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方案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

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二、血糖仪的选择

(一)必须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

(二)同一医疗单元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

(三)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0.83mmol/L的范围内;

2.当血糖浓度≥4.2mmol/L时,至少95%的检测结果误差在±20%范围内;

3.100%的数据在临床可接受区(附件1)。

(四)精确度要求。不同日期测量结果的标准差(SD)应当不超过0.42% mmol/L (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和变异系数(CV%)应当不超过7.5%(质控液葡萄糖浓度>5.5mmol/L)。

(五)操作简便,图标易于辨认,数值清晰易读。血糖仪数值应当为血浆校准。单位应锁定在国际单位“mmol/L”上。

(六)血糖检测的线性范围至少为1.1-27.7mmol/L,低于或高于检测范围,应当明确说明。

(七)适用的红细胞压积范围至少为30%-60%,或可自动根据红细胞压积调整。

(八)末梢毛细血管血适用于在所有血糖仪上检测。但采用静脉、动脉和新生儿血样检测血糖时,应当选用适合于相应血样的血糖仪。

(九)血糖仪应当配有一次性采血器进行采血,试纸条应当采用机外取血的方式,避免交叉感染。

(十)不同的血糖仪因工作原理不同而受常见干扰物的影响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具体应用而选用适宜的血糖仪。常见的干扰因素为温度、湿度、海拔高度,以及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物质(附件2)。

三、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

(一)测试前的准备。

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3.清洁血糖仪。

4.检查质控品有效期。

(二)血糖检测。

1.用75%乙醇擦拭采血部位,待干后进行皮肤穿刺。

2.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足跟两侧等末梢毛细血管全血,水肿或感染的部位不宜采血。

3.皮肤穿刺后,弃去第一滴血液,将第二滴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4.严格按照仪器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要求和操作规程(SOP) 进行检测。

5.测定结果的记录包括被测试者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单位、检测者签名等。

6.出现血糖异常结果时应当采取的以下措施:重复检测一次;通知医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必要时复检静脉生化血糖。

四、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

(一)血糖仪检测的是毛细血管全血葡萄糖,而实验室检测的是静脉血清或血浆葡萄糖,采用血浆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与实验室数值较接近,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会略高于静脉血糖,若用全血校准的血糖仪检测数值空腹时较实验室数值低12%左右,餐后或服糖后毛细血管葡萄糖与静脉血浆糖较接近。

(二)由于末梢毛细血管是动静脉交汇之处,既有静脉血成分,也有动脉血成分,因此其血样中葡萄糖含量和氧含量与静脉血样是不同的。

(三)由于血糖仪采用血样大多为全血,因此红细胞压积影响较大,相同血浆葡萄糖水平时,随着红细胞压积的增加,全血葡萄糖检测值会逐步降低。若有红细胞压积校正的血糖仪可使这一差异值减到最小。

(四)目前临床使用的血糖仪的检测技术均采用生物酶法,主要有葡萄糖氧化酶(GOD)和葡萄糖脱氢酶(GDH)两种,而GDH还需联用不同辅酶,分别为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PQQ-GDH)、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FAD-GDH)及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NAD-GDH)三种。不同酶有不同的适应人群,应该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选用不同酶技术的血糖仪。GOD血糖仪对葡萄糖特异性高,不受其他糖类物质干扰,但易受氧气干扰。GDH血糖仪无需氧的参与,不受氧气干扰。FAD-GDH 和NAD-GDH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木糖与葡萄糖,PQQ-GDH 原理的血糖仪不能区分麦芽糖、半乳糖等糖类物质与葡萄糖,经突变改良的

Mut.Q-GDH原理的血糖仪无麦芽糖、木糖等糖类物质干扰。

(五)内源性和外源性药物的干扰,如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均为常见干扰物。当血液中存在大量干扰物时,血糖值会有一定偏差。

(六)pH值、温度、湿度和海拔高度都可能对血糖仪的检测结果造成影响。

附件:1.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比对方案

2.各种原理血糖仪易受干扰的物质

附件1 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比对方案

比对方法可根据条件选用以下方案之一,样本量均为50例。

方案一:静脉血样比对试验。

使用静脉全血样品,轻轻倒转,使其充分混匀,并将静脉血样的氧分压p(O2)调节至8.67 kPa±0.67kPa (65mmHg±5mmHg),先取适量全血样用于血糖仪检测,剩余血样15分钟内离心分离血浆,4℃保存,30分钟内用实验室参考分析仪完成血浆葡萄糖测试。每台血糖仪测试的静脉血结果或由制造商提供的换算公式得到的静脉血浆结果与参考分析仪测试的静脉血浆结果之间的差异即为偏差。

血糖浓度在2.8mmol/L-22.2mmol/L范围内的样品应当由原始静脉血样品获得。可按如下方法对样品中的血糖浓度进行调整,以获得两端的极限浓度样品:将静脉血

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将其在温箱中孵育使血糖酵解,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 8mmol/L的样品。获得系统要求的样品需要的孵育条件(例如温度)应当由制造商确定。将静脉血样品收集在加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中,然后加人适当的葡萄糖,即可获得血糖浓度>22.2mmol/L的样品。

方案二:毛细血管血与静脉血比对试验。

空腹状态,先取指尖末梢全血用血糖仪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的方法进行测试。随后立即采取抽静脉血,抗凝,15分钟内离心分离血浆,4℃保存,30分钟内用实验室参考分析仪完成血浆葡萄糖测试。每台血糖仪测试的末梢血糖结果或由制造商提供的换算公式得到的静脉血浆结果与参考分析仪测试的静脉血浆结果之间的差异即为

偏差。

注:1.必要时,为了保证完成检测,需要进行第二次皮肤针刺采血。

2.两端极限浓度的血样可用实验室血样替代,方法参照方案一。

附件2 各种原理血糖仪易受干扰的物质

注:“+”表示有干扰,“-”表示无干扰。

GOD:葡萄糖氧化酶;

NAD-GDH: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

FAD-GDH: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葡萄糖脱氢酶;

PQQ-GDH: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

Mut.Q-GDH:经改良的无麦芽糖干扰的吡咯喹啉醌葡萄糖脱氢酶。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便携式血糖仪是一种方便、快捷的医疗设备,可以帮助糖尿病患者 监测血糖水平。在正确使用血糖仪的基础上,良好的管理和临床操作 规范对于糖尿病患者的健康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如何正确管理和操 作便携式血糖仪,以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血糖仪的管理 1. 选择适合的血糖仪 当选择便携式血糖仪时,要考虑准确性、使用方便程度、数据存 储能力等因素。建议咨询医生或从可靠的医疗设备供应商购买。 2. 保持血糖仪的干净和整洁 定期清洁血糖仪,避免灰尘或杂质进入仪器,以免影响测量结果。使用软布轻轻擦拭仪器外表面,并按照说明书的指示清洁测试区域。 3. 妥善保存血糖仪 把血糖仪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以 防止仪器受损。 4. 定期更换测试用品 血糖仪的测试用品如试条和针头需要定期更换。遵循使用说明, 不重复使用试条和针头,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 二、血糖仪的临床操作规范

1. 准备工作 在进行血糖测试之前,先洗净双手,确保没有污物或食物残渣。 使用酒精棉球擦拭取血部位,确保无菌。 2. 使用前仔细阅读说明书 检查血糖仪的说明书,了解正确的操作步骤、测试程序和警示信息。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 3. 准备测试用品 打开血糖仪的盖子,取出一片新试条。确保试条上没有明显的损 坏或过期。 4. 使用测试用品 将试条插入血糖仪指定的插槽中,并等待仪器显示出测试标志。 轻轻按下测试区域的指示按钮,并将测试区域与取血部位接触,等待 血液吸入试条。 5. 测试结果和数据记录 根据血糖仪上的显示结果,记录测试时间、血糖浓度,并根据医 生的建议做出相应的调整。 6. 遵循血糖仪的警示和安全措施 血糖仪可能有各种警示和提示,如低电量提示、测试错误提示等。在操作过程中遵循血糖仪的指示,并遵守血液和废弃物处理的规定。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程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程 一、标本采集规程 1、血糖仪处于待检状态,做好其它测试前的准备。禁止与他人共用采血针或采血笔。每次测量请使用全新的消毒采血针,采血针乃一次性用品。 2、建议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 3、清洁患者手指(最好用肥皂在温水条件下清洗干净),用75%乙醇棉球清洁采血部位,待酒精完全挥发干后,用采血设备刺手指,水肿或感染部位不宜采样。用采血设备在手指两侧采血。 4、将患者的手臂垂下约15秒钟,以便让血液尽可能地流到手指中,确保获取足够的血样量。 5、如果需要,轻轻地从手指根部向采血点按摩,从而获取一滴饱满的血样以满足使用仪器对血样量的要求,弃去第一滴血,将第二滴血臵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6、准备读取结果,并记录。 二、血糖检测规程 1、插入试纸自动开机。 2、开机后血糖仪显示屏显示相应的信息;画面根据开机时间不同自动进行调整。 3、显示当前使用的血糖试纸的批号。 4、如果显示的代码与当前使用的试纸代码不一致,请按血糖仪使用说明进行调解,直至与试纸瓶上代码一致。 5、可以获取血样,并将血样轻靠在试纸的顶端以吸取血样,在血

糖仪开始倒计时之前,请勿将仪器移动,以确保测试结果的精准。 6、等待5秒钟,即获得精准的测试结果,结果将与测试的日期和时间一起显示。 7、除去试纸,仪器自动关机 8、如仪器显示错误信息提示,请核对操作说明书,如无法解决请与授权的销售代表联系。 三、质控规程 (一)质控方法:采用便携式血糖仪测试结果与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行对比。 (二)实验样本:来自同一患者或志愿者的静脉血和末梢血样本。每次对比至少5个患者或志愿者。样本至少3个浓度水平,如不能达到应增加样本数量。 (三)质控频率: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比对,并记录。在测试血糖仪性能、考察操作者的熟练程度、怀疑血糖测试结果、试纸曾暴露在存储温度范围(4-30°C)外及更换血糖仪时,必须进行比对。 (四)操作方法: 1、末梢血用血糖仪测定,仪器说明书操作,由质控医师或指控护士完成。 2、记录数据,如有与临床情况不相符,应重复测定,用平均值计算。计算前确认血糖仪是否设定全血和血清测定差异的因子(厂家提供) 3、同时采集静脉血,使用专用生化管,及时送实验室检测。关注结果并记录。 4、三份样本血糖浓度应覆盖医学决定水平(2.75~11mmol/L )。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附件1: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 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二、血糖仪的选择

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 行) 检验科便携式血糖(POCT)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1)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1.1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1.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1.1. 2.血糖检测规程。 1.1.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1.1.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1.1.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1.1.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1.2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1.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 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 以下简称血糖仪, 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 ?126 号,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 卫医 发,2008 ?54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 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 ~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 设 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 一, 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 二, 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 三,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 四, 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 个月不少于1 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失控分析与处理: 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二、血糖仪的选择 , 一, 必须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

医院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程

1、血糖仪处于待检状态,做好其它测试前的准备。禁止与他人共用采血针或采血笔。每次测量请使用全新的一次性消毒采血针。 2、建议戴上一次性乳胶手套。 3、清洁患者手指(最好用肥皂在温水条件下清洗干净) ,待采血部位完全干后,用采血设备刺手指;如果无法采取上述措施,则可用 75% 酒精棉球清洁采血部位,待酒精完全挥发干后,用采血设备刺手指,水肿或感染部位不宜采样。 4、将患者的手臂垂下约 15 秒钟,以便让血液尽可能地流到手指中,确保获得足够的血样量。 5、用采血设备在手指两侧采血。 6、如果需要,轻轻地从手指根部向采血点按摩,从而获取一滴饱满的血样以满足使用仪器对血样量得需要,弃去第一滴血,将第二滴血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7、准备读取结果。

1、插入试纸自动开机。 2、开机后血糖仪显示屏显示相应的信息;画面根据开机时间不同自动进行调整。 3、显示当前使用的血糖试纸的批号。 4、如果显示的代码与当前使用的试纸代码不一致,请按血糖仪侧面的上下键进行调解,直至与试纸瓶上代码一致。 5、可以获取血样,并将血样轻靠在试纸的顶端以吸取血样 (也可测试手指、手臂和手掌的毛细血管全血血样),在血糖仪开始倒计时之前,请勿将仪器移动,以确保测试结果的精准(整个吸取血样过程可瞬间完成)。 6、等待 5 秒钟,即获得精准的测试结果,结果将与测试的日期和时间一起显示。 7、除去试纸,仪器自动关机。 8、如果仪器显示错误信息提示,请核对操作说明书,如无法解决请与授权的销售代表联系。 三、质控规程 (一)质控品要求: 1、仅使用血糖仪厂家提供的模拟血糖液进行测试。

2、请在 30℃以下的条件下保存,并不要冷冻或冷藏,始终保持瓶盖紧盖。 3、每一瓶模拟血糖液在首次开启后 90 天内用完,并每打开一瓶新的模拟血糖液后,在瓶上标注需要丢弃日期。请勿使用过期模拟血糖液。 4、每次使用前将模拟血糖液倒置几次并轻轻摇动,以确保模拟血糖液混合均匀。 5、在室温条件下( 20~25℃ ),吸取模拟血糖液到试纸的测试区内,5 秒钟后显示测试结果,将模拟血糖液的测试结果与标注在试纸瓶上的范围进行对比。如果落在此范围内,表示可以正常进行血糖测试;否则,需要确认产生偏差的原因,重新做模拟血糖测试,以使测试结果落在标注的范围内。 1、每天做一次模拟血糖液测试。 2、确认系统的性能。 3、确认操作者的熟练程度。 4、每当怀疑血糖测试结果。 5、每当试纸曾暴露在存储温度范围( 4~30℃)外。 6、每当与检验科血糖结果比对。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方案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

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 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4. 失控分析与处理:如果质控结果超出范围~则不能进行血糖标本测定。应当找出失控原因并及时纠正~重新进行质控测定~直至获得正确结果。 5.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 二、血糖仪的选择 ,一,必须选择符合血糖仪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准入临床应用的血糖仪。 ,二,同一医疗单元原则上应当选用同一型号的血糖仪~避免不同血糖仪带来的检测结果偏差。 ,三,准确性要求。血糖仪检测与实验室参考方法检测的结果间误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规范

★ 标本采集规范流程 ★血糖检测操作规范流程 ★血糖仪操作指引 ★血糖检测操作质控规程 ★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流程 ★血糖仪贮存、维护和保养规范流程 ★ 血糖仪选择及试纸、采血装置评估和选择★医护人员培训及考核规定 ★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规定 ★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标本采集前的准备 a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b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c 检查一次性采血器的有效期是否恰当。 d 检查血糖仪性能,保持其清洁。 e 检测者进行手消毒。 2、标本采集 a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针,使用后的 一次性采血针不得重复使用。 b 采血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片(试纸),避免交叉感染。 c 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两侧的末梢毛细血管,水肿、感染或者 硬茧的部位不宜采血。 d 手臂下垂 10-15 秒,用复合碘医用棉签擦拭采血部位,待自然 干燥后进行皮肤穿刺。 e 皮肤穿刺后,轻轻按摩手指挤出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f 用干燥棉签压制采血点。 3、标本采集后的处理 a 采血后的废弃物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统一用锐器盒采集,及时 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原则处理。 b 清洁血糖仪,进行手消毒。

c 记录检测结果(包括病人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和检测者签名),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者。

1、测试前的准备 a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b 检查试纸和质控品的有效期及条码是否符合。 c 检查一次性采血针的有效期是否恰当。 d 检查血糖仪性能,保持其清洁。 e 检测者进行手消毒。 f 每天开始血糖检测前,对血糖仪进行质控品检测。 2、血糖检测 a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必须使用一次性采血针,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针不得重复使用。 b 用复合碘医用棉签擦拭采血部位,待自然干燥后进行皮肤穿刺。 c 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两侧的末梢毛细血管,水肿、感染或者硬茧的部位不宜采血。 d 皮肤穿刺后,轻轻按摩手指挤出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e 严格按照血糖仪操作规程(SOP)进行检测。 f 采血后的废弃物及时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原则处理。 g 清洁血糖仪,进行手消毒。 h 记录检测结果(包括病人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和检测者 签名),并将结果告知被检测者。

卫生部办公厅《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 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

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便携式血糖仪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 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制订完整的血糖及质控品检测结果的记录及报告 方法。 4.检测结果报告出具规程。对于过高或过低的血糖检测结果, 应当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5.废弃物处理规程。明确对使用过的采血器、试纸条、消毒棉球等废弃物的处理方法。 6.贮存、维护和保养规程。 (二)评估和选择合适血糖仪及相应的试纸和采血装置,并对机构内使用的所有血糖仪进行造册管理。 (三)定期组织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对培训及考核结果进行记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在临床从事血糖仪的操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血糖检测的应用价值及其局限性、血糖仪检测原理,适用范围及特性、仪器、试纸条及质控品的贮存条件、标本采集、血糖检测的操作步骤、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如何解读血糖检测结果、血糖检测结果的误差来源、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建立血糖仪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 1.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与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每台血糖仪均应当有质控记录,应包括测试日期、时间、仪器的校准、试纸条批号及有效期、仪器编号及质控结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质控记录。 3.每天血糖检测前,都应当在每台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当更换新批号试纸条、血糖仪更换电池、或仪器及试纸条可能未处于最佳状态时,应当重新进行追加质控品的检测。每种血糖仪均应当有相应浓度葡萄糖的质控品,通常包括高、低两种浓度。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 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 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 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标本采集规程。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和质量管理规范中国专家共识

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和质量管理规范中国专家共识 随着床旁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型检测设备的不断面世,POCT在医疗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对快速便捷的疾病诊断与治疗监测起了重要作用。但临床实践中,POCT 的操作流程及质量管理规范还不完善,由此导致的不准确检测结果可能影响临床决策及治疗效果。为规范检测流程,提高检验质量,中华医学会检验医学分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制定了'便携式血糖仪临床操作和质量管理规范中国专家共识'。 本共识适用于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各级医疗机构和人员,旨在为便携式血糖仪操作及管理提供临床检测和质量管理的可行性建议和工作流程,使便携式血糖仪的临床应用更加科学、合理、准确和规范,最终提高检测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便携式血糖仪血糖监测应用现状简介 POCT检测是在患者近旁使用便携式仪器进行的检验,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可快速得到检测结果,有助于缩短检测周期、改进治疗效果和提高医疗效率,已在临床得到广泛应用[1]。采用便携式血糖仪的血糖监测则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项目之一。 POCT血糖监测可分为通常用于医疗机构的血糖监测系统(blood glucose monitoring system,BGMS)和患者居家进行的血糖自我监测(self-monitoring blood glucose,SMBG)两类。 当前国内各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监管和质量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1)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不统一,市场上便携式血糖仪设备种类繁多,质量不一。(2)管理要求不明晰,常常处于监管不到位的状态;许多医院没有POCT管理机构。(3)人员培训不到位,不少操作者缺乏相应的培训和考核,便携式血糖仪结果的准确性达不到相应的要求。(4)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缺少对仪器及试剂的规范化质量要求,有些医院甚至既不进行室内质控,又不参加室间质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仪器准入性能要求和院内血糖监测

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XXXX医院检验科 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就加强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建立床边检验(POCT)管理小组,就医院内各科室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进行统一管理。管理小组职责如下: a)全面指导及执行血糖测定项目的实施。 b)选择合适的测试仪器和试剂。 c)管理和实施质量保证计划。 d)协调及监督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资格认可。 e)负责督促便携式血糖仪测定结果与检验科自动生化分析仪方法测定结果 的定期比对。 f)监督一次性采血笔的安全、规范使用。 g)监督对血糖浓度过高或过低患者应采用的适当措施是否规范。 二、设备科在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选购合适品牌的携式血糖检测仪。要求如下: a)携式血糖检测仪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 注册。 b)携式血糖检测仪必须具备较高的检测结果准确性,操作简便,适合环境温 度。充分评估检测特异性、灵敏度、测定线性范围宽和检测影响因素少。 c)携式血糖检测仪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售后技术服务能力,提供室内质控服 务。 d)测定结果与标准实验室测定结果符合性良好,其结果应在检验科自动生 化仪测定结果±15%范围内。 e)医院内应尽量使用统一品牌的携式血糖检测仪,同一科室内必须使用统 一品牌的携式血糖检测仪。 三、护理部负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临床使用的培训工作,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

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操作人员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操作。 五、检验科负责便携式血糖检测仪质量控制监督工作: a)临床科室每月向检验科递交本科一月的质控数据和质控图。 b)检验科帮助统计处理各科质控数据,分析质控结果。 c)检验科定期向医务科反馈质控结果,帮助失控处理。 d)检验科便携式血糖检测仪质量控制监督管理员为王小兰。 六、检验科定期对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与生化分析仪作新鲜样本血糖检测结果比对试验,及将比对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护理部和医务科,淘汰不合格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 七、各临床科室必须使用一次性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技术原则,预防和控制采血过程中的医源性感染,确保患者安全。 八、各临床科室必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理用后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测试片。 九、医务科定期组织对一次性便携式血糖检测仪采血笔使用情况,医务人员的操作规范、操作水平,检测质量的评估活动,定期对相关医务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

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和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和操作,确保血糖 检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便携式血糖仪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 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便携式血糖仪。 第四条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 第五条便携式血糖仪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 备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二章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和验收 第六条便携式血糖仪的购买应当与资质齐全、具有相关认证的医疗器 械供应商合作。 第七条便携式血糖仪使用前,应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外观完好、标识清晰、零部件齐全、附件完整、说明书是否齐全等。 第三章便携式血糖仪的标准化操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向使用便携式血糖仪的医护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 和操作指南。 第九条医护人员在进行血糖检测之前,应当正确洗手,并清洁测量位。

第十条在测量之前,应正确使用湿纸巾或酒精棉球清洁患者的指尖。 第十一条使用便携式血糖仪时,应当保证环境清洁、安静,并使患者处于稳定的状态。 第十二条将测试条插入便携式血糖仪,待仪器开机后进行测试。 第十三条使用便携式血糖仪时,应注射适量的患者血样,并将其放入测试条的引导槽中。 第十四条结果显示后,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血糖值,并将测试条弃置于专用的垃圾容器内。 第四章便携式血糖仪的日常维护和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便携式血糖仪的日常维护制度,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便携式血糖仪的维护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清洁、校准和维修。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并合理安排维修计划。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质控制度,对便携式血糖仪进行定期的质量控制,并进行记录。 第五章便携式血糖仪的问题处理与不合格品处理 第二十条如果经维护人员检查确认,便携式血糖仪为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质控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