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及其它事项
基金申请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与要求

基金申请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与要求I. 申请表格类材料1. 申请表格:按照基金机构提供的官方申请表格填写。
2. 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
3. 项目信息:描述申请的基金类型、申请金额、项目名称、项目目的、实施计划等。
II. 个人身份和资质类材料1. 身份证明文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 学历证明:提供最高学历的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
3. 职称证明:如申请人具有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 资质证书:如申请人从事专业领域需要相关资质许可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 研究成果和项目经验:提供近年来的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经验等相关材料,如论文发表证明、科研奖励证书等。
III. 经济状况和资金用途类材料1. 个人收入证明:提供个人收入证明材料,如工资单、税单等。
2. 资产证明:提供个人资产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等。
3. 资金用途说明:详细描述申请基金的资金用途,包括项目开展所需费用的预算和计划。
IV. 申请项目相关类材料1. 项目计划书:详细描述申请的项目的目标、方法、计划等,包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预期成果。
2. 团队介绍:如项目需要多人合作完成,提供团队成员的简介及其专业背景。
3. 合作协议:如与其他机构或个人存在合作关系,提供合作协议或意向书等相关文件。
V. 推荐信类材料1. 推荐信:提供相关专家、学者、行业领导的推荐信,以证明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和潜力。
VI. 其他补充材料1. 其他支持材料:如论文摘要、专利证书、奖项证明、社会工作经历等,以补充申请人的专业背景和能力。
申请人应根据基金机构的具体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
请仔细核对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希望上述清单能够对基金申请者提供帮助,祝申请成功!。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户所需材料清单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户所需材料
一、签署期货经纪合同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期货经纪合同附件三(需被授权人签字留样、法人签章、盖公章)
7、公章(签署合同用)、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备注:若托管行不是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之一,则需以产品的名义在以上银行开立账号来办理银期关系。
二、签署三方备忘录(作为期货经纪合同的补充约定,份数根据备忘录约定)
三、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交易编码所需材料:
(1)《特殊单位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要基金公司在特殊单位客户名称处盖章并盖骑缝章,具体表格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一);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机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公章);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加
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公章);
(4)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复印件(加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公章);
(5)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公章);
(6)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承诺函复印件(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
《特殊单位客户交易编码申请表》。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People who often blame themselves can often get forgiveness from other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1,进行私募基金的募集。
2,接下来要进行的流程是私募基金的备案。
3,基金业协会会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批,在此之前基金产品不可进行投资行为。
在市场上,我们经常可以见到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主要是帮助企业融资,并协助投资者进行投资。
但是,私募基金公司和普通公司也存在着区别,特别是在私募基金公司的成立上。
那么,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设立一个投资企业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按照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所以首先要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理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
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现实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性质相对特殊和使用的法规相对冷僻,有限合伙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
比如,一些地区的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有限合伙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了解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一些重要术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对于一些较少接触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不太了解,还有个别有限合伙制私募机构反映在个别地区的税务局遇到过税务专管员要求有限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做,步骤是怎么样

私募基⾦备案怎么做,步骤是怎么样随着社会的发展,⼈们在⼀些⽣活中都会对⾃⼰的钱财进⾏投资,那么对于私募基⾦来说,必须⾸先要对其进⾏相应的备案,这样才可以形成专业的管理,对于私募基⾦来说风险⽐较⼤,故⼤家要多加注意,下⾯店铺⼩编为⼤家介绍⼀下关于私募基⾦备案怎么做,步骤是怎么样。
登记备案流程需要基⾦管理⼈先到协会进⾏会员登记,然后管理⼈登录系统填写基⾦的相关信息,然后协会进⾏办理登记,成⽴私募基⾦必须具备⼀定的条件,私募基⾦需要专业的团队打理,风险较⼤当然收益也较⼤。
私募基⾦备案简要流程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业协会(以下简称基⾦业协会)私募基⾦登记备案系统,进⾏私募基⾦管理⼈登记和私募基⾦备案。
(⼀)私募投资基⾦管理⼈登记流程1、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承诺函后,⽴即开展登记⼯作。
协会可以采取约谈⾼级管理⼈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式对私募投资基⾦管理⼈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核查。
2、除暂缓登记情形外,私募投资基⾦管理⼈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收齐登记材料之⽇起20个⼯作⽇内,以通过⽹站公⽰私募投资基⾦管理⼈基本情况的⽅式,为私募投资基⾦管理⼈办结登记⼿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会⼿续。
3、私募基⾦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收齐备案材料之⽇起20个⼯作⽇内,以通过⽹站公⽰私募基⾦基本情况的⽅式,为私募基⾦办结备案⼿续。
(⼆)私募基⾦备案流程协会将会公⽰私募投资基⾦管理⼈、私募基⾦及私募基⾦从业⼈员的基本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全部公⽰信息系由经登记的私募投资基⾦管理⼈提供,管理⼈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基⾦管理⼈公⽰。
包括基⾦管理⼈名称、注册地址、成⽴时间、登记时间、登记编号、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认缴资本、法定代表⼈/执⾏事务合伙⼈(委派代表)姓名及⼯作履历、其他⾼管⼈员姓名、具有从业资格的员⼯⼈数、机构⽹址等基本信息。
2、私募基⾦公⽰。
私募基金法律备忘录

私募基金法律备忘录备忘录收件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件人:律师日期:XXXX年XX月XX日概述本备忘录旨在提供有关私募基金法律事项的指导和建议。
私募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合规经营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
一、基金成立1.1 注册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登记注册。
管理人在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质证明等。
1.2 基金合同私募基金合同是基金运作的核心文件,应明确基金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风险提示等内容。
合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前获得其签署。
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2.1 投资者准入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制定投资者准入标准,并在招募投资者时进行严格审核。
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等因素,判断其是否适合投资私募基金。
2.2 投资者风险提示在投资者准入过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的风险提示,说明私募基金的风险特征、投资策略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等内容。
三、投资运作3.1 投资决策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进行投资决策。
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基金的风险管理和投资者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投资者权益保护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妥善处理投资者利益与基金利益的关系。
管理人应确保投资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情况。
四、信息披露4.1 基金报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投资者提供基金运作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基金的投资组合、投资业绩、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
4.2 外部披露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
披露内容包括基金的注册信息、投资策略、投资者准入标准等。
五、合规监管5.1 内部合规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培训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尊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申请机构:为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及登记完成后需要注意以下重点事项:一、申请机构总体性要求(一)【总体要求】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含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填报信息,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核查方式】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八条,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管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三)【法律依据】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协会自律管理,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四)【向证监局报告】根据现行监管要求,请新登记完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登记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注册地所属地方证监局取得联系。
(五)【信息更新】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应认真阅读AMBERS系统相关提示,申请材料在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应保持与系统填报信息(AMBERS系统和从业人员管理平台/jump.html)一致,填报材料和系统信息应前后自洽,重要章程、制度文件、说明材料应签章齐全。
二、申请机构应当按规定具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并建立基本管理制度(一)【内控基本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相关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专门从事私募基金发起、组建、运作、管理及投资咨询等业务的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监管机构提交的重要材料,下面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的相关内容。
一、申请材料清单(一)基本申请材料1.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表,包括机构基本信息、管理人信息、管理人背景信息等。
2. 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其合法注册和经营资格。
3.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应提供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明,包括基金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
4. 机构章程及备案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提供其机构章程、备案文件等相关文件,以便监管机构审查。
5. 个人征信报告及不良记录查询证明私募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应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及不良记录查询证明,以证明其良好的信用记录。
6. 其他基本申请材料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基本申请材料,如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等。
(二)业务及风险管理相关材料1. 私募基金合同及基金募集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提供其管理的私募基金合同样本及相关的募集文件,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2. 风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提供其建立的风险管理制度文件及内部控制文件,以确保基金管理的规范和风险可控。
3. 投资决策及交易执行记录私募基金管理人须提交其投资决策及交易执行记录,以便监管机构对其投资业务进行审查。
4. 客户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提供其对投资者进行的适当性评估文件,以确保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所投资产品的风险特征相匹配。
5. 其他业务及风险管理相关材料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业务及风险管理相关材料,如投资组合报告、风险披露文件等。
以上内容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的相关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登记申请能够顺利进行审批。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

[申请机构信头(如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本机构郑重承诺:本机构已完全知悉并遵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中相关内容,对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全面、真实、准确、规范地准备登记申请材料,审慎完整提交。
本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申请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在备案完成第一只基金产品前,不进行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事项变更;不随意更换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除外。
本机构、本机构实际控制人及本机构从业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1-4号》、《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等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协会自律管理,配合协会自律检查,不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情形,登记完成后持续合规经营,按规定持续具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建立基本管理制度,并依规向协会备案基金、报送重大事项变更和定期更新信息。
本机构、本机构实际控制人及本机构从业人员承诺登记完成后,作为管理人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应当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有效防范投资者与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出资人、关联方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活动;作为管理人应当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权责匹配的风控合规管理制度,清晰有效的业务运营体系,确保独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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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清
单及其它事项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需要材料清单及其它事项
私募基金管理人初次登记材料清单
(一)常规格式文件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入会申请书(协会格式文本)
2、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协会格式文本,盖章承诺)(以上两项文件模板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均可下载)
(二)管理人信息
1、机构基本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若是);2)管理人的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4)管理人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2、实际控制人资料:
1)自然人: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3、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4、财务信息:
1)上一年审计报告(若有)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股东/合伙人信息
1、自然人: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四)主要人员信息
主要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
1)身份证;2)学历证;3)个人简历;
4)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任职时间、职务、是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为风控负责人、是否为信息填报负责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五)法律意见书
由从事相关事项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清单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完成登记,私募基金应进行备案。
2、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私募基金备案时应填报信息并提交各类材料。
本文将私募基金须提交的材料汇总,便于管理人了解,提前准备。
3、备案系统将私募产品分为私募证券、私募股权、私募创投、其他私募基金及顾问管理产品五类。
备案时按基金所属类别,对应提交资料。
私募基金备案所需文件清单
一、正在运作的基金/新基金备案
(一)外包业务机构情况表外包机构营业执照
(二)私募基金信息情况表
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B.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C.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D.其他投资基金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基金适用)
2、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风险揭示书
4、投资者承诺函
4、募集规模证明(包括验资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出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
5、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
6、委托管理协议(若有)
7、基金托管协议(若有)
8、投资者明细(包括姓名/机构名称、证件号码、实际投资额。
成立日期在2014年8月21日(含当日)以后的基金必填此项)
10、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11、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2、销售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13、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
14、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销售系统与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联网测试报告、销售系统功能说明。
(若有)
15、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功能说明。
(若有)
16、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17、委托外包协议(若有)
E.顾问管理产品
1、投资顾问协议
2、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若有)
二、基金重大事项更新
(一)基金合同及其相关信息变更(若有)
(二)基金管理人变更(相关协议文件)
(三)托管及账户信息变更
(四)挂牌情况变更
(五)外包业务变更
A.外包业务机构营业执照
B.委托外包协议
(六)基金清算
三、基金定期更新
基金季度\年度更新
A.规模证明
B.投资者明细
C.对销售业务的管理制度
D.对份额登记业务的管理制度
1、销售系统情况(若有)
2、销售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3、份额登记系统测试报告、与连接中央结算平台测试报告、系统功能说明(若有)
4、TA资金清算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功能说明
5、份额登记监管机构监督协议(若有)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授权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
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
投资者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时须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一、基金管理人登记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2、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4、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5、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6、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二、基金备案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2、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3、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4、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三、人员管理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2、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
四、备案时间及要求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
4、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