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电价表
北京市电价标准

39
26
35千伏
0.947 0.871 0.607 0.352
39
26
110千伏 0.921 0.846 0.587 0.337
39
26
大工业
用电 优 待
大工业
220千伏及
用 电 优 待 以上
0.897 0.823 0.567 0.319
39
26
不满1千伏 1.368 1.253 0.781 0.335 3.737 4
0.357
0.35
0.342 0.327 0.312
25
17
四、农业
生产用电 0.554 0.539 0.532 0.524
附件2:
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
电度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高峰
平段
低谷
变压器容
最大需量 量
元/千瓦· 元/千伏安
月
·月
不满1千伏 0.719 0.479 0.252
附件1:
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用电分类
1-10千伏 20千伏
35千伏
变压器容
最大需量 量
220千伏及 元/千瓦· 元/千伏安
110千伏 以上
月
·月
一、居民 生活用电 0.4883 0.4783 0.4783 0.4783 0.4783 0.4783
二、一般
工商业用
1-10千伏 1.345 1.231 0.766 0.326
20千伏
1.338 1.224 0.759 0.319
35千伏
1.33
北京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北京用电阶梯收费标准北京市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需求而制定的,旨在引导居民和企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促进节能减排。
北京市用电阶梯收费标准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下面将分别介绍。
首先是居民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北京市居民用电按月结算,分为四个阶梯,即基本电量、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和第三档电量。
基本电量是指每户居民每月享受的基本用电量,超出部分按照不同阶梯收费标准计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基本电量内每度电0.52元,第一档电量内每度电0.65元,第二档电量内每度电0.95元,第三档电量内每度电1.2元。
居民用电量超出基本电量后,按照实际用电量分别计费,不同阶梯的电价也逐级递增。
这一收费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可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另一方面也鼓励居民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其次是非居民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非居民用电包括工商业和其他行业用电,按照不同类型和用电量进行分类收费。
非居民用电的收费标准相对复杂,通常分为多个档次,随着用电量的增加,电价也逐级递增。
以工商业用电为例,首档电价为0.85元/度,第二档电价为0.95元/度,第三档电价为1.05元/度,第四档电价为1.15元/度。
随着用电量的增加,不同档次的电价也会相应增加。
这一收费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可以满足非居民用电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企业和其他行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促进能源节约和环保。
总的来说,北京市用电阶梯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调动居民和非居民的用电积极性,引导他们合理使用电力资源,提高用电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用电阶梯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希望广大居民和企业能够理性对待用电,节约用电,共同建设美好的生活环境。
北京电价收费标准

北京市电网销售价格表表1: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表2: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单位:元/千瓦表3: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非夏季)单位:元/千表4: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单位:元/千表5: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表6: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1. 表1-6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居民生活用电2分钱,农业生产用电1.5分钱,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8分钱,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外大工业用电1.8分钱、商业用电4分钱、非居民照明用电4分钱、普通工业用电1.8分钱、非工业用电不收,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内除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用电均为2.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附加0.4分钱。
2.对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对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98分钱执行。
4.对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电客户,未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之前执行表3、表4所列相应分类电价,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后执行表5所列相应分类电价。
基本电费核算办法1. 引用依据1.1《供电营业规则》第六章。
1.2华北电管局(1984)华北电供用字第41号文《关于基本电费计算有关规定的通知》。
2. 管理内容与要求2.1适用于大工业用户。
2.2基本电费可以按变压器容量计费,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费,由供电公司确定计费方式。
2.3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的,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1.30
•【字号】京发改〔2020〕1708号
•【施行日期】202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
京发改〔2020〕1708号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二监管周期销售电价调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工商业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起,本市城区、郊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1.74分、大工业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4.24分;同步调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部制用户的基本电价标准,调后电价标准见附件。
二、电网企业及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各转供电主体应当加强自
律,做好对用户的政策告知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执行时间落实降价政策,切实将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9〕758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附件:北京市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本市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京发改[2014]118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本市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京发改[2014]1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ad276b2b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f3.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本市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疏导本市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京发改〔2014〕118号)各有关单位:为促进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改善大气污染状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京津沪燃气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12号),现就本市电价疏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天然气发电企业临时结算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
二、本市电网企业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4.64分钱。
其中,居民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提高6分钱。
同时,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结构,本市非居民用户(中小化肥生产及亦庄经济开发区用户除外)统一执行《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调整后的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
三、以上价格调整自2014年1月20日起执行。
四、各电力企业要抓好政策落实,做好供电服务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月20日北京市非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一、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1.52951.40020.87450.37481-10千伏1.50651.37820.85950.365820千伏1.49951.37120.85250.358835千伏1.49151.36320.84450.3508110千伏1.47651.34820.82950.3358220千伏及以上1.46151.33320.81450.3208二、大工业用电1-10千伏1.09411.00440.69500.3946483220千伏1.07910.99040.68500.3886483235千伏1.06310.97640.67500.38264832110千伏1.03610.95140.65500.36764832220千伏及以上1.01310.92840.63500.34964832三、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94720.64350.35581-10千伏0.93220.62850.339820千伏0.92420.62150.333835千伏及以上0.91620.61350.3268北京市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0.86620.57250.29181-10千伏0.85320.55750.275820千伏0.84520.55050.268835千伏及以上0.83720.2618两部制电价1-10千伏0.5744 0.4150 0.2656342320千伏0.5664 0.4080 0.2586342335千伏0.5584 0.4000 0.25163423110千伏0.5424 0.3850 0.23663423220千伏0.37000.22663423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两部制电价单一制电价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元/千伏安·月)电度电价尖峰高峰平段低谷一、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0.97510.89840.63000.3696411.06251-10千伏0.95510.61500.3586411.047520千伏0.95110.87540.61000.3526411.0395110千伏0.92510.84940.58500.3286411.0175二、工业100千瓦及以上1-10千伏0.97810.90040.63300.37264120千伏0.96510.62400.366641110千伏0.91510.84040.58300.332641100千瓦以下1-10千伏1.23611.13440.78600.44763120千伏1.21911.11840.77500.440631注:1. 表1-3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5分钱。
北京市最新峰谷平电价(京发改[2019]758号)
![北京市最新峰谷平电价(京发改[2019]758号)](https://img.taocdn.com/s3/m/c1723b6643323968011c92d9.png)
表 3 北京市郊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 分类
电压 等级
尖峰
电度电价 高峰 平段
低谷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 (元/千伏 瓦·月) 安·月)
不满 1 千伏 1.3955 1.2662 0.7405 0.2671
1-10 千伏 1.3725 1.2442 0.7255 0.2581
注:1.表中合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与合表用户的总表结算价。 2.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终端居民用户,电压等级不满 1 千伏的,到户结算 价按照 0.5103 元/千瓦时执行;电压等级 1 千伏及以上的,到户结算价按照 0.5003 元/千瓦时执行
表 2 北京市城区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用电 分类
电压等级 不满 1 千伏
尖峰 1.4397
电度电价 高峰 平段 1.3104 0.7847
低谷 0.3113
单位: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
(元/千伏
千瓦·月) 安·月)
1-10 千伏
1.4167 1.2884 0.7697 0.3023
一、一般 工商业
20 千伏 35 千伏
2.对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 2 分执行。 3. 峰 谷 电 价 时 段 划 分 为 : 高 峰 时 段 ( 10:00-15:00 ; 18:00-21:00 ), 平 段
(7:00-10:00;15:00-18: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7:00);夏 季尖峰时段(7-8 月 11:00-13:00 和 16:00-17:00)。 4.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 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工业用电 100 千瓦及以 上电价);电压等级不满 1 千伏的,按照 1-10 千伏价格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4]41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4]4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bc2b54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c0.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4〕4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规范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1.本市宗教场所非经营性用电、监狱监房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2.以上用电原则上应分线分表计量,已实行分线分表计量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不具备分线分表计量条件,应尽快进行改造,自改造验收完成之日起执行,过渡期内可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计费,自用户与供电企业签订定量或定比协议之日起执行。
3.已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及已执行农业排灌电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在5年左右时间内,本市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三、有关要求(一)电力公司要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及时做好相关用户的价格核定及变更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制定改造方案。
改造方案实施前的过渡期内,用户提出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计价计费的,电力公司应及时与用户协商确定定量或定比标准,签订书面协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协调处理表计改造或签订协议中出现的问题。
北京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北京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北京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在北京地区,电力消费是一个每个家庭都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而对于家庭来说,选择电力使用时间是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经济效益的。
北京市实行了电价分时计费,分别为峰、平、谷三个时段分别对应不同的电价。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了解北京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并合理安排用电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1. 峰、平、谷电价标准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北京市的峰、平、谷电价标准。
根据最新的电价标准规定,北京市区分了工作日和休息日,每个工作日都被划分为峰、平、谷三个时间段。
具体的电价如下:- 峰时段:工作日的早上7:00-12:00,下午17:00-21:00,电价最高。
- 平时段:工作日的中午12:00-17:00,晚上21:00-23:00,以及整个休息日,电价居中。
- 谷时段:工作日的23:00-7:00,电价最低。
2. 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了解了北京市的电价分时计费标准后,我们可以根据其特点来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以在节约用电成本的同时保证生活质量。
在平时段和谷时段使用电器,尤其是高耗电量的家电,可以起到降低用电成本的效果。
可以将洗衣、煮饭等家务活动尽量集中在平时段和谷时段进行,避免在峰时段使用电器。
3. 个人观点个人认为,北京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的制定是非常贴心和实用的。
它能够引导用户在用电时间上进行合理规划,从而减少高峰时段的用电压力,降低用电成本,进而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但也需要注意合理平衡用电时间和生活质量,不能过分受限于电价分时计费标准。
4. 结语了解并合理利用北京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可以通过《北京市供电公司》等权威渠道获取最新的电价信息,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从而在节约用电成本的同时保证生活品质。
希望大家都能够在生活中做一个懂得节约能源的环保之人。
北京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的实施,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了解并合理利用电价分时计费标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家庭节约用电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