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专业管理制度
汽轮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汽轮机运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使用汽轮机的生产、维修、操作、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汽轮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汽轮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汽轮机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汽轮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制定本企业汽轮机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编制汽轮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五)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六)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汽轮机运行、维修、操作等岗位人员职责:(一)熟悉汽轮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汽轮机安全运行;(三)定期对汽轮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四)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五)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七条汽轮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汽轮机操作资格证书;(二)熟悉汽轮机结构、原理和操作规程;(三)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汽轮机操作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一)检查汽轮机各部件完好,润滑系统正常;(二)检查仪表、阀门、保护装置等是否完好;(三)检查电气设备、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四)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
第九条汽轮机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启动前,确认汽轮机处于停机状态,各系统参数正常;(二)启动过程中,密切观察仪表指示,确保汽轮机运行平稳;(三)运行过程中,定期检查汽轮机各部件温度、振动、噪声等参数,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四)停机过程中,按操作规程逐步降低转速,确保安全停机。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定期开展汽轮机安全检查,包括设备检查、环境检查、人员操作检查等。
汽轮机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汽轮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
第三条汽轮机安全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长对本厂汽轮机安全运行负总责,分管副厂长负责汽轮机安全运行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汽轮机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汽轮机运行参数的监控和调整工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负责汽轮机的日常操作和监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汽轮机安全运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
第十一条对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二条运行前检查(一)检查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是否完好,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二)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三)检查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备。
(四)检查操作人员是否具备操作资格。
第十三条运行中监视(一)监视汽轮机运行参数,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二)监视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监视操作人员操作是否规范。
第十四条运行中调整(一)根据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适时调整运行参数。
(二)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调整汽轮机负荷。
第十五条运行中记录(一)详细记录汽轮机运行参数、设备状态和操作过程。
(二)定期分析运行数据,总结经验教训。
第五章维护检修第十六条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七条设备检修应按照检修规程进行,确保检修质量。
第十八条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章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制定汽轮机安全运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疏散等程序。
汽机专业点检长、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汽机专业点检长、点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汽机专业点检长、点检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一节汽机专业点检长的职责和权利1.汽机专业点检长应熟识汽机的结构、工作原理和常见故障,并具备肯定的点检技能和经验。
2.汽机专业点检长负责订立、实施和监督汽机点检计划,并对点检结果负责。
3.汽机专业点检长应监督点检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4.汽机专业点检长有权对点检员进行培训和引导,提高其点检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节点检员的职责和权利1.点检员应依照汽机专业点检长的要求,认真进行点检工作,全面、准确地记录点检结果。
2.点检员应及时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搭配汽机专业点检长解决问题。
3.点检员有权向汽机专业点检长提出改善点检工作流程和方法的建议。
4.点检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不绝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一节点检前准备工作1.汽机专业点检长应依照点检计划预先准备需要的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其完好和可靠性。
2.汽机专业点检长应检查点检员是否已经接受过相关的点检培训,并确保其具备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节点检过程中的安全操作1.点检员在进行点检工作时,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点检员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点检,不得随便转变或省略点检步骤。
3.点检员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节点检结果处理和记录1.点检员应准确记录点检结果,并及时报告给汽机专业点检长。
2.汽机专业点检长对点检结果进行审核和分析,并订立相应的修复措施和改进计划。
3.点检结果和相关措施应及时记录,并保管至企业安全管理系统中。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一节安全培训1.汽机专业点检长应定期组织点检员进行安全培训,包含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2.安全培训内容应包含安全意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点检员的安全风险识别和处理本领。
汽轮机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汽轮机厂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厂长是汽轮机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点区域、关键岗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3)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
3. 安全生产设施(1)确保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完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整改或淘汰。
4.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汽轮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汽轮机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汽轮机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汽轮机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各车间、班组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2. 设备管理(1)汽轮机系统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维修、改造、更换等,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3)设备操作间、设备周围应保持整洁,防止杂物堆积。
3. 蒸汽系统管理(1)蒸汽系统保温齐全,支架、吊架牢固,防止蒸汽泄漏烫伤事故。
(2)暖管和冲转、开车过程中,杜绝发生水击事故。
(3)消除油系统漏点,防止油泄漏至蒸汽管线和设备上后发生着火事故。
4. 消防安全管理(1)现场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用品和器材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
(2)加强明火管理,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
(3)严格工艺指标,严格按操作法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维护。
5. 透平压缩机管理(1)透平压缩机是高速旋转设备,注意用听棒监视设备运行情况。
(2)试车现场,一切听从指挥,杜绝乱指挥和越级指挥。
(3)试车现场设立专区,非操作人员和试车人员严禁入内。
6. 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准确、责任追究到位。
四、奖惩1. 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员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汽机专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汽机专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各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方可上岗作业。
(3)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生产检查(1)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部门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操作人员应每日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
(2)事故发生后,公司应迅速组织调查,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5. 设备安全(1)公司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6. 个人防护(1)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2)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3)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三、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电厂汽机班组管理制度

电厂汽机班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汽机班组管理,维护生产秩序,保障工作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汽机班组成员,包括班长、班组长、操作工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由电厂领导班子审定,并公布于全体职工。
第二章班组组建及职责分工第四条电厂进行汽机组开机、调整及停机等操作工作,设立汽机班组。
第五条班组包括班长、班组长、操作工等,每个班组成员必须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六条班长负责全面监督、协调班组工作,要求班组成员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七条班组长负责具体指导操作工进行工作,协助班长管理班组。
第八条操作工负责进行汽机操作、维护及检修等工作,必须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九条班组成员必须互相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班组成员必须遵守交接制度,班长负责交接记录的审核。
第三章工作流程及安全要求第十一条班组成员必须遵守工作流程,确保操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班组成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严禁擅自解除安全设备。
第十三条班组成员必须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班组成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工具,切勿私自更改设备参数。
第十五条班组成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第四章班组考核及奖惩制度第十六条班组实行考核制度,定期对班组成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班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效率、安全意识、技能水平等。
第十八条班组考核结果用于奖惩及晋升,表现优秀者可获得奖励。
第十九条班组成员如发生重大事故或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班组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及调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班组成员如对本管理制度有异议,可向电厂领导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电厂领导班子。
汽轮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汽轮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汽轮机组大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汽轮机组大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汽轮机组大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汽轮机组大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预防、综合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
第五条:大修负责人应对本管理规定进行组织实施,并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六条:汽轮机组大修需要设立安全管理小组,由大修负责人担任组长,包括设备检修人员、电气人员、机械工、安全员等成员。
第七条: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大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贯彻执行。
第八条:大修负责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并进行培训,确保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大修期间,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汽轮机组大修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及周围环境没有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大修期间,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设备停电、停气、停风等安全操作程序,防止意外发生。
第十三条:大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防止发生中毒和火灾事故。
第十四条:大修期间,应加强对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在大修期间,应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应进行培训,掌握基本救援技能和知识。
第十七条:大修现场应设置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在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队伍应及时处置,并做好相关报告和记录。
第五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九条:对从事汽轮机组大修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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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作票制度一、总则1、在生产现场进行设备检修或安装时,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工作票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按职责分工与权限,严格执行申请、批准手续以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二、工作票的使用围1、热力机械工作票(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4)一、二次风机、吸风机、高压流化风机的检修;(5)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瓦斯管道和阀门的检修;(6)各种水泵、风烟管道、旋风分离器、给煤机的检修;(7)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8)螺旋运煤机、运煤皮带、斗链运煤机、轮斗机、翻车机、桥型运煤机和升降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9)在煤斗、各种水箱、井沟道的检修工作;(10)汽轮机、水轮机、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11)在容器、槽箱和瓦斯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2、动火工作票在下列禁火区进行动火工作时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1)锅炉十米燃油系统的检修;(2)原煤仓、制煤系统及有关设备的检修。
三、工作票执行中的规定1、工作票一式两份,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若确需涂改后,须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2、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属同一个专业的可开一工作票,在全部工期有效。
3、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应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时,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4、比较复杂的系统的检修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应拟定安全措施。
5、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的填写5.1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中,应主要填写以下容:5.1.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
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
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挂警告牌;还应写明按《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
5.1.1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1.2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5.1.3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5.1.45.1.3 及5.1.4两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5.1.5大、小修工作的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或对工作项目虽不属大、小修,但安全措施较多时,应填写安全措施附页。
5.2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容:5.2.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围的措施。
5.2.2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5.2.3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5.2.4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5.2.5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
不得空白。
5.3 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
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
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6、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6.1 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6.2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如热机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6.3 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6.3.1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6.3.2汽、水、烟、风系统,共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
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的其他安全措施。
6.3.3 6.3.2及6.3.3两项中,凡属电动截门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切断。
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7、检修项目中设备或系统若有异动,在提交工作票时,应附上经过审批的异动报告及异动图,否则不予受理。
8、事故抢修以及夜间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当班主值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检修,但须由运行主值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将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记在运行日志。
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9、当班主值(或主值)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
10、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许可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运行状况,对不完善的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11、工作票应由生产部长、付部长签发,或由生产部长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签发。
12、在设备检修中,由于运行情况的变化需要迅速恢复设备运行时,当班主值和运行主值有权要求停止或缩短检修时间,此时检修负责人应设法使设备具备运行条件,运行主值应在工作票上签注意见并收回工作票,同时把情况报告专业。
13、检修工作所需要的安全措施要求外专业配合时,联系工作由主值通过当班主值负责联系布置,并做好记录。
14、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字方可允许开始工作,并应将一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
另一存在工作许可人处,同时将开工时间、检修情况、终止时间写在运行日志。
15、工作票应按顺序编号,一般按 QJ2006001的方式进行编号。
16、已执行的工作票合格率100%,并交专业保存三个月。
17、无论任何原因,检修工作不能按工作票批准时间完工,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并获批准。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8、工作完毕后,共同验收检修质量和现场卫生符合要求,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盖章,在设备缺陷登记相应栏签字注销,并建立工作票登记簿,随时做好工作票登记,登记簿中应注明工作容、工作负责人、签票时间、销票时间等主要容。
19、工作全部结束,运行人员验收签名后将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当班主值处保存。
20、工作票执行完成后的设备验收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21、未结束的工作票每日收工前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当班主值处,次日复工再向运行当班主值领取。
检修完工后需先将工作票交到当班主值处,试运验收设备后再结工作票。
22、动火工作票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由安监人员、消防人员或检修工作负责人担任并有具体安全措施。
开工前由工作票签发人会同安监共同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措施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四、安全1、安全责任1.1签发人的责任1.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1.1.2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1.1.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1.2工作许可人的责任(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3)对工作负责人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1、工作负责人的责任(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一、操作票围及要求1、汽轮机组的启动和停止必须填写操作票;2、6kv转机的启停及切换;3、压力容器安全门的调试;4、高低压加热器及冷油器检修时的停运和投运;5、操作票由操作人员本人填写并经当班主值审核批准签字,要求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按实际操作顺序填写;6、操作时由监护人按照顺序唱票,操作人复诵无误后方可操作,完成项目立即画上“√”记号,禁止在未执行前做记号或连续操作数项后再做记号。
7、操作人和监护人对所执行的操作任务、顺序、目的必须明白,操作中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对照、四复诵、五操作、六检查、七打勾的步骤;8、操作中出现异常、疑问、错误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汇报主值,当班主值,确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9、操作完毕后,及时向发令人汇报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任务完成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10、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发生的异常情况应记入运行日志中。
二、操作票的管理1、操作票必须统一编号,由专业统一管理;2、操作票的票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准涂改倒项。
执行后的操作票应盖“已执行”章;空白处应盖“以下空白”章;3、已执行的操作票合格率必须100%,保存三个月。
一、总则1、要认真交接清楚,并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连贯性的安全经济运行;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者不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并汇报当班主值,接班当班主值应尽最大努力安排人员接班;3、交接班要做到交班交的明白,接班接的清楚,发现接班者饮酒、患病及精神失常,不得进行交接班,并汇报当班主值;4、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必须告一段落后再正式交接班,接班人员可以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工作;5、交班过程中,若接班者发现异常情况,双方应对照清楚。
并详细做好记录,并汇报当班主值,当运行不正常时,须经当班主值或专业同意后方可交接班;6、凡不符合交接班条件时,请示双方当班主值或专业协调后做好记录方可交接班;7、交接班应正点进行,由接班者先签字,交班者后签字为交接完毕,此后发生一切问题由接班者负责;8、如因故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请假,前夜班当日12时前,后夜班前一日17时前,上午班前一日17时前,下午班当日上午10时前亲自请假并获批准。
如果不同班组人员因事短时间替班,必须得到当班主值和专业的批准。
二、交班人员的工作1、交接前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好运行工况,保证一切设备正常,做好运行记录,搞好卫生,各种工具、用品、记录、表单完整清洁;2、向接班人员讲清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异常情况,设备缺陷、检修情况、检修安全措施和容、上级指示及其它注意事项;3、虚心听取接班者的意见,对于提出的问题应共同检查清楚,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本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运行方式的变化、设备运行的变动,以及各项操作应详细做好记录,必要时还须口头交待清楚,让接班者明白;5、在下班前一小时进行卫生清扫和交接准备工作,值班员向当班主值汇报当班的工作情况;6、交班前30分钟除发生事故、异常或调度的命令外,一般不进行较大的操作,交班前15分钟不办理任何工作票;7、交班后由当班主值主持班后总结会,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及违章违制、分析解决当班发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