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与汉代的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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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1、秦代选官制度:实行郡县制和三公九卿制,郡县官由郡守、县令任命,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由皇帝直接任命,九卿由三公任用推荐。

2、汉代选官制度:设立太尉、三公、九卿,并设置尚书、侍中、中书令等官职,官员除皇帝委任外,也有由考试选拔的制度。

此外,汉武帝初创的乡试制度也开始运用,即开设乡试,选拔有才华的人才。

3、唐代选官制度:唐代的科举制度得到了发展,分为三级:进士、举人、解元。

由于考试选拔的官员不易被贿赂,科举成为了唐代选官制度的核心和主要手段。

4、宋代选官制度:设立了制科、殿试、诸科等考试,选拔人才进行官员任用。

初唐时政府还设立了制置三司,由三个宰相负责掌管,掌握重权,起到了振兴秦朝朝廷的作用。

5、明代选官制度:实行科举制,设立了乡试、会试、殿试等考试,并设立了理学、经学、经义等科目,从而综合考察官员的文化素质、政治素养和实际表现。

6、清代选官制度: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八股文、四书五经等文化考试,考试中要求考生要有良好的品行,符合礼仪、廉洁和谦虚的基本要求。

此外,清代还建立了一系列特殊的补贴制度,如文官补贴、官员财物阳历补贴等。

经学对两汉选官制度的影响

经学对两汉选官制度的影响

100经学对两汉选官制度的影响■张 杰/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摘 要:经学产生于西汉武帝时期,直到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为止,历经两千多年,历史悠久。

在这期间,汉朝又是经学最繁荣的时代。

汉朝经学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学术流派,在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史上占据重要地位。

自汉武帝时期经学获得独尊后,统治者常以经治国,经学对汉代的选官制度影响重大,如经学促使选官制度的产生、以经取士的选官制度、官吏队伍的经学化,两汉经学与选官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直接联系。

关键词:汉朝 经学 选官制度 影响两汉时期,统治者常以经治国,经学影响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封建政权的选官制度也打上了深深的经学烙印,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经学促使选官制度的产生、以经取士的选官制度、官吏队伍的经学化。

察举、征辟、茂才等汉代选拔官吏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其“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或出于儒家经典,或合于经学之旨”[1],故对汉代经学与选官制的进一步探究,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经学与两汉选官制度的关系。

一、经学的涵义经学,就是一种解释儒家经典字面意义、阐明蕴含道理的学问。

经学的产生可追溯到先秦儒学,春秋晚期,孔子整编出六经,被奉为儒家经典。

战国时期,儒家的社会影响逐渐扩大,甚一度超过道家。

终秦一代焚书坑儒后,儒家遭受到巨大打击,文化经典或被焚烧,或被埋藏于地下,或散轶。

实际上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著作都可以用经命名,“但始改成为经,是在汉武帝独尊儒术后,这时只有儒家经典才能够称之为经,其他学说不可以用经命名。

”[2]二、经学产生的原因两汉经学的产生与当时政治面貌和文化渊源有着直接的联系,政治发展和文化底蕴有力地推动了经学的产生。

一方面,汉王朝建立之初,政府采取道家无为而治的政策,至汉武帝时,国家实力大增,却也出现了新的社会问题:匈奴侵扰、王国诸侯割据等,严重影响着国家统治。

在此基础上道家思想已无法达到统治者强化权力、平定匈奴的目的。

此时儒家学者所提倡的关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大一统的思想恰好适应了统治者治国理念的需要。

汉朝选官制度的名称和选拔标准

汉朝选官制度的名称和选拔标准

汉朝选官制度的名称和选拔标准汉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其政治制度也是具有独特性和先进性的。

汉朝选官制度是汉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和选拔标准也是历史上备受瞩目的话题。

本文将从汉朝选官制度的名称和选拔标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汉朝选官制度的名称汉朝选官制度的名称主要有三种:举孝廉、乡贤、博士。

1.举孝廉举孝廉是汉朝选官制度中最早出现的一种。

汉朝初期,官吏的选拔主要是通过孝廉的选拔方式进行。

孝廉,指的是品行端正、孝顺父母的人。

举孝廉,就是通过考试和推荐,选拔出品行端正、学问才能过人的人才,担任官职。

2.乡贤乡贤,指的是在乡里有声望、能力出众的人。

汉朝中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官吏的腐败,举孝廉的选拔方式逐渐失去了效果,乡贤的选拔方式逐渐兴起。

乡贤的选拔方式,是通过乡里的推荐和自荐,选拔出在乡里有声望、能力出众的人才,担任官职。

3.博士博士,指的是学问渊博、能力出众的人。

汉朝后期,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官吏的腐败,乡贤的选拔方式也逐渐失去了效果,博士的选拔方式逐渐兴起。

博士的选拔方式,是通过学问考试和推荐,选拔出学问渊博、能力出众的人才,担任官职。

二、汉朝选官制度的选拔标准汉朝选官制度的选拔标准主要有三个:品行、学问、能力。

1.品行品行是汉朝选官制度中最重要的选拔标准之一。

汉朝认为,一个官吏必须要品行端正、孝顺父母,才能够担任官职。

因此,在举孝廉、乡贤、博士的选拔过程中,品行一直是最重要的选拔标准之一。

2.学问学问是汉朝选官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选拔标准。

汉朝认为,一个官吏必须要有一定的学问才能够胜任官职。

因此,在博士的选拔过程中,学问是最重要的选拔标准之一。

3.能力能力是汉朝选官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选拔标准。

汉朝认为,一个官吏必须要有能力才能够胜任官职。

因此,在乡贤的选拔过程中,能力是最重要的选拔标准之一。

三、汉朝选官制度的影响汉朝选官制度的名称和选拔标准,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不仅影响了汉朝的政治制度,也影响了后来的政治制度。

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

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

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选拔官吏的制度也具有
一定的特点。

在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乡试制度,汉代实行了乡试制度,即在各地设立乡试考场,
选拔优秀的人才。

乡试是一种地方性的选拔考试,考察学识和才能,通过乡试的考试成绩排名来决定是否能够进入下一轮的选拔。

2. 举孝廉制度,孝廉是汉代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之一。

孝廉是
指品行端正、孝敬父母、有一定学问才能的人。

每年政府会公布孝
廉名单,通过孝廉的选拔,可以进入到下一轮的选拔流程。

3. 朝考制度,汉代设立了朝廷的考试制度,即朝考。

朝考是由
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主要考察各种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朝考的选拔,可以晋升为朝廷的高级官员。

4. 推荐制度,除了通过考试选拔官吏外,汉代还采用了推荐制度。

官员可以推荐身边有才能的人才,推荐者需要提供详细的个人
情况和才能表现,然后经过审核后,推荐的人才有机会成为官吏。

总的来说,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相对较为多样化,既有通过考试选拔的方式,也有通过推荐等非考试途径选拔的方式。

这些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吏的素质和能力,为汉代的政治稳定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汉代官吏选任制度

汉代官吏选任制度

汉代官吏选任制度在大规模农民起义之后建立的西汉王朝,最高统治阶层注意总结前人尤其是秦朝用人经验和教训;根据当代政治经济发展的情形,建立和推行了一套新的选官用人制度。

一、惩秦之弊,信用士人“士人”、“士子”、“儒(生)”都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俗称。

西汉创建者刘邦,由秦的泗水亭长起家,曾经对“儒”等有识之士颇为轻视。

《史记》郦食其传载“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

称帝后,著名辨士陆贾劝导他,在马上打天下,不能在马上治天下,应该依靠武力夺取政权,而以知识治理天下国家,“长久之术”在于“文武并用”。

刘邦从此开始改变对士人的态度。

在倒秦战争中,刘邦又亲眼目睹了秦王朝短命而亡的情景。

因此,当西汉王朝一建立,刘邦便比较重视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吸取了秦朝排斥士人参政暴虐而亡的教训,开始信用士人。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百端待举。

原秦博士、投奔刘邦的大儒叔孙通提出建议:制定朝纲国典、礼仪制度。

刘邦采纳了,征集原鲁国地区的儒生30人,研究和制定国家礼仪,以明君臣、上下的尊卑秩序。

刘氏朝廷因之威风肃凛,等级森严。

刘邦情不自禁地说:“吾今日乃知为皇帝之贵也。

”他懂得了信用士人作用何在。

此后,西汉王朝政府对知识分子是比较信用的。

汉武帝时,大儒董仲舒提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采纳后,儒家思想定于一尊,此后长期成为封建国家统治人民的指导思想。

董仲舒做了一件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很不利的事情。

但由于对汉王朝专制统治益处很大,所以备受重用。

从此汉朝君主已经不再存在信用士人与否的问题,而是要更重用代圣立言的儒士。

汉昭帝死后一度掌管朝政的霍光,也曾深有体会地说:“公卿大臣当用有经术明于大义者”。

于是他以昭帝的名义,令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贤良文学60余人,举行“盐铁官营会议”,探讨和论证盐铁专卖政策。

今存《盐铁论》便是当时的记录。

整个西汉时期,知识分子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经查《中国历代名人辞典》所列的西汉132个“名人”中,知识分子占43个。

汉武帝时期选官用人制度

汉武帝时期选官用人制度

浅议汉武帝时期的选官用人制度内容摘要: 汉武帝是我国古代一位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在选官用人制度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兴办太学和地方官学;首创察举制度;知人善任。

研究汉武帝时期的选官用人制度,考察他的用人方略,确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汉武帝尊儒兴学察举制度知人善任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56年—前87年)是西汉的第五代皇帝,他为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影响深远。

他的雄才大略和文治武功,一直受到后人景仰。

汉武帝一生对人才有着特殊的偏爱和执著的追求,他能够拓宽途径育才、不拘一格选才、恩威并用任才,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培养、选拔、任用人才的制度,他卓越的用人政策是能够出现人才盛世的制度保证。

一尊儒兴学,培养人才秦汉以前,人才的培养教育主要是通过家庭、家族和私人办学。

官府办学始于西周,但初具规模的官学当属汉武帝时期的太学。

汉武帝即位后,就把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作为他“文治”事业的重要内容。

董仲舒上书兴办太学:“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

”[1] 汉武帝对当时朝廷各种思想流派进行了逐一分析,认为只有注重现实、以修身齐家兼济天下为宗旨而又富中庸温和特色的儒家学说,能作为思想统治的准则和基础。

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成为了汉武帝政策转变的理论依据,于是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汉武帝在京城兴建宣扬儒家经学的太学(我国古代的最高学府),太学以儒家经典五经为教授内容,《汉书艺文志》载:“《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

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

”[1] 在太学学习后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儒家忠孝仁义的伦理道德规范,而且也可以开阔视野,学到丰富的治国安邦之智。

太学的教育,使汉代的人才和选士标准得到逐步规范。

可见,太学的主要职责是推行儒学,培养选拔官吏的重要对象,为后世储备大量的治国人才。

汉代的选官制度

汉代的选官制度

汉代的选官制度
汉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员选拔的重要制度之一,主要包括乡党举荐制、郡邑举孝廉制、三公九卿制等。

首先,汉代的乡党举荐制,是通过家族、乡党的推荐来选拔官员。

按照制度,每个乡党可以向上级政府推举具备一定条件的人担任官职,这些条件包括有德行、有才能、有世家背景等。

由于汉代的政治体制较为宽松,这一制度被广泛运用。

通过乡党举荐制,汉朝能够选拔到一些有实际能力、且具备家族支持的官员,使得政府的运行更加有效。

其次,汉代的郡邑举孝廉制,是通过举办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员。

汉武帝时期,郡县设立孝廉官,举行科举考试,考试内容涵盖礼仪、法律、政治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种考试选拔制度,政府可以发现并选拔出一些才学上出众、具备知识常识的人才。

郡邑举孝廉制在当时相对较为公平公正,打破了世家背景对选拔的影响,使得人才更加有机会得到选拔和发展。

最后,汉代的三公九卿制是对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的选拔制度。

汉初,设立了三公,分别掌管国家的军政、礼仪和刑法等方面的事务。

后来又增设了九卿,掌管国家的各个部门的事务。

这些官员的选拔主要由皇帝直接任命或通过推荐来确定。

尽管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皇帝的个人意识和权力,但它也保证了中央政府的正常运转和高层官员的管理。

总的来说,汉代的选官制度包括乡党举荐制、郡邑举孝廉制和三公九卿制等多个层次。

这种多元化的选拔制度,既体现了汉
代政府对各级官员的需求和选拔标准的不同,也体现了政府为了选拔有贤才而不拘一格的宏观方针。

这些选拔制度为汉朝的政府机构提供了合适的人才,使得汉代国家政权能够比较稳定地运行,并对后世中国官员选拔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汉代的官学和选拔制度考察

汉代的官学和选拔制度考察

汉代的官学和选拔制度考察官吏的选拔是政治的一个重要部分。

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的需要,汉朝逐渐形成了一套选拔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包括军功爵制、任子、赀选、上书拜官制、察举制、征辟制等。

这套选官制度的完善经历了一段漫长的经验探索。

汉初,秦朝的军功制选官尚能延续,但随着王朝统治渐稳,军功地主开始没落。

文景时期,“任子”、“赀选”等制度发展起来,扩展了官吏的来源,但其能力却无法保证,难以选到真正的人才。

在董仲舒的建议下,汉武帝颁行察举制,并辅之以征辟制,从各地源源不断地选拔具备学问和道德的官吏,对汉代政治产生了巨大影响。

察举制是汉代官吏选拔中最重要的方式。

它显然行之有效,汉朝选任了一大批精英官吏,为国家的强盛奠定了人才基础。

但遗憾的是,察举制自身也带有巨大的消极面,它的主观随意性使举荐轻易陷入私人意志的漩涡。

最终导致了东汉末年政治黑暗,王朝覆灭。

一、汉朝前期的选官方式:任子、赀选和上书拜官1、便利大官僚、大富豪垄断政治的“任子”和“赀选”制度汉初的官员,除了通过军功擢升之外,就是选自郎官。

“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1],郎官规模很大,多达上千人,负责守卫宫殿、做皇帝的随从等。

西汉的郎官,一部分是通过“任子”任命的。

西汉时,两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期满三年,就可以保举家族子弟一人为郎官或太子洗马、舍人等官职。

西汉时的苏武、刘向、霍光等,东汉时的桓郁、马廖、宋均等,都是因家中父兄的功绩被授予官职的。

但大官僚子弟们未必全然贤能,因此从西汉起,就一直有人建议废除此制度。

赀选也是汉代选用郎官的方式之一。

“赀”,指钱财资产。

西汉初年,规定拥有资产十万钱以上,而又不是商人的,向政府缴纳一定的钱财就可以做官。

景帝时放宽限制,降为四万钱。

史书记载,文帝、景帝时期的张释之、司马相如二人是赀选为郎官的。

赀选并不能等同于卖官鬻爵,而是指必须具备一定数额的财产,方可取得做官的资格。

汉武帝以后,“赀选”的本质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演变为一种买卖官职的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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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 学 月 刊 一九九八年 第三期经学与汉代的选官制度张 涛内容提要 汉武帝以后,儒家经学成为刘汉皇朝选官制度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成为推动国家机器运转的精神力量。

察举、征辟、博士弟子课试及茂才等是汉代选拔官吏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而其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或出于儒家经典,或本于经学之旨,体现了对儒家经学的特别重视和对治经儒者的特殊关照。

经学与选官制度结缘,使刘汉皇朝适时地改变人才观念,更新用人标准,拓宽选官范围,扩大统治基础,从而造就了一个名士云集、人才辈出的政治局面。

这既有利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巩固,又有利于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繁荣,还有利于经学自身的完善和发展。

同时,以儒家经学为指导思想的汉代选官制度的推出,标志着我国文官制度的正式确立,奠定了后来科举取士的基础。

关键词 汉代 经学 选官制度 两汉时期,儒家经学的影响遍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封建政权的选官制度也打上了深深的经学烙印。

经学成为选拔各级官吏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成为推动国家机器运转的精神力量。

本文拟对汉代经学与选官制度的关联,作一初步探讨。

不妥之处,尚祈方家教正。

一任何政权的存在,国家机器的运转,都需要有一支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官吏队伍。

官吏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统治阶级能否有效地实现自己的统治。

我国历代政权都十分重视选官制度及其指导思想的确立,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

春秋以前的族邦时代,主要实行世官制度,选贤与能一般也仅限于宗族贵族内部。

战国之世,出于形势的需要,各国的选官方式主要有招贤、养士和军功、吏进,开始注重仕进者的实际才能和贡献。

秦始皇统一天下,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主要利用法家思想来加强和巩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统治。

在选官制度上,除了继续实行传统的养士、征召、军功等方式外,吏道、通法这两种仕途被迅速极端化、普遍化、绝对化,却未能适应统一战争结束后出现的新的社会政治形势。

这种由统治思想、指导方针确立不当而导致的选官制度的严重失误,也成为秦王朝短祚的一个重要原因。

汉代秦后,儒家的势力和影响悄然增长,并迅速显示出自己的优势。

我们知道,儒家力主入世,希望在政治上有一番作为,而它的“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等一系列道德伦理和社会政治学说,更是有利于封建宗法制度和专制统治的巩固和加强。

对于选官制度,儒家也有自己的一套理论。

在主张“亲亲”、“贵贵”的同时,孔子倡导“举贤才”,孟子要求“尊贤”,荀子则力倡“论道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所宜” 。

儒家经典中这方面的具体记述亦有不少。

如《周礼・地官・乡大夫》云:“乡大夫之职,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

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吏,使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荀子・君道》。

道艺。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

”郑众注:“兴贤者,谓若今举孝廉。

兴能者,谓若今举茂才。

”又《司谏》云:“司谏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巡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德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

”有关选官制度最系统、最详尽的记述,见于《礼记・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

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

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

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

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国之俊选,皆造焉。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

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

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这样完善、周密的选官之制不可能真实地存在于周代,而只能是儒家的一种美好设想,反映出治经儒生对选官制度的特别关注。

正因为儒家学说具有这些明显的优势,所以汉初的许多治经儒生对自己的政治才能也显得颇为自信。

在汉高祖刘邦面前,陆贾时时称说《诗》、《书》,要求“行仁义,法先圣” 。

叔孙通更直截了当地申言:“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

”并自告奋勇,为汉定朝仪 。

经过儒者们的反复进说,加上自己的亲身体会,本不好儒的刘邦意识到,用秦朝那一套思想和办法选官是行不通的,需要在政府中安排治经儒生这样受过教育的士人,需要从《诗》、《书》等儒家经典中汲取治国安邦的经验,并借助经学来完善选官制度,于是在汉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下诏:“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

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

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

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

有而弗言,觉,免。

年老癃病,勿遣。

” 应该说,这一求贤诏书中已隐约含有儒家王道德治的思想倾向,并首开察举制度的端绪。

刘邦还曾在鲁地祭祀孔子,召见了经学大师申公师徒,对儒家经学表现出特殊的好感。

刘邦死后,儒家经学的影响继续扩大。

惠帝时废挟书律,民间开始公开传授儒家经典。

文、景之时,又广开献书之路,有意识地搜求儒家经典,并为其立博士,还征用一批治经儒者为官。

在选官制度上,惠帝、吕后曾诏举“孝弟力田”,文帝更诏举贤良,进行策问,从而标志着察举制度的正式产生。

只不过制度远未完备,尤其是未定荐举的期限和人数而已。

经学对统一政治、统一思想的重要作用,表现得愈益显著。

然而,汉初居统治思想地位的是主张无为而治且与刑名法术之学相通的黄老学说,政府中的高官都是一帮靠军功起家的老臣,以经术为官的儒者常常遭受排挤和打击。

当时用人主要还是看军功和资叙,缺乏为政才能的功臣及其子弟在官吏队伍中占有很大比重。

察举之制既不完善,又没有成为选官制度的主体,而“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 ,更没有像贾谊、贾山等治经儒者建议的那样,设立专门培养人才的官办高等学校即太学。

结果是政府中的管理人才极度匮乏,而大批贤能之士却被排斥在仕途之外。

汉兴六七十年,随着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黄老之学及其用人标准和选官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急需更新观念,由重武功、家世转向重德行道术、为政才能,起用疏于进取,精于守成的治经儒生。

武帝即位后,以察举为主体的选官制度从《史记・儒林列传》。

《汉书・高帝纪》。

《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内容到形式都全面完善起来。

建元元年(前140年),武帝“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

丞相卫绾奏曰:“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

”武帝立即予以批准,卓然罢黜百家。

建元五年,又正式置五经博士,尊奉儒家经典及其义理为理论权威。

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首次“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

不久,在贤良对策中,董仲舒力倡大一统,要求用儒家经学改良政治,统一思想,“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又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

于是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茂才。

这标志着汉代察举制度真正开始运作。

董仲舒在对策中还要求“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 。

经武帝同意,公孙弘等人设计,于元朔五年(前124年)正式兴立太学,建起培养人才、选拔官吏的重要基地。

“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 。

这样,经学与选官制度结缘了。

绌诸子,崇儒术,使经学成为选官制度的指导思想,而博士弟子课试、察举等方式的实质或核心,就是经术取士。

两者是同步的、互动的。

所以班固指出:“自武帝初立,魏其、武安侯为相而隆儒矣。

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 可以说,儒家经学一步步走上统治思想和正统学术宝座,治经儒者一步步登上政治舞台并扮演主角的过程,也就是选官制度逐渐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其完善和发展趋势,就是关于儒家经术和伦理道德的要求成为选拔官吏的最主要标准,只不过这时的儒家已非先秦儒家的简单再版,而是经过董仲舒等人改造,吸收了道、法、阴阳等诸家思想的新儒家了。

二两汉选官有多种方式和途径,而且彼此相互补充,但最重要的则是察举及征辟、博士弟子课试。

它们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或出于儒家经典,或合于经学之旨。

其中最直接体现经学影响的又当首推博士弟子课试,也就是太学对政治人才的培养。

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建议,在京城开办太学,置五经博士以教授弟子。

博士弟子依据朝廷制定的标准、条件和名额,或由太常选拔,或由郡国选送。

学习期间要进行考试,大致上西汉为一年一试,东汉为两年一试。

考试形式为射策,犹如抽签考试,内容一般不出对经义的解释、阐发,并按其难易署为甲、乙之科。

经过考试,区分高下,根据取官名额,授以相应的职官。

武帝时,“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笺奏。

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

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

随着太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博士弟子的逐渐增多,补官名额也相应增加。

平帝时,王莽秉政,一度增置丙科,“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十二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 。

东汉取消丙科,但到桓帝时却又废止了取官名额的限制,径以通经多少作为录用、迁升的标准,“学生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

其不能通二经者,须后试,复随辈试之,通二经者亦得为文学掌故。

其已为文学掌故者满二岁试,能通三经者擢其高第为太子舍人。

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者亦得为太子舍人。

已为太子舍人,满二岁试,能通四经者,推其高第为郎中。

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者亦得为郎中。

满二岁试,能通五经者,推其高第补吏,随才而用。

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者亦得补吏” 。

博通五经成了对太学生的最高要求。

汉代还借鉴秦朝征召之法,实行征辟,由《文献通考・学校》。

《汉书・儒林传》。

《史记・儒林列传》。

 《汉书・董仲舒传》。

《汉书・武帝纪》。

皇帝或官府直接聘请某些有名望的士人,授予官职。

其指导思想同样是儒家经学。

被皇帝征召的,除个别是专门的技能之士,多是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的经学大师。

如武帝一即位便“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

汉代曾经被征的著名治经儒者,还有贡禹、韦贤、疏广等。

当时曾被官府辟除的士人,也大都是经学之士,如匡衡、尹敏、郑众、李膺等。

察举是汉代最重要的仕进途径和方式,是选官制度的主体。

察举的科目很多,可分为常行科目和特定科目两大类,而常行科目中最主要的一科则是孝廉,代表了察举的主流。

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

孝乃立身之本,廉乃从政之方,皆为儒家所提倡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特别是对孝的推重和倡导,成为儒家不同于其他诸子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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