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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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标准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为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其中有24条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于2001年8月21日起开始执行:1.人行道路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规定缘石坡道--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口、广场入口、人行横道及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口等路口应设该坡道。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地面不得大于2cm。

坡道与梯道—城市主要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在坡道和梯道两侧应设扶手。

城市中心地区可设垂直升降梯取代轮椅坡道。

盲道—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人行横道—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横道宜设过街音响信号。

标志—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业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

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M。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应小于2.00M。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3.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指引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6m。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一致。

盲道触感条面宽0.25mm、高度5mm。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盲道距障碍物宜为0.25—0.5m。

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规范旨在促进全民参与,推动建筑和公共空间的无差别使用。

它主要指标是:提倡自然环境的开放性,力求所有公共设施都无障碍访问;把残疾人和老年人的需要纳入设计审查过程;确保街道和公共空间的宽阔、清晰,以确保行人安全及方便通行;采用更节能环保的材料及技术;促进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的感官体验;使多种群体都能受益于公共设施;实施创新的车辆减少措施,等等。

建筑与市政工程的无障碍设计规范,旨在使城市设计更加人性化,有助于提升社会的合理和健康,以实现更康乐的城市环境。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是指为了让残疾人能够更加方便的进入和使用建筑物而进行的设计规划。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能够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提供平等的使用权利和机会。

一、入口设计规范:1. 提供无障碍入口通道,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米,不设门槛,便于轮椅、助行设备等进入。

2. 入口处应设置易于寻找的标识,如无障碍入口标志、手触标示等。

二、通道和楼梯设计规范:1. 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米,尽量避免狭窄和弯曲的通道。

2. 通道地面应平整、无障碍,并且不设门槛。

3. 在楼梯上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不低于85厘米,同时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楼梯踏步材料和边缘标志。

三、厕所设计规范:1. 提供无障碍厕所,并设置易于识别的标示。

2. 厕所的门宽度应不小于0.9米,配备易于开关的门把手。

3. 厕所内应设置扶手,高度不低于85厘米,便于残疾人使用。

四、电梯设计规范:1. 提供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易于找到和使用的标示。

2. 电梯内应设有易于操作的按钮,按钮高度应适宜残疾人使用。

3. 电梯内部的操作面板应有明确的标示和指示,便于残疾人操作。

五、设施配备规范:1. 提供残疾人停车位,停车位宽度应不小于3.6米,且靠近主要出入口。

2. 室内设施应配备易于使用的设备,如易于打开的门把手、易于识别的标示等。

3. 设施设备的操作面板和按钮应易于使用,如易于操作的开关、按键等。

六、视觉辅助设计规范:1. 提供易于寻找、识别的标示,如明显的指示牌、标识图案等。

2. 确保通道、门口等设施有足够的照明,避免黑暗和闪光的光线。

3. 提供易于辨认的颜色和对比度,以方便视觉障碍人士识别和辨认物体。

以上是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其目的是为了让残疾人能够更加方便的进入和使用建筑物。

随着社会的发展,无障碍建筑设计日益受到关注,希望能够让所有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导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人权平等的日益关注,无障碍设计成为了现代建筑行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无障碍设计旨在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使用权利和舒适的环境体验,特别是为老年人和身体残障人士创造一个无障碍的社会环境。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在不涉及政治问题的前提下,提供一些关键性的信息和建议。

一、扶梯和升降设备的规范设计1.1 扶梯的安全设计:扶梯的速度应合理,不宜过快或过慢,以确保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安全。

扶梯的走道宽度应足够宽,能够容纳一台标准的轮椅。

1.2 升降设备的无障碍设计:对于电梯或升降机,应保证其门口宽度能够容纳一台标准的轮椅。

电梯内部要设置易于操作的按钮和指示灯,并配备明确的语音提示系统。

二、楼梯和坡道的规范设计2.1 楼梯的无障碍设计:楼梯间的楼梯宽度应达到一定标准,以便于轮椅的通过。

楼梯应设置平缓的坡度和适当的扶手,以增加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上下楼梯的安全性。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老年人和残障人士能够方便地上下坡道。

坡道两侧应设置坚固的扶手,以提供支撑和平衡的功能。

三、门户和门道的规范设计3.1 门户的无障碍设计:门户应设计为宽敞的门洞,能够容纳一台标准的轮椅通过。

门的开关应轻松,并且能够便利地打开和关闭,以确保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流畅通过。

3.2 门道的无障碍设计:门道的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可以方便地通过门道。

门道的地面应平整,并且不应有台阶或凹凸不平的地方。

四、洗手间和卫生间的规范设计4.1 洗手间的无障碍设计:洗手间应设置足够宽敞的空间,以方便轮椅的进出。

洗手间内的洗手盆、马桶和浴缸等设施应设置到合适的高度,以方便所有人的使用。

4.2 卫生间的无障碍设计:卫生间的门口宽度应符合标准,以容纳轮椅的进出。

卫生间内应设有扶手和防滑地面,以提供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安全保障。

五、出入口和紧急逃生的规范设计出入口应设计为无阻隔的通道,以方便所有人的进出。

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

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

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无障碍设计是一种为了让残疾人和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公共场所和建筑物所提供的服务和便利的设计理念。

无障碍设计旨在降低或消除环境中的物理和感官障碍,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进入和使用建筑物、设施和服务。

以下是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1.建筑物和设施的无障碍入口和通道:建筑物和设施应提供无障碍入口和通道,能够让轮椅用户、视觉障碍者和行动不便的人轻松进出。

无障碍通道应足够宽敞,没有障碍物,并设有坡道、扶手、人行道斜坡等设施。

2.无障碍停车位: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应设有无障碍停车位,以方便残疾人驾驶员停车。

无障碍停车位应靠近建筑入口,并设有足够的空间供轮椅用户开门和转动。

3.无障碍洗手间:建筑物应设有无障碍洗手间,以满足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的需要。

无障碍洗手间应宽敞,设有扶手和足够的腿部空间,以容纳轮椅用户。

4.无障碍信号和指示牌:无障碍信号和指示牌应使用大号字体、高对比度、易于辨识的颜色和图案,以便视觉障碍者能够轻松阅读。

指示牌应设置在易于发现和理解的位置,以帮助人们找到出口、洗手间和其他目的地。

5.触觉和听觉辅助设备: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应提供触觉和听觉辅助设备,以满足盲人、低视力人士和听力障碍者的需要。

这些设备可以包括盲文标识、震动提示、无障碍电梯按钮和音频指南等。

6.扶手和坡道:在楼梯和坡道上应设有扶手,以帮助行动不便的人上下楼梯和坡道。

扶手应设置在合适的高度,方便用户抓住。

坡道应设有合适的坡度,以方便轮椅用户上下。

7.无障碍座椅: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内应提供无障碍座椅,以供行动不便的人休息使用。

这些座椅应稳固、宽敞,并配备扶手和足部支撑。

8.紧急疏散设计:建筑物应具备紧急疏散设施和计划,以确保残疾人在紧急情况下也能安全疏散。

这可能包括无障碍出口、紧急疏散电梯和紧急广播系统。

9.无障碍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不仅局限于建筑物内部,还包括户外的交通设施和道路。

无障碍交通设施可能包括无障碍人行道、信号灯和盲道等。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是指为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使建筑环境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易于进入、易于使用、易于理解、易于退出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入口设计:无障碍建筑应设立无阶梯的坡道或无障碍电梯,以方便行动不便或残疾人进出建筑物。

入口门宽度应符合行动不便人士使用轮椅的需要,门槛应平整,避免高低台阶。

2. 室内空间设计:无障碍建筑应保证室内空间通行无障碍,并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供行动不便人士使用。

电梯和扶手电梯的按钮应设置在易于触碰的高度,并配备明确的标识系统。

3. 楼梯和坡道设计:楼梯口应设有扶手,并且扶手应延伸至楼梯的起始和终止位置,以便行动不便人士使用。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规范,以便轮椅使用者顺利上下坡。

4. 厕所和洗手间设计:无障碍建筑应设置无障碍洗手间,洗手间门宽度适宜,洗手池、马桶、纸巾等设施应该符合无障碍标准,以便行动不便人士使用。

5. 照明和声音设计:无障碍建筑应提供充足的照明,并确保照明设备的位置不会造成视线短暂失明。

此外,建筑内部的声音应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以避免对听力有障碍的人造成不便。

6. 标识和指示设计:无障碍建筑应配备易于理解和遵循的标识和指示。

标识应具备足够的对比度和可见性,并且应符合行动不便人士的需要。

7. 应急逃生设计:无障碍建筑应设置相应的应急逃生设施,如应急电梯和紧急疏散通道,并确保这些设施易于使用并且容易找到。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提供一个无障碍的建筑环境,保障各类人群的权益,提高社会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

这些规范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满足残疾和行动不便人士的需求,也能提高老年人和其他人群的生活品质。

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应该得到各级政府和建筑设计单位的重视和实施,以创造一个更加友好和公平的社会环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是指针对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时要考虑到无障碍使用的需求,提供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无障碍设计旨在为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便利和安全的出行和使用环境,以便他们能够独立、自主地参与社会活动。

首先,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应考虑行人通行的需求。

在人行道的设计中,应设置足够宽度的通道,以容纳行动不便的人群使用的辅助工具,如轮椅、助行器等。

同时,人行道的坡度应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避免出现过陡或过平的情况,以免给行动不便的人带来困难。

此外,道路上的斑马线应设置辅助设施,如触角按钮、盲道等,以方便视觉障碍人士的使用。

其次,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应考虑到进出建筑物的便利性。

入口处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如坡道或升降平台,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进出。

门的设计应考虑到轮椅或助行器的通过,门槛的高度应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此外,建筑物内部的走廊和通道也应保证宽敞,并设置无障碍电梯或斜坡,以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的上下楼。

再次,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还应考虑到视觉障碍人群的需求。

建筑物内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导向标志,以方便视觉障碍人士辨识方向和位置。

此外,建筑物内的楼层和房间应设置盲道,以帮助视觉障碍人士辨认路线,同时要注意盲道的颜色对比和纹理的清晰度,以提高辨识度。

最后,无障碍设计还应包括建筑物内的设施和服务的无障碍使用。

例如,公共厕所的设计应考虑到轮椅的通过,并设置辅助设施,如扶手和紧急呼叫装置;无障碍停车位和出入口的设置应方便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设计应考虑到轮椅的进出和停放。

总之,《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创建一个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和融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合理的无障碍设计,可以为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更加方便和安全的出行和使用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 总则 [ Date: 2006-3-2 15:35:11 | 作者: land-mad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2 术语 [ Date: 2006-3-2 15:37:39 | 作者: land-mad ]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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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
1.建筑物入口和通道:建筑物的主要入口和通道应该具备无障碍的设计,以确保行动不便的人士能够轻松进入和离开。

这包括足够宽度的门、
无阶梯的通道、无滑倒的地面材料以及易于使用的门把手和开关。

2.坡道和扶手:建筑物的楼梯入口处应该提供坡道以方便轮椅用户进入。

坡道应该符合特定的坡度和斜角要求,以确保轮椅用户的安全。

此外,楼梯和坡道应该配备适当的扶手,以提供额外的支持。

3.电梯和升降平台:建筑物中的电梯应该能够容纳轮椅和行动不便的
人士,并且提供易于识别和使用的按钮和指示。

同样,升降平台也应该容
纳轮椅,以便让行动不便的人士在楼梯不可行的情况下升降。

4.洗手间和卫生间:建筑物中的洗手间和卫生间应该设计成可以容纳
轮椅和行动不便的人士,并且提供足够的空间和配备易于使用的设备,如
无障碍洗手间、护栏和可调节高度的设施。

5.停车场和外部空间:建筑物周围的停车场和外部空间也应该具备无
障碍设计,以方便轮椅和行动不便的人士进入建筑物。

这包括提供无障碍
停车位、通往建筑物的无障碍路径以及易于辨认的导航标志。

6.视觉和听觉指示:建筑物内应该提供适当的视觉和听觉指示,以帮
助视觉或听觉有障碍的人士。

这包括明亮的照明、清晰的标志和指示、易
于听到的警示声音和紧急情况的警报设备。

7.色彩对比和易于识别:建筑物内外的色彩应该具备足够的对比度,
以便于行动不便的人士辨认。

此外,设施和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标志应该使
用易于识别的符号和图标。

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是为了创建一个公平和包容的社会。

通过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无论他们的能力和行动能力如何,建筑无障碍设计使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和使用建筑物。

因此,建筑师、设计师和政府机构都应该密切遵守这些规范,并确保建筑物对每个人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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