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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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申请时间费用跟流程

日本专利申请时间费用跟流程

日本专利申请时间费用及流程日本作为我国产品的最主要的出口国之一,必将成为中国企业申请专利的主要国家。

然而,由于专利制度和专利审查实践不同,按照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思路去处理日本专利申请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

为此,本文将特别着眼于与中国专利申请的不同点,介绍日本专利申请中的注意事项。

一.日本的专利法系统简介在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条例》、《专利审查指南》构成专利法系统的三大宝典。

其中,《专利法》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权利的最基本事项。

《专利法实施条例》虽然是行政法规,但事实上与《专利法》同等重要,规定了例如驳回理由、无效理由在内的重要事项。

此外,作为国务院部门规章的《专利审查指南》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专利行政诉讼中,专利局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经常成为争议焦点,而原告对《专利审查指南》本身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案件非常罕见。

与此相比,在日本,《特许法》、《实用新案法》、《意匠法》分别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进行了规定(但《实用新案法》和《意匠法》中存在很多条款通过“准用”的方式援引《特许法》的规定)。

以发明专利为例,虽然日本也存在《特许法实施条例》、《特许法实施令》等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包括驳回理由、无效理由在内的绝大多数重要事项都规定于《特许法》当中。

此外,虽然日本专利局也发布了《审查标准》,但该标准对法院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在专利行政诉讼当中专利局不能以符合《审查标准》为由主张其行政行为合法。

应当指出,日本的实用新型专利与我国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专利权人等必须出示专利权评价报告进行警告后才可以行使权利,而且具有高度的调查义务,如果警告或者行使权利以后该实用新型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很有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日本企业很少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鉴于以上情况,本文将围绕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说明。

二.日本发明专利申请中的驳回理由日本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理由如下:违反公序良俗、公共卫生申请人不是依法能够在日本申请专利的外国人申请人不具有申请专利的权利申请专利的权利为多人共有的情况下,没有由全体共有人申请违反先申请原则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抵触申请(但不适用于发明人或者申请人相同的情况)对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的修改超出原始记载的范围被评价专利性的权利要求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不满足单一性的关系外文书面申请中,说明书、权利要求、附图超出外文书面记载的范围不具备单一性说明书的记载不清楚、不完整或者没有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权利要求书的记载不清楚、不简要或者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没有在说明书中记载申请人申请时已知的现有技术信息,经过通知后仍然不记载违反条约当审查员发现专利申请具有上述驳回理由时,应当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并且给予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和陈述意见的机会。

日本专利法

日本专利法

日本专利法(1959年4月13日法第121号1978年4月26日法第30号最后修订)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本法的目的是通过保护与利用发明,鼓励发明,以推动产业的发展。

(定义)第二条本法中所称的“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作出具有高水平技术思想的创作。

2.本法所称的专利“发明”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

3.本法关于发明的“实施”是指下述行为:一、在产品的发明方面,生产、使用、转让、出租、转移或者为转让、出租而展示或进口其产品的行为:二、关于方法的发明及使用其方法的行为;三、关于产品生产方法的发明,除前项所列举者外,使用、转让、出租、转移或者为出租、转让而展示或进口产品的行为。

(期限的计算)第三条本法或基于本法令所规定的期限的计算,依照以下规定:一、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但其期限从午前零点起始时,不在此限。

二、以月或年来规定期限时,遵从历书。

不从月或年起算期限时,以其最后一月或年的相应起算日前一天的期限为满日。

但最后一月无相应日时,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满期。

2.当申请专利、请求其他有关专利手续(以下简称“手续”)的期限的结束日为星期日,以及关于国民节假日根据1948年法第178号规定的1月2日,1月3日或12月29日至12月31日时,以节假日后的翌日为假期的结束日(假期期满)。

(期限的顺延等)第四条专利厅长官为照顾地区遥远或交通不便等情况,根据请求或以其职权,可顺延第五十三条第四款(包括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三第一款准用的情形),第五十六条(包括第一百六十一条之三第三款准用的情形),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或第二款但书、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或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限。

2.审判长为照顾地区遥远或交通不便等情况,根据请求或以其职权,可顺延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包括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的准用情形)准用的第五十三条第四款或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三款(包括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准用的情形)或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包括第一百七十四条第四款准用的情形),准用的第五十六条所规定的期限。

日本专利知识简介

日本专利知识简介
的一个封闭的领域,并且该部分属于部分外观设计的可创 作单位,能够与其他外观设计进行比较。
图 建筑用水泥砖
图 包装用容器
图 包装用容器
成套产品中的部分产品是不可以作为部分外观设计进行保 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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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设计
电子产品通电后,液晶屏幕上显示的、供使用者 操作以使该产品进入能发挥相应机能的电子图像 设计
《关于液晶显示等的审查指南》、《关于液晶显 示等的审查指南(部分外观设计对应版)》、 《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格式及图画要求审查指 南》、《外观设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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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效力
专利权的登记
专利权是以授予专利权的审查决定或审理决定为基础,在交纳了规定的 专利费用后,在专利登记薄上登记而产生的权利
专利权的保护期
自申请之日起20 年 对于药物、农药和动物用药品,可请求延长专利权的保护期,延长期限
最长为5 年
专利权的效力
专利权人专有实施专利发明的权利 根据不同发明种类规定了具体的实施行为 与在先权利冲突
专利许可
独占许可 非独占许可 临时独占许可和临时非独占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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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诉讼程序
专利侵权
直接侵权
专利发明的技术范围根据权利要求书的记载确定,原则 上如果实施了权利要求记载的所有发明特定事项,则构 成直接侵权
作为例外,判断是否构成直接侵权时,会考虑等同原则
间接侵权
提供用于侵害专利权的专用部件等行为虽然没有全部实 施专利发明,不构成直接侵权,但引起直接侵权的概率 非常高,因此,这种为侵权做准备或者帮助侵权且诱发 直接侵权的概率非常高的行为也被视为侵害专利权或专 用实施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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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权利的转换
实用新型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3年内,将其 实用新型申请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转换为发 明专利申请后,原实用新型申请视为撤销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以及时效日本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以及时效日本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以及时效日本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日本专利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绘制的专利图纸等申请材料。

2.选择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选择直接在日本专利厅递交申请,也可以通过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进行申请。

如果选择PCT途径进行申请,则需要先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递交国际阶段的PCT申请,并选定日本为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国。

3.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日本专利厅。

申请人可以自行前往日本专利厅递交,也可以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递交。

4.审查过程:在递交申请后,日本专利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日本专利厅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或答复。

5.发布专利公告:如果申请被认可,日本专利厅将会发布专利公告,并给予专利权利。

在日本,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两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针对对技术领域的新、有创造性和可实施性的发明所授予的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应具备以下条件:新颖性(在申请日前没有公开或使用)、创造性(对于技术领域中的专业人士,其在技术上是不显而易见的)和可实施性(能够在实际应用中被实现)。

实用新型专利是在技术领域中与实用性有关的发明所授予的专利,它强调的是对已有技术的改进,而不需要创造性。

实用新型专利对于研发较为简单的新技术或改良现有技术是有用的。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过程相对简单,审查周期通常较短。

三、日本专利申请的时效在日本,专利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类型或申请的路径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

如果通过PCT路径申请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应在PCT国际申请日的30个月内进行。

国际申请的优先权日期和国内申请的优先权日期在计算专利的保护期限时有所不同。

另外,日本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通常为2至3年,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日本专利厅的审查工作负荷。

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的内容有哪些?

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的内容有哪些?

Nothing can break you all at once, nor can there be one thing that can make you climb into the sky, walk slowly, and watch slowly. Life is a process of slowly accumulating.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的内容有哪些?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的内容有外国语书面制度、专利申请类型转换、订正审判制度、审查意见通知书、外观设计制度等等;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

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

日本专利申请实务指引的内容有哪些?外国语书面制度向JPO递交专利申请时,原则上应该提交日文文本。

但是,为了方便非日语申请的申请人有充分的翻译时间,日本专利法中设有外国语书面申请制度(外国语指“英文”)。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或直接向日本JPO递交专利申请时,若想利用外国语书面申请制度,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还是需要用日文填写,而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可以提交英文文本(仅可以提交英文文本),此类申请称为外国语书面申请。

专利申请类型转换日本专利制度允许申请人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申请之间转换专利申请的类型,且保留原申请日。

只要保持申请内容的同一性即可进行申请类型的转换,在申请类型转换之后,原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进行申请类型转换时,请求转换的主体必须是原申请人或原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在原申请是共同申请的情况下,请求转换的必须是所有申请人。

请求转换时,需要填写申请类型转换的请求书,并且重新提交新的申请文件。

订正审判制度在日本,专利权授权登记注册之后,专利权人可以申请订正审判。

但是,当专利权人收到无效审判请求书副本之日起到无效审判宣告确定日之间,专利权人不能单独申请订正审判而需通过订正请求来进行订正。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
日本现行的专利制度,由横向的三种专利制度类型以及纵向的不同位阶的法律法规组成,形成了复杂、精细的法律体系。

并且在每一部法律法规之内,其条文的设置也比较复杂,并且表达精确、逻辑严密。

专利类型
发明(特许):
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在日本获得发明专利需要就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通过实质审查后方可获得专利权。

在一定的条件下,关于化学和医药领域的发明可以社情延长5年。

实用新型(实用新案):
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在日本,实用新型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

审查周期比较短,提交之日起大概4个月左右就会做出授权决定。

外观设计(意匠):
外观设计在日本的保护期限为注册日起20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本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需要通过实质审查,不需要提出实审请求,是自动实审制。

不过审查周期比较短,大约自申请日起6个月就会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授权决定。

具体流程
PCT途径
1进入日本国家阶段声明
2申请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等)申请文件的日译文;PCT条约19条,34条修改的修改说明,修改后的申请文件的日译文。

(如果PCT申请文件非日文,该申请文本的日译文可在进入国家阶段的声明之日起2个月内补交)。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以及时效日本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以及时效日本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以及时效日本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日本专利包括发明(称作特许)、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日本发明专利是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法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的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

日本实用新型专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

如果同为产品技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日本外观设计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15年。

所接受的申请语言只有日语。

与我国不同,在日本的法律体系中,对于专利(特許)、实用新型(実用新案)和外观设计(意匠)是分别立法加以保护的。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日本专利申请流程以及时效。

法律法规专利法(特許法)专利法施行法(特許法施行法)实用新型法(実用新案法)实用新型法施行法(実用新案法施行法)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法(特許協力条約に基づく国際出願等に関する法律)日本《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的有高度的技术创造物。

《实用新型法》规定,“实用新型”是利用自然法则做出的技术创作中的涉及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创作。

日本专利局(特許庁,以下简称“JPO”),负责专利与实用新型的注册和管理。

日本对发明专利实行先申请制、申请公开制和实审请求制。

在发明技术已经实施或被侵权的情况下,申请人可要求提前审查。

自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向日本专利局复审部门提出异议。

自1994年起,对日本的申请可提交英文版,但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须再次提交日文申请。

JOP在其网站上提供了专利申请的详细流程,那么我们就结合流程图,看一下与日本专利申请相关的步骤。

01.申请专利权必须经过申请方能被授予。

日本 审查工业实用发明的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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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制度于1905年起实施,它是利用自然法则做出的技术创作中的涉及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创作。

中国企业和个人如果有申请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想法,那么以下这些内容你可能需要先了解。

一、日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实用新案法》中规定,实用新型是利用自然法则做出的技术创作中的涉及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创作。

也就是说,日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对象限于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的方面上(方法、化合物、软件除外),这与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是相同的。

二、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日本曾对实用新型专利采用实审制,1994年改为无实审登记制,申请人可要求JPO提供实用新型技术评价书。

三、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
因为日本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形式审查,所以授权时间会比较快,从提交申请到授权拿证,所需时间大约为6-12个月。

四、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
自2005年4月1日起,实用新型保护期由原自申请日起6年延长为自申请日起10年。

五、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1.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2.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申请→
3.受理(日本专利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形式审查(日本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及形式审查)→
5.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日本专利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六、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费用
除了官费相同之外,不同的代理机构对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报价没有统一的标准,下面以我公司平台为例说明。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阶段费用:18000元(不包含翻译费和授权费)。

关于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介绍就到这里,如果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了解!(以上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如有其它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知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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