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通知
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225 号),促进全市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绿色工厂每年认定一次。
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绿色工厂的认定、审核、管理等工作。
区县(含济南高新区、莱芜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下同)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工厂的培育创建和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绿色工厂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在本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并满足承诺要求。
(三)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四)近三年内(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
(五)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安全环保制度和产品生态设计制度等)健全并执行良好。
(六)上年度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标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用地集约化指标:工厂容积率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工厂建筑密度不低于30%;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或产值不低于全市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或产值平均水平。
原料无害化指标:绿色物料使用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绿色物料选自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等,或利用再生资源及产业废弃物等作为原料)。
生产洁净指标: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产生量、废水产生量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苏住建建〔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18〕16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工作,加强作业现场扬尘治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GJ32/TJ119-2011)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绿色生产的责任意识推行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有力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是加快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提高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技术和工厂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推进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
二、严格标准,督促改造提升绿色生产水平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指导辖区内各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场地、混凝土运输等进行优化,强化骨料堆场、配料仓封闭化要求,落实现场抑尘降尘措施,不断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生产,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对未进行绿色生产改造或改造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三、规范市场,打击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应指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商品砼的合同、合格证书、质量的监督,严禁无资质企业生产的混凝土用于建设工程,严厉打击混凝土企业出借出卖资质、代签合同、非法转包等行为。
绿色工厂申报政策及要点解析

绿色工厂申报政策及要点绿色工厂申报政策及要点解析如下:一、申报政策背景绿色工厂的概念是在绿色发展的国际大趋势下提出的,旨在推动制造业的绿色转型,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化。
我国于2015年5月首次正式提出绿色工厂的概念,并明确要求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二、申报要点1.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
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列入工业节能督查整改名单,且未被列为失信主体。
2. 遵守法律法规:申报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并满足承诺要求。
3. 经济技术基础: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 管理制度健全: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安全环保制度和产品生态设计制度等,并执行良好。
5. 节能减排指标:申报单位应满足上年度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指标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其中,能源低碳化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中的限额要求,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 管理体系健全:申报单位应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
三、总结绿色工厂申报政策旨在推动制造业的绿色转型,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申报单位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在生产经营、遵守法律法规、经济技术基础、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和管理体系等方面达到一定水平。
通过申报绿色工厂,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绿色发展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并为促进工业平稳增长和打造制造业国际竞争新优势做出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8.02.11•【文号】工信厅节函〔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估确认以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其中绿色工厂208家、绿色设计产品53种、绿色园区2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4家(详见附件1-4),现予以公布。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列入名单的绿色设计产品,可按照《生态设计产品标识》(GB/T 32162-2015)自行粘贴标识。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落实《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制定出台本地区支持绿色制造示范的配套政策,加强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积极扶持先进绿色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行业和地区绿色转型。
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及时向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有关情况。
三、为落实《通知》关于“利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公布列入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园区的绿色制造水平指标及先进经验等信息”的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绿色制造信息交流机制。
绿色制造单位(即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及本通知名单中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应于2018年3月30日前在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上对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并于今后每年1月15日及7月15日前分别对上一年度及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更新),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最全!最新!70多个省市绿色制造鼓励政策一览!

最全!最新!70多个省市绿色制造鼓励政策一览!(第二版)1.北京市工作目标:《北京绿色制造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绿色制造能力稳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累计完成500项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50个左右能源管理中心,创建50家绿色示范工厂、10家绿色工业园区、10家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2家绿色制造领域的产业创新中心。
鼓励政策:《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已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企业自动入选市级示范名单,未来国家级绿色制造项目原则上从市级示范名单中推荐上报。
对入选本市及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示范名单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资金。
2.天津市工作目标:《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指出,2018年,创建30-40家市级绿色工厂和2-3个市级绿色园区,开展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活动,培育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发挥财政奖励政策的推动作用和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初步建立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鼓励政策:《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列入2018年度市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奖励。
鼓励各区出台配套资金支持政策。
3.河北省工作目标:《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建成10家绿色示范园区和100家绿色示范工厂,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创建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初步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鼓励政策:将优先推荐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协调地方财政资金,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给予资金奖励。
绿色工厂 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

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工厂名称: XXX第三方评价机构名称:XXX工业和信息化部制2018年9月2日基本信息表目录基本信息表 (I)1 概述 (1)评价目的 (1)评价范围 (2)评价准则 (2)2 评价过程和方法 (8)评价组织安排 (8)文件评审情况 (9)现场评估情况 (10)报告编写及技术复核 (11)3 评价内容 (12)企业基本情况 (12)企业简介 (12)组织结构 (12)生产工艺 (12)基本要求 (13)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13)基础管理职责——最高管理者 (14)基础管理职责——工厂 (14)基础设施 (15)建筑 (15)照明 (18)设备设施 (20)管理体系 (22)一般要求 (22)环境管理体系 (23)能源管理体系 (24)社会责任 (25)能源资源投入 (25)能源投入 (25)资源投入 (27)采购 (29)产品 (30)生态设计 (30)节能 (32)减碳 (32)可回收利用率 (34)环境排放 (34)大气污染物 (34)水体污染物 (35)固体废弃物 (36)噪声 (36)温室气体 (37)绩效 (38)用地集约化 (38)原料无害化 (40)生产洁净化 (41)废物资源化 (43)能源低碳化 (46)企业自评价存在的问题 (47)绿色工厂评价表 (47)评价指标评价表 (50)4 评价结论 (70)符合性情况 (70)基本要求 (70)基础设施 (70)管理体系 (70)能源资源投入 (70)产品 (70)环境排放 (70)绩效 (71)总结 (71)评价工作中的亮点 (71)5 建议 (72)6 参考文件 (73)附件0 基础要求证明材料 (73)附件营业执照 (73)附件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73)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3)附件土地证 (73)附件环评报告表批复 (73)附件环评验收批复 (73)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3)附件 XXX生产许可证 (73)附件消防手续 (74)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4)附件项目备案证明 (74)附件清洁生产审核 (74)附件节能登记表 (74)附件企业荣誉 (75)附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76)附件安全设施设计 (76)附件安全预评价报告 (76)附件天眼查查询 (76)附件信用中国查询 (76)附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77)附件质量、环保、安全等无事故政府证明 (77)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承诺 (77)附件利益相关方承诺书 (77)附件环境保护承诺书 (77)附件安全生产承诺书 (77)附件质量承诺书 (77)附件创建绿色工厂、保护环境自我申明与承诺 (78)附件最高管理者领导作用和承诺书 (78)附件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承诺书 (78)附件绿色工厂管理者授权书 (78)附件绿色工厂管理制度 (78)附件成立绿色工厂创建领导小组 (78)附件绿色工厂部门管理职责 (79)附件中长期规划 (79)附件培训通知 (79)附件培训签到表 (79)附件培训记录单 (80)附件培训照片 (80)附件培训结果考评 (80)附件1 基础设施证明材料 (80)附件 (80)附件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80)附件建筑面积统计表 (80)附件投资说明 (81)附件装修材料检验 (81)附件危险品(液氨)房间独立设置 (81)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检测报告 (81)附件建筑结构 (81)附件步行连廊 (81)附件绿化先进单位 (81)附件绿化养护清单 (81)附件光伏路灯 (81)附件节水器具 (82)附件光伏发电项目备案 (82)附件多层厂房 (82)附件人工照明相关设计参数 (82)附件灯具照明清单 (82)附件照明分级设计 (82)附件自然光照明 (82)附件车间内照明控制盒 (83)附件时控路灯 (83)附件专用设备统计表 (83)附件专用设备图片 (83)附件氨站设备统计表 (84)附件设备更新计划 (84)附件电机统计 (84)附件变压器清单 (84)附件锅炉测试报告 (84)附件计量设备统计表 (84)附件污染物检测报告 (84)附件污水处理站照片 (85)附件污水处理设备 (85)附件能耗产品能效标识 (85)附件2 管理体系证明材料 (85)附件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85)附件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85)附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85)附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86)附件环境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86)附件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86)附件能源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86)附件能源管理体第三方认证 (86)附件社会责任报告 (87)附件3 能源资源投入证明材料 (87)附件煤改气项目执行情况 (87)光伏路灯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见附件用能情况说明 (87)附件用电管理中心 (87)附件取水许可证 (87)附件水平衡图 (87)附件节水评价 (87)附件 30型双吸剂替代50型双吸剂通知 (88)附件原材料使用量评价 (88)附件供应商考评制度 (88)附件原材料检验报告 (88)附件原材料入场标准 (88)附件绿色供应链文件 (88)附件辅料供应商名单 (88)附件原料供应商名单 (89)附件物流储备供应商名单 (89)附件塑料类包装供应商名单 (89)附件纸包装供应商名单 (89)附件供应商资质证件 (90)附件4 产品证明材料 (90)附件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90)附件绿色果园图片 (90)附件生产工艺的专利证书 (90)附件产品的国标和企标 (90)附件产品生态设计 (90)附件绿色设计平台批复 (91)附件产品生态设计评价 (91)附件碳足迹报告 (91)附件碳足迹发布 (91)附件5 环境排放证明文件 (91)附件固体废物处置协议 (91)附件(噪声)检测报告 (92)附件 2016年、2017年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92)附件 2016年、2017年温室气体碳核查报告 (92)附件核查结果网上公布 (92)附件6 绩效证明材料 (92)附件 2015财务审计报告 (92)附件 2016财务审计报告 (92)附件 2017财务审计报告 (93)附件郑州市2015年至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93)附件郑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93)附件物料消耗表 (93)附件产5万吨红枣及其制品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93)附件产品产量 (93)附件污水处理说明 (94)附件能源报表 (94)7 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95)机构资质及能力 (95)1 概述评价目的为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以及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等文件精神。
绿色工厂申报流程
绿色工厂申报流程一、前言绿色工厂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社会责任的工厂。
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许多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工厂,以展示其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的承诺。
本文将介绍绿色工厂申报的流程,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申报过程。
二、准备工作1. 确定申报目标:企业在申报绿色工厂之前,需要明确申报的具体目标和意义。
这包括提升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标准、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等。
2. 环评报告:准备一份符合要求的环境评估报告。
该报告需要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控制措施等详细信息。
3. 数据收集:搜集与企业生产、能源消耗、废物排放等相关的数据。
这些数据将被用于评估企业的环保表现。
4. 持续改进计划:制定企业的持续改进计划,明确未来的环保目标和措施。
这将成为绿色工厂申报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流程1. 申请表填写:根据绿色工厂认证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所需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环评报告、企业数据和改进计划等。
2. 审核与评估:认证机构将进行初步审核,并对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和数据进行评估。
此阶段可能需要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接受现场检查。
3. 现场考察:认证机构将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以核实企业的实际环境表现与申报的信息是否一致。
在考察期间,企业需要配合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4. 审核结果通知:认证机构将根据审核结果向企业发出通知。
如果申请通过,将发放绿色工厂认证证书;如果未通过,将说明未通过的原因,并提供改进建议。
5. 跟踪管理:获得绿色工厂认证后,企业需要进行定期的跟踪管理,以确保持续改进和符合认证要求。
四、实施建议1. 资源管理:合理规划和管理企业的资源,包括能源、水和原材料,以降低消耗并提高利用效率。
2. 废物和排放控制:采取有效的废物分类、处理和排放控制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3. 环保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4. 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区和公众环境保护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绿色工厂申报流程
绿色工厂申报流程
绿色工厂申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绿色工厂认证申请,包括填写基本信息、工厂特点、环保措施等相关内容。
2. 材料准备: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例如企业营业执照、环评文件、环保治理方案等。
3. 审核初审: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材料完整、符合规定等。
4. 现场检查: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企业的工厂进行现场检查,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环保设施,检查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5. 技术评估:相关部门对企业的环保设施、工艺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估,评估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认证的要求。
6. 评审审核: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进行评审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认证的标准。
7. 发布认证:相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给予企业绿色工厂认证,并向企业颁发相关证书或认证文件。
8. 整改跟踪:如果企业未能获得绿色工厂认证,相关部门将提供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进行再次审核。
9. 定期复审:绿色工厂认证一般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认证期满后,企业需要进行定期复审,以确认企业仍然符合绿色工厂认证的要求。
以上是一般绿色工厂申报流程的主要步骤,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申报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操作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指南进行。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6.11.16•【文号】财建〔2016〕797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16-2018年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2016-2018年,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重点解决机械、电子、食品、纺织、化工、家电等行业绿色设计能力不强、工艺流程绿色化覆盖度不高、上下游协作不充分等问题,支持企业组成联合体实施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供需环节系统集成改造。
通过几年持续推进,建设100个左右绿色设计平台和200个左右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150家左右绿色制造水平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绿色工厂,建立100项左右绿色制造行业标准,形成绿色增长、参与国际竞争和实现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领军力量,带动制造业绿色升级。
支持重点领域及方式将结合中央有关要求和部署适时作出调整。
二、重点任务(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形成联合体,共同建设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绿色设计评价工具和平台等,在联合体内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制定一批绿色设计标准。
以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设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创建一批绿色设计示范线,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
支持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中介机构、科研机构等形成联合体,重点聚焦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的关键工艺装备,通过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和装备的创新应用,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制定一批绿色关键工艺标准,提升重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
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2018版)
附件2-1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申报单位:所在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制20 年月日填写说明一、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所属行业请依据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单位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中的类型填写。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自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基本信息表一、工厂基本情况概述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等。
二、绿色工厂创建情况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主要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内容进行情况描述。
1、基础设施情况。
主要描述工厂的建筑、照明、设备设施(包括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计量设备及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2、管理体系情况。
主要描述工厂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3、能源资源投入情况。
主要描述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等方面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节约能源资源投入的项目。
4、产品情况。
主要描述产品的生态设计、有害物质使用、节能、减碳以及可回收利用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5、环境排放情况。
主要描述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噪声、温室气体的排放及管理现状,以及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说明工厂在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方面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
四、绿色工厂创建自评表依据工厂情况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厂进行自评,并填写附表1.1和附表1.2。
五、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3.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4.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5.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7.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8.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9.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10.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11.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12.教育和培训记录;13.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14.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16.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17.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18.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19.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20.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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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通
知
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局、经科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促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市注册成立,运行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符合绿色工厂基本条件和相关评价要求的企业。
二、推荐程序:
1、申报企业按照《铜陵市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参考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编制市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自评合格的,送至各县区经信委。
2、各县区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我委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市级绿色工厂要求的,确定为市级绿色工厂。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不符合要求情况的,三年内取消绿色工厂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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