情况呈报董事长,经批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2、盘点应精确计量,避免主观臆断,避免目测方式。
3、盘点过程应按指定顺序进行,不得遗漏、重复。
4、盘点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核对无误后,在统计表中互相签名确认。
5、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物管部门自存,一份送交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十八条盘点报告
1、审计部应依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由,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董事长签
核。
2、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
财务部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账项调整。
第十九条处罚细则
1、做好各分公司固定资产及车辆的统计工作,各分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按时报送固定资产及车辆的统计表,未及时或未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扣2分。
2、负责资产管理及盘查清点检查的相关人员,违反本制度,在员工逐月考核评分时,由主管负责人对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按员工逐月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对资产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从二〇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