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
(岗位职责)北方工业大学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

(岗位职责)北方工业大学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附3:北方工业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我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7号)》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分为:高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其他按岗位需要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可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社会化评审的规定,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和待遇挂钩),再依据学校规定的岗位设置及基本条件应聘。
‥1‥我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简表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或造成不良影响人员实行师德“壹票否决”(《北方工业大学教师师德规范》北方工大人字[2004]2号)。
第四条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自2006年起,我校受聘各级教师应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及相应的任职年限。
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应聘高壹级职务时应按取得规定学历后计算任职年限。
受聘教师中级及之上系列: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取得本科学历(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获‥2‥得学士学位),尚未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高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者,均应通过研究生主要课程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1、正高级(教授、研究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之上学历、学士及之上学位,且担任5年及之上副高级职务;2、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1)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2年及之上中级职务;(2)具有本科及之上学历、学士及之上学位,且担任5年之上中级职务。
3、中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1)具有博士学位,3个月考察期满,直接确认;(2)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2年及之上初级职务,经考核胜任工作,直接确认;(3)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且担任2—3年初级职务;(4)具有学士学位,担任4年及之上初级职务。
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聘任暂行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聘任暂行办法工大校发〔2000〕33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知识分子的劳动特点建立起我校一种新的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达到激活人力资源,重组人力资本,确保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发展,保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聘任工作按照以人为本、优化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构筑人才高地和因事设岗、按岗聘任、人事相宜、事职相符以及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展所长、扬长分流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按照跨世纪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
任人唯贤、知人善任。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执行回避制度,秉公办事。
第四条建立教职员工能上能下和能出能进的机制,废除干部教师职务终身制,完善奖惩制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第五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贯彻绩效优先、兼顾公平、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六条凡被聘任上岗的人员,均须签订岗位聘任合同书。
第二章聘任第七条实行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制度。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职务条例和岗位职责要求方能受聘。
先设岗、再聘任;先上岗、再定级;先考核、再续聘。
第八条贯彻公开聘任、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
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结构、促进队伍建设。
第九条加强对聘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及各院、系(所),处、部(室)成立相应的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由其行政正职担任,副组长由其分党委书记(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担任。
第十条聘任程序 公布岗位: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学校核定的编制、岗位设置及职务限额,在全校范围公布各聘任岗位及相应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聘任单位主管领导提出应聘申请。
个人申请应说明对岗位职责的承诺。
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原则逐级聘任。
1 .党政职能处室管理人员的聘任:(1)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下同)经党委组织部考察后,由校党委及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分级聘用实施方案

分级聘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分级聘用是指按照工作岗位的不同性质和要求,将人员分为不同的级别,并按照一定程序和条件聘用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分级聘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人员的管理效率、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工作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提高人员配置的灵活性和适应性;2.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3.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4.提升工作绩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分级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公正性;2.激励激励原则,分级聘用应当注重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特长;3.绩效导向原则,分级聘用应当以绩效为导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确定其聘用级别;4.适应发展原则,分级聘用应当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规划相适应,确保人才队伍的结构和素质能够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四、实施步骤。
1.确定分级标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人才需求,确定不同级别的职位标准和任职条件;2.制定聘用程序,建立完善的聘用程序,包括招聘、考核、聘用等环节,确保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3.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进行全面评估;4.确定聘用级别,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确定其聘用的级别和薪酬待遇;5.激励措施,针对不同级别的员工,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包括薪酬、晋升、培训等;6.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分级聘用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五、实施保障。
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2.加强人才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库和绩效管理系统,提高人才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度;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分级聘用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力度;5.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分级聘用实施效果的监督和评估。
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文件工大发〔2014〕39号———————————————————————————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在广泛征求学校教代会、校学术委员会和二级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2014年8月27日第2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10月1日— 1 —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07〕35号)、《北京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京人发〔2008〕12号)和《北京工业大学岗位聘任办法(2014修订)》(工大发〔2014〕23号)精神,以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与工作业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学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适用本办法。
(二)岗位分级管理中涉及校级领导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任务,向高水平学科倾斜,向教学科研任务重、人才培养质量好的二级机构倾斜。
(二)强化业绩,重视年资。
岗位分级既要考虑教职员工当前的工作业绩,同时也尊重其历史贡献,要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长的人员倾斜,要向即将退休的人员倾斜。
(三)空岗递补,逐级晋升。
空岗数额是指本次岗位设置数— 2 —减去已在岗的岗位数,本次分级实行空岗递补式。
除受聘教师A1-2岗位人员外,原则上实行岗位逐级晋升,不得跨级申报。
(四)简化程序,规范管理。
简化分级程序,严格岗位等级晋升条件,岗位分级上岗方式以资格审核合格入岗为主,以审核加评审入岗为补充。
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大学教师的聘任和考核工作,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学生和社会,制定了《某工业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该方案旨在为工业大学教师的岗位聘任和考核提供制度保障,明确教师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的教师职业发展体系,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二、岗位聘任1.岗位设置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四个级别。
在每个级别中,设有多个职位,并按需设立不同的专业和学科职位。
2.岗位聘任条件(1)助教岗位1)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学位;2)具有一定的教学或科研经验。
(2)讲师岗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学位,或者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
(3)副教授岗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者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取得高级职称;2)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表过较多的学术论文,并参加过重要学术会议;参与过本专业领域内的科研项目,完成过一定的科研成果;3)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评价。
(4)教授岗位1)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学术论文和专利成果,并参加过重要学术会议;2)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3)具有优秀的教学经验和卓越的教育成果。
3.岗位聘任程序(1)拟聘用教师向学校提交岗位聘任申请,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和教学成果等材料;(2)学校组织成立聘任委员会,对拟聘用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聘任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面试和考核,评估拟聘用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4)评估合格的教师,获得聘任资格,被正式录用。
三、考核制度1.考核范围工业大学教师的考核范围涉及教学、科研和管理三个方面。
(1)教学方面: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学生评价等指标;(2)科研方面: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成果、学术会议和学术影响等指标;(3)管理方面:包括学术组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指标。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一、背景概述为切实解决技术人才流失难题,以实际行动落实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我校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二、聘任标准1、基本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2)能使用一门外语进行读写和口语交流;(3)具有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2、聘任条件(1)具备本领域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熟知目前阶段所需的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2)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作者、编辑、管理人员、本专业学者等各类人员进行沟通与协作;(3)具备较高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有着一定的团队建设和管理经验,能够推动学科团队的发展;(4)全面掌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技能,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懂得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三、职务职级1、技术人员的职务职级和职责分别为:(1)高级职员:主要从事综合信息化建设、软件系统研发、网络安全、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和协助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学术合作伙伴进行相关工作。
(2)研究员:负责学科研究和教学相关工作。
(3)工程师:负责完成相关领域的技术工作。
2、人员聘任等级和职务职级关系(1)本职位人员聘任等级为:中级、高级、特级。
职务职级聘任等级四、评定程序1、评定委员会组织根据聘任标准和条件,学校设立了聘任委员会。
聘任委员会由1名教授、2名副教授、1名工程师组成。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2年。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提交聘任申请。
(2)简历审核: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其申请适用评审标准,委员会评定。
(3)个人材料评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教学成果等)和评审标准,评定申请人的聘任等级。
(4)面试评估:针对性不够清晰或个人材料评估结果不明确的申请人,由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以更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素质。
(5)综合评估:评估完毕后,评审委员会将各项资料进行综合评估。
(岗位职责)北方工业大学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

(岗位职责)北方工业大学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附3:北方工业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我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7号)》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分为:高校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其他按岗位需要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可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社会化评审的规定,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和待遇挂钩),再依据学校规定的岗位设置及基本条件应聘。
‥1‥我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简表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或造成不良影响人员实行师德“壹票否决”(《北方工业大学教师师德规范》北方工大人字[2004]2号)。
第四条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自2006年起,我校受聘各级教师应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及相应的任职年限。
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应聘高壹级职务时应按取得规定学历后计算任职年限。
受聘教师中级及之上系列: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取得本科学历(1982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获‥2‥得学士学位),尚未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高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者,均应通过研究生主要课程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1、正高级(教授、研究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之上学历、学士及之上学位,且担任5年及之上副高级职务;2、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1)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2年及之上中级职务;(2)具有本科及之上学历、学士及之上学位,且担任5年之上中级职务。
3、中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1)具有博士学位,3个月考察期满,直接确认;(2)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2年及之上初级职务,经考核胜任工作,直接确认;(3)获得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且担任2—3年初级职务;(4)具有学士学位,担任4年及之上初级职务。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一、岗位设置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以下等级:1. 高级岗位: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高级研究员等;2. 中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实验师等;3. 初级岗位: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等。
二、聘任条件1. 高级岗位:(1)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 中级岗位:(1)具有相应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2)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初级岗位:(1)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有志于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发展。
三、聘任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发布招聘公告,包括岗位名称、数量、任职条件等;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3. 面试与考察: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察,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4. 聘任审批:学校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领导审批;5. 公示与签约: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任合同。
四、聘期与考核1. 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 考核:学校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师德等方面;3. 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晋升或解聘。
五、待遇与保障1. 待遇: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聘任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贡献等,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2. 保障:学校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3. 发展机会:学校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提供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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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文件工大发〔2014〕39号———————————————————————————关于印发《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投资公司:在广泛征求学校教代会、校学术委员会和二级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2014年8月27日第2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10月1日— 1 —北京工业大学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07〕35号)、《北京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京人发〔2008〕12号)和《北京工业大学岗位聘任办法(2014修订)》(工大发〔2014〕23号)精神,以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在岗位聘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教职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与工作业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一)学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适用本办法。
(二)岗位分级管理中涉及校级领导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任务,向高水平学科倾斜,向教学科研任务重、人才培养质量好的二级机构倾斜。
(二)强化业绩,重视年资。
岗位分级既要考虑教职员工当前的工作业绩,同时也尊重其历史贡献,要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长的人员倾斜,要向即将退休的人员倾斜。
(三)空岗递补,逐级晋升。
空岗数额是指本次岗位设置数— 2 —减去已在岗的岗位数,本次分级实行空岗递补式。
除受聘教师A1-2岗位人员外,原则上实行岗位逐级晋升,不得跨级申报。
(四)简化程序,规范管理。
简化分级程序,严格岗位等级晋升条件,岗位分级上岗方式以资格审核合格入岗为主,以审核加评审入岗为补充。
规范岗位分级工作,岗位分级将与岗位聘任同步实施,逐步实现岗位聘任与岗位分级统一。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一)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原则控制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5:5。
教师岗位七级及以上控制在教师岗位的60%以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上控制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20%以内。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聘用,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学校现任的管理人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
管理岗位六级(副处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量占管理岗位总— 3 —量的比例控制在35%以内。
四级(副局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数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严格控制在5%以内,工勤技能三级、四级、五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4:2。
(四)特设高级岗位为满足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中特设高级岗位。
特设高级岗位的设置须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特设高级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促进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
四、岗位任职条件(一)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履职合格。
(二)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各类各级岗位的其他— 4 —任职基本条件见附件1至附件4。
五、聘用程序(一)学校发布岗位分级聘用工作通知;(二)教职工个人填写岗位分级聘用申请表;(三)学校、二级机构按职责完成审核(评审)、拟聘推荐等工作;(四)结果公示;(五)校长办公会审议,发布分级聘用结果。
六、组织机构(一)成立学校岗位分级聘用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担任,委员会负责学校岗位分级聘用的领导决策工作。
委员会下设学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学校岗位分级聘用的政策制订、组织和方案实施等工作。
学校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校学术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学术标准把关和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的评审资格审核。
(三)学校申诉受理委员会负责受理教职工在岗位分级聘用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
七、工作要求(一)在岗位分级聘用工作中,校院两级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严禁任何人以— 5 —权谋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二)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
凡有违师德的行为,不得聘用。
(三)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聘用工作组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相关事项时,遇到本人或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申报人有投诉或申诉的权利,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真实姓名。
申诉受理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或申诉人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投诉或申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者,将被严肃处理。
八、附则(一)学校附属产业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参照本办法和相关行业指导意见进行。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或与上级政策冲突,以上级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实施细则2.北京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实施细则3.北京工业大学管理岗位分级聘用实施细则4.北京工业大学工勤技能岗位分级聘用实施细则5.北京工业大学新入校人员分级聘用实施细则— 6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分级实施细则一、教师正高级岗位(一)教师一级岗位教师一级岗位分级聘用,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教师二级岗位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履行重要的岗位职责,在学科建设与管理中起带头作用,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受聘教师A1-2岗位,且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2.受聘教师A2(或管理A2)及以上岗位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并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5年(任职时间在1999年8月31日前),且符合《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教师、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实施细则(2014修订)的通知》(工大发〔2014〕24号)(以下简称“2014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教师A2岗位申报条件中的至少1项条件;(2)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任职时间在2002年8月31日前),且符合2014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教师A2岗位申— 7 —报条件中的至少2项条件,符合的条件必须分布在Ⅰ、Ⅱ、Ⅲ类别的两个类别中;(3)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任职时间在2005年8月31日前),且符合2014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教师A2岗位申报条件中的至少3项条件,符合的条件在Ⅰ、Ⅱ、Ⅲ类别中的每个类别里至少有1项。
3.受聘教师A2(或管理A2)岗位,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
(三)教师三级岗位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履行较为重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承担重要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任务。
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受聘教师A2岗位,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2.受聘教师A3(或管理A3)及以上岗位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并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任职时间在2002年8月31日前),且符合2014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教师A3岗位申报条件中的至少1项条件;(2)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任职时间在2005年8月31日前),且符合2014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教师A3岗位申报条件中的至少2项条件,符合的条件必须分布在Ⅰ、Ⅱ、Ⅲ类— 8 —别的两个类别中;(3)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任职时间在2008年8月31日前),且符合2014年岗位聘任实施细则中教师A3岗位申报条件中的至少3项条件,符合的条件在Ⅰ、Ⅱ、Ⅲ类别中的每个类别里至少有1项。
3.受聘教师A3(或管理A3)岗位,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
(四)教师四级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二、教师副高级岗位(一)教师五级岗位在教学科研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任职时间在2005年8月31日前),受聘教师B1(或管理A4)及以上岗位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2.受聘教师B1(或管理A4)岗位,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
(二)教师六级岗位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任职时间在2008年8月31日前),受聘教师B2(或管理A4)及以上岗位满一个聘期且— 9 —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2.受聘教师B2(或管理A4)岗位,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
(三)教师七级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三、教师中级岗位(一)教师八级岗位受聘教师C1岗位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二)教师九级岗位受聘教师C2及以上岗位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三)教师十级岗位聘用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四、教师初级岗位(一)教师十一级岗位受聘教师C4岗位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二)教师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具有助级专业技术职务,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
五、其他说明(一)对于近年来学校从外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任— 10 —职年限和成果数量的限制,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并聘用。
(二)对于自2008年分级以来,以北京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国家级“三大奖”(排名前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第一)、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含提名)等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聘期限制,由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并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