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9〕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9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21日—2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附录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测检查表

批 (3准4)人检、测编计制划日/方期案等的信检息测。布点合
理、具有代表性,检测采样点数 结合现场调查记录,查阅检测计划/方案,存在检测采样点数量和/或 量和或采样对象的数量符合标准 采样对象的数量不合理的,每发现1处扣0.3分。1.5分扣完为止。
1.5
要求。
(35)检测计划/方案的采样和测量 查阅检测计划/方案。采样和测量方法存在错误的,每发现1处扣0.3分
的,每发现1台扣01分:设备档案欠缺的,每发现1台扣01分。1.0分扣
查阅至少10种标准物质出入库记录以及标准物质储存条件记录,每发
(8)标准物质和耗材管理符合要求 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结合抽取的报告,查标准物质使用登记记
。
录,漏填1项扣0.1分,关键耗材如活性炭管、测尘滤膜等无验收记录
的,扣0.2分。1.0分扣完为止。
(39)按照检测计划/方案开展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测。
样/测量方式、采样/测量时段、采样/测量时间、样品数量、采样/测 量日期、仪器设备种类、空气收生器、采样流量等与检测计划/方案不 符的,未说明原因且未经技术负责人和用人单位陪同人确认的,每发
1.0
现1处扣0.2分,1.0分扣完为止。
(十一)现场采样和测 量
查阅现场调查原始记录。对于成分不明或SDS中成分可疑的有机化学 品,未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的 或成分不明及游离二氧化社含 量不明的粉尘未测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每发现1项扣0.5分。1.5分 扣完为止,不涉及的不扣分。
1.5
(31)工作日写实内容中的岗位(工 种)、职业病危宝因素接触人数、 接触时间等记录完整、准确,能 满足检测需求。
1.5
等相关人员签字。
单位陪同人签字的,发现1处扣0.2分。1.5分扣完为止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记录表(新)

改进措施制定
根据不合格项分析结果,制 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如加强 培训、完善制度等。
改进效果验证
实施改进措施后,对改进效 果进行验证,确保问题得到 有效解决。
持续改进计划制定与实施
持续改进目标设定
根据公司战略和实际情况,设定质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持续改进目标。
改进计划实施与监控
按照改进计划逐步推进,并对实施过 程进行监控,确保计划顺利执行。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 落实;
检查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配 备和完好情况;
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 ,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了解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和演练情况。
03
检查流程与步骤
制定检查计划
明确检查目标
01
确定本次检查的重点和范围,如特定区域、设备或工作流程。
制定检查表
02
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检查表,列出需要检查的项目、标准和要
报告标题
简明扼要地概括本次检查的主题或内容。
引言
简要介绍本次检查的目的、范围和时间等。
检查情况概述
对本次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概述,包括检查的项 目、标准和结果等。
问题分析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原 因和影响因素。
改进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 建议。
总结
对本次检查进行总结,强调检查的重要性和意义,并提 出后续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求。
安排检查人员和时间
03
指定负责检查的人员,并确定检查的时间和周期。
现场检查与记录
实地查看
检查人员按照检查表逐项进行实地查看,记录实际情 况。
询问相关人员
与现场工作人员交流,了解设备运行、安全操作等情 况。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2023年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

5
通讯报警装置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备报警装置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检查现场
对报警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
查检修记录
6
个人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用品是否按时发放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查发放台账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齐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查现场、台账
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更新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查防护用品更新记录
按时对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检查实物、维护记录
生产作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查现场
7
操作规程
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岗位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查现场、规程
作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查资料、档案
10
职业健康监护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5号令)
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在使用、有效运转
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
查设备检修记录
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完好
查现场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

备注:检查内容包括车间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装置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等。
备注:检查内容包括车间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装置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等。
备注:检查内容包括车间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装置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等。
备注:检查内容包括车间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装置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等。
备注:检查内容包括车间总体卫生状况、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装置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等。
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六个盒子)

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六个盒子)一、职业卫生管理台账样例台帐之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表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审查结论: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第4页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第5页台帐之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1)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2)6、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3)7、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4)8、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5)9、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使用记录(表2-6)10、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7;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1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8)13、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9)(包括:现场检查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6_ _年度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表2-8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台帐之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附: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表3-1,;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像资料)4、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表3-1 _ _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企业名称:培训类型:培训学时:参加部门:培训内容:组织部门:授课人:实施日期:签到表: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1培训类型为劳动者上岗前培训、在岗期间定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2签到名单可附后。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6);(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7);(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