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管理规定【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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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交叉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交叉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为了确保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交叉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的交叉作业活动。

二、交叉作业的定义所谓交叉作业,是指在一个工作区域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种、工程或作业;或者指在不同工作区域内,由不同的工种、工程或作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工作。

三、责任与义务1. 工作单位(发起交叉作业的部门/责任人)应当组织编制交叉作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工作流程、工作责任人。

2. 工作责任人应当制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分工,确保每项作业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

3. 工作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参与交叉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其理解并遵守。

4. 工作责任人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

5. 工作责任人应当对参与交叉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6. 工作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和记录交叉作业中的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并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7. 工作责任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器具,保障交叉作业的安全进行。

四、安全防护措施1. 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合格的检测验收。

2. 工作现场应当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警示标识牌、标志标线等。

3. 工作现场应当设置安全通道,保证人员疏散和救援的通畅。

4. 高处作业应当设置防护栏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设备。

5. 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等特殊作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培训与考核1. 工作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交叉作业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2. 工作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内容。

3. 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工作人员的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从事相应的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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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叉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交叉作业活动。

第三条交叉作业是指在同一工作区域内,同时进行的两个或多个作业的情况。

第四条交叉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机制、安全责任、安全教育与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二章安全组织第六条设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单位交叉作业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部门、工种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委员。

第八条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交叉作业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九条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交叉作业安全监督工作。

第三章安全机制第十条交叉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各作业的工艺流程、作业时间、作业空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交叉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面了解各项作业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交叉作业中,各作业班组应进行有效沟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协调性。

第十三条交叉作业期间,应设置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第十四条交叉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交底,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十五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交叉作业安全的领导,明确安全责任,并推行“一岗双责”制度。

第十六条各部门、工种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对交叉作业的安全进行有效管理。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九条定期组织交叉作业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工程建设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工程建设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工程建设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的生产安全,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

各单位应当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同时,各单位还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二、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

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原则上立体交叉作业时,上方作业主动采取交叉作业防护措施;平面交叉作业时,后进场方主动采取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2、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

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方开挖、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3、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并及时向监理单位、甲方项目组及安全组通报。

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三、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1、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交叉作业是指在一个工作区域内或者不同的工作区域中进行的两个或多个作业同时或者相互影响的作业。

为了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性,需要制定以下管理规定:1. 交叉作业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安全措施。

在进行交叉作业前,应当对每个作业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交叉作业应有责任人负责协调。

对于交叉作业,应当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协调各个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并确保各项措施的执行。

3. 交叉作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

参与交叉作业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4. 交叉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参与交叉作业的人员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正确使用设备等。

5. 交叉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

参与交叉作业的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共享工作进展、风险信息和安全问题,确保各个作业之间相互协调,互不干扰。

6. 交叉作业应设立警示标识。

在进行交叉作业的区域内,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其他工作人员注意安全,避免进入该区域或者干扰作业。

7. 交叉作业应有统一的安全管理计划。

对于复杂的交叉作业,应制定统一的安全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明确每个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和控制措施,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8. 交叉作业过程中应密切监测风险。

交叉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调整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9. 交叉作业结束后需要进行评估总结。

交叉作业结束后,应进行评估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和工作程序,以提高交叉作业的安全性。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交叉作业是指在同一场所或同一设备上进行两个或多个相互关联的作业活动,这种作业方式在许多行业中都存在,如建筑业、工程施工、能源产业等。

由于交叉作业涉及多个作业人员同时进行作业,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作业人员之间的冲突、安全事故等问题。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为加强对交叉作业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岗位交叉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维修、危险品搬运等。

三、交叉作业安全管理3.1 交叉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交叉作业前,各部门需协同制定《交叉作业安全方案》,安排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做好以下工作:1.告知作业人员:向参与交叉作业人员介绍安全方案,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要求,特别强调重点安全事项,增强安全意识,要求必须签字确认。

2.确保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状况,保证设备完好,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交叉作业安全事故。

3.现场标识:在交叉作业现场设置安全标识和隔离线,标记所有相关设备和管线,确保交叉作业现场明显有标识,防止没必要的人员接近。

4.专人看护: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看护,严格执行安全方案并随时记录。

3.2 交叉作业执行在交叉作业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操作,并有专人进行看护。

要求员工:1.戴好安全装备:对于要求穿戴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等安全装备的,必须戴好。

2.操作规范:交叉作业必须在掌握操作技能后进行,严禁无证操作和违规作业。

3.防火措施:如有可能出现爆炸、燃爆等危险,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4.时刻注意安全:在操作前、作业过程中、作业结束后都要时刻注意安全,确保个人、他人和设备的安全。

5.及时汇报异常:如有异常情况出现,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3 交叉作业后续处理交叉作业完成后,需进行事故评估、资料整理及后续处理:1.事故评估:进行事故情况评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安全监管并预防下一次事故发生。

2.资料整理:针对交叉作业的资料整理,包括“安全责任制”、“现场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等,记录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后续处理:对于已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并在下次交叉作业之前进行彻底的整改。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交叉作业的相关人员和劳动力公司。

第二条安全责任2.1 单位安全责任对于开展交叉作业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应当明确分工,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制定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上下级之间的安全管理关系和责任等。

2.2 个人安全责任对于参与交叉作业的工作人员,其安全责任要求如下:1.履行安全操作职责,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2.认真检查和控制作业环境的安全状态,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上报,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消除;3.工作岗位交接时要进行交底,接班人员应对前一班次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确保无遗漏。

第三条安全管理措施为保障交叉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制定并严格执行作业流程,明确各工种职责和工作流程;2.对参与交叉作业的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并记录相关培训情况,确保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能够胜任工作;3.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定期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消除隐患和缺陷,确保设备安全性和稳定性;4.对特殊环境和特殊工种进行重点管理和指导,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5.建立安全检查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化,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查处。

第四条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单位应该对交叉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眼镜、手套、安全帽等,对于作业特殊环境,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如呼吸器、安全带等。

第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和防护意识;对于参与交叉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岗前安全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素质。

第六条危险事故处置1.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及时排查和发现交叉作业危险源及隐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体系;2.出现交叉作业险情或危险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事故,对人员进行抢救和伤情评估,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3.对于重大事故,单位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危险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指在同一工作场所内,不同作业活动同时进行的情况。

为了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安全管理规定:
1. 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避免不同作业活动之间时间上的重叠,确保能够充分考虑到各作业活动的安全需求。

2. 制定明确的作业计划:针对每项作业活动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步骤、作业方法、工具和设备使用等,确保作业活动能够有序进行。

3. 确保作业区域的清晰划分:通过设置明确的划分标志,将不同作业活动的作业区域清晰分开,避免作业活动互相干扰。

4. 分配专责人员:针对不同的作业活动,指定专责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负责安全控制和协调处理各作业活动之间的交叉问题。

5.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为参与交叉作业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作业活动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并能正确使用相关工具和设备。

6. 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根据不同作业活动的特点和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活动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

7. 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交叉作业各方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共享信息和交流安全问题,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8.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对交叉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作业活动的持续安全。

9.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应对交叉作业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紧急情况,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10. 不断改进和提升: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总结,不断改进和提升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作业活动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监护,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7.作业人员的职责7.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7.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7.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7.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7.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8.监护人员的职责8.1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8.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8.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9.审批人员的职责9.1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9.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1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2.考核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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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同一工作面或同一立体空间范围内的不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免财产损失,特制订此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交叉作业。

包括:生产区域内建筑施工、建构筑物维护改造作业、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同一作业面上多台门起重机械和专用机械的交叉作业以及其他作业许可中规定的不相容作业。

相对独立的建筑施工中的交叉作业参照执行。

术语与定义
交叉作业---------凡在不同作业面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或在同一作业面处于起重机回转或运行范围之内同时进行的作业。

4.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安全进行的关键是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尤其是进入他人场地作业时必须通知该场地施工作业负责人,做好交叉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明确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

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

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

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息、逗留。

4.4起重作业
4.4.1吊装移动工件、分段前,起重指挥与起重司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吊物通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撤离。

4.4.2起重挂钩、指挥人员站位不得与起重物体起吊路线交叉,不得站在被吊物体通行的死角,与被吊物体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4.5厂内车辆作业
4.5.1厂内各类车辆在大型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作业时,大型起重设备拥有优先通过权,厂内各类车辆必须避让,不得争抢通行。

4.5.2车辆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做好防范措施(警示标识、监护引导人员)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

4.5.3厂内车辆进入生产区域,须按公司限速规定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通道。

4.5.4高空作业车、汽车吊在狭小空间或高压线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见下表),操作时须缓慢,严禁大幅度运行作业。

4.6搭架作业
4.6.1 脚手搭设中或未检验合格,其他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搭架范围,脚手架等辅助材料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4.6.2脚手板堆放高度过不得超过2米、脚手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堆放的底部宽度应大于1米,以保证堆放的稳定性。

4.6.3严禁在堆放物的脚手架、T排旁休息,防止倒塌伤人。

4.7明火、打磨作业
4.7.1投油作业与电焊、打磨作业不得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交叉作业。

4.7.2焊接动火作业与气体软管、气体分气包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或做好可靠的防护。

4.7.3打磨作业时,打磨机磨销方向不得有人员和易燃物。

4.7.4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若有应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

4.8设备维修时,按规定挂警示牌告知操作者,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4.9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该场地管理者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与该场所管理者协调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见附录A),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
4.9.1进入门机、龙门吊运行范围,有可能影响门机、龙门吊安全的交叉作业,如高空作业车跨越门机、龙门吊轨道进行的涂装作业;
4.9.2生产区域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建构筑物维护保养作业;
4.9.3其它由施工负责人根据作业风险分析确定需进行告知的交叉作业。

4.10 涉及到需审批、告知的作业(如明火作业、探伤作业、涂装作业、密性试验作业、锅炉调试作业、投油作业、狭小空间作业、零时线路安装等)按相应作业许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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