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附件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建设项目等分类填列。
2、表中“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3、有关意见的签署:(1)所有项目均须先经开户银行签署意见.(2)中央级小型项目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财政监察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不签署意见。
(3)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报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签署意见后,再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4)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主管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不签署意见。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计划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计划等确定的数字填列。
2、表中所列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指标的实际数,根据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施工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填列。
3、表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根据概算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分别概算数和实际数填列.填列包括单位面积造价、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单位投资增加的生产能力、单位生产成本、投资回收年限等反映投资效果的综合指标.4、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不形成资产价值按规定应核销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
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有关数字填列。
5、表中“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日期”按最后批准日期填列。
6、表中收尾工程指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并作说明,完工以后不再编制竣工决算.三、大、中型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表1、表中“交付使用资产”、“预算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项目资本"、“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项目,填列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上述指标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一、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确定的数字填列。
实际指标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完成情况填列。
2、表中基建支出各项的实际数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起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
3、表中设计概算批准文号根据实际批准的文件分别填列。
4、表中收尾工程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并作说明,完工以后不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1、表中资金来源项下“基建拨款”各项、“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和资金占用项下“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等项目,填列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
2、表中其余各项目填列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3、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
4、资金占用总额等于资金来源总额。
三、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本表是用来反映交付使用资产的详细内容。
编制时,对各项内容要分类填列。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附件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确定的数字填列。
实际指标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完成情况填列。
2、表中基建支出各项数字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起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
基本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3、表中设计概算批准文号根据实际批准的文件填列,包括各次经批准调整(修正)的概算文件文号。
4、表中收尾工程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由于规划、设计等原因暂时无法完成而又必须实施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这部分工程的成本如果没有施工图预算(标底),可根据设计概算填列,如果已编制施工图预算,则按施工图预算(标底)填列,但均应事先报计划、财政部门同意,并作出详细说明,待完工后再将具体实施情况报计划、财政部门,可不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1、表中资金来源项下“基建拨款”各项、“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和资金占用项下“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等项目,填列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
2、表中其余各项目填列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3、表中要注意几个明细科目的填报口径:①“预算拨款”指纳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列报“基本建设支出”科目的预算内拨款,与附表五第4栏一致;②“自筹资金拨款”项下的“地方财政性资金”、“单位、部门资金”分别与附表五第6栏、第15栏相一致;③“其他拨款”主要指社会集资、个人资金、其他单位拨入资金、捐赠等,应与附表五第16栏相一致;④“待冲基建支出”是专用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完成的已转知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⑤“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与附表三相应的栏目合计数一致,其中:“待核销基建支出”中形成资产部分予以扣减。
竣工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附件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建设项目等分类填列。
2、表中“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3、有关意见的签署:(1)所有项目均须先经开户银行签署意见。
(2)中央级小型项目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财政监察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不签署意见。
(3)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报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签署意见后,再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4)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主管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不签署意见。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计划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计划等确定的数字填列。
2、表中所列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指标的实际数,根据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施工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填列。
3、表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根据概算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分别概算数和实际数填列。
填列包括单位面积造价、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单位投资增加的生产能力、单位生产成本、投资回收年限等反映投资效果的综合指标。
4、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不形成资产价值按规定应核销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
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有关数字填列。
5、表中“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日期”按最后批准日期填列。
6、表中收尾工程指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并作说明,完工以后不再编制竣工决算。
三、大、中型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表1、表中“交付使用资产”、“预算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项目资本”、“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项目,填列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上述指标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填表说明

附件1:建设项目名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单位(签章):报送日期:表一:表二:表三: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注:基建结余资金:=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金+基建投资借款+企业债券基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表四: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单位接收单位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表五: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表六: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交付单位接收单位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附件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建设项目等分类填列。
2、表中“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3、有关意见的签署:(1)所有项目均须先经开户银行签署意见。
(2)中央级小型项目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财政监察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不签署意见。
(3)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报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签署意见后,再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4)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主管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不签署意见。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计划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计划等确定的数字填列。
2、表中所列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指标的实际数,根据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施工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填列。
3、表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根据概算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分别概算数和实际数填列。
填列包括单位面积造价、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单位投资增加的生产能力、单位生产成本、投资回收年限等反映投资效果的综合指标。
4、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不形成资产价值按规定应核销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
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有关数字填列。
竣工决算编制说明

竣工结算编制说明
本报表适用于公路工程招投标项目,凡公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均按本结算报表要求办理。
竣工结算报表包括:竣工结算汇总表、竣工结算工程量汇总表、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计算表四项。
各项表格填报要求如下:
一、竣工结算计算表请详细填写起讫桩号、工程部位、图号、及交工证书号。
其中图号应填写竣工图图号,交工证书应与工程的单位、分部、分项划分相对应,交工证书应编号完整。
计算草图及几何尺寸栏,若草图图形复杂,可标注具体的竣工图号及竣工图名称,计算数据依据应描述清晰,需要时请附原始测量记录。
涉及变更或有工程数量现场签证单的,应描述清楚变更编号或工程数量现场签证单编号及该项所对应的工程数量。
计算公式应体现该项工程实际竣工结算数量的完整计算过程及工程数据间的累加过程。
若单页填写不完的可增加附页。
竣工结算工程数量不是中期计量数量相加之和。
二、竣工结算工程量汇总表中备注栏内应填写清楚与工程数量有关的工程数量现场签证单编号及工程变更申请编号。
竣工数量合计等于完成合同内数量加上变更数量,增加数量等于竣工结算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之差。
三、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中完成合同内数量、变更数量、竣工结算数量应与竣工结算工程量汇总表中数量相一致。
各章节合计汇总后填列竣工结算汇总表。
原清单中没有的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增加到相应各章节内容后面。
四、竣工结算报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应逐页签字盖章。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附件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一、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确定的数字填列。
实际指标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完成情况填列。
2、表中基建支出各项数字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起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
基本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3、表中设计概算批准文号根据实际批准的文件填列,包括各次经批准调整(修正)的概算文件文号。
4、表中收尾工程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由于规划、设计等原因暂时无法完成而又必须实施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这部分工程的成本如果没有施工图预算(标底),可根据设计概算填列,如果已编制施工图预算,则按施工图预算(标底)填列,但均应事先报计划、财政部门同意,并作出详细说明,待完工后再将具体实施情况报计划、财政部门,可不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1、表中资金来源项下“基建拨款”各项、“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和资金占用项下“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等项目,填列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
2、表中其余各项目填列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3、表中要注意几个明细科目的填报口径:①“预算拨款”指纳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列报“基本建设支出”科目的预算内拨款,与附表五第4栏一致;②“自筹资金拨款”项下的“地方财政性资金”、“单位、部门资金”分别与附表五第6栏、第15栏相一致;③“其他拨款”主要指社会集资、个人资金、其他单位拨入资金、捐赠等,应与附表五第16栏相一致;④“待冲基建支出”是专用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完成的已转知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⑤1d“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与附表三相应的栏目合计数一致,其中:“待核销基建支出”中形成资产部分予以扣减。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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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指标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完成情况填列。
2、表中基建支出各项数字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起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
基本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3、表中设计概算批准文号根据实际批准的文件填列,包括各次经批准调整(修正)的概算文件文号。
4、表中收尾工程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由于规划、设计等原因暂时无法完成而又必须实施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这部分工程的成本如果没有施工图预算(标底),可根据设计概算填列,如果已编制施工图预算,则按施工图预算(标底)填列,但均应事先报计划、财政部门同意,并作出详细说明,待完工后再将具体实施情况报计划、财政部门,可不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1、表中资金来源项下“基建拨款”各项、“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和资金占用项下“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等项目,填列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
2、表中其余各项目填列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3、表中要注意几个明细科目的填报口径:①“预算拨款”指纳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并列报“基本建设支出”科目的预算内拨款,与附表五第4栏一致;②“自筹资金拨款”项下的“地方财政性资金”、“单位、部门资金”分别与附表五第6栏、第15栏相一致;③“其他拨款”主要指社会集资、个人资金、其他单位拨入资金、捐赠等,应与附表五第16栏相一致;④“待冲基建支出”是专用的备抵科目,核算待冲销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完成的已转知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⑤“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与附表三相应的栏目合计数一致,其中:“待核销基建支出”中形成资产部分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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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填制说明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
1、表中“建设性质”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建设项目等分类填列。
2、表中“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3、有关意见的签署:
(1)所有项目均须先经开户银行签署意见。
(2)中央级小型项目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财政监察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不签署意见。
(3)中央级大、中型项目报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签署意见后,再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财政部审批。
(4)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主管部门和财政监察专员办不签署意见。
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表
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计划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算、计划等确定的数字填列。
2、表中所列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主要材料消耗等指标的实际数,根据建设单位统计资料和施工企业提供的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填列.
3、表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根据概算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分别概算数和实际数填列。
填列包括单位面积造价、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单位投资增加的生产能力、单位生产成本、投资回收年限等反映投资效果的综合指标.
4、表中基建支出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起至竣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包括形成资产价值的交付使用资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不形成资产价值按规定应核销的非经营性项目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
根据财政部门历年批准的“基建投资表"中有关数字填列。
5、表中“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日期”按最后批准日期填列。
6、表中收尾工程指全部工程项目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并作说明,完工以后不再编制竣工决算。
三、大、中型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表
1、表中“交付使用资产”、“预算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项目资本"、“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项目,填列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上述指标根据历年批复的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和竣工年度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相应项目的数字进行汇总填列。
2、表中其余各项目反映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根据竣工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平衡表的有关项目期末数填列。
3、资金占有总额应等于资金来源总额。
4、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资金平衡表内的“基建投资借款”项目期末数填列;“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期末数”,应根据竣工年度资金平衡表内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项目的期末数填列;“基建结余资金"反映竣工时的结余资金,应根据竣工财务决算表中有关项目计算填列。
5、基建结余资金的计算。
基建结余资金按以下公式计算:基建结余资金=基建拨款+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待冲基建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四、大、中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1、表中各栏数字应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相应项目的数字汇总填列.
2、表中第2栏、第6栏、第7栏和第8栏的合计数,应分别与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数字相符。
五、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用来反映交付使用资产的详细内容,适用于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编制时固定资产部分,要逐项盘点填列;工具、器具和家具等低值易耗品,可分类填列。
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
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总表主要反映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和财务情况.比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指标和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指标口径填列。
附件2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
一、封面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
建设性质:固定资产投资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
二、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
1.表中各有关项目的设计、概算等指标,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确定的数字填列。
实际指标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完成情况填列.
2.表中基建支出各项数字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起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
3.表中设计概算批准文号根据实际批准的文件填列,包括各次经批准调整(修正)的概算文件文号。
4.表中收尾工程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
三、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
1.表中资金来源项下“基建拨款"各项、“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和资金占用项下“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转
出投资”等项目,填列自项目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
2.表中其余各项目填列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3.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
4.资金占用总额等于资金来源总额。
四、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按单项工程分行填列。
表中各栏数字应根据“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中相应单项工程项下各明细项的数字汇总填列,其总计数的加总应分别与建竣决02表中的“交付使用资产”及建竣决04表中的各单项工程的总计数加总相一致.
五、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本表是用来反映交付使用资产的详细内容,编制时,应对建竣决03表中各单项工程项下的内容作分类明细填列,并按单项工程进行小计,各小计行中各栏数字应与建竣决03表中相应的栏目相一致。
(一)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无多算和重复计算工程量、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现象; (二)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三)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四)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五)项目形成资产是否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受单位是否落实;
(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七)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八)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
(九)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十)项目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等;
(十一)(十一)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间是否存在错误;
(十三)相关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是否出具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