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剩余财产处理情况清单(空表)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 作办学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的审批

第二步:受理后,由受理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第三步:对于申请设立的,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并提出咨询意见;
第四步:对于申请分立、合并的,在进行财务清算后,对拟分立、合并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设施进行实地核查;
第五步:对于变更层次、类别的,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并提出咨询意见。如果变更后的学校不属于市教委审批的,市教委将材料转送对该学校有审批权的审批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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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教育机构)财产、财务清算的有效证明文件;
4、对分立、合并的,还应提交:
①分立、合并后的新的学校(教育机构)承担的债权、债务和义务、责任的法律文件;
②原在校学生的安置情况;
③分立、合并后的新学校(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拟任校长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情况;
④分立、合并后的新学校(教育机构)的校舍、教学设施情况。
(五)申请变更层次、类别的,应符合相应层次、类别的学校的设置标准;
(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1、根据教育机构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的;
2、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五、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筹备设立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分立、合并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个月;
申请终止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九、承诺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十、该行政许可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无
十一、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十二、能否网上申报办理
否
十三、申请书标准文本和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报告书

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报告书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报告书一、清算工作基本状况1、变更(注销)学校(幼儿园)概况:学校(幼儿园)名称: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各股东投资比例:本校(园)由位股东出资设立.其中股东出资万元,占校(园)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股东出资万元,占校(园)注册资本的比例为%.学校(幼儿园)地址:办学内容为:2、学校(幼儿园)变更(注销)的缘由.3、清算组的成立状况.本校(园)于年月日依法组织成立了清算组,负责本校(园)的清算事务.清算组由校(园) 、及股东代表三人组成. 为清算组负责人.4、三次公告的状况.清算组成立后,于年月日在公告清算状况,通知未知债权人于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二、清算学校(幼儿园)财产状况年月日,本校(园)清算组成立后,接管了本校(园)的财产,并进行了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财产清单.截止年月日即清算开始日,本校(园)资产总额为元.其中:(1)、货币资金元.其中库存现金元;银行存款元;其他货币资金元.(2)、应收帐款元.(3)、其他应收款元.(4)、固定资产元.综上,本校(园)可供安排的清算财产总额为元.三、清算校(园)债权、债务的审定状况1、债权的追收状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清算组成立后对校(园)的债权进行了核实,对未收债权已移交股东,由股东负责收回.2、债务的申报、审定状况截止年月日,除本校(园)已确认的债务外,无任何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本公司的债务为(其中应付债务为元,应付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为元).四、清算财产安排状况(一)、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元,其中:1、支付公告费合计元;2、支付清算组人员工资元:(二)、支付教师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三)、清缴税款数额为零;(四)、清偿债务:上述(一)至(四)项金额合计元,本校(园)可安排的财产总额为元,支付上述款项后尚余元财产,归股东全部.依据本校(园)章程规定,股东按出资比例安排财产,其中:股东分%,金额为元;股东分%,金额为元,学校(幼儿园)财产安排完毕.五、清算其它状况1、本校(园)的账本及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安善保存.2、投资人保证校(园)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好,并承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投资人(签名)确认:学校(幼儿园)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签名:xxxx2020年月日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报告书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公司已经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
学校课室财产登记表

序 号
名称
规格或编号
核对 数量
第一次检查财产状况
核对 数量
第二次检查财产状况
1
学生桌
备注
2
学生椅
3
窗帘
4 名人名言牌
5 中小学生守则
6
中小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牌
7
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牌
8
班务栏
9 班级科室牌
10 班级信息栏
11 班风八字
12
讲台和电子黑 板钥匙
13 投影仪遥控器
14 电子班牌
15 3P空调
16
讲台
17 前黑板
18 后黑板
19 国旗牌
20 投影仪
21 广播喇叭
22
音箱
23
时钟
24 楼顶扇
25 双排日光灯
26 学习园地
27 荣誉栏
28 木椅子
29 不锈钢门
30
钥匙
31 拖把桶
32 垃圾桶
33 垃圾铲
34
拖把
35
扫把
36 移动小黑板
登记人:
负责人:
登记人:
负责人:
所属班级:
检查日期:
所属班级:
检查日期:
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报告范文书

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报告范文书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华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和《浙江省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开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48号)等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民办学校终止退出管理机制,保障民办学校终止清算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师生、债权、社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办学秩序,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以下统称为民办学校)财务清算适用本方法。
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或因其他原因,经相关当事申请,由民法院组织清算的,不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民办学校财务清算是指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的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清算或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
第四条民办学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学校自行组织清算:(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或者按照章程规定终止办学;(二)理事会或董事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决定终止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核准;(三)分立、合并;(四)举办者变更;(五)其他非法定强制终止。
第五条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应在学生和教职工权益优先、全面保障的根底上开展各类清算工作。
在审批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清算组,对资产、债权、债务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条民办学校被审批机关撤消办学许可证,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
第七条民办学校除举办者变更清算外,其他清算原那么上应在该学校教学周期结束后开始清算,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清算议案之日,或者审批机关核准学校清算之日为清算基准日。
第八条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应当自清算基准日起5日内,组建清算组,并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发布清算公告。
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的,应书面通知审批机关。
第九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的,应成立由举办者、理事会或董事会代表、学校行政班子代表、教职工代表、律师、会计师参加的清算组,数不少于5,且为奇数。
撤并学校财产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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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并学校财产处置措施
一、组建工作专班
(一)市政府成立以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为组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撤并学校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叶勍兼任。
抽调教育、财政、土地、房管、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撤并学校资产清理、核查、评估、处置工作。
(二)各乡镇(办、场)按照市政府要求。
具体负责辖区内撤并学校资产清理、核查、评估、处置工作。
二、撤并学校资产处置方法和步骤
(一)处置方法。
1撤并学校可动资产(包括课桌椅、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远程教育设备等)移交给并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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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级财产管理表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表
简介
本文档旨在记录学校班级财产的管理情况,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使用情况等。
财产种类及数量
财产使用情况
书籍
- 书籍分类:教材、参考书、小说等;
- 数量分布情况:教室 50 本、图书馆 20 本、其他地方 30 本;
- 借出情况:教师借出 5 本,学生借出 10 本,尚未归还 5 本。
桌椅
- 数量分布情况:教室 20 个、自室 10 个。
- 使用情况:教室桌椅正常使用,自室桌椅有 2 个损坏待修。
电子设备
- 电子设备种类:电脑 5 台、投影仪 2 台、打印机 3 台。
- 使用情况:所有电子设备正常使用。
财产维护
为确保财产的安全和长期使用,需要采取以下维护措施:
- 定期检查财产的完整性和状态,并及时修复损坏的财产;- 加强财产的防盗、防损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
- 合理利用财产,避免不必要的损耗和浪费。
财产调配
根据学校的需要和教学计划,财产可以进行以下调配:
- 教室之间的书籍调配,确保各个教室的教材需求;
- 自室桌椅调配,确保自室的使用需求;
- 根据课程需要,合理配置电子设备。
结论
通过对学校班级财产的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和维护,可以确保财产的安全、有效和长期使用,并为教学活动提供良好的支持。
以上为学校班级财产管理表的内容,供参考使用。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及时与财产管理部门联系。
2020年最新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五篇】

2021 年最新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五篇】工作报告范文 ( 一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于 2021年x 月 28 号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和清查日期( 一) 工作目标:摸清学校资产的“家底〞,如实反映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 二) 清查日期:此次清查工作,以 2021 年 x 月 x0 日为资产清查结束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长:吴自范成员:王芳李丽王超相振贞王增芬王曙光李春凤王桂兰于秀玲孟莹( 二) 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校资产清查工作;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三是审核确保本校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 三) 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具体成员如下:(1)马钦东: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2)王增芬: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清查。
(x)王曙光:负责电教设备清查。
(4)王桂兰:负责图书资料等清查。
(5)相振贞:负责办公家具清查(6)于秀玲孟莹:负责音、体、美器材清查(7)王超:具体负责数据的整理,电脑操作等。
三、实施阶段:( 一)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 (2021 年 x 月 28 日)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时间、步骤,制定根本情况清理和固定资产清理等;x、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发动和部署;4、组织资产清查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 二)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 (2021 年 x 月 28 日— x 月 x0 日)1、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 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实、验收。
( 三) 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和整改(2021 年 x 月 x1 日 )1、根据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学校多余、闲置及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办法

学校多余、闲置及报损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多余、闲置固定资产的作用,规范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工作,本着增收节支的精神,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订以下处置办法。
第二章多余、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第一条多余、闲置固定资产范围(一)因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需要的改变或更新(更新标准:机电类20年、电子类15年、计算机类5年),不再使用的;(二)虽性能尚好,但因技术落后,已被淘汰,不再使用的;(三)长期闲置,多余积压的。
第二条多余、闲置固定资产调剂审批程序(一)多余、闲置固定资产的调剂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批准。
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贵重设备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多余、闲置固定资产首先在本单位内部调剂使用,单位与单位之间调剂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调拨手续后调入单位方可提走使用。
(三)校内调剂后剩余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汇总造册,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进行校外调剂或会同纪检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进行有偿调拨或拍卖。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四)经批准免税进口的教科用品,经学校批准移作它用、转让或出售,原申请免税单位要事先报原免税海关核准,并按章补税。
第三条调剂物资处理办法(一)校内教学与行政之间,原则上实行无偿调拨。
(二)非经营性单位与经营性单位之间实行有偿调拨,其价值协商确定。
(三)调给校外如实习点、协作单位或贫困地区的固定资产,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实行计价无偿或优惠价调拨。
第三章报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第四条报损报废固定资产范围:(一)经长期使用,自然损耗,技术指标严重下降,且无修理价值的。
(二)技术落后,耗能很高,效率很低,已被淘汰的。
(三)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坏,且无修复价值的。
(四)设备陈旧,继续使用有危险或易发生事故的。
(五)修复费用过高达到原价值的50%以上或接近于新购置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