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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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XX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样板)

XX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样板)

XX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为更好地完成学校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任务,促使我院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树立良好学风,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推免原则总体原则:严格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入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校推免实施办法》)、《辽宁科技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说明》,开展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和接受外校推免生工作。

在具体的推免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推免生的学习成绩、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并根据基本分和加分计算考核总得分,确定考核名次,并编制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综合排序表》(以下简称《院级综合排序表》)。

在考核总得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学习成绩得分、发表科研论文得分多少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在推免生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者,要立即取消推免生初选资格,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组织领导依据《校推免实施办法》的规定,成立我院推免生推荐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推荐小组)。

该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代表,以及分团委书记、教学秘书、科研秘书、毕业班辅导员等人员组成,院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三、申请资格各类推免生必须符合《校推免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相应推免条件,才可提出申请,否则院推荐小组不予受理。

但对于有特殊学术才能或科研潜质的推免生可设立豁免条款,不受《院级综合排序表》限制,具体要求推免生在大学第1至第3学年期间,累计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者,经过3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院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公示合格后直接上报校级领导小组。

四、考核基本分包括的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基本分是指每个推免生都应该具备的得分,包括学习成绩得分和学术成果得分两部分。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为鼓励在校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出推免研究生及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一)(适用于推免研究生)1.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者加6分(不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获得四川省奖学金者加3分3.获得成都市奖学金者加2分4.获得校特等奖学金者2分5.获得校一等奖学金者加1分6.获得校二等奖学金者加0.5分7.获得校三等奖学金者加0.3分8.获得校社会奖学金者加0.2分9.同时获得校综合奖学金及校社会奖学金者,取高的一项予以加分10.各级各类助学金(或含助学金性质)获得者均不加分(二)1.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加6分2.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者加2分3.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者加1分4.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639分(含)以上者加1.5分(适用于奖学金评定)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获得603.5分(含)以上者加1分(适用于奖学金评定)7.获口语A级证书者加1分(三)1.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者加6分2.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者加4分3.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者加3分4.获得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者加2分5.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者加2分6.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者加1分7.获得四川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者加0.5分8.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者加6分9.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银奖者加3分10.获得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铜奖者加1分11.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者加3分12.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银奖者加1分13.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铜奖者加0.5分14.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奖加分(四)1.在A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10分2.在B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8分3.在C级刊物发表文章者加4分4.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者加1分5.在一般刊物发表文章者加0.1分(只对第一作者计分,此项计分最高不超过0.5分)6.公开出版著作者加4分7.参编出版著作者加0.5分(此项计分最高2分)8.在报纸发表文章者参照期刊加分9.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4分10.第二作者加分予以减半,第三作者予以酌情加分,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视同第一作者。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根据《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对于转专业(类)的学生,转专业之前的考试课程按原专业培养方案认定。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期末考试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

对于赴国内外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期间的学习成绩不参与校内平均学分绩计算。

二、优秀加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具体加分原则如下:(一)学生受表彰加分: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2.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3.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加分;同一学生在不同年度且不同奖项中获奖,可以累积加分。

(二)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加分:1.国际或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5分,其他学生加3分。

2.国际或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3分,其他学生加1.8分。

3.国际或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1分,其他学生加0.6分。

4.以上加分中,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

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三、有关说明(一)学习成绩和获奖情况的统计时间从学生入学起至学校规定的综合考评公示之日止。

加分资格审核以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部门正式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

中南大学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

中南大学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

中南大学商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办法为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综合性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手册》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综合评价办法。

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对于凭文化课加权平均成绩入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范围者,学院和学校将着重考察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按下列综合评价办法进行加分,入围推免生最终排名由前三学年文化课加权平均分和综合评价分共同决定。

即:推免考核分=前三学年文化课加权平均分+ 综合评价分。

综合评价分总分不超过2分,具体加分细则如下:1、在科技竞赛(如:挑战杯等)中获奖。

以个人名义获奖者按表1加分;以团队名义获奖者,第一排名者按表1加分,第二、第三排名者按表1加分减半,之后排名者不予加分。

2、在学科竞赛(如:大学英语竞赛、数学建模、节能减排竞赛等)中获奖。

以个人名义获奖者按表1加分;以团队名义获奖者,第一排名者按表1加分,第二、第三排名者按表1加分减半,之后排名者按表1加分1/4。

学科竞赛只限《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所述类别。

3、在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奖。

以个人名义获奖者按表1加分;以团队名义获奖者,第一排名者按表1加分,第二、第三排名者按表1加分减半,之后排名者按表1加分1/4。

表1:获奖等级加分表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

国家级立项加0.3分;省级立项加0.2分;校级立项加0.1分。

团队立项加分参照学科竞赛加分细则。

5、同一比赛项目在不同级别中获奖者只按最高获奖等级加分。

6、其它未尽事项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办法从四年制2011级开始实施。

中南大学商学院 2014年4月16日。

中国药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中国药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比赛获奖
三等奖 1
奖,计分将 以最高分值 计算一次, 不体活动中获奖 团体获奖 1/人
其他
在校级比赛中获奖 0.5 在院部比赛中获奖 0.3 在社团比赛中获奖 0.1 凡未列入加分项中,经院部(系)审核认为表现突出,需要加分的,需报 教务处研究同意后方可加分
中国药科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分类 项目 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干部、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工作获奖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干部 校级优秀运动员 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积极分子)、社 团、宣传、体育积极分子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校级特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SCI、EI、ISTP、CSCI 收录的论文 参与作者 1/篇 全国公开发行刊物、 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 表学术论文 科研活动 第一作者 5/篇 参与作者 0.5/ 篇 分值(分) 5 3 2 1.5 1 4 3 3 2 1.5 1 0.5 第一作者 10/篇 以出版物或 杂志社正式 录用证明为 准。(参与 作者为前三 名) 备注
奖学金
每人只加一 次,参加多 个项目不累 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省级、 基础分 (组长 3, 计加分。优 校级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项目加分, 组员 2) 秀结题项目 未结题不加分) 将按照基础 分*1.5 的系 数计算 一等奖/金奖 5 由教育部、 团中央组织的国家级科技竞赛 获奖 二等奖/银奖 4 三等奖/铜奖 3 由教育厅、 团省委组织的省级科技竞赛获 一等奖 3 奖 二等奖 2 1.科技竞赛 为“挑战 杯”、数模竞 赛等 2.如果同一 项目在各级 竞赛中均获
优秀结题项目将按照基础分15的系数计算尚未结题基础分1比赛获奖由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国家级科技竞赛获奖一等奖金奖51科技竞赛为挑战杯数模竞赛等2如果同一项目在各级竞赛中均获奖计分将以最高分值计算1次不累加计二等奖银奖4三等奖铜奖3由教育厅团省委组织的省级科技竞赛获奖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在省级以上组织的文体活动中获奖个人获奖2团体获奖1人在校级比赛中获奖05在院部比赛中获奖03在社团比赛中获奖01其他凡未列入加分项中经院部系审核认为表现突出需要加分的要报教务处研究同意后方可加分

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与评优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与评优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与评优暂行办法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与评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积极引导我院研究生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的评优选好工作,增强研究生工作的透明度,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综合测评采用量化方式,其中德育素质占15%,智育素质占77%,文体活动占8%。

第三条综合测评的结果是研究生先进荣誉称号的主要评定依据,并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推荐。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研究生先进荣誉称号”,包括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各种校级、院级奖励等。

第五条各班根据实际情况,应组成由现任班委为核心的评选小组,班长担任评选小组组长,在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测评过程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凡在参评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研究生先进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

1、课程考试、考核成绩有1门不及格;2、受过警告或警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或2次以上全院书面通报批评处分;3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4、恶意拖欠学费者;5.对于校、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3次以上者;6.无故旷课累计超过15节。

第七条参评研究生先进荣誉称号,还应当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

台、港、澳、侨、外国留学生不参加研究生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

第八条“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应当是担任班委,党支部支委以上职务,任职时间连续达一年以上的在任学生干部(两个学期所担任的职务可以不同)。

第九条各班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定名额,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的比例下达。

第十条各班所推荐的参评学生应征求各专业教研室及院分管领导意见。

第二章德育素质第十一条德育素质测评最高分为15分第十二条兼任社会工作(3分)1、担任班长、党支部书记以上学生干部或法律援助中心主任(1分/学期);2、担任班级或党支部其他委员,或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0.5分/学期)3、受院里指派担任本院各类研究生代表队负责人或教练,每任一职加0.3分。

北师大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北师大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北师大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课程成绩占85%,科研占10%,院系机动占5%。(各院系会有不同比例的调整)
内容
分值
最高限分
课程成绩
专业及外语课程平均成绩
平均成绩的85%
85分
科研项目
本科
生科
学研
究基

主持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立项0.2分
结题1.5分
优秀0.8分
2.5分
参加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特等
5分
一等
4分
二等
3分
三等
2分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物理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竞赛
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含奥运专题)
一等
3分
二等
2分
三等
1分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特等
4分
一等
3分
二等
2分
三等
1分
京师杯学术论文竞赛
5分
二等
4分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点)
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
微软大学生嵌入式系统竞赛
全国仿真大奖赛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全国师范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
全国高分
二等
1分
三等
0.5分
北师大程序设计大赛
北师大数学建模竞赛
北师大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含奥运专题)
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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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为推进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公平公正开展,选好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优秀的推免生,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通知精神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3)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在年级)前25%以内。

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应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托福〔TOEFL〕成绩在8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在6.0分以上且单科不低于5.5分),英语类专业要求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良好以上成绩。

(4)逻辑思维清晰,反应敏锐,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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