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材料备案证明书

墙体材料备案证明书
墙体材料备案证明书

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备案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墙体材料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及《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湘墙办[2011]3号)文件规定,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进入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并获得《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最新公布的产业政策中有关新型墙体材料的目录确定。

第三条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备案条件:

产品通过湖南省墙办的新型墙材认定,且认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均可申请在我市备案。

第四条产品备案申报程序

1、长沙市区行政区域内墙材生产企业在向湖南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申请认定前,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提交申报资料(省墙办认定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至长沙市节能新墙办,市节能新墙办组织人员对申报企业规模、生产装备及工艺进行审核,经初审合格后,按《认定办法》要求将申报资料报送至省墙办申请认定。获《认定证书》的企业持证书到市节能新墙办办理《长沙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市节能新墙办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2、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产品生产企业,应持有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级墙改办的证明、湖南省墙改办颁发的《认定证书》及申请认定的申报资料,向市节能新墙办申请备案,市节能新墙办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查勘,查勘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3、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凡取得《认定证书》和《备案证明》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进入长沙地区建筑工程领域的,使用该产品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优惠政策。

第六条产品备案管理

1、取得《认定证书》和《备案证明》的生产企业,自取得证书之日起,产品质量应当接受市节能新墙办的监督管理,每备案年度应主动配合墙改管理机构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查。

2、取得备案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在半年度末和每年年底向市节能新墙办报送半年度和年度生产、销售统计报表。

3、认定备案产品应当在产品上标注产品标识;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主动向使用方提供盖有生产(经销)企业公章的《认定证书》及《备案证明》复印件,作为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墙改基金返退的必备资料。

4、备案产品生产地点、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须进行重新申请认定及备案。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等发生变更或终止生产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5、《备案证明》有效期两年,且不超过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有效期。有效期满1个月后仍未申请产品备案的企业,按自

6、通过备案的新墙材产品在工地应用,应及时递交“新型墙体材料进入工地登记表”(附件2,在市节能新墙办登记,作为建设单位返退墙改基金的凭证之一)。

7、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备案证明》,并报请省墙办取消该产品的《认定证书》。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

(2)产品经市节能新墙办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抽检两次不合格;

(3)经查实,申请产品认定资料弄虚作假;

(4)企业拒绝提供配合产品质量抽样检验;

(5)涂改、倒卖、租借、转让《备案证明》;

(6)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半年度和年度生产、销售统计报表。

第七条市节能新墙办按相应的认定期每年分三次在长沙建筑节能网公示经认定和备案

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企业名录。

第八条本细则由长沙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登记号:hnpr-2011-82001 湘墙办〔2011〕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行业,以“四化”促两型社会建设,根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

广应用条例》以及国家工信部下发《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年本),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对《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艺装备要求》

附件2:《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质量检验机构名单》附件3:《湖南省新型墙体

材料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管理,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建筑工程质

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

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产业政策中有关新型墙体材料的目

录确定。

第三条在全省范围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制度。凡在本省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新型

墙体材料,应当进行产品认定。通过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发给《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

品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凡未取得《认定证书》的墙体材料产品不得享受国家

有关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优惠政策。

第四条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墙改办)负责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

定工作。

第五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和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产

品。

第六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条件:

(一)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连续生产六个月以上;

(三)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和本办法规定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生

产规模要求(附件1);篇二:墙体材料目录

归档人

归档人

归档人

归档人

归档人

篇三:外省、区、市新型墙体材料登记备案表

外省、区、市新型墙体材料登记备案表

合格,不予登记备案;

2. “初审人员”及“初审意见”栏由初审单位填写,属(代)经销单位由所在市、县墙改办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

— 1 —篇四: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

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

一、实施机关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承办机构

麻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三、实施依据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37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

四、需提交的材料:

1、《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管理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

4、产品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公告第659号)、《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40号令)、《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目录》的规定;

5、主要设备清单;

6、生产许可证或省部级产品鉴定证书;

7、质量保证体系及企业质量管理相关资料;

8、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9、申报日前三个月内产品见证抽检报告原件;

10、相关应用技术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

11、其它相关资料。

关于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

关于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 一、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 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和负 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可以确定备案机关的权利为:有权对所辖地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有权要求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送至备案机关进行备案根据<>和<>有 关规定可以确定备案机关的义务为:对备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统计、发布;协助法院或有关部门对备案信息进行查询;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已备案的房屋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二、合同备案业务的流程 开发商或业主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有关材料(附件一)备案窗 口申请工作人员查档录入合同信息誉表登记发放备案证明合同归档 三、解除合同备案业务的流程 业主本人持商品房合同备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附件二)来备 案窗申请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收件工作人员查档后录入信息审批表登 记发放撤销合同 四、合同备案的主要业务 (一)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二)解除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三)经开发企业申请对已进行网上登记备案的合同打印并发放 备案证明

(四)配合产籍科查询有关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 (五)每月定期将合同整理归档 (六)将<>进行出售登记 (七)统计商品房备案信息 (八)备案证明遗失补办 五、手工备案时限:为十个工作日目前合同备案及解除合同备案都是办理 六、常见问题: 1、常有法院判决过户的商品房前来申请备案到过户后的名下一般都不受理此类的要求因为如果未符合办证条件的法院只能先办理该套房屋的查封事项而不能将备案的名字凭判决书直接更改应等该房屋符合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后再由法院下达协助执行书将该房过户新的房主可执法院判决书及相关办证材料直接申办房产证按法院判决的办证类型办理理由如下:合同登记备案期间备案机关不应协助法院更改买受人姓名<>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利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告知权利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合同登记备案并不是房屋权属登记依据<>第三条关于房屋权属登记的定义可以确定只有第一手买受人办理了权属登记后才能由权利受让人执相关法院裁定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权属变更、转移登记

注册登记证明书.doc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注册登记证明书 注册登记证明书去当地工商管理局咨询一下吧。 可以变更名称,到工商局领个名称核准表和变更申请表,按工商局的人指示办2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准予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延续决定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免提交);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报关企业免提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5)《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海关提供) (6)《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免提交);(海关提供) (7)《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海关提供) (8)海关企业管理业务操作审批单(海关提供) 以上第(1)—(7)项单证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提交以下材料 1.自理报检单位备案更改申请表(系统中打印出的表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关证明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原有备案证书原件 三、《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换证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背面注有该证书的有效期,到期应来我局申请换证。“换证”所需手续与“备案更改”所需手续相同,提交电子申请时“更改原因”中注明“换证”。 四、补办《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如丢失,应来我局申请补证。补证需先到《国门时报》登报挂失(电话64194025),然后持挂失回执和其他相关材料(同“更改换证”)办理。 七、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书面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当时即可领取备案的注册登记号,此号码24小时后生效,自理报检单位可持此号码办理相关业务。 3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条件后,填写《单 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加相应的竣工资料,向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预验收。 竣工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2、监理单位(总监)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后,及时组织预 验收。 内容包括:对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内容进行核查。 通过预验收后,施工单位编写《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及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汇齐附件报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竣工验收。附件包括: (1)《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上述文件后,及时编制《竣工验收通知单》,报质监站。 《竣工验收通知单》附件: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2)监理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 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4、质监站确认竣工验收方案,并在《竣工验收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监站开展同步监督。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6、建设单位在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持《竣工报告》、《单位(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报质监站存档;15个工作日内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到当地园林绿化局办理备案手续。

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篇一:居住证,租房合同,备案 篇一:上海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办理登记需要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在登记窗口领取。 2、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 1、《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不需要。 2、另外要注意的还有: 1)当该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两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 (2)房屋租赁合同上有中介的章的话还要提供中介公司的执业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然就花5块钱在24号窗口买一本重填一下把原件一起交给25号窗口。 办理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应缴费用:登记费 50元/件。

一、办理地点: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浦东新区崂山西路201号(栖霞路路口)”的“房地大厦”(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一楼,办理租赁合同登记的窗口(25号窗口), 二、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篇二:上海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本人不才,有过两次办理上海居住证经验,特来向大家

单位用工证明

单位用工证明 精品文档 单位用工证明 姓名,性别,系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2008级毕业生,该生自年月日至今,在我单位从事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地址: 省市(县) 单位电话: 联系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工作证明格式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我司员工,职务______________。xx-xx年年收入为: xx-xx年年收入为: 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某某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作证明范文一 工作证明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 1 / 4 精品文档

仟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先生于1995年加入我公司,后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升为****,负责 ****。 **先生工作认真负责,为我公司开发了广阔的市场,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公司给予***的年薪为人民币万元,其个人所得税由我公司代扣代缴。 ***先生为了将来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决定赴英国留学深造,我公司也十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所以我们十分赞同其留学计划并真诚欢迎。 ***先生学成回国后能继续在我公司从事工作。 如有进一步需要,欢迎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特此证明。 总经理: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工作证明范文二 工作证明 兹有我单位xx(同志)在xx部门,从事xx工作,专业年限为xx年,特此证明。 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某某单位(公章) 年月日 2 / 4 精品文档 工作证明范文三

工作证明 xx学校(单位): 同志,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 。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 日在我公司xx部门从事xx工作,工作积极,团结集体,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工作证明范文四 工作证明 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xx-xx公司 ... 盖章: 3 / 4 精品文档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作证明范文五 工作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最新范文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是很多老百姓一生的支柱,为了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到房屋所在地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租赁房屋是什么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广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1、租赁双方当事人提交租赁合同或到村居流管服务站填写《房屋租赁合同》(见下方附件)等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提交资料是否齐全; 3、工作人员上门检查该房屋是否符合出租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录

入租赁系统,打印《租赁备案证明》,给予登记备案或注记备案,并加盖公章。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三、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进行办理的程序是: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机关需对相关的事项进行审查; 3、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四、办理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 1.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的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4.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质量自评报告(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施工企业公章) 5.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总监签字、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原件,盖监理企业公章) 6.监理评估报告附件(需施工、监理单位核查签署意见,并且签字盖章齐全) 6.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2屋面及有水房间楼地面灌水试验记录 6.3钢材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4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5砼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6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7砖石(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8有环保材料要求的环保性能检测报告核查记录 6.9节能材料及外墙外保温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0饰面砖、粘接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1钢结构材料合格证和工程试验报告核查记录 6.12其它材料、构配件核查记录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证(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9.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公建及住宅工程须提供,核查原件、交存复印件) 10.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表或竣工备案单(指含有人防工程的就必须提供) 11.专项工程验收监督意见单(人防、电梯) 1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或档案验收意见反馈单 13.单位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单(指市管工程) 14.水、电、通风空调工程检测反馈通知单 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反馈通知单 16.初装饰、甩项验收工程的审批手续(市管工程由市站有关领导审批,区管工程由区质监站有关领导审批) 1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交存原件) 1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9.竣工工程款支付证明(乙方盖章存原件) 20.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1.符合统一数据格式的工程质量管理系统数据光盘(由施工单位提供) 2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区站附质量监督登记表,由质监站提供) 1

icp备案证明(证明,备案,icp)-证明范本.doc

icp备案证明证明,备案,icp-证明范本 1.填写《icp备案表》一式两份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2.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舰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 注:30日内通知申请者领取备案证 2 icp备案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网络内容服务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网络运营商。icp备案是信-息-产-业-部对网站的一种管理,为了防止非法网站。就像是官方认可的网站,就好像开个小门面需要办营业执照一样。icp 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备案网站在线备案。 编辑本段简介 icp备案流程信-息-产-业-部对网站的一种管理,为了防止非法网站。就像是官方认可的网站,就好像开个小门面需要办营业执照一样。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精神: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包括企业及个人站点的严格审查工作,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性网站,根据网站性质,将予以罚款,严重的关闭网站,以此规范网络安全,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编辑本段备案的目的 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非经营性网站自主备案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所以建议大家可以自行到备案官方网站去备案. 编辑本段如何进行备案 1登陆相关网站; 2icp注册; 3输入手机、邮件验证码; 4录入备案信息;

务工证明样本(精选多篇)

务工证明样本(精选多篇) 务工证明样本外出务工证明格式 证明 兹有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xxx,男,现年xx岁,汉族,xx文化,农民。xxx在家务农期间无乱纪行为,为人和善,做事勤劳,现在本人要求外出务工,我们支持。相关单位若需招聘人员,大可放心录用。特此证明。 证明人:xx省xx县xx镇xx村 xxxx年xx月xx日

2 外出务工证明样本 外出务工证明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劳动合同存续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我单位向社保办申报、缴纳。我单位同意该同志外出务工。 特此证明。 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盖章 本人签字: 年月日 3 除前款规定外,返乡务工人员新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设定标准有上、下限的,一

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属市、县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免缴;市及市以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规定标准的50%收龋 第七条返乡务工人员自主创业,凭《登记证》可享受不超过5万元的担保贴息贷款;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为20万元;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为两年,可展期一年,展期期间不贴息。 各商业银行应通过资产、土地担保、企业联保等方式,为返乡务工人员创办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返乡务工人员创办再就业基地的,其新增岗位吸纳返乡务工人员、失业人员就业达到50%和百人以上企业达到15%,可享受200-500

万元以的担保贷款,其中200万元贷款的基准利率享受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享受200万元以贷款50%的贴息。 第八条市、县区政府应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回乡创业人员解决经营场地。凡回乡在孵化基地创业的,自创办之日起,一年减半缴纳房租费和水电费,三年免缴物管费、卫生费。 第九条持有《登记证》的返乡务工人员创办企业,比照下岗职工或残疾人创办企业享受国家、盛市各项优惠政策。 各企业安置持有《登记证》的返乡务工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安置人数,比照安置下岗职工或残疾人就业享受国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标准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 1、施工许可证(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抗震设防审查证书、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三样;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核验,复件装订;在开发区规划局办理)和工程竣工后规划 部门竣工验收认可文件(在开发区规划局办理,原件装订); 4、徐州市质监站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检测验收、环保验收等检查验收认可文件或批准使 用文件(徐州市质监站验收合格后将“质量监督报告”原件转到开发区建管处;其他单位验收原件自行办理;提供原件核验,复件装订;涉及人防工程,需要进行人防验收,提供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5、施工单位工程款付款证明(施工单位出具并提供原件装订)、工人工资付款证明(施工单 位出具并提供原件装订)、清欠机构证明(由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一起到民主南路市建设局一层服务大厅开具,原件装订); 6、正式供水(建设单位到金山桥自来水公司开具,原件装订;如有取水证,须提供原件核 验,复件装订)、供电证明(由供电部门开具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装订); 7、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方案(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9、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10、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装订); 1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原件装订); 12、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装订); 13、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原件装订); 14、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15、财政局832房间出具的完税证明; 16、商品住宅应提供《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17、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1、以上备案资料加封面和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装订(一个工程或一个楼两本,请建设单位自行到新城区行政服 务大厅领取;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单位需要盖章、签署“同意”意见、签名、日期); 3、装订规格统一采用A4纸; 4、房地产项目提供1--17项资料,非房地产项目提供1--15项资料; 5、房地产项目另行提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原件核验,复件装订; 6、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办理房产证不可或缺的资料,而在全国各地的房产纠纷中,有不少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清晰所致。 可以说除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其实也是购房环节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20xx年8月,东莞市正式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发现不少市民对网上合同备案的操作流程不够重视,从而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本篇报道将介绍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优势,网上签约流程,以及市民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 网上备案使信息透明化 已经获得预售证的房子才会将信息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才能进行网上签约备案。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实现网上合同备案最大的优势是使房产信息透明化,市民可以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清晰地了解楼盘单位的各方面信息。 据介绍,在实现网上合同备案前,东莞的房地产交易中,合同主要是人工备案。 由于发展商不会签订一份合同就立刻送往房管部门备案,因而合同备案时间往往滞后于合同的真正签订时间,购房者无法及时了解购买楼盘的相关情况。

另一方面,如果发展商将已经抵押或被查封的楼幢进行出售,不知情的购房者也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购买到问题楼盘。 网上备案系统上线后,在商品房建档时,包括楼盘总的套数,可销售套数,销售单位的户型、面积、状态,以及楼盘的查封、抵押情况均会及时公布。 而交易双方在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房屋销售状态会立刻反馈到网上备案系统,自动将可售状态修正为已售状态,从而能有效杜绝发展商一房多卖的情况,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此外,市民在后期还可以方便地跟踪了解自己所购单位的’各项信息,包括该单位的确权情况等。 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网上备案单位资料清晰,也会使办证过程更便捷。 网上签约注意保存密码 启动网上备案的目的是使信息透明化,保障购房者利益。 然而,不少购房者对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不了解,对其操作流程不够重视,在相关操作上也存在一些误区。 一些购房者在进行网上签约时,自己的个人密码让发展商去设置,有些市民甚至是委托律师签约。 这些都是不注重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大部分购房者认为在审核过合同内容中的条款,双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就不能再作修改。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一、工程竣工,为验收作准备 1、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 收条件审核表》。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行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 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10)、规划验收许可文件(规划部门); 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文件。 2、质监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实施施工安全评价的工程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安监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以上5)、6)、10)、11)、12)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均需原件,除指定份数外均 为一式一份,建设局除保留必要资料外,其余资料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退还。(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四、市建设局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房产备案证明-证明范

房产备案证明-证明范本 第一篇:房产备案证明 房产备案证明屋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最后归档。 2 登记目的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编辑本段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区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 编辑本段主要职责 1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 2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编辑本段工作内容 1申请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它合法的权属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2《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四份; 3出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承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审查 工作站内勤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耐心说明原因。 3复查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接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检,符合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通知工作站内勤岗领回相关资料。

4交付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把《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交付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 5质量监督 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进行纠正,经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办理。 6归档 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由街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经办人按要求整理归档。 编辑本段质量要求 1合法:严格按照国家、盛市和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2时限:相关资料齐全,在16个工作小时内完成房屋备案登记手续。 3准确: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符合法规要求。 4态度:热情、和蔼、耐心。

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及竣工备案管理

3.5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 竣工资料由总承包按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各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进行审核、汇总。 3.5.1竣工验收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已经全部完成工程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档案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实物及技术资料进行全面检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给总承包项目部检查,符合档案馆及代建单位要求后提交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由监理公司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待验收完成后并入总体工程竣工验收中一并交工。 3.5.2竣工验收程序 插入竣工资料验收流程图 3.5.3竣工验收组织 1、单位(子单位)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送质监机构抽查。 2、施工单位在收到质监机构抽查意见书面通知后符合质量验收条件的,填写《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验收前整理完整的质量监理资料,并对所监理工程的质量进行评

估,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在收到上述各有关单位资料和报告后,对签合工程质量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等内容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送交质监机构。 6、验收组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于工程履行合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汇报。 7、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8、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9、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督的质监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5.4竣工验收资料 3.5.4.1整理目标 工程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满足业主和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工程施工质量一次验收合格,首先达到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标准,确保工程鲁班奖工程的要求。 3.5.4.2工作流程 要求各专业分项目部按以下流程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各项目部工程资料要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安排胜任工作的内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收集和整理工作。工作流程如下:

最新的登记备案证明范本

最新的登记备案证明范本 登记备案的肯定是重要的事情,如合同、重要文稿之类的,关 于备案的证明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是给大家的登记备案证明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申请 凡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房屋租赁双方或 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 之日起30日内,向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下称流管站) 提出登记备案申请。如果租赁双方不主动登记备案的,可以给其签发《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附件1),催其办理登记备案。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 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 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六)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 份证明;

(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 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附件3)。 以上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 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4)。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附件5)。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深圳市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果有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 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玉树州地震灾后重建项目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玉树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玉树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玉树灾后重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灾后重建工程,都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时限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 第四条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规划“一书两证”、施工图、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二)环评专项验收已通过; (三)规划专项验收已通过; (四)节能专项验收已通过;

(五)消防专项验收已通过; (六)防雷专项验收已通过; (七)电梯专项验收已通过; (八)钢结构专项验收已通过; (九)幕墙专项验收已通过; (十)人防专项验收已通过; (十一)分户专项验收已通过; (十二)新型工艺、新型材料专项验收已通过; 第六条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于十五日内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如十五日内办理竣工备案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章竣工验收组织 第七条工程验收程序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第八条初步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使用单位或建委会参加。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在州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项目业主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使用单位等参建各方代表参加。 第十条县属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由各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邀请州县建设、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监察、消防等相关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政协、人大代表组成监督、指导小组,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指导。

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申请书

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公司名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工商登记部门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及有关文(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三、经营范围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保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保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缴纳出资等义务。 五、严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注:申请设立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时,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其中: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分公司由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

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有步骤

工程竣工备案验收有哪些关键步骤?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 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 个工作日交监理公司,监理公司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交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 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 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 5 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 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doc 39页)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doc 39页)

建设工程竣工与备案流程图 一、单位工程自检预验收1、单位工程按设计要求、工程合同等要求全部完工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自行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自检合格后上报施工单位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预检,预检合格后签署预检记录; 2、对于商品住宅的,待工程完工后同时应进行商品住宅竣工分户质量自检评定; 六项分户验收内容:二、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合格,工程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报监理公司进行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收。单位工程竣工质量初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 三、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 商品住宅逐套竣工质量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专家验收组验收核查合格的基础上,报请质量监督站对商品住宅进行分户 四、建设项目专项验收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专业、系统验收内容:1)人防验收;2)公安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验收;7)智 五、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初验、商品住宅分套竣工验收以及通过专项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报请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符合要求后向质量监督站正式提出单位工程 六、建设项目城建档案资 料备案 收集齐全建设项目竣工七、交房 开发商向购房人交付住宅产品,在正式办理移

第一章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自检预验

一、工程竣工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单位工程完工经施工企业预验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工程基本达到初验条件; 2、施工企业已经向监理、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 二、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程序 1、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预验自检合格后,填写A11《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工程竣工报告》,连同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送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总监应签署是否同意提交竣工验收的意见。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初验收。 2、监理单位在接到《工程竣工报告》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资料及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意见,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3、承包商整改完毕后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并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建设单位。 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竣工报告》后,邀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工程竣工初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在接到建设单位竣工初验通知后7日内提出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意见》。该意见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建设单位。 三、填写相关附表资料 1、对于商品住宅初验收,由监理、建设单位在《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表》中签署验收意见; 2、监理单位签署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3、监理单位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附件二提交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填写《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意见》附件三提交建设单位; 5、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意见》附件四提交建设单位; 四、工程竣工初验收相关说明: 1、单位工程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和业主等单位参加。 2、对于商品住宅的,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验收组成员进行商品住宅分户竣工质量验收核查; 3、竣工验收专家组机构必须包括下列人员: 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②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 ③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④施工(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施工技术人员; ⑤其它有关单位(如检测鉴定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4、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并备齐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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