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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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时间

2015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时间

2015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时间2015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报名时间和方式(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4月20日9:00-4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14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报名网址:(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4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4年4月20日11:00- 4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4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 资格审查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015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5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5年河北省招录公务员考试公告河北省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为省、市、县、乡机关联合招考录用4857名公务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录的范围、对象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5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3、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5年3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在招录范围。

(二)招录的一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至1997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9、各级机关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除外),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截止到2015年3月10日),可报考符合招录条件的上级机关。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2.01•【字号】浙人社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45号)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进一步做好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编制年度招聘计划。

省属事业单位应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一式4份),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当年2月15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综合计划处)审核备案。

对拟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聘用的人员,一并纳入年度公开招聘计划。

二、周密筹划招聘实施工作。

省属事业单位应认真研究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明确招聘工作组织办法和招聘公告内容,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

招聘公告应包括《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以及面试、体检、考核入围人员确定办法,体检和考核的标准,递补人员的规定,监督举报电话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设置特定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在实施方案报备时一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三、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由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门户网站、浙江人才网、浙江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单位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体发布与备案文本一致的招聘信息。

对资格审查结果和面试、体检、考核入围人员以及拟聘用人员,均应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以适当方式公布或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含直接考核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内容应包括规定的主要报考资格条件或直接考核聘用人员有关情况等信息,以保障应聘人员的知情权、监督权。

2015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19名)

2015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19名)

2015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19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5月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5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5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全省2015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一、招录计划河南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6026人。

其中:省直单位397人,省属监狱系统345人,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598人;省辖市4198人;省直管县(市)488人。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更多报名条件》》】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考省直单位的程序和办法。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4日8:00至9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入口》》】,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公务员考试照片调整系统】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至9月20日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15年9月15日8:00至9月18日18:00期间,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015年四川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四川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四川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2015年四川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1.明确要求。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气象局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00省质检院含仁怀分院第2组考生蔡怡辉王龄旋李丽娜黄义峰李晶晶胡珊陈开菊陈飞高江来隋元明郭怀斌吴德景高文龙张慧尹亚茹刘青耿平兰金梅彭小东黄易安第2考点原省特检院5楼26人姜学俊李先妮田松骆茂香杨小琴路利亚3201510249
根据《贵州省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5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 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15 年 10 月 24 日,具体安排如下: 08:00—08:30 考生到候考室签到,当天上午 8:30 之前未签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09:00 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 111 号省质监局院内,第一考点设在省计量测试院综合楼 6 楼会议室、第二考点设在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5 楼会议室、第三考点设在省质监局 13 楼第一会议室。 2、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为 15 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 力、人际沟通形象气质等。 3、其他要求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面试日上午 8:30 前到候考室报到,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快译通、无线耳机、电脑等进入面试考点,否则一律按违反考场纪律处 理。 面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放弃面试或违反考场纪律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 再进行递补。
院综合楼
00
1 组考生 20 人)云、王赐德、史俊强、孙支凤、李颖、王平平
6 楼)
2015-10-24 省质检院含仁 蔡怡辉、王龄旋、李丽娜、黄义峰、李晶晶、胡珊、陈开 第2考点
2 9:00-17:怀分院
菊、陈飞、高江来、隋元明、郭怀斌、吴德景、高文龙、 (原省特

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3000050 合肥铁路工 程学校
专业技术
1
桥梁与隧道工 程 轨道交通信号 与控制 广播电视学 数学与应用数 学 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维修工程 教育、车辆工 程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3000051
专业技术
1
3000052
专业技术
1
3000053
专业技术
1
3000054
4
省政府办公厅 (8) 省政府机关 医院
3000029
专业技术
1
3000030
专业技术
1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医 学影像学 学前教育、小 学教育、音乐 学、美术学、 公共事业管理 (教育管理) 、教育学
3000031
专业技术
1
研究生专业为:临床医学。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内 科工作。 研究生专业为: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35周岁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眼 及以上 以下 科工作。 研究生专业为:临床医学。 35周岁 本科及以上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超 以下 声科工作。 本科(学士) 35周岁 及以上 以下 研究生专业为:学前教育学 35周岁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以下 幼儿教育工作。具有幼儿教 师资格证。
省政府网站
3000028
专业技术
3
哲学类、经济 学类、财政学 类、金融学类 、经济与贸易 类、法学类、 政治学类、社 会学类、民族 学类、马克思 主义理论类、 中国汉语言文 学类、新闻传 播学类、历史 学类 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为:哲学类、理 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 、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 本科(学士) 35周岁 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 及以上 以下 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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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开招聘的组织(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的基本程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见附件2)执行。

1.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

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 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也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或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

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 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初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笔试统一考试。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

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

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5年10月底,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本年度内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1.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

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2.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一)招聘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的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汇总表》,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

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2015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除科研医疗单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面试人选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确定。

其中,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初级岗位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1. 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

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

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 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四)资格审查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综合类:上午 9:00—11:30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2.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

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

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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