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站星级考核管理办法 精品
高速公路收费站星级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版)

WORD格式收费站星级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版)资源标准(100分)项目分项内容标准要求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得分1.主线收费站设置在平坦的直线路段,不应将收费站设置在凹形竖曲线的底部。
(标准依据取自《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第47页、第9.7.2章节)2.与特大桥、隧道构造物前后应保持1km,如收费站设置在隧道附近时应符合以下条件:隧道出口与前方互通式立体交叉间的距离,应满足设置出口预告标志的需要;条件受限制时,隧道出口至前方互通式立体交叉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00m,否则应在隧道入口前或隧道内设置预告标志。
(标准依据取自《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第58页、第11.1.6章节)3.收费站不应设置在凹形竖曲线的底部,匝道设计速度60km/h,圆曲线半径一般值150m,极1.收1.1收限值120m;匝道设计速度50km/h,圆曲线半径一般值100m,极限值80m;匝道设计速度40km/h,费区费广场1.1.1广场位置要符合车辆1.收费站设计图圆曲线半径一般值60m,极限值50m。
(标准依据取自《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第62(35(10行驶安全要求(2分)2.现场查看页、第11.3.3(1)章节)分)分)4.收费站设置在长下坡路下方时,匝道圆曲线半径一般值1500m,极限值1000m。
(标准依据取自《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第15页、第3.0.18章节)5.主线收费站广场的最小坡长为800m极限值为700m(标准依据取自《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第216页、第F.1.3(3)章节)6.收费广场路线设计时应考虑标志、标线的设置,并与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相互配合;标志、标线的设计应准确,充分体现路线设计意图;路侧设计受限制的路段,应合理设置相应防护设施,以策安全。
(标准依据取自《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第47页、第9.7.4章节)7.不满足前两条的本项不给分;不满足第三条但有安全措施给1.5分,无安全措施本项不给分,不满足4、5、6条每条扣0.5分。
收费人员星级考核办法-修 改20110811

收费员“星级”达标考核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使公司所辖各收费站的收费人员“星级”达标考核工作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通过考核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正确评定员工的工作业绩,并为员工绩效工资和职业发展的制定提供依据。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公司所辖各收费站全体收费人员。
第三章实施办法第三条本办法实行90分起评制度。
第四条 90分起评,是指能够基本满足本岗位的相应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及所涉文件规定的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都能达到的标准。
第五条本办法以90分为起评分,依照日常工作考核进行加分和减分,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月星级,星级成绩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并记入本人档案。
1、奖分依据a)工作突出者:指每月的正常考核中在收费业务、文明服务、遵章守纪等几方面特别突出人员。
b)特殊贡献者:指助人为乐、救死扶伤、合理化建议有推广价值被采纳、科技革新有应用价值等,即在本职工作以外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
2、扣分依据a)不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者:指在日常工作中,违反上级部门或本站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收费纪律、安全纪律、军事化管理制度等。
b)收费业务不熟练者:指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如相关工作记录及相关统计报表填写不准确、收费系统操作不娴熟等。
c)日常工作不文明者:指在日常工作和待人接物期间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如收费发卡期间不使用文明用语、对待司机态度生硬、着装不规范、服务标识不齐全、待人接物态度蛮横等。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收费稽查部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每月5日前,各收费站完成上月星级考核数据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公司公布上月星级考核结果并下发通知。
2、星级考核形式分为所在收费站考评、收费稽查部考核两部分。
3、收费站负责提供相关考核数据,收费稽查部进行核查统计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公司设立收费站星级达标考核复议领导组,由公司领导班子和各收费站长组成。
收费、治超人员星级评定办法

征费、治超人员星级评定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全面考核征费、治超岗位员工工作绩效,调动其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省高速公路**公司员工考核与奖惩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收费站征费、治超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班组考核为主,班、站、所综合考评相结合。
第四条:收费站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管理工作。
第五条:通过考核、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工作成绩,使其明确工作成绩与所取得的报酬、待遇的因果关系,激励员工刻苦钻研业务,为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第六条:征费、治超岗位员工星级评定工作每月组织一次。
第七条: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一星级者,待岗学习一个月,停发工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所年底进行联评,根据考核情况,对差者予以淘汰,全所淘汰经例不低于3%。
第八条:班长享受班长津贴。
津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最高不超过50元。
班长应参与星级评定,工资待遇一般为二星级,如评为三星级,由站长决定,但每站每月三星级班长不得超过1人。
第九条:班长在考核中应坚持评定原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调离班长岗位。
第十条:征费、治超岗位员工拟分为三星、二星、一星三个星级。
三星级最高。
星级比例按照三星20%、二星60%、一星20%(按各征费班征费岗位员工总数)的比例掌握。
三星和一星人员必须相等,按比例计算时有零头的全部计入二星。
第十一条:新进征费、治超岗位短期合同工执行三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不参与星级评定。
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征费、治超岗位员工星级评定标准参与评定。
第十二条:征费、治超岗位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和效益工资组成。
第三章第十三条:业务技能(20分)1、不按规定摆放票卡及工作台物品者;-2分2、征费、治超人员“应知应会”不熟悉,影响本单位考核成绩者;-2分3、发卡或收费过程中,出现明显车型判别错误;-2分4、因工作失误造成车辆损坏或设施损坏;-2分5、收费或发卡过程中,出现责任性堵车致使车道上车辆停放超过8分钟以上;-2分6、收费、治超人员未带足票卡影响正常收费、治超工作;-3分7、收费过程中未按打印票序号顺序售票,出现跳号使用打印票现象;-3分8、交款、卡单据填表写错误,影响报表;-3分9、票、款、卡三者不相符,出现长、短款者;-2分10、收费人员的票柜、票箱出现与票卡无关的物品存放;-2分11、回收卡及票根、差错票、废票未按定上缴或办理、-2分第十四条:劳动纪律(15分)1、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进入收费、治超亭,当班收费人员、治超人员或外勤不制止、-2分2、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脱岗、睡岗、串岗、-2分3、上班期间在收费、治超亭吃零食、吸烟、看书报、闲谈者;-2分4、携带手机或亭内使用手机者(班长除外);-2分5、酒后上班或上班期间酗酒、赌博者;-5分6、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先休假后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后不及时补办手续者; -2分7、未经值班站长同意换班者; -2分8、不服从班长管理和工作安排者,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者; -4分第十五条:征费发卡任务(15分)当月征费发卡任务=当月本班征费(发卡)总数/当月本班征费(发卡)人数1、根据征费(发卡)任务,每超收超发1%—5%加1分,超收超发5%—10%加2分,超收超发10%以上者加3分。
高速管理处收费员星级考核办法

高速管理处收费员星级考核办法更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激励收费员爱岗敬业,促进收费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面提升收费工作效能和,真正体现工作业绩与考核挂钩的分配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二条通过对收费员平时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将收费人员评定为不同的星级,并将星级与收费人员的收入挂钩,从而达到奖优罚劣,调动全体收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收费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收费员星级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必须坚持严标准、严要求、严考核的原则,做到不徇私情,不搞本位主义。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形式第四条收费员星级考核以考核收费员个人素质为内容,主要从岗位技能、服务质量、服务业绩、其他相关要求等四方面进行考核。
(一)岗位技能由收费科和各所定期与不定期组织的理论知识、点钞技能、模拟操作等方面的测试以及收费差错率、车型判别差错率等组成。
公司及管理处组织的技能比武也并入岗位技能的考核内容。
其中参加处组织的收费业务竞赛并进入前三名的,在当月的岗位技能考核分上分别加5、4、3分;参加公司组织的收费业务竞赛并进入前三名的分别加10、8、6分。
同一次比武如重复获奖的,按单项获奖的最高分值计,不累计加分。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依照《管理处收费稽查考核标准》执行,《考核标准》可根据不同阶段的业务特点进行调整修改。
凡被监控中心及其他上级稽查单位查到的以2倍扣分(同一人在一次稽查中被查到多项违纪的,按违纪的最高扣分项进行考核)。
班长除按实扣外,本班班员违纪应负连带责任,按本班班员扣分合计数的5%扣分。
各所组织的文明服务评估活动,也应细化并列入服务质量的考核内容。
(三)服务业绩的考核以劳动生产率、打假纠偏等内容为主。
(四)其他相关以附加考核的形式体现。
1、出勤率的附加考核:凡请病、事假的,一天扣1分。
请病假15天(含)、事假7天(含)以上的本月星级考核分为零。
2、合理化建议考核:合理化建议被公司或管理处采用并产生效益的,每条加5分;3、与收费业务相关的宣传报道由各所制订加分细则,但每月考核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高速公路星级收费员(站长)评定办法

高速公路星级收费员(站长)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统一和规范收费站的服务标准,建立和完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考核机制,实现公平公正合理,激励与约束并存,绩效与分配挂钩的科学考核体系,更好地服务社会各界公众,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管理办法要求,借鉴省管理先进经验,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星级评定分类**高速公路收费站长和收费工作人员根据管理和服务品质,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个评定等级,星级越高表明管理水平和服务量越高,五星级代表高速公路收费员管理和服务最高等级。
二、星级评定分类1、从事通行费管理工作满两年的收费站长,可以申报一星级至三星级的站长评定;从事通行费管理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可申报四星级至五星级收费站长评定,有特殊贡献的,经考核及公司领导认可批准,可以破格申报星级收费站长。
2、从事收费一线工作满两年的正式员工,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并达到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的员工,均可参加星级收费员的评定。
3、从事收费站管理工作的监控员符合标准的,可以参加星级收费员的评定。
三、星级评定的标准1、星级收费站长评定标准:对收费员思想工作、站容站貌、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创建五个部分进行考核,实行千分制考核,根据评分结果评定收费站长的星级。
2、星级收费员评定标准:对收费员的思想品德,文明服务、内务卫生、收费纪律、业务技能、学习活动六个部分进行考核,实行千分制考核,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收费员星级。
3、星级收费员(站长)标准分为五星级别:其中一星级不低于750分。
二星级不低于800分。
三星级不低于850分。
四星级不低于900分。
五星级不低于950分。
四、星级评定的组织1、**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成立相应的星级评定组织,负责公司一星级至四星级收费员(站长)的评定工作。
2、在评定五星级收费员(站长)时,应邀请有关专家、部分新闻媒体,用路者代表参与评审,初审通过后再报**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收费员星级考评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收费员星级考评实施细则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收费员星级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考察收费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鉴定实际业务水平,调动收费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提升收费队伍素质,不断适应高速公路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速公路收费倡导星级服务,推行收费员星级考评。
第三条收费员星级考评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星级越高,表示收费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水平越高。
星级用五角星表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依次类推。
第四条收费员星级考评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考核、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科学、客观、公平地评价收费员的年度工作情况。
第五条收费员星级考评分资格条件、考评内容、考评方法、组织管理、奖励五个部分。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六条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收费一线岗位工作的收费人员(包括收费班长、收费员、监控员、票管员、系管员);2、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考评年度内无重大违纪行为;3、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从事收费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含)的,能够申报一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一星级资格1年以上(含)的,能够申报二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二星级资格1年以上(含)的,能够申报三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三星级资格2年以上(含)的,能够申报四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四星级资格2年以上(含)的,能够申报五星级;4、全年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含3天)以及长期病假累计达3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或管理公司予以待岗以上(含待岗)书面惩处的,或者因严重违纪,给管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等行为的,取消当年的评定资格,次年执行未评定星级收费员待遇。
第七条已取得星级的收费员在本年度未报考更高星级的,必须参加本年度星级考试;星级收费员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报考方法 1、符合报考星级的收费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领取报考申报表,认真填写,上交本单位。
高速收费员星级考核办法

高速收费员星级考核办法一、考核背景高速公路是现代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收费员是高速公路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收费员服务质量,规范收费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收费员的工作水平,制定该考核办法。
二、考核目的本考核办法的目的是:1.规范高速公路收费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收费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2.促进高速收费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升;3.通过工作成果考核来发现收费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4.提高高速公路的服务品牌形象,提升高速公路收费员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形象。
三、考核标准1. 业务能力1.收费员对车型分类及计费规则的掌握程度;2.收费员对各种道路缴费方式(ETC、卡片、现金等)的操作熟练程度;3.收费员在快车道、ETC专用车道等特殊车道的操作熟练程度。
2. 服务态度1.收费员是否能够主动向车主问好、询问车主是否需要帮忙等;2.收费员在接待车主时是否礼貌热情、微笑服务;3.收费员是否在处理退款、卡片问题等突发事件时处理得当。
3. 工作效率1.收费员在繁忙时间段的收费效率;2.收费员在处理车辆故障时处理的效率;3.收费员在处理ETC卡片不正常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考核程序1. 考核时间每年定期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形式通过个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抽取参加考核对象,并由随机组成的考官进行无影响现场考核。
3. 考核评分标准1.业务能力(最高得分为20分):根据考核情况和考试成绩给予不同的得分;2.服务态度(最高得分为20分):根据参考考评表给予不同的得分;3.工作效率(最高得分为20分):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不同的得分;4.纪律考核(最高得分为40分):参考个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对该员工近一年来的纪律处分情况,给予不同的得分。
五、考核结果1. 星级评定标准按照总分在80分及以上视为五星级,在70分~80分之间为四星级,在60分~70分为三星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需重新培训并参加下次考核。
BOT高速公路收费站星级考核管理办法

BOT高速公路收费站星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收费站的全面建设,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操作,促进收费站之间的良性竞争,不断提高公司收费运营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照收费站年终考核分数确定收费站星级,根据收费站星级确定收费示范窗口。
收费站星级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参照新的考核名次确定新的星级。
第三条 收费站星级设五星共分五个级次,最高为五星级,依次为四星、三星、二星,最低为一星。
连续两年(当年和之前一年)评定为四星级的收费站才可评定为五星级收费站。
第四条 各收费站收费员星级比例大体如下:五星级收费站0-2个,四星级收费站2-3个,三星级收费站2-4个,二星级收费站1-2个,一星级收费站0-1个。
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管理问题的收费站评为一星级或二星级收费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收费站。
第二章 考核机构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的收费站星级考核工作,制定收费站星级考核实施细则。
第三章 考核标准及内容第七条 收费站年终考核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收费站年终考核分数=一季度考核分数×权重25%+二季度考核分数×权重25%+三季度考核分数×权重25%+四季度考核分数×权重25%。
第八条 收费站季度考核主要分为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二部分,日常考核分为收费班组管理、票据管理、收费综合管理三部分,综合考核分为综合检查项目、通行费任务、增收堵漏加减分三部分。
第九条 收费站季度考核分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季度考核分数=日常考核得分×权重50%+综合考核得分×权重50%。
第十条 日常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实行扣分制,由相关部门依照《收费站收费工作质量日常考核标准》,不定期进行稽查扣分。
第十一条 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在每个季度末前三个星期内由职能部门具体组织的收费综合性考核,季度收费考核参照《收费站收费工作质量季度综合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或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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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文件编号:SDECL/SF/MD/03
版本号/修改状态:D/0
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
山东高速股份
收费站星级考核管理办法
编制:收费管理部审核:马骏批准:王化冰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山东高速股份收费站星级考核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推动收费站的全面建设,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操作,促进收费站之间的良性竞争,更加科学地进行收费站星级评定和收费示范窗口评定,结合公司绩效考核机制和公司原收费站星级达标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实行百分制,实施动态管理。
按照绩效考核得分排定收费站名次,根据收费站名次确定收费站星级,根据收费站星级确定收费示范窗口。
收费站星级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年再根据新的绩效考核名次确定新的星级。
1.3年度收费站星级评定结束后,根据收费站综合绩效考核名次确定收费站星级,收费站星级比例大体如下:五星级收费站8个(20%),四星级收费站16个(40%),三星级收费站12-16个(30%-40%),一星级或二星级收费站0-4个(0%-10%)。
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管理问题的收费站评为一星级或二星级收费站。
在年中出现重大违纪问题或管理问题的收费站可随时降级。
每年评定出的五星级收费站即为每年的收费示范窗口,奖励5万元。
四星级收费站为良好级收费站,奖励2万元。
三星级收费站为合格级收费站,不奖励。
一星或二星级收费站为不合格收费站,视情扣分公司、管理处的绩效考核分。
1.4本办法适用于各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处所属收费站及委托管理的收费站,省外路桥经营单位所属收费站星级管理按照所在省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情况执行。
2. 考核标准
2.1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随公司收费考核标准而变化,由于高速公路和一路三桥收费方式不同,考核指标也不同。
高速公路目前考核指标四个,分别为收费综合管理(60分),漏征率(20分),出口收费增收率(15分),人均车费率(5分)。
一路三桥考核指标三个,分别为收费综合管理(70分),免费车辆控制率(20分),人均车费率(10分)。
收费综合管理除单独计分加入总成绩外,还用来修正人均收费额,修正方法与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修正办法相同。
2.2高速公路收费站各指标考核标准(总分100分)
2.2.1漏征率(20分)
2.2.1.1 定义:漏征率是指收费站考核期内漏征车辆数与出口车流量总数的千分比率。
漏征车辆数是指本应征收通行费却没有征收的车辆数。
2.2.1.2 计算公式:设漏征车辆数为V,出口车流量总数为Q,漏征率为P,P=V/Q×1000‰。
2.2.1.3 指标解释:漏征率是判断一个收费站出口收费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漏征率高说明出口收费站违反管理规定,把关不严,导致部分车辆漏缴通行费。
2.2.1.4 考核值随每年绩效考核指标的变化而变化。
2.2.2 收费综合管理(60分)
2.2.2.1 定义:收费综合管理是对一个收费站综合管理水平进行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文明服务、车道收费业务、监控管理、票据管理、工作纪律、站务管理与资源保障、统计报表管理。
2.2.2.2 指标解释:收费综合管理反映收费站收费管理水平的高低,分数越高说明综合管理工作越好。
2.2.2.3 考核值随每年绩效考核指标得变化而变化。
2.2.2.4 考核标准见《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站综合管理考核标准表》
2.2.3 人均收费额(5分)
2.2.
3.1定义:人均车费率是按分公司、管理处收费人员数平均计算的现金通行费收入和处理的通行车辆数。
2.2.
3.2 计算公式:人均车费率=人均收费额*0.6+人均车流量*0.4
人均收费额=考核期通行费收入/收费员人数
人均车流量=考核期通过本单位出入口的车流量总数/收费员人数
2.2.
3.3 指标解释:人均车费率是反映分公司、管理处收费人员工作强度的指标,人均车费率高说明分公司、管理处的劳动强度大。
2.2.
3.4 收费员人数:指人力资源部年初下达的分公司、管理处收费员、中队长、站长、票据员、监控员编制总数。
2.2.
3.5 考核值随每年绩效考核指标的变化而变化。
2.2.4 出口收费增收率(15分)
2.2.4.1 定义:出口收费增收率是指收费站出口收费增收额与收费站收费总额的比率。
出口收费增收额是指各收费站出口车型由小改大,车类由军车改普通车所增加的收费额以及各收费站处理各类逃费事件而增加的收费额。
2.2.4.2 考核方法:出口收费增收额由各分公司随每日通行费情况日报表报送公司收费管理部(其中,因处理各类逃费事件而增加的通行费额应附详细说明),公司收费管理部在每季度的稽查中进行核实。
2.2.4.3 计算公式
设出口收费增收率为P,出口收费增收额为V,收费站出口收费额为Q,则P=V/Q*100%。
2.2.4.4 指标解释:出口收费增收率反映一个收费站出口收费工作水平和打击偷漏逃缴通行费的能力,出口收费增收率高说明收费站出口收费员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为公司挽回了更多的通行费损失。
2.2.4.5 考核值随每年绩效考核指标的变化而变化。
2.3 一路三桥各收费站指标考核标准(总分100分)
2.3.1 免费车辆控制率(20分)
2.3.1.1 定义:免费车辆控制率指一路三桥各分公司在考核期内免费车占总车流量比例变化的情况。
免费车是指除月票车、公务车、军车、车队、特殊车外,按规定免费通行的车辆。
考核办法:根据各分公司年底收费系统【车流量汇总查询】中所汇总的车辆数确定免费车数和总车流量数。
公司每年将对一路三桥各分公司进行两次以上稽查,检查系统中记录的免费车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月票车、公务车、军车、车队、特殊车的处理情况,发现不符合以上车辆要求而按照以上车辆进行放行时,每车次扣除该指标得分的百分之十。
2.3.1.2 计算公式:
设免费车辆控制率为P,前三年免费车占总车流量百分比为Q,考核期内免费车辆占总车流量百分比为F,则:
P=(Q-F )/Q×100%
2.3.1.3 考核值随每年绩效考核指标的变化而变化。
2.3.2 收费综合管理(60分)
2.3.2.1 定义:收费综合管理是对一个收费站综合收费管理水平进行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文明服务、收费业务、安全管理、工作纪律、站务管理、统计报表管理、票据管理等。
2.3.2.2 指标解释:收费综合管理反映收费站收费管理水平的高低,分数越高说明综合管理工作越好。
2.3.2.3 考核值随每年绩效考核指标的变化而变化。
考核标准见《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站综合管理考核标准表》
2.3.3 人均车费率(10分)
2.3.3.1定义:人均车费率是按分公司、管理处收费人员数平均计算的现金通行费收入和处理的通行车辆数。
2.3.3.2 计算公式:人均车费率=人均收费额*0.6+人均车流量*0.4
人均收费额=考核期通行费收入/收费员人数
人均车流量=考核期通过本单位出入口的车流量总数/收费员人数
2.3.3.3 指标解释:人均车费率是反映分公司、管理处收费人员工作强度的指标,人均车费率高说明分公司、管理处的劳动强度大。
2.3.3.4 收费员人数:指人力资源部年初下达的分公司、管理处收费员、中队长、站长、票据员、监控员编制总数。
2.3.3.5 考核值随每年绩效考核指标的变化而变化。
2.4 加分标准
为鼓励收费站在工作中争先创优,努力创新,在考核标准中设立加分标准,促进收费站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2.4.1 个人在本年度公司组织的收费业务竞赛中获得单项或全能前三名的,所在收费站依次加
1.5分(第一名)、1分(第二名)、0.5分(第三名)。
2.4.2 本年度QC成果获厅级以上奖励的,为收费站加1分。
2.4.3 本年度获得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的,收费站加2分,本年度获得国家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的,收费站加4分。
2.4.4 本年度创新成果或经验被公司推广,收费站加1分。
3. 考核办法
3.1 “星级"达标升级初评比由分公司组织实施,分公司按考核标准对所属收费站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初评,确定各收费站的“星级"意见,并报公司审核。
3.2 公司结合年终对分公司的效绩考核情况进行收费站效绩考核评比,确定收费站星级。
3.3 公司每年发布收费站星级评定情况通知,并授予相应的“星级”标志。
4. 附则
4.1 本办法的各项指标一般应与公司效绩考核指标体系保持一致,随公司效绩考核指标体系的变化而变化。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收费站综合管理考核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