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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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部管理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部管理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部管理章程关键信息项:1、服务部的职责与权限2、员工招聘与选拔流程3、培训与发展计划4、绩效考核制度5、薪酬福利体系6、员工关系管理规范11 服务部的职责与权限111 人力资源服务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人力资源战略,确保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匹配。

112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员工关系等各个模块。

113 对公司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支持和服务。

12 员工招聘与选拔流程121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人力资源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招聘计划。

122 明确招聘渠道,包括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如招聘网站、校园招聘、人才市场等。

123 制定详细的招聘流程,包括简历筛选、面试安排、背景调查、录用决策等环节。

124 建立科学的选拔标准和方法,确保选拔出符合公司要求和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

13 培训与发展计划131 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培训。

132 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133 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

134 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和优化培训体系。

14 绩效考核制度141 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指标能够准确反映员工的工作绩效。

142 明确绩效考核的周期和流程,包括设定目标、绩效评估、绩效反馈、绩效改进等环节。

143 采用多元化的考核方法,如 360 度考核、KPI 考核、MBO 考核等。

144 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挂钩,激励员工提升绩效。

15 薪酬福利体系151 设计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确保公司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吸引力。

152 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153 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如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体检等。

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一、人力资源部管理规定
1、人力资源部的职责包括:负责公司的人才招聘、人员晋升、薪酬福利及员工关系等工作;
2、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制定员工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公司的职称制度和职务晋升等制度;
4、负责新员工的考评和考核,审核职称评定、晋升等情况;
5、组织公司的招聘活动;
6、管理集体合同、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等工作;
7、组织开展以职工实施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8、维护员工权益,协调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

二、关于招聘
1、公司招聘需求由总经办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关招聘工作;
2、招聘流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动流程;
3、招聘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背景、技能要求、经验、性格、能力、职业规划等因素,以选择最合适的人才;
4、要求招聘应及时安排,不拖延和节约招聘费用;
5、经验丰富的外部顾问或招聘机构可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方案,实施招聘工作。

三、关于人员晋升
1、人员晋升的原则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专业技能、经历等因素确定;
2、晋升选拔的基础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把优秀的员工晋升到更好的岗位;。

人力资源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人力资源机构管理制度范本

人力资源机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人力资源机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并严格遵守。

第三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员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人力资源机构管理职责第五条人力资源机构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

第六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制定员工招聘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员工的培训时间和内容,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

第八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合理评定员工的绩效。

第九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制定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合理安排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人力资源机构管理程序第十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全面记录员工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流程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入职、调动、离职等流程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程序,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合理评定员工的绩效。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薪酬福利发放程序,确保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的及时发放。

第四章人力资源机构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当对人力资源机构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员工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员工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五章人力资源机构管理制度宣传第十七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通过公司内部刊物、员工会议等方式,宣传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准则章程规范

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准则章程规范

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准则章程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内部为规范和约束公司运作而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第三条人力资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守法、公平公正、高效务实。

第四条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确认,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

第二章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文化认同。

第七条公司文化应以创新、协作、共赢为核心,在员工之间形成积极向上、竞争共享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八条公司的价值观应包括诚信守法、客户至上、员工关怀、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价值理念。

第九条公司领导班子应树立良好的榜样,宣传和践行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公司应保证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层级的明确性,避免权责不清、责任漂移等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做好工作,确保公司的高效运转。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招聘和选拔第十四条公司招聘和选拔人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第十五条公司应确保招聘和选拔程序的透明度和合法性,避免利用关系进行人事安排。

第十六条公司招聘和选拔人才应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位设计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选用合适的人才。

第十七条公司招聘和选拔人才的结果应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对于不合适的人才应及时通知并给予解释。

第五章培训和发展第十八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需要和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和发展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用8篇)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用8篇)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用8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篇一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

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准则章程规范

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准则章程规范

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规范准则章程规范一、组织结构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与各部门、各层级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协调各方利益。

3.公司应设立职位和岗位描述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

二、员工招聘与选拔1.公司应制定招聘与选拔的程序和标准,依法平等招聘员工,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2.招聘和选拔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不进行任何歧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公司应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面试和测试,综合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和素质,确保招聘和选拔的质量。

三、员工培训与发展1.公司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和政策,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2.公司应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晋升和晋级的机会,激励员工持续进步和发展。

3.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内容、费用和责任,确保员工与公司的共同利益。

四、员工薪酬和福利1.公司应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2.公司应提供合法合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假等,确保员工权益。

3.公司应公开薪酬和福利政策,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薪酬差距过大引发的不公平现象。

五、员工考核与管理1.公司应制定员工考核制度,根据员工完成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评估。

2.考核结果应客观公正,确保员工的凭实力升迁和激励机会。

3.公司应建立员工管理档案,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发展情况,为公司及员工做决策提供参考。

六、员工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1.公司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遵循法律法规的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公司应制定员工离职和解除合同的程序和规范,确保平稳有序地处理离职事宜。

3.公司应妥善处理离职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人力资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准则的章程是为了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人力资源管理章程

人力资源管理章程

人力资源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而制定的。

本章程适用于整个企业的所有员工。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招聘、培训、激励和评价等手段,确保企业员工能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第三条人力资源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和透明。

任何与这些原则相违背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

第二章用人原则第四条用人原则是岗位适应原则。

企业招聘人员时,应根据职位要求,选择适合的人才。

招聘程序要公开、公平、公正,并且尽量采用多元化的方法,确保人才的选择能够达到最佳匹配效果。

第五条用人原则是能力为本。

企业在选拔人才时,应重视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学历等因素,并注重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第六条用人原则是激励导向。

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和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政策,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员工的需要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在工作之余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入职培训是确保员工能够迅速适应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制定入职培训计划,并对新员工进行必要的入职培训。

第九条培训与发展是员工晋升和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途径。

企业应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能力潜力,制定相应的晋升和发展计划,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四章岗位评价和绩效考核第十条岗位评价是为了确定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为招聘、培训、职位调整和薪酬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企业应制定岗位评价标准,并定期对岗位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是衡量员工工作表现和贡献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合理的奖惩和激励。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应公开、公平、公正,并且要与员工的薪酬和晋升挂钩,确保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五章劳动关系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氛围和人际关系。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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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板7篇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板【篇1】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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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试用制度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 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 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

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1、聘用制度: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调配制度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辞职与辞退1、员工辞职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 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员工辞退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

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考勤制度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

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 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

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9.3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 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训制度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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