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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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随着科技创新在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中美两国在科技领域的竞争愈发激烈。

作为两个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中美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展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推动着一大批科技公司蓬勃发展;而美国一直以来在科技领域拥有强大的创新实力,处于全球科技创新的领先地位。

中美之间的科技创新政策差异也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将对中美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促进双方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 问题提出在当今全球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中美两国的科技创新政策备受关注。

中美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其科技创新政策对全球科技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在这两个国家的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在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中,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是:两国科技创新政策在资源投入、创新环境、政府支持等方面存在何种差异?这些差异对于各自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有何影响?中美科技创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如产学研结合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方面的挑战?通过对中美科技创新政策的比较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两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优势和不足,为未来提出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建议。

在接下来的我们将对中美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比较分析。

2. 正文2.1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中美是世界上两大科技强国,其科技创新政策在推动科技发展和经济增长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以下将对中美两国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比较分析:一、政策目标在政策制定方面,中美两国都将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致力于提高科技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但是在具体目标上有所不同,中国政府强调实现自主可控,推动技术自主创新,而美国政府更注重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市场竞争。

二、政策手段中美两国在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手段上也存在差异,中国政府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计划等手段推动科技发展;而美国政府更多地采用市场化的方式,通过税收优惠、创新基金等措施,激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科技创新。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中美科技创新政策的比较主要涉及到国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战略定位、政府支持力度、人才培养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

下面是对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的简要分析以及对我国科技创新政策的建议。

中美在科技创新战略定位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将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量,将其纳入到国家战略的核心位置。

而中国则将科技创新作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

对于美国而言,科技创新是其国家竞争力的基石,对于中国而言,科技创新是其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美在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政府通过科技创新政策、研发经费投入、税收优惠等方式,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活动。

而中国政府则通过建立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制定产业政策、提供财税支持等方式,大力支持科技创新。

尤其是在科技创新产业链上,美国政府注重培育科技创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而中国政府则注重培育完整的科技创新产业链。

中美在人才培养机制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通过加强高等教育、提供高质量的科研资源以及鼓励创新创业等措施,吸引全球优秀人才。

而中国则通过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改革人才评价机制等措施,推动人才培养。

尤其是在高端人才方面,美国更加注重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而中国则注重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

第四,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是知识产权保护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强制执行以及维权机构的建设等方面。

而中国则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上需要进一步加强。

中美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美国注重产学研各方的深度合作,通过制定政策和提供资金支持,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发展。

而中国则强调产学研各方的融合创新,通过构建产学研合作的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开展。

尤其是在产业需求导向性方面,中国政府提出了“需求牵引、资源整合、产业引领”等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发展。

中美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比较研究

中美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比较研究

中美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比较研究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科技成果转化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

作为全球两大科技大国,中国和美国的高等院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案例。

本文将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探讨中美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差异和相似之处,以期为各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政策环境的差异在政策环境方面,中美两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美国政府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和法规。

美国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大学和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而中国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设立了创新创业基金,加大对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

但是相对于美国来说,中国的政策环境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科研经费的管理机制相对较为僵化,创新创业环境还需要不断优化。

二、技术转移的路径差异在技术转移的路径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美国的高等院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强调技术转移的商业化与市场化。

美国的高校通常会与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公司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商业产品,并进行商业化运营。

而中国的高校在技术转移方面更加注重政府导向和产业合作。

中国的高校通常会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共同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并推动科技成果在相关产业中的应用。

三、创新创业文化的差异在创新创业文化方面,中美两国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美国有着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许多科技成果都是通过创业公司进行转化的。

从硅谷到波士顿,美国拥有着全球最发达的创业生态,创业者们可以得到丰富的资源支持和良好的创业氛围。

中国虽然也在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但是创新创业文化的培育还需要时间。

很多中国的高等院校在创新创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保守性和固有思维,创业者们往往面临着融资难、政策不透明等问题。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中美两国在科技创新方面都有自己的政策和措施,下面将对两国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比较,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一、政策比较1. 中美政策定位不同:中美两国对科技创新的政策定位存在差异。

中国将科技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量,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置于国家发展的核心地位。

而美国则将市场机制和技术创新相结合,依靠市场机制和企业发展来推动科技创新。

2. 中美政府支持力度不同:中美两国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存在差异。

中国政府在科技创新方面加大了投入,制定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包括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建立科技创新基金等。

而美国政府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主要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来支持科技创新。

3. 中美创新生态环境差异:中美两国在科技创新的生态环境上存在差异。

中国在近年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使得科技创新者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而美国则有着成熟的创新生态环境,包括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丰富的创新资源和强大的创新能力。

二、措施建议1. 提高政府支持力度:中国可以进一步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研发经费的比例,并建立更加公平的科技创新基金,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美国可以考虑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和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科技创新。

2.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中美两国都可以加强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中国可以建立更加完善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包括推动高校和企业进行合作培养,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美国可以加大对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并通过改革教育体制,培养更多的创新人才。

4. 加强国际合作:中美两国可以加强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国际合作,共享科技创新资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可以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加强科技创新人才交流,组织创新活动等方式来促进合作。

中美两国在科技创新方面都有自己的政策和措施,可以借鉴对方的经验,并根据自身的国情和发展需求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快速地在科技领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使得中美科技赛道上呈现出激烈的竞争局面。

本文将介绍中美科技创新政策的比较,以及为中国未来发展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

1. 政策创新的多样性在科技创新的政策方面,中美两国具备不同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也因此实行不同的政策。

美国政府鼓励企业间的竞争,多元化的投资和创新管理模式,创造了世界科技业领域的巨头。

同时针对专业问题会制定专业政策,比如人工智能的相关政策。

中国政策体系表现为覆盖面广,强调系统性,政府的直接干预也更为强力。

其举措多包括创新券,关键技术研发计划,人才引进计划等措施。

2. 投入量的对比从科研经费的角度来看,美国对科技的投入要远高于中国。

美国的政府科技经费在GDP的占比大约为2.8%,而中国在2019年投入GDP的比重约为2.3%。

总额度方面,美国目前每年对于科技领域的投资大约为4300亿美元,而中国在科技领域的投资总额度为2665亿美元。

3. 人才资源的对比中国的科技领域国家人才计划和海外引才政策也十分积极,而美国侧重人才产生地的不断培养系统。

不过两国的科技人才培养路径暂时看不出较大差异,但中国更强调科技人才的待遇和个人价值体现。

此外,美国对于青年创业的创新倾向与关注处理机制的推进比中国要更积极。

1. 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美国之所以有效的使科技领域不断进步和深入,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的非军事性研发投入铺开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路径,从而能够在短时间内加速知识产权的积累。

而中国的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的浪费上。

因此,应该提高中央货币抽成比例、挖掘更高效的税收体系,从而使得政府资源流向到科技研发中去。

2. 打通科研与市场之间的通道科技研发成果与市场推广之间显然缺乏一个有效的机制使得其二者之间的匹配度更高。

因此,应该加速打通科技市场之间的通道,为创新企业成功推广和落地创造便利。

3. 加强人才引进政策和体系建设针对当前的人才问题,中国应当加强对人才的引进政策和体系建设,同时针对尖端人才的需求,应该提升待遇和研发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或者从事科技创新。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科技创新已成为中美两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中美两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科技创新,并在政策上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本文将从中美科技创新政策的比较和措施建议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 政策方向中美两国科技创新政策的方向有所不同。

美国的科技创新政策强调自由市场、企业家精神和私营资本的作用,鼓励私营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为高风险、高回报的创新提供支持。

而中国的科技创新政策则强调政府、企业和高校三方面共同参与、协同创新的方式,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提供重要的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

2. 资金投入美国政府和企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投入均较多。

美国政府加大基础研究和创新支持力度,2016年美国政府的研发预算已达$1500亿。

同时,美国企业的研发投入更是占到全球总量的50%,Google、苹果等一批高科技企业在科技创新上投入极大。

中国政府也对科技创新进行了大力投入,2016年,中国研发经费达到了1.75万亿人民币,保持了6.7%的增速。

政府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低端技术研究和产业化,而高端技术方面则需要企业主导。

3. 人才培养中美两国对人才培养也有不同的政策。

美国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支持留学生和优秀科学家进入美国,另外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为代表的机构也为美国的科研人员提供很多机会。

中国政府则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加大科研院所的投入。

政府也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注重人才的集聚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措施建议1. 加强国际合作中美两国在科技创新上存在一定竞争关系,但更多的是合作关系。

两国政府和企业可以在高科技领域进行合作,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同时,两国政府的合作也能够改善双边关系,缓解紧张的局势。

无论是中美两国政府还是企业,在科技创新上都需要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

政府可以增加资金的投入和政策引导,扶持一些高风险、高成本的创新项目。

企业则需要注重增加自身的研发投入,提高自身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

中美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及措施建议随着创新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中美两国政府都开始加强自身创新能力的建设,以支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本文将比较中美两国的科技创新政策,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政策比较1. 创新战略中方:《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政府旨在实现制造强国的长远目标,旨在进一步提高国内制造业的竞争力,扩大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领域。

2. 研发投资中方:中国政府近年来对研发投资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收益逐渐增大。

政府制定出许多政策和措施,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研发能力。

美方:美国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资规模极为庞大,旨在推动经济增长并使美国更具竞争力。

美国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不断增加,尤其是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

3. 人才引进中方: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和政策,鼓励海外高科技人才回国创新创业,为国内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持。

同时,鼓励国内高校将重点人才留在国内服务。

美方:美国政府鼓励外籍人才来美国发展,创办创新型企业。

政府投资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吸引高素质人才,促进科技进步。

4. 知识产权保护中方:中国政府致力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

近年来中国对非法侵权的打击力度加大,大幅减少了侵权现象的发生。

美方:美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非常重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加大打击侵权行为的力度。

二、措施建议1. 建设更多的高端研发机构和基础研究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多创新创业的机会。

2. 鼓励企业大量增加研发投入,在加强自主创新和推动科技发展的同时,增强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

3. 加强国际间人才交流和合作,吸引更多国际高素质人才来到国内创新创业,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4. 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5. 支持科技革命和新型科技的应用和发展,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路径。

总之,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多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创新创业的发展和应用,在全球科技发展中走在前列。

同时,政府还应该着手落实更多举措和政策,以促进创新和科技的发展,加强和推动经济的发展。

全球化下中美科技创新竞争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全球化下中美科技创新竞争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全球化下中美科技创新竞争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科技创新竞争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

在这场全球科技创新竞争的舞台上,中国和美国这两个科技大国成为了不可忽视的角色。

两国一直以来都在探索更好的科技创新方式,通过科技创新来提升自身的国力和竞争力。

本文将探讨全球化下中美科技创新竞争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中美科技创新竞争的现状1. 中国的科技创新水平日益提升近年来,中国在一些前沿领域的科技研究上有了很大的进展,例如人工智能、量子通信、新能源车等领域,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领先的国家之一。

中国一直以来都在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培养高水平人才,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科技创新水平。

2. 美国科技创新领域仍然具有强大的优势美国具有独特的科技创新优势。

美国在科技领域拥有的顶尖大学、研究机构以及高科技产业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

美国政府也一直在大力支持和投资科技创新,例如美国政府在2016年投资了190亿美元用于加速科技创新发展。

同时,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管理方面也有完善的法规和体系。

3. 中美科技创新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随着中国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中美的科技创新竞争越发激烈。

例如,在5G 技术领域,中国几家电信巨头已经推出了5G智能手机,并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全面商用。

美国在这个领域的发展也不落伍,Qualcomm、英特尔等一些公司已经相继推出了5G芯片,与中国的企业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二、中美科技创新竞争的发展趋势1. 中国将进一步强化自主研发中国在自主研发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中国政府会加大对于研究院和企业的技术投入支持,鼓励企业加强自主研发,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领域加快布局,并且要在技术创新方面加强合作,提高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效应。

2. 美国会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直有很强的优势,而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有些工作需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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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比较分析陈涛2013-2-15 20:47:55 来源:《东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沈阳)2007年2期作者简介:陈涛,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内容提要:美国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二战改变了美国的科研模式,确立了政府与高校在科研领域的新型合作关系。

而中国高校科技工作受到政府的重视并得到快速发展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

虽然中美两国政府都主要从政策和资金两个方面为高校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支持与引导,但在支持的强度、支持的目的和引导的方向上存在较大差异。

只有深入比较这些差异及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才能为中国政府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提供可靠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关键词:政府高校科技创新国家创新体系由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系统组成,执行主体分别为高校、企业和政府。

通过高校、企业、政府三者之间建设性地相互作用,能够实现一个国家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体自主创新能力。

中国目前正在致力于完成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研究高校、企业、政府三者之间建立什么样的互动关系以支撑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这一问题显得非常迫切。

美国是世界上科技最为发达的大国,不仅成功地使成熟的市场经济过渡到知识经济形态,而且使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里居于核心地位。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承担着能否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成功转型和直在面知识经济挑战的双重压力。

因此,本文尝试用比较的方法,探讨中美两国高校与政府之间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互动关系,并把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的比较作为研究的重点,借鉴美国取得的成功经验,为中国政府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提供可靠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一、美国高校科技创新活动与政府的关系沿革19世纪中叶以后,在学习德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基础上,美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所研究型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正式确立了科学研究在大学中的地位。

但当时美国大学科研从属于教学,目的主要是提高学者的水平,发展研究生教育。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高校科研仍是小部分人从事的小规模活动,科研经费依赖于私人提供,且非常有限。

联邦政府所资助的科研(农业科研除外)几乎都在其所属的国家实验室中进行,高校科研很少得到政府资助。

美国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争的需要,国家需要大规模发展尖端军事技术,组织科研为国防服务成为极其迫切的问题。

时任科学研究与开发局局长的万尼瓦尔•布什极力主张政府不要建立研究机构,而应通过以竞争为基础的科研合同形式资助科学家在自己的机构里从事必要的科研工作。

在政府的大力资助下,大学科研规模扩大,成果备出,原子弹、雷达和盘尼西林等都出自大学的实验室。

二战改变了美国的科研模式,美国政府与高校在科研领域确立了新型的合作关系,政府从扩建政府实验室转向通过合同的形式资助大学和科研机构从事科研活动。

二战结束后,根据战争期间政府与大学科研合作的基础与经验,布什根据罗斯福总统的命令,于1945年起草了对形成美国现代科研政策起奠基作用的研究报告——《科学——无止境的前沿》(Science——The Endless Frontier),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加强联邦政府对科学研究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关注研究型大学的科学研究;加强联邦政府对教育的责任,发挥研究型大学在战后科技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联邦政府对基础研究的责任,研究型大学是基础研究的主力[1]。

这份报告,标志着自美国建国以来首次统一的国家科技政策的形成,开始了美国政府大量资助高校科技活动的新的一页。

此后,政府各机构纷纷开始与大学进行科研合作,进而形成了现代美国以高校为中心的科研体制。

此后,政府的科技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成为影响美国高校科技活动的主要因素,例如,1957年颁布的《国防教育法》,1980年颁布的《贝耶—多尔法案》,1992年出台的《更新诺言》和《政府和大学》两份政府报告,不断巩固了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在利用科技政策调控大学科研活动的同时,财政资助也是美国政府促进高校科研发展的方式之一。

根据1945年的《1940—1944年政府战时研究与开发报告》,其中大约200个教育机构与政府签订了科研合同,合同总额高达2.34亿美元[2]。

从1958年至1964年,美国政府为大学提供的科研经费每年以21.8%的速度增长。

1985—1990年,高校承担了全美国60%~64%的基础研究,71%~76%的科研经费来自政府[3]。

1998年,美国国家基金会出资20余亿美元,资助4万余项科研项目,分布于50个州的300余所大学受益,93%的经费用于大学研究院所[4]。

2003年,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共拥有研发基金400.77亿美元,来自联邦政府的基金为247.34亿美元,州地方政府为26.53亿美元,也就是说,政府对高校科研的投入占这100所高校科研基金的68%。

二、中国高校科技创新活动与政府的关系沿革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科教体制基本上是模仿苏联建立起来的。

由于受大学主要是培养人才的传统观念影响,我国高校的科技创新,总的来说并没有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视。

1963年以前,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在国家预算中没有专门的经费渠道。

1963—1980年,高校从政府获得的科研经费每年仅在2000~4000万元之间[5]。

中国高校科技工作受到政府的重视并得到快速发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

1985年,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高等学校科技工作在国家科技体系和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从此,中国在推进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冲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种束缚,建立并不断完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科教体制,保障科技进步的法律纷纷出台。

随着国家科技经费渠道的扩大和经费投入的大幅度增加,高校得到政府资助的科研经费也逐年快速增长,到2002年,高校得到各级政府资助的科研经费约为220亿元,为1985年的36.6倍。

政府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与大幅度增加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对高校科技地位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经过20多年的发展,高校已经成为中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重要方面军和高科技产业化的生力军。

截至2004年,中国高校建有全国近2/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2/3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2/5左右的国家“863”、“973”计划项目;与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了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并成功孵化了一批高科技企业。

然而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政府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的增加,是由于政府科研经费绝对量快速增长导致的。

政府科研经费占高校科技经费总额的比重却呈不断下降趋势,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近100%,下降到1996年的56%,再到2000年的48%。

三、中美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比较综上所述,中美两国政府对高校科技工作都有一个从不重视到重视的发展过程,都主要从政策和资金两个方面加强了对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与引导。

但中美两国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无论在支持的强度还是在取得的效果上都存在较大差异。

1.美国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持强度明显高于中国美国政府对高校科技创新的支持强度明显高于中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从时间上看,美国政府与高校形成大规模科研合作关系的历史比较悠久,有70多年的合作历史,而中国只有20多年的时间。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大学的科研功能并未被政府所认识。

从科技体制上看,美国没有独立于高校之外的研究系统,大学责无旁贷地肩负着基础研究的使命。

由于其以高校为核心的科研体制,美国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国家实验室几乎全部设在大学,并得到政府大量的经费资助。

除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以外,国防部、能源部、国家航空及宇航局、农业部、国立卫生院等或与高校合作建立独立实验室,或资助建立工业与大学的合作研究机构而成为大学的大“施主”。

通过科研合作,政府和高校达成了“亲密的伙伴关系”,联邦政府把研究型大学作为基础研究的中心,靠研究型大学解决国家的重大问题,而大学则靠联邦政府提供科研经费而发展。

而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模式,造成科研、产业与高校三者之间彼此分离,科研活动主要由国家专门成立的科研机构从事,并得到政府的重点资助。

虽然最近20多年来中国政府不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增加了高校获得科研经费的渠道和机会,但科教分割、军民分割的体制性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独立于企业和高校之外的庞大研究系统从政府部门获得了大量科研经费的资助。

2.两国政府引导高校科技创新的演进路线不尽相同美国政府通过制度创新,尤其是《贝耶—多尔法案》的实施,促进了研究型大学向创业型大学的转变,使高校承担起了孵化高科技企业的职能。

在通过技术转移办公室向企业转移高校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线性模式下,高校与企业之间存在明显的边界,高校是高校,企业是企业。

然而这种清晰的边界正在被实践所模糊掉,高校衍生企业,企业创办大学等新的组织形式与政府之间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新的国家创新系统。

从大学—研究型大学—创业型大学、教学—科研—转化成果—创办产业来看,美国高校科技工作沿革有一个非常清晰的线性过程。

虽然中国高校与政府科研合作的时间较短,但通过制度创新引导高校科技创新活动与产业界密切合作却基本上是在20世纪80年代同时起步的。

中国政府制度创新引导的结果是使中国高校从教学型迅速具备了美国高校科技活动的几乎所有外在特征,科研、转化成果与孵化产业的职能同时具备,边建设研究型大学边创业,呈现出爆发式的非线性发展趋势。

3.两国政府调控高校科技创新的目的存在较大差别美国高等教育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巨大的发展并形成自己的特色,其主要原因是美国文化、自由市场竞争和国家干预三个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

美国文化为自由市场竞争和国家干预奠定了思想基础,自由市场竞争保证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活力,而国家干预则促进了高等教育在国家期望的轨道上迅速发展。

经过一百多年来的实践,美国政府最终确立了以立法拨款和科研拨款干预高等教育的途径,在宏观上控制高等教育的发展,实现国家的战略目标。

但政府宏观调控,是在保持高校自治、竞争和开放等特色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从而保证了国家与高校发展目标的统一。

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投资体制、毕业生就业体制等都可以归结为一个“包”字,即国家包办大学,对学校包投资、包经费,对学生包培养、包就业。

国家“包”得过多必然带来政府“统”得过死,学校基本上没有办学自主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中国政府虽然在加强宏观调控,引导高校自主办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但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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