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

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关于实行绿色施工的技术经济政策,为推进我省建筑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中更好的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是指施工企业根据住建部《绿色施工导则》实施和应用情况进行申报、通过专家评审、经省建筑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授予称号的工程。
第三条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对象为我省境内、已竣工备案的各类建设工程。
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分为“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其中“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江苏省建设工程开展绿色施工的最高荣誉奖。
第四条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绿色施工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过程监督及成果评审工作。
第五条立项条件1、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园林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绿色工程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3、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施工企业根据申报条件填写《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书》,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审核后公布批准立项的项目名单。
第六条过程监督1、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标准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委员会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并评审打分。
第七条评审机构江苏省绿色施工评审由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审定委员会、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委员会组织实施。
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审定委员会、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选委员会由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领导,委员会成员由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绿色施工策划方案

目录一、编制依据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基本信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建筑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结构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绿色施工管理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规划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实施管理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3、评价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环境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扬尘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废气排量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噪音与振动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光污染控制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5、水污染控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土壤保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绿色施工实施依据标准

绿色施工实施依据标准一、绿色施工实施依据1、必备条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落后淘汰技术、工艺、产品等规定。
无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及重大质量事故,无因施工扰民、“四节一环保”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被曝光和处罚等情况。
符合条件或基本符合条件的,为推荐绿色施工工程或通过达标工地评审的主要依据。
如因违规或受行政处罚的,不予通过评审。
2、策划和目标建筑施工企业是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总负责,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其相应施工部分的创建工作。
以施工节能、绿色施工为主线,建立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体系,明确责任。
确立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约、材料节约等目标;指标分解科学、合理,并组织实施。
3、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独立成章,以此为依据编制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专项施工方案符合绿色施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等要求,能体现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内容详实、措施得当。
4、预评估和过程管理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要求对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按项目实际,合理划分阶段,加强各阶段监控。
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分阶段自评和预评,有考核评估意见,有整改,体现过程管理的成效。
5、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公示牌现场入口处设有公示牌,按“四节一环保”要求,有目标、分解指标、主要措施等,内容符合要求。
二、节能和能源利用1、施工能耗控制指标按公司下达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计划,制定工程项目单位(吨标准煤/万元)施工产值能耗控制指标(电、油、汽分别计算,汇总按统一计量单位)。
按预分配系数,施工现场分别设定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三个区域的用能定额指标。
2、分路供电、分别计量和台帐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分路供电、分区域设置、分别计量。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策划与实施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策划与实施刘治国20141目录一、绿色施工的内涵二、绿色施工要点三、推广应用绿色施工四新技术四、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策划五、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施工实施六、绿色施工示范过程资料2一、绿色施工的内涵1、绿色施工的定义: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节约资源;减少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各种行为的非绿色因素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四节一环保的施工措施。
2、绿色施工的原则应地制宜,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技术经济政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施工全过程的绿色策划。
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要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及对施工策划、机械与设备选择、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3、绿色施工的总体框架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
这六个方面涵盖了绿色施工的基本指标,同时包含了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指标的子集。
3一、绿色施工的内涵4二、绿色施工要点1、施工管理2、环境保护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5、节能与能源利用的技术要点6、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5二、绿色施工要点-施工管理(包括组织、策划、实施、评价、人员和职业健康管理五个方面)1、组织管理(PDCA)①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层次管理。
②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协(2012)第89号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省建筑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推行绿色施工的技术经济政策及要求,现将《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省建筑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推行绿色施工的技术经济政策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实现环保型、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施工工程。
绿色施工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动态考核监管、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评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审定。
第三条绿色施工工程分为“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其中“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江苏省建设工程开展绿色施工的最高荣誉奖。
第四条“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分为申报创建和申报评审两个阶段。
江苏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江苏绿色施工实施方案为了推动江苏省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提高施工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制定了江苏绿色施工实施方案,旨在引导和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开展绿色施工,促进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材料选用。
1. 优先选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 鼓励使用可再生材料和回收利用材料,降低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
二、节能减排。
1. 推广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排放量。
2. 合理规划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流程,减少废弃物和能源的浪费。
三、环境保护。
1. 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 建立施工现场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四、施工管理。
1.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五、宣传教育。
1. 加强绿色施工理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倡导绿色施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绿色施工理念的深入人心。
六、监督检查。
1. 建立健全绿色施工考核机制,对符合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七、总结反馴。
1. 定期对绿色施工实施方案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 不断完善绿色施工标准和技术,推动绿色施工在江苏省建筑行业的全面推广和应用。
通过实施江苏绿色施工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建筑施工的绿色水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建筑行业向着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江苏省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程项目施工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单位:审核单位:时间:2022年8月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8.《关于在全省建筑业开展资源节约和环保型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6)98号;9.《**省建筑业资源节约和环保型工地评审暂行办法》苏建管质(2006)98号;10.《**省建筑业资源节约和环保型工地评审暂行标准》苏建管质(2006)98号;11.《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12.《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13.《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1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二、工程概况1、一般概况项目名称:****信息科技园二期呼叫中心建设地点:汉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设计高程:±0.000mm相当于1985国家高程18.850米。
,场地标高相当于85国家标高18.7米建筑面积约:104729㎡设计层数:地下1层;地上20层基础形式:承台基础梁+整体筏板结构形式:现浇砼框剪结构2、工程周边环境概况本工程周围均为空地。
拟建工程场地内无各类地下设施及文物。
3、施工现场布置概况施工现场东、北、西侧用于施工场地,因此现场钢筋工棚、木工棚等皆布置于东、北、西侧;办公区布置在工地西侧。
三、绿色施工原则1、总则(1)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
(2)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20•【字号】常政办发〔2015〕9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0日常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以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技术引领、产业支撑,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市场培育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1.到2015年末,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完成1个住建部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2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县、区)、4个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2.2015年起,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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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建〔2013〕121号)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市住建局、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墅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砼生产、质量检测和专业协会等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市建筑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绿色建筑施工行动计划》、住建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建筑行业协会下发的《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施工工程创建和评价活动。
为做好绿色施工工程的创建、申报和评审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绿色施工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实现环保型、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施工工程。
常州市绿色施工创建成果包括“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和“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其中“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为常州市建筑工程开展绿色施工的最高荣誉。
绿色施工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市建筑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考核、初评、市绿色施工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
绿色施工工程申报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实行联合承包的工程(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
绿色施工工程申报分为创建公示申报和评审申报两个阶段。
各辖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1.成立市绿色施工工程(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由本行业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内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审)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管办)。
办公室人员由建管办、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3.评审委员会职责:领导和组织评审工作,审议评审办法,召开评审会议,听取对工程创建情况的评价报告,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认获奖工程和推荐上报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等工作。
4.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市推进绿色施工管理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指导和监督我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动态管理、现场考评和相关会审等工作。
5.市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我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
包括:建立管理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专家库;组织开展绿色施工评价工作相关人员培训和观摩交流,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汇总;组织专家对我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现场考评、情况汇总;负责绿色施工获奖工程、单位及个人荣誉证书的发放等。
三、申报范围、条件(一)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达到以下要求之一的项目。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层数10层及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建筑;(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跨度18米及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2)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表中绿色施工相关内容(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并能够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能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章节内容进行施工;(3)采集和保存完整反映绿色施工过程管理资料和自检评价纪录以及典型图片和影像资料;(4)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5)未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6)未因污染排放、扬尘、噪音、扰民等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7)未违反国家有关“四节一环保”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8)未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9)未发生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四、创建申报在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企业填写《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申报表》(附表1),经工程所在地建筑行业协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后,报送市建筑行业协会,市区项目(钟楼、天宁)直接报市建筑行业协会。
1.创建公示申报须提交以下资料:(1)填写《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章节内容材料(绿色施工目标要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3)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的措施。
2.初审由市建筑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创建公示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工程项目和等级推荐方案,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公示。
五、过程控制和现场考评1.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申报的绿色施工工地进行动态监管,指导、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跟踪检查记录。
2.市建筑行业协会根据《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对创建项目进行不少于2次的现场评价(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现场评价主要核查企业自评得分与实际是否相符(参评“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定等级必须为合格,参评“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定等级必须为优良),最终形成绿色施工阶段性评价情况汇总表,评价结果及时上网公布。
3.现场评价主要内容为:(1)听取总承包企业有关绿色施工情况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实施情况和现场核查绿色施工过程控制有关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包括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绿色施工技术内容及开展绿色施工后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影响等内容。
(凡是专家组要求查看的工程见证资料,均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3)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实施绿色施工的评价意见(专家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主要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当回避)。
六、评审1.申报评审是指创建项目在相关部门动态监管中未发现不良问题、现场考评通过且已竣工,总承包企业填妥《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应用评审申请表》(附表2),经工程所在地建筑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出推荐意见,由市建筑行业协会组织的评审。
2.评审申报须由申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应用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
(2)总结报告。
报告应反映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的绿色施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绿色施工特点,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措施,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措施,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建筑工业化应用情况,综合效益分析等内容(总结报告3 000字以内)。
(3)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深化设计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内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实施纪录。
(4)对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四节一环保”内容中相关条目汇编的环境保护评价、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等五册资料。
该资料应对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内容,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条目列入每册内容中,并根据内容附相关文字表述、材料复印件和图片等(影像内容放入绿色施工成果汇报光盘中)。
(5)多媒体绿色施工成果汇报影像资料(10分钟以内,应附解说词)。
(6)施工企业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开展自评的相关表格,包括绿色施工要素评价表、绿色施工批次评价汇总表。
3.市建筑行业协会将考核情况汇总后召开评选会,听取各考核组的考核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进行讨论,以实名方式投票确定推荐名单,结果报送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办公室。
七、奖惩规定1.市城乡建设局、市建筑行业协会对获得“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和“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的建设单位及主要承建、参建、监理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并授证书。
2.获得“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称号的项目可优先参评常州市文明工地、A级标准化管理工地、“金龙杯”优质工程;获得“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称号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省AA级标准化管理工地、江苏省“扬子杯”及其它优质工程的评选,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国家AAA标准化管理工地的评选及参加“全国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或“全国工人先锋号”)”。
3.获得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的企业在信用考核中加0.5分;获得省绿色施工工程或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企业在信用考核中加1分;获得省绿色示范工程的企业在信用考核中加1.5分;获得国家绿色示范工程的企业在信用考核中加3分。
4.获得“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的项目在工程结算时,经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可按该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1.5‰计取奖励费用(下同);获得“省绿色施工工程”或“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的项目计取3.0‰;获得省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计取3.5‰;获得国家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计取5.0‰。
5.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倡导施工企业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按照合约对获得“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和“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企业进行奖励,为绿色施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创建环境。
6.施工企业应建立节能减排激励制度,对于创建绿色施工工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7.对已获授“常州市绿色施工工程”或“常州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将取消其称号,并予以公告。
八、其它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若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或工作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工作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