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电价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

北京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北京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2023年北京电费收费标准如下:1. 居民用电:- 第一档电量为240度及以下的电量,不满1千伏为0.4883元/度;1千伏及以上为0.4783元/度;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量。
- 第二档电量为241度至400度之间的电量,不满1千伏为0.5383元/度;1千伏及以上为0.5283元/度。
-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不满1千伏为0.7883元/度;1千伏及以上为0.7783元/度。
2. 农业用电:北京市城区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为高峰0.9292;平段0.6255;低谷0.3378;1至10千伏为高峰0.9142;平段0.6105;低谷0.3218;20千伏为高峰0.9062;平段0.6035;低谷0.3158;35千伏及以上为高峰0.8982;平段0.5955。
请注意,北京电费收费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请以北京市电力局的相关规定为准。
青岛电费收费标准2023年今年,青岛市将全面实施电价市场化改革,为此制定了新的电费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2023年起,青岛市工商业用电最高电价调整为1.2元/千瓦时,最低电价为0.8元/千瓦时,而生活用电最高电价调整为0.8元/千瓦时,最低电价为0.4元/千瓦时。
对于工商业用电方面,新的电价收费标准将实行基础电价、峰时电价和谷时电价。
其中,基础电价不含税不超过1元/千瓦时,而峰谷电价上限不得超过基础电价的1倍。
这一调整将有助于优化工商业能源结构,激发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
而在生活用电方面,新的电价收费标准将基于电力需求的峰谷差等特征,实行不等价电价。
具体来说,当日电能有前一日相同的高峰负荷和谷负荷时,平时电价、高峰电价、谷时电价分别为基础电价的1.2倍、1.7倍和0.4倍。
这种动态设置的电价收费标准将更加符合消费者实际用电需求,让居民们在用电方面更加节省成本。
青岛市2023年的电费收费标准将更加科学化、公正化和多元化,这有助于提高市场化改革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加强能源保障与节能减排工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7]1054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7]1054号](https://img.taocdn.com/s3/m/30054957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62.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7]1054号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2017年7月1日起,本市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2017年1-6月有关电价调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
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试行区域差别化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16〕171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12月份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电价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6〕183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6〕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
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7月17日——结束——。
北京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北京阶梯电价收费标准北京市自2010年起实施了阶梯电价政策,旨在鼓励居民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阶梯电价是指按照居民家庭用电量的不同,分为若干档次,每档次的电价不同,用电量越大,电价越高。
这一政策的实施,既可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又可以有效地控制用电过度,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文件,北京市居民家庭阶梯电价分为四个阶梯,分别是基础用电、第一档、第二档和第三档。
基础用电指的是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在某一基础范围内的电量,超出这一范围的电量按照不同的阶梯标准计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基础用电,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在170度以下的部分,电价为0.52元/度。
第一档,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在170度至220度的部分,电价为0.62元/度。
第二档,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在220度至300度的部分,电价为0.72元/度。
第三档,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超过300度的部分,电价为0.85元/度。
通过这样的分档收费,可以有效地激励居民节约用电。
对于用电量较大的家庭来说,超出基础用电部分的电费将相对较高,因此在使用电器时会更加谨慎,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而对于用电量较小的家庭来说,由于电价相对较低,可以更加放心地使用电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也能够节约用电。
此外,北京市还对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给予相应的电费补贴政策,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低保户、特困人员家庭的用电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电费补贴,帮助他们减轻生活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北京市阶梯电价收费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居民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合理的收费政策,可以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用电习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充分意识到能源的宝贵性,从日常生活中做起,共同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北京阶梯电价标准

北京阶梯电价标准北京市自2010年开始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旨在鼓励居民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该制度将电力消费按照不同的阶梯进行分级计价,随着用电量的增加,电价也相应增加,以此来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
下面将详细介绍北京市阶梯电价标准。
首先,北京市阶梯电价分为三个阶梯,分别为基础阶梯、中间阶梯和高级阶梯。
在基础阶梯内,电价较低,一般适用于生活基本用电,包括照明、空调、电视等家庭日常用电设备。
当用电量超过基础阶梯范围时,将进入中间阶梯,电价会有所提高。
而当用电量继续增加,超出中间阶梯范围时,则进入高级阶梯,电价将进一步上涨。
其次,北京市阶梯电价的具体标准如下,在基础阶梯内,每度电的价格为0.52元;当用电量超过基础阶梯范围时,进入中间阶梯,每度电的价格为0.62元;而当用电量超出中间阶梯范围,进入高级阶梯时,每度电的价格将上涨至0.72元。
这样的分级计价机制,能够有效引导居民节约用电,避免浪费,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用电高峰时段的电力供需压力。
再次,对于不同类型的用户,北京市的阶梯电价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家庭用户在用电量超出基础阶梯范围后,会进入中间阶梯,而大型商业用户或工业企业则可能直接进入高级阶梯,因此其电价将相对较高。
这样的差异化定价,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用电需求,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引导大型用户节约用电,减少浪费。
最后,需要提醒用户的是,在享受阶梯电价优惠的同时,也要注意合理安排用电,避免浪费。
可以通过合理使用家电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式来节约用电,从而降低电费支出,同时也能够为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总之,北京市的阶梯电价标准旨在引导居民和企业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通过分级计价的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用电需求,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电力供需压力。
希望广大用户能够合理安排用电,节约能源,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北京市阶梯电价标准和人数

北京市阶梯电价标准和人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能源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北京市电力公司引入了阶梯电价制度,以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发电压力。
本文将对北京市阶梯电价标准及其对人数的影响进行探讨。
首先,北京市阶梯电价标准主要符合居民的用电需求和收入水平。
据北京市电力公司表示,北京市阶梯电价标准从2024年起生效,共分为三个阶梯。
第一阶梯为0-220千瓦时,电价为0.5389元/千瓦时;第二阶梯为221-800千瓦时,电价为0.7686元/千瓦时;第三阶梯为80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为0.8746元/千瓦时。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连续多年保持较高的增长,因此这些阶梯电价标准对于大部分居民而言,能够满足其正常的用电需求。
而且这个分档电价体系的引入,也使得居民能够更加随意地使用电力,而不必过分担心用电费用的增加。
其次,北京市阶梯电价制度对人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实施阶梯电价制度,北京市能够引导居民逐步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降低居民的用电峰值。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数据,自推行阶梯电价制度以来,北京市的用电峰谷差逐渐减小,用电负荷得以平均分布,使得电网负荷更加平稳,减少了电网的运营压力。
同时,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数据,北京市有居民共计超过2000万人,由于阶梯电价制度的引入,居民能够更加自觉地控制用电,因此能够有效地降低整个城市的用电负荷,实现了用电的合理分配。
此外,北京市阶梯电价制度的推行也有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北京市电力需求一直保持高位增长,阶梯电价制度的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虽然在用电负荷的分散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总体上仍然存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
其次,一些高能耗行业和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阶梯电价制度,从而导致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电力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行,促使各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推行节约用电的措施,形成合力。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09]217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09]2177号](https://img.taocdn.com/s3/m/0d3c5812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f1.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09]2177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华北电网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调整北京地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本次电价调整范围和调整标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执行(具体价格见附件)。
二、调整后的各类销售电价,除附件1-5中一般工商业用电外,均为到户价格,即已包含应收取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附加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
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四、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2.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3.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非夏季)4.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5.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6.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7.北京地区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1: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度电价基本电价不满1千伏1-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48830.47830.47830.47830.47830.4783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0.78100.76600.75900.75100.73600.7210三、大工业用电0.63700.62700.61700.59700.57703926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电炉黄磷生产用电0.62700.61700.60700.58700.56703926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35700.35000.34200.32700.31202517四、农业生产用电0.55400.53900.53200.5240附件2: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0.7190.4790.252 1-10千伏0.7060.4640.236 20千伏0.6980.4570.229 35千伏及以上0.6900.4490.222 两部制电价1-10千伏0.4840.3570.240251720千伏0.4760.3500.233251735千伏0.4680.3420.2262517110千伏0.4520.3270.2112517220千伏0.4350.3120.2012517合成氨生产用电1-10千伏0.4700.3510.240251720千伏0.4620.3440.233251735千伏0.4540.3360.2262517110千伏0.4380.3200.2112517220千伏0.4280.3100.2012517附件3: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非夏季)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大工业用电非优待1-10千伏0.8690.6370.419392620千伏0.8580.6270.411392635千伏0.8460.6170.4033926110千伏0.8250.5970.3833926220千伏及以上0.8020.5770.3653926优待1-10千伏0.8480.6270.419392620千伏0.8370.6170.411392635千伏0.8250.6070.4033926110千伏0.8040.5870.3833926220千伏及以上0.7810.5670.3653926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1.1940.7810.391 1-10千伏 1.1770.7660.377 20千伏 1.1690.7590.370 35千伏 1.1610.7510.362 110千伏1.1460.7360.347 220千伏及以上 1.1310.7210.332 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8040.5540.320 1-10千伏0.7890.5390.304 20千伏0.7810.5320.298 35千伏及以上0.7730.5240.291 附件4: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大工业用电非优待1-10千伏0.8690.6870.365392620千伏0.8580.6760.358392635千伏0.8460.6650.3513926110千伏0.8250.6440.3333926220千伏及以上0.8020.6230.3163926优待1-10千伏0.8480.6760.365392620千伏0.8370.6650.358392635千伏0.8250.6540.3513926110千伏0.8040.6330.3333926220千伏及以上0.7810.6120.3163926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1.1940.8160.336 1-10千伏 1.1770.8010.324 20千伏 1.1690.7940.317 35千伏 1.1610.7860.309 110千伏1.1460.7710.294 220千伏及以上 1.1310.7560.279 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8040.5540.320 1-10千伏0.7890.5390.304 20千伏0.7810.5320.298 35千伏及以上0.7730.5240.291 附件5:北京市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大工业用电非优待1-10千伏0.9950.9140.6370.369392620千伏0.9800.9000.6270.363392635千伏0.9640.8860.6170.3573926110千伏0.9370.8610.5970.3423926220千伏及以上0.9140.8380.5770.3243926优待1-10千伏0.9780.8990.6270.364392620千伏0.9630.8850.6170.358392635千伏0.9470.8710.6070.3523926110千伏0.9210.8460.5870.3373926220千伏及以上0.8970.8230.5670.3193926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1.3681.2530.7810.335 1-10千伏1.3451.2310.7660.326 20千伏1.3381.2240.7590.319 35千伏1.3301.2160.7510.311 110千伏1.3151.2010.7360.296220千伏及以上 1.3001.1860.7210.281农业生产用电不满1千伏0.8040.5540.320 1-10千伏0.7890.5390.304 20千伏0.7810.5320.298 35千伏及以上0.7730.5240.291附件6: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单位:元/千瓦时用电分类电压等级两部制电价单一制电价电度电价基本电价电度电价尖峰高峰平段低谷元/千伏安·月工业100千瓦及以上1-10千伏0.8790.8100.5750.34735 20千伏0.8660.7980.5660.34135 110千伏0.8160.7500.5250.30735100千瓦以下1-10千伏 1.1371.0440.7280.4222520千伏1.1201.0280.7170.41525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0.8760.8080.5720.344350.9691-10千伏0.8560.7890.5570.333350.95420千伏0.8520.7850.5520.327350.946110千伏0.8260.7590.5270.303350.924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0.48831-10千伏0.478320千伏0.4783注:1. 附件1-6所列价格,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可再生能源附加0.4分钱。
北京市最新工商业电价(2019.05.01开始执行)

关于调整本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发改〔2019〕445号
来源: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本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起,本市城区、郊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93分。
调后电价标准见附件。
二、电网企业、各转供电主体应当做好对用户的政策告知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执行时间落实降价政策。
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8〕1887号)自2019年5月1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销售电价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9。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4]41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4]4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bc2b54f6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c0.png)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4〕4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规范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1.本市宗教场所非经营性用电、监狱监房用电、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2.以上用电原则上应分线分表计量,已实行分线分表计量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不具备分线分表计量条件,应尽快进行改造,自改造验收完成之日起执行,过渡期内可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计费,自用户与供电企业签订定量或定比协议之日起执行。
3.已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及已执行农业排灌电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二、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在5年左右时间内,本市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三个类别。
三、有关要求(一)电力公司要按照国家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及时做好相关用户的价格核定及变更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制定改造方案。
改造方案实施前的过渡期内,用户提出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计价计费的,电力公司应及时与用户协商确定定量或定比标准,签订书面协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协调处理表计改造或签订协议中出现的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市电网趸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市电网中、小化肥用电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非夏季)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夏季)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电网峰谷分时结构调整后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电价表
单位:元/
注:1.附件1至附件7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排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除趸售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附加,其中:中小化肥用电为0.1分钱,其它用电为0.2分钱。
2.对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农业排灌用电,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对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降低1.98分钱执行。
4.对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电客户,未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之前执行附件4、附件5的价格,更换新四费率峰谷表后执行附件6的价格。
北京地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注:北京京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北京第二热电厂电价执行发改价格[2007]2042号
文件规定,北京市昊煜热电厂、科利源热电公司2009年1月1号起执行2008年北
京市标杆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