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概念涵义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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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丛文俊先生谈书法(五)

导师丛文俊先生谈书法(五)

导师丛文俊先生谈书法(五)想象与意象表达:书法创作与审美的泛化对应关系“象”是古代书法最早借用的哲学概念之一,并且与之相伴始终,成为传统书法批评之普遍的思维和表达方式。

在两千年的书论中,无论这一概念出现与否,人们都会自觉地运用其原理,以期实现批评的最佳效果。

迄今为止,虽然书法理论、书法美学的研究时有涉及,但多停留在概念之一般意义的阐释上,对其原理与涵义的变迁、在审美与批评中的具体运用等方面,尚无必要的关注和理论分析,也没有得到应有的继承或借鉴。

对此,本文拟做初步的探索,并就正于同道。

一、“法象”与“意象” 采用“法象”的概念来描述书体和书法作品的美感状态,始见于汉代崔瑗的《草势》。

该文在概述文字和书体演进之后论及草书书法云:“观其法象,俯仰有仪。

”法象,谓自然万象,这里指草书的点画形势;俯仰,概言草书丰富多变的动态;仪,仪刑、法式,亦即取法。

在崔瑗看来,草书字形的生动之美取法有自,证以后文完全采撷物象喻说的做法,可知包含了取法自然的思想。

张怀瓘《六体书论》“臣闻形见曰象,书者法象也”的思想,即承此而来,后人假托于蔡邕的《九势》“书肇于自然”的著名观点,亦权舆于此。

“法象”与自然美是早期书论从文字观到书法观的转化产物,或者说是从文字学理论启蒙而来,有其历史的必然。

文字的符号体系成于象形,其基本形体都是“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有“画成其物,随体诘屈”的特点。

再以基本形体作为偏旁,辗转组合而成“会意”、“形声”的复合字形,所谓“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即其产生与发展历程的生动概括。

其后书体样式多变,渐次陵夷,最终脱去象形,演进而成由各种抽象点画结构字形的近世诸体。

由于古今书体并行同用,书家例能诸体兼善,遂使古体成为近体书法审美的参照及理论来源。

“法象”的适时介入,使自然美成为书体美的本原与基本属性,书法要有“物象生动可奇” 的见解也随之成为最普遍的艺术认知和量说标准,孙过庭《书谱》“同自然之妙者,非力运之能成”、传李阳冰《论篆》“通三才之品汇,备万物之情状”等观点,都很有代表性。

论“文以载道”在近代中国的新变化

论“文以载道”在近代中国的新变化

论“文以载道”在近代中国的新变化“文以载道”是中华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在古代中国,这一概念几乎贯穿了整个文化领域。

它强调了文化的价值和道德宗旨的关系,认为文化不仅仅是一种表达技艺,更是表达人们思想和道德观念的重要手段。

在近代中国的大背景下,“文以载道”的概念也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本文旨在探讨“文以载道”在近代中国的新变化。

首先,伴随近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传统的“文以载道”思想逐渐淡化。

在封建社会中,“文以载道”使得文化对道德的表述和传递非常有限。

当进入现代社会后,“文化”这个概念的涵义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现代社会以理性、科学、现实主义为主导,文化的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跨界性和民主化三个特点。

因此,“文以载道”的概念失去了原有的局限性,从而达到了更广泛的表达和传递。

其次,近代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推动了“文以载道”的创新。

新文化运动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它为“文以载道”的概念带来了新的理解和应用。

新文化运动借鉴西方的文化思想,推崇人类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等思想,这些思想对于中国文化界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文化理念。

此时,“文以载道”开始转向对人性和价值观的探索和表达,人们开始寻求自由、平等,追求精神层面的自由和个性解放。

这种新变化让“文以载道”成为一个更为现代和进步的概念,正如陈独秀所说,文学需要崭新的形式和内容,以表达哲学上的现代意义。

此外,近代中国的社会变革对“文以载道”的重新定义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中国社会的逐步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社会意识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这种变化让“文以载道”的涵义更加丰富和多元化。

在这种新的社会变革中,“文化”不再仅仅是一种精神表达和思想传递,也成为了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这种新的社会变革中,文化活动和文化传承成为了一个更加开放、自由和多元的空间。

综上所述,“文以载道”在近代中国确实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体现在概念的内涵上,更是表现在文化符号和文化形态的多元和变迁上。

中共理论中的“小资产阶级”概念变迁

中共理论中的“小资产阶级”概念变迁

在中共理论中,小资产阶级(以下简称“小资”)这个概念的涵义从最初的指涉社会阶级、阶层,演变成一种特定的思想意识,而这种意识又是与“无产阶级意识”相背离的。

因此,作为革命阶级之一部分的“小资”成了不得不被改造的对象。

“小资”涵义的扩展,是在中共政治、思想变迁的历史语境下形成的,也是构成“小资”成为被“清除”的对象的缘由之一。

一、“小资”概念的扩张“小资”一词是“资产阶级”一词在中文世界里已有相对稳定的译名之后而形成的,其英文译名为“Petty bourgeoisie”。

“Petty bourgeoisie”曾经被表述成“小绅士阀”、“小绅士阶级”、“小有产阶级”等,大约在1920年代,“小资”这一指代中国社会中某一阶层的汉字符号,已得到中国思想理论界广泛的认可和使用。

早在1920年,陈望道在他翻译的《共产党宣言》中,就把“小资本家”、“小资本阶级”作为“Pet ty bourgeoisie”的对等词来使用①,这是“小资”在中国使用的早期雏形。

在中共的文献中,较早完整地使用“小资”这个词,是在1922年6月发表的一份文件中,在对“好政府主义者”提出批评时,指责他们说:“你们这种妥协的和平主义,小资产阶级的和平主义,正都是‘努力’、‘奋斗’、‘向恶势力作战’的障碍物。

”②在以后的年代里,用“小资”来表达一种特定的社会阶级或者阶层的用法就基本固定下来,这是与中共强调的“中国的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要建立一条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③的理念分不开的。

处理阶级关系并不像辨认中国象棋非红即黑那么分明。

在中共革命实践中,时时都需要正确处理与其他阶级的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中共着重强调提高无产阶级意识,这样,“阶级”概念从指涉以政治、经济因素来区分的社会阶层,上升到了思想意识层面,“小资”的概念由此得到了扩展。

1928年,中共在一份工作指南中提到:“须知城市与乡村革命运动若不能配合发展,农民小资产阶级意识中共理论中的“小资产阶级”概念变迁(福建)栗荣【摘要】在中共特定的历史语境下,“小资产阶级”从一种革命阶级实体的概念,演变成了一种与“无产阶级意识”格格不入的思想意识,由此拉开了“小资”成为被改造对象的序幕。

教与学之间:课程概念的变迁与发展

教与学之间:课程概念的变迁与发展

教与学之间:课程概念的变迁与发展作者:彭佳来源:《现代交际》2019年第10期摘要:课程概念作为教育理论核心概念的“课程”,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形成一套通识且普遍的定义体系。

因此,深入辨析和把握课程概念,成为课程理论及实践的核心议题,对于课程研究和体系建设都具有基础性价值。

通过梳理涉及课程概念的诸多国内外研究文献,可以发现国外课程概念的流变是一个基于对课程所谓的预设性、先验性认知向关注课程的生成性和发展性转变的过程。

而国内则从所谓“课业的进程”认知逐渐发展变迁到当下对课程的多元化认知上,尤以“教与学共同体”的界定更符合新时代课程改革方向。

关键词:课程概念教与学共同体预设性课程生成性课程课程改革中图分类号:G4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10-0018-02“课程”,在人类世界上是一个人们耳熟能详、不言自明的词语。

究其原因,大抵是因为学校教育的普及,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行为之间主要以课程为其中介体,课程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教育活动之中,发展成为教育教学的主要媒介和手段,也使得“课程”成为教育理论中的最重要概念之一。

然而,课程一词虽然活跃于人们的语言世界和头脑意识中,但却鲜有人能将此概念进行精确科学的厘定和辨析。

古往今来,国内外学者都曾尝试界定“课程”的概念,无论是中国宋代哲学家、教育家朱熹在《朱子全书》中所指之“课程”,还是拉丁语“Currere”都将词义引申为“学习的过程或路径”,就其词源而言,是人们在探索未知世界,学习知识过程中对于一种标准化、程式化学习模式的认可和追求。

如今,课程概念的内涵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倾向,在新时代课程改革背景下,探索课程的历史与现实定义,对于课程研究和体系建设都具有现实价值。

因此,有必要系统梳理涉及课程概念的诸多国内外研究文献,有比较国内外课程概念的流变和发展方向。

一、从预设性到生成性:国外课程概念的流变英国学者泰勒在20世纪80年代编写的《课程研究导论》一书中指出:“课程一词最老的涵义是等同于‘教育内容’的,是指在受某种教育时所要修习的学程。

本质直观中的音乐“观念”与“概念”之辩

本质直观中的音乐“观念”与“概念”之辩

本质直观中的音乐“观念”与“概念”之辩音乐是人类文化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它代表了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高度发展。

在音乐创作和表演中,关于“观念”和“概念”的讨论是常见的话题。

在音乐中,观念指的是音乐家和听众可以听到的、感受到的音乐元素。

这些元素包括音色、节奏、旋律、和声和动态等等。

观念是音乐的本质特征,它们构成了音乐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观念是音乐的直观体验,它们常常会直接触动听众的情感,带来各种感受和体验。

相对于观念,概念则指的是音乐家和听众可以批判性地分析和理解的音乐元素。

这些元素包括调性、和声分析和音乐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等等。

概念是音乐的理性分析和解释,它们帮助音乐家和听众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和文化地位。

在音乐创作和表演中,观念和概念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观念是音乐创作的灵感源泉,是音乐家表达情感和思想的重要手段。

观念可以通过旋律、和声、节奏等音乐要素来表现出来。

然而,概念则能给予音乐作品更深层次的意义和涵义。

通过概念的解读和分析,音乐家和听众能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并且更好地领悟音乐作品所要传达的思想和情感。

当然,观念和概念也有一些局限性和问题。

观念的直观体验可能因人而异,因为每个人对音乐的情感和体验有所不同。

概念的解读和分析也有可能因为时间和文化的变迁而产生不同的理解。

此外,有些音乐作品可能用一种观念或者概念来描述可能并不准确或完整。

总的来说,观念和概念是音乐创作和表演中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

他们的关系比较平衡而且相互作用,既依赖于直观的音乐体验,又需要理性的思考和分析。

在音乐创作和表演中,观念和概念的融和,能够创造出更丰富和深刻的音乐体验,展现出更多的人类智慧和创造力。

何为封建

何为封建

何为封建一封建涵义的变迁封建的古今意思有很大不同,先秦的“封建”有两重要义:其一, 在形式上建立武装据点, 解决幅员辽阔的国土(即家族)安全问题, 防卫目标主要是异姓种族;其二, 封国的原则是血缘关系, 目的在于维护王族一姓的统治。

i秦汉以后,封建的涵义常常作为与郡县制的对立物出现,成了封爵而不治民的制度的代名词。

封建的涵义的变化最初的萌芽来自于严复的翻译,在翻译西方的feudalism时严复最初没有将其与中国古代的“封建”简单对译。

问题出在严复不久后发表的另一部译著《社会通诠》上,在这部书里, 他第一次将feudalism 译为“拂特封建制”或“封建制”, 从而将西欧的feudalism 与中国的传统社会完全对应起来, 后者不仅包括先秦时代, 也包括秦代至清代。

问题缘起于严复简单的套用“社会进化论”所导致的。

人类学进化论有两种:一种是古典进化论, 另一种是新进化论。

封建社会明显是受西方单线进化论影响的产物。

在社会进化图式不可颠覆的大背景下, 严复将feudalism 与“封建”对译, 相当于将西欧中世纪与中国传统社会等同划一, 对后者的认识与描述, 仅是借用中文“封建”一词的外壳, 实际上将中国的历史纳入西方的模式, 按照西欧的逻辑进行演绎, 并且标榜为人类社会的普遍性。

可见, 直至20 世纪初叶, 中国的学界与政界所论“封建”, 都是从国体角度作中、西比较的, 把中国的西周封建制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ism 、日本中世及近世的武门柄政视作近似的国体、近似的政治制度, 内容为封土建国、贵族领主执掌封地、国家主权分散, 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恰成对照。

封建”含义在中国发生畸变, 始于20 世纪20 年代初中期共产国际术语的传播, 正式展开于1929 年前后的社会性质论战。

在共产国际文宣材料和中共报刊及国民党左派书刊中,“封建”一词的意思开始悄然变化。

例如:论及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文化的三元素, 其“第二种元素, 是畸形的封建制度政治形式”, 并认为中国“封建制度于政治上实在未曾死灭……直到清朝末年还是存在, 经济上又何尝可以说封建制度完全消灭于秦灭诸侯之后呢?”“中国社会史论战”, 正式使“封建”一词泛化, 并被赋予学术形态, 从而得以定型。

3、制度变迁

3、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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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口村公社制度延续的历史描述: 1981年的大讨论:是否分田到户? 当时的政策是,想不通的要分,想不通的也要分,只在崖 口村可以例外,理由是:崖口村是军区的民兵点,政治经济 都上了轨道。其实,是因为村支部书记陆汉满在上面做了大 量的工作。陆汉满的观点是,有本领、有家底、有依靠的人 肯定自谋生路,剩下的是那些家境不好无依靠的人,这些人 无技术无资本,所以只有把这些人联合起来才能抵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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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保留公社制度?——村民面临的市场风 险和村庄公社制度的功能
1)崖口公社制度的功能,就是在市场环境中为所有村民 提供“就业保障”,解决村民面临的市场风险。 2)公社制度背后的思想观念与核心人物。史学家钱穆说 “一项制度之创建,必先有创建这项制度之意识与精神,一 项制度之推行,也同样需要推行些项制度的意识与精神。” 崖口村的核心价值观念和思想是“保护弱者,按劳分配”。 用集体的力量为这些人提供帮助,但帮助的办法不是直接给 钱,而是为他们提供劳动的机会,按劳动分享集体的收入, 实行按劳分配。 党支部书记陆汉满的人生观念就是:不帮富人帮穷人。社 会的精英人物何种思想理论来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以及精 英人物是否愿意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政治风险,将决定社会成 员的制度选择范围。所以,陆汉满是以“集体生产,按劳分 配”的方式来保护弱者,并愿意承担政治风险时,公社制度 就成了村民们可以选择的应对市场风险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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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的“奇异果”:人民公社制 度 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广东的崖口村。 以崖口村为例来说明:
基本情况:
在广东省中山市,距中山市18公里,隶属中山市南莨镇 管辖。在人民公社时期是一个生产队,现在建制为村。全 村现有人口3000多人,劳动力1500余人,土地面积36平方 公里,淡水养殖场2000余苗。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 自1981年来,该村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是 一直坚持“集体生产,按劳分配”的公社制度。村庄内部 依然设有大队和生产队这两级经济组织,共设13个生产队, 经营收入在大队和生产队内部实行按劳分配。 (中国还存有人民公社制度的有:河南的南街村,江苏的 华西村,广东的崖口村、深圳的宝安区万丰村)

我国教育技术概念演变历史及启示——基于美国 AECT教育技术定义

我国教育技术概念演变历史及启示——基于美国 AECT教育技术定义

我国教育技术概念演变历史及启示——基于美国 AECT教育技术定义摘要:一直以来,我国教育技术的定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美国AECT对教育技术的定义,其定义的制定取决于美国当时的政治、文化、经济、科技发展的水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借鉴历年的美国 AECT教育技术定义对我国教育技术定义的规范、发展、适应本国国情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教育技术;教学技术;AECT朗读信息与通信技术的进步,改变了人类对学习过程和知识本质的新理解,同时也促进教育者反思隐含在教学方法中的基本概念,同时也改变和扩大了支持课堂学习和远程学习的可能性。

随着学习资源量的增加以及获得方式的便捷,运用在教育的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其功能得到了不断的增强。

随着其应用领域的扩大与延伸,教育技术概念也在随时代变迁得到丰富与更新。

总之,时代创造了思考教育技术含义的新环境。

1 AECT教育技术概念演变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AECT)从 20实际 60年代至今,对教育技术的界定做了长期的努力,一共提出了六个教育技术的界定。

这六个不同时期对教育技术定义的诠释反映了他们对教育技术发展的认识过程。

1.1 1963年全美教育协会视听教学部(AECT的前身)的定义AECT1963定义:视听传播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一个分支,它主要研究对控制学习过程的信息进行设计和使用。

1.2 1970年美国教学技术委员会的定义AECT1970定义:教育技术可以按两种方式加以定义。

在人们较为熟悉的定义中,教育技术是指产生于传播革命的媒体,这些媒体可以与教师、课本和黑板一起为教学目的服务。

教育技术是由电视、电影、投影机、计算机等软件和硬件所组成。

第二种定义不太为人们所熟悉,其中教育技术的定义超出了任何特定的媒体或设备。

它指出教育技术是一种根据以对人类学习和传播进行的研究为基础而确定的目标来设计、实施和评价学与教的总体过程的系统方法。

1.3 AECT1972年的定义AECT1972年定义:教育技术是这样一个领域,它通过对所有学习资源的系统鉴别、开发、组织和利用以及通过对这些过程的管理来促进人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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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概念涵义的变迁
作者:李安
来源:《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3年第08期
摘要概念是人们在日常的语言交流中表述和传递思想的载体,一般情况下一个词汇所对应的概念是固定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的词汇所对应的概念被人们赋予了新的内涵,因此概念的外延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而有的概念却被人们舍弃了原有的涵义,因而其外延也随之改变。

本文通过对概念的定义涵义同人们在表述概念时涵义的对比,论述了概念涵义的变迁。

关键词概念涵义定义表述变迁
中图分类号:B813 文献标识码:A
“概念”一词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人们经常通过语言运用概念表述和传递思想,当然这样的前提是所交往的双方所使用的语言是可以被对方所理解的语言,而作为被表述和传递思想的概念也需要建立在双方对这个概念的涵义在知悉范围上相吻合,也就是交往双方所知悉的概念的外延具有全同关系。

只有这样,交往双方才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在言语交流和理解的过程中出现不解或误解的情况。

但现实世界不是这种理想状态的情况,即便是同种语言的交流过程中也经常会有不解或误解的情况出现,下面我们就将探讨是什么情况造成了这种问题。

在普通逻辑中,对于一个普遍概念来说,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们都不会认为它的意义是经常发生变化的,即认为在被文字定义赋予以意义之后就不会经常发生改变。

但对概念的外延起影响作用的是概念的内涵,增加或减少概念的内涵势必会缩小或扩大概念的外延。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经常赋予概念新的涵义,或者逐渐放弃了原有的涵义,虽然在语言的层面上某个概念的文字表述并没有发生变化,但事实上这个概念的内涵已经和之前已有所不同了。

也许可以说概念在作为人们传达思想的媒介时其内涵其实是一直在发生着变化着的,这种变化是相对于这个概念的定义中描述内容的涵义的不变。

但由于至今没有一套可行的方法对这种变化过程加以掌控,因此,我们该如何判别一个概念是否发生了变化或发生了何种程度的变化呢?在解释这个问题前,还要引入一个问题,那就是对概念的内涵起决定作用的具体事务到底是概念的定义所描述内容的意味呢?还是在人们日常表述中所涉及概念的涵义呢?(为了便于论述起见,下文将二者分别称为“概念的定义内容”和“所表述概念的涵义”)或者是两者共同作用的呢?这里需要引入一个事例,“妇女”一词是一个概念,“妇女”这一概念的定义在官方辞典中被描述为:成年女子的通称。

即在中国年满18周岁的女人都可称之为妇女。

在步入21世纪前,“妇女”这个概念曾经在人们思想的交流中得到过广泛的应用,比如在中国每年的3月8日作为年满18周岁的女性的节日,就是以“妇女节”命名的。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在需要描述成年女子的时候已经逐渐舍弃了“妇女”这个称谓,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习惯使用“妇女”这个名词来表述“成年女子”这个概念了。

比如,在当下各种对于范冰冰的描述中,从来没有在报道的描述中使用“妇女”一词。

但实际上,“范冰冰”这个专有名词所指代对象的属性
确实符合“妇女”这个概念的内涵,因此“范冰冰”这个专有名词所指代的对象也必然属于“妇女”这一概念的外延,所以可以得出“范冰冰是妇女”这一命题。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人们现在对于“妇女”这一概念“所表述概念的涵义”理解的不同,造成了人们在需要表达“成年女子”这一涵义的时候渐渐放弃了“妇女”这个称谓,也就是说“妇女”这个概念的涵义在人们的思维意识中已经偏离了“概念定义的内容”。

我们不能强加判断“概念定义的内容”与“所表述概念的涵义”这两种方式中哪一个是正确的,严格意义上讲,我们是不能用正确与错误对他们进行区分的。

这是因为无论是“概念定义的内容”还是“所表述概念的涵义”都是人们对于这个概念的认识,只是一个被人们以文字的定义加以描述,另一个存在于人们的意识里;一个是人们从前对于这个概念内涵的认识,另一个是人们现在对于这个概念内涵的认识。

如果只有“概念定义的内容”而没有“所表述概念的涵义”,那么也就是说没有人领会这一概念的涵义,因此概念确实了人们的思维做载体其自身的存在将失去意义;而如果只有“所表述概念的涵义”而没有“概念定义的内容”,那么可以说这是一个没有被定义阐述过的概念,概念的涵义将会浑沌。

因此,“概念定义的内容”与“所表述概念的涵义”二者缺一不可、共同决定着概念的涵义。

“概念定义的内容”与“所表述概念的涵义”总是存在着些许偏差,这是概念的内涵在相对变化着的体现,而这种偏差的幅度则体现了概念涵义的变化程度。

比如曾经“奇葩”这个概念的涵义是非常美丽且出众的花朵,这既是“概念定义的内容”。

而“所表述概念的涵义”在这一层涵义的基础上,又被时代赋予了新的涵义,现在人们一般用“奇葩”这个概念泛指超出人们想象或理解的莫名其妙的事物。

这个概念的新的涵义既是二者存在的偏差,新老涵义的相差幅度则体现了这个概念涵义的变化程度。

之所以以“奇葩”这一概念举例,是因为其“概念定义的内容”与“所表述概念的涵义”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如此之大,深刻体现出了概念涵义的变迁。

因此,在认识与实践中对于概念涵义的变化程度,我们应尽量使“概念定义的内容”贴近于“所表述概念的涵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甚至损失与代价。


(作者: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逻辑学专业)
注释:
《普通逻辑》编写组:《普通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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