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管理制度.docx
交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交叉作业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交叉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不同工种、不同部门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的作业;2. 不同层次、不同位置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的作业;3. 不同设备、不同设施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的作业。
三、责任与分工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废止本制度,并对交叉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叉作业符合本制度要求。
3. 作业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执行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四、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 作业前准备:1.1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定交叉作业的时间、地点、范围和作业内容。
1.2 作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3 作业单位应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安全无隐患。
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1 作业单位应设立交叉作业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2 作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交叉作业的现场协调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3 作业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安全网、警示灯等。
2.4 作业单位应确保作业人员配备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3. 作业后的安全管理:3.1 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3.2 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总结,对交叉作业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五、交叉作业安全教育培训1. 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叉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作业单位应将交叉作业安全培训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转岗培训等环节。
六、监督与检查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交叉作业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交叉作业的人员,包括现场操作人员、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交叉作业是指在一个工作区域内,多个人或多个作业同时进行的工作。
第四条交叉作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交叉作业期间,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交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在进行交叉作业前,必须建立明确的作业计划,并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第八条作业计划应详细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地点:明确交叉作业的地点,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2. 作业时间:明确交叉作业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
3. 作业人员: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相关资质证书。
4. 作业内容:详细描述交叉作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5. 作业设备:列举所需的作业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6. 安全措施:制定适当的安全措施,防范作业过程中的事故。
第九条作业计划应在作业前至少三天向作业人员公布,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作业前,应检查和清理作业现场,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交叉作业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服、眼镜等。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和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保持警觉和集中注意力,不得受其他事务的干扰。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互助和联络,确保各个作业环节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在交叉作业期间发现危险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各车间、科室、外委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
3、术语和定义3.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3.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
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4、交叉作业的分类: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标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专业队伍同时生产或检修。
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5、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
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淹溺等。
6、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生产或检修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区域联保协议(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通过区域联保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在交叉作业中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叉作业是指两个或多个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人员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设备上或附近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交叉作业由所属部门负责安排,相关部门必须积极互相配合,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交叉作业的管理。
第五条交叉作业必须经过严格的计划和协调,保证各部门的作业顺利进行,防止人员受伤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所有参与交叉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作业,严禁违反规定行为。
第二章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第七条在进行交叉作业之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
计划应包括作业内容、时间、地点、设备和工具的准备等。
第八条交叉作业过程中,各部门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定期开展交流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第九条交叉作业中应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各环节的工作协调一致,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条在交叉作业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在交叉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在交叉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交叉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杂物堆放,保证人员通行的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在交叉作业现场,严禁吸烟、酗酒和吸毒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在交叉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检查,随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在交叉作业中,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交叉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护,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第十八条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按要求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三篇)

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企业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行交叉作业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交叉作业是指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或者环环相扣的工作,需要多个单位、多个工种、多种设备、多个工序同时进行,或者需要多个工种、不同专业、不同职能之间合作协同完成的工作。
第四条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交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交叉作业中的协调与配合、交叉作业后的总结与评估。
第五条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组织单位和负责人,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义务、权利和纪律要求,指导员工开展安全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二章交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交叉作业应当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并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或操作规程。
第九条交叉作业前应当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评估,确定作业范围、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等,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保证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交叉作业前,各参与单位应当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安全操作规程等,并进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交叉作业前,应当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三章交叉作业中的协调与配合第十二条交叉作业中,各参与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工作方案和施工方案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和工艺,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三条交叉作业中,各参与单位应当密切协作,及时沟通交流,解决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交叉作业中,各参与单位应当互相关注,相互提醒,发现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交叉作业中,各参与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区域的整洁、有序,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4.2.1在进行交叉作业前,相关方(施工单位)和公司内部各检修单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和沟通协调,明确各自的作业范围、作业时间、作业方式、安全措施等。
4.2.2安全确认和沟通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安全交底、现场会商、签署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等。
4.2.3交叉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确保作业安全。
4.2.4交叉作业过程中,如需要变更作业范围、时间或方式,必须重新进行安全确认和沟通协调,签署变更后的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
5交叉作业现场安全措施5.1交叉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
5.2交叉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警示标志、隔离栏杆、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通风设备、灭火器材等。
5.3交叉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安全确认和沟通协调后及时落实,确保作业安全。
6交叉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XXX、XXX负责对交叉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督促相关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6.2交叉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应重点关注交叉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秩序等问题。
6.3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方(施工单位)反馈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7附则7.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7.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4.2.1 在同一区域内作业的生产单位应该相互理解、配合,并加强联系确认,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作业计划,被干扰方根据计划提前安排作业,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
如果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则应报请双方领导协商解决。
4.2.2 作业各方应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预防事故发生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四不伤害”。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交叉作业导致的工伤事故发生,规范交叉作业行为,根据《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交叉作业是指在同一工作区域内进行的两个或多个不同工种的作业活动,或者两个或多个不同设备、设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交叉作业的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工作场所负责人应当负责组织和协调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二)组织开展交叉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三)对交叉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四)向上级报告交叉作业的安全情况;(五)处理交叉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六)其他与交叉作业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交叉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措施进行作业,具体职责包括:(一)参加交叉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并通过考核;(二)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三)保证作业区域的整洁和有序,防止物品堆放、堵塞通道等影响安全的情况发生;(四)在交叉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五)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六)其他与交叉作业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参与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监督和检查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指导并参与交叉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三)对交叉作业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整改建议;(四)汇总交叉作业的安全情况,编制安全报告。
第七条交叉作业的参与方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八条在进行交叉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并由工作场所负责人审核。
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交叉作业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二)交叉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步骤;(三)交叉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险源;(四)交叉作业中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和应对措施;(五)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联系人信息。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交叉作业。
二、术语和定义交叉作业:指在同一工作区域内,不同施工单位同时进行施工作业,可能会导致相互伤害的作业。
三、职责和权限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各相关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
3. 交叉作业的各方应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
四、管理要求1. 交叉作业前,各方应共同制定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区域、作业时间及安全措施等。
2. 交叉作业的各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协调,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信息沟通畅通。
3. 交叉作业过程中,各方应严格遵守作业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相互伤害的事故。
4. 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交叉作业,应采取特殊管理措施,如第三方监管、专家评估等。
5. 交叉作业结束后,各方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工作区域内无安全隐患。
五、培训与教育1. 公司应定期组织交叉作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在进行交叉作业前,各方应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六、检查与考核1. 公司应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其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订、废止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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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两个以上生产部门(车间)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范围内的所有交叉作业。
3作业管理要求与安全职责
3.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本厂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3.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明确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3需到另一个部门施工或作业的,必须有作业联系单,经双方部门的主管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4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受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3.5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3.6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3.7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3.8安环科负责督促本制度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4.2交叉作业的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施工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设备维修、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4.3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
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
4.4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5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4.5.1各生产单位在同一区域内作业,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
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作业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作业,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调度室帮助协商解决。
4.5.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4.5.3因生产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
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设备维修、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5.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4.5.5双方在交叉作业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
当生产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生产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
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6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4.6.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作业区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6.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设备维修时;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工具、配件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滚落措施)。
4.6.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
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4.6.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
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
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
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
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4.6.5同一区域内的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
作业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
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6作业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作业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作业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
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