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1].1.doc
医用织物清洁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1.化学消毒法。
(1)被细菌繁殖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50~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100~250 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10分钟;
(2)已明确被气性坏疽、经血传播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分枝杆菌、细菌芽孢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可使用2000~5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500~10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洗涤消毒应不少于30分钟;
3.对已明确被朊病毒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处理方法参照WS/T 367.
4.耐热且需灭菌的感染性织物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3)采用机械清洗的地巾、抹布,可使用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25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消毒。
2.热力消毒法:①消毒温度75℃,时间》30分钟;②温度80℃,时间》10分钟;③温度90'℃,时间》1分钟;4煮沸消毒(温度100℃,时间》15分钟);5蒸汽消毒(温度100℃,时间15~30分钟).
同时进行的程序。
2.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耐热织物可在热洗涤环节进行热力消毒。
3.预洗应采用低温(不超过 40℃)洗涤,脏污织物一般洗涤时间为3-5分钟。
4.主洗时应根据织物献热程度选择热洗涤或冷洗涤。 热洗涤温度70~90℃,采用低水位方式。
5.漂洗时一般温度65~70℃,时间>3分钟/次,次数>3次。
4.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铺单等)单独洗涤。
5.布巾、地巾宜单独洗涤。
6.感染性织物宜专机洗涤,且不宜手工洗涤。
已明确被朊病毒、气性坏疽或其他细菌芽孢污染的感染性织物,如果不能实现绝对安全清洗和消毒,建议将织物直接作为医疗废物,采用焚烧方式进行处理。
09.洁净区工作服(鞋)清洁灭菌标准操作规程1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commercial use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标准操作规程题目洁净区工作服(鞋)清洁灭菌标准操作规程编号及版本号:SOP-PM-J0009-02共6页第1页起草部门审核质管部审核起草日期审核日期审核日期批准生效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分发部门制剂一车间此文件替代:SOP-PM-J0009-01目的:建立洁净区工作服(鞋)收集、洗涤、灭菌、发放的标准操作规程,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范围:适用于洁净室洗衣灭菌操作工对相应级别洁净区所使用工作服(鞋)的清洁灭菌。
责任:车间工艺员负责起草本程序,按本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洗衣灭菌岗位操作工应严格按本程序操作。
岗长、工段长要保证岗位操作人员按本程序进行操作。
制剂一车间主任负责对本规程的实施进行监督。
QA检查员负责对本程序中的质量控制项进行检查。
程序:洁净服清洁灭菌操作规程:1.D级洁净区洁净服的清洁1.1收衣,洁净室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按个人编号将已用过的洁净服放入相应的洁净服储槽内,集中放置D 级洗衣室洁净服回收处,并挂有《待清洁》状态标识牌。
,洗衣操作人员将待清洗洁净服袋打开,按类别逐件检查,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有明显污迹处,特别用手工处理一遍。
1.2.洗涤 洗衣机的操作按《洗衣机使用标准操作规程》(SOP-EM-J0039-02)进行,洗衣机每次无菌服的最大洗涤量不超过10件,每机洗10件无菌服加入洗衣液30ml 。
每减少一件无菌服,洗衣液减少3ml ,但每次机洗,洗衣液最少用量为20ml 。
洗衣液使用量用瓶盖量取,一瓶盖洗衣液约为90ml 。
,洁净头套需专洗。
,然后以纯化水漂洗。
1.3.整衣,送至整衣操作台。
,并进行整理,将洁净服折叠整齐后。
1.4.配衣,按所需洁净服的工号,将整理好的洁净服袋分别装入已清洁的贮槽中,挂好《已清洁》状态标识牌(清洁者、QA 检查员、有效期)。
消毒技术规范2002完整版word版

1.1 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含总则、消毒检验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疫源地消毒技术规范四个部分。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消毒产品的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传染病疫源地和其他一切需要消毒的场所。
1.3 术语1.3.1 消毒disinfection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1.3.2 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1.3.3 化学指示物chemical indicator利用某些化学物质对某一杀菌因子的敏感性,使其发生颜色或形态改变,以指示杀菌因子的强度(或浓度)和/或作用时间是否符合消毒或灭菌处理要求的制品。
1.3.4 生物指示物biological indicator将适当载体染以一定量的特定微生物,用于指示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品。
1.3.5 消毒剂disinfectant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1.3.6 灭菌剂sterilant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1.3.7 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致病性芽孢菌)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制剂。
1.3.8 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1.3.9 低效消毒剂low-efficacy disinfectant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1.3.10 有效氯available chlorine有效氯是衡量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的标志,是指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非指消毒剂所含氯量),其含量用mg/L 或%浓度表示。
清洗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回收 a 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 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 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 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 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 闭包装并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 理。 b不应再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 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c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手工清洗
1 操作程序 a 冲洗:将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b 洗涤:冲洗后,应用酶清洁剂或其它清洁剂浸泡后刷洗、擦洗。 c 漂洗:洗涤后,再用流动水冲洗或刷洗。 d 终末漂洗:应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进行冲洗。 2 注意事项 a 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 b 去除干固的污渍应先用酶清洁剂浸泡,再刷洗或擦洗。 c 刷洗操作应在水面下进行,防止产生气溶胶。 d 管腔器械应用压力水枪冲洗,可拆卸部分应拆开后清洗。 e 不应使用钢丝球类用具和去污粉等用品,应选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 、用品,避免器械磨损。 f 清洗用具、清洗池等应每天清洁与消毒。
注:CSSD指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PartII: 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1eaning,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tion
实验室洁净服清洗灭菌操作规程

1目的:制定实验室洁净服和洁净工鞋清洗、灭菌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2范围:适用于实验室洁净服和洁净工鞋清洗、灭菌、消毒。
3职责:3.1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变更、培训。
3.2质量管理部、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承担文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3.3洁净服和洁净工鞋使用人员、清洗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参考文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5规程5.1洁净服和洁净工鞋的收集5.1.1每天工作完毕后,洁净服使用人员把待洗涤的洁净服、口罩、手套等放在各洁净区更衣室的贴有“待清洗”的标识容器内。
5.1.2阳性菌实验室洁净服使用人员把待洗涤的洁净服分套分别装入洁净的专用灭菌袋内,先经过121℃,30分钟湿热灭菌,然后再清洗。
5.1.3每天工作完毕后,洁净工鞋使用人员把待洗工鞋放在“待清洗工鞋”标识容器内。
5.2洁净服和洁净工鞋的更换周期5.2.1C级洁净服、洁净工鞋每天使用后更换5.2.2受到污染或弄脏时应马上更换。
5.3洁净服的洗涤整理5.3.1洁净服:将洁净服放入洗衣容器内(每次清洗不多于5套,)加纯化水,洗衣液适量浸泡10分钟后,洗涤。
洗涤后的洁净服先在灭菌室晾衣架上晾干、折叠好。
5.3.2口罩:将待洗口罩放在不锈钢盆内,加纯化水、洗衣液适量浸泡10分钟后,用手搓洗2~3分钟后,用纯化水清洗至不再产生泡沫。
清洗干净后拧干。
一次性口罩、手套使用后可以直接丢弃,若被微生物污染应进过121℃,30分钟湿热灭菌后丢弃。
5.4洁净服灭菌5.4.1将洗涤好的洁净服按编号成套装入专用的灭菌袋。
5.4.2C级洁净服放入高压蒸汽灭菌锅内,121℃0.1MPa灭菌30min5.4.3灭菌完毕后,由洁净服清洗人员取出后,按套分别放置在各洁净区的衣柜里。
5.5洁净工鞋的清洗、消毒5.5.1洁净工鞋由清洗人员统一清洗5.5.2清洗前应检查洁净工鞋,如出现老化,掉屑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5.5.3先将洁净工鞋用洗衣液刷去污垢后,用纯化水刷洗干净,再放入0.1%新洁儿灭或84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晾干备用。
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

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一、消毒、灭菌基本原则1、基本要求(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 11章的规定。
(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 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1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2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1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1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道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3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试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4、职业防护(1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外科手消毒流程图(外科手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外科手消毒流程图(外科手消
毒标准操作规程)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外科手消毒流程
注意事项:
1.外科手消毒原则应遵循先洗手,后消毒。
2.冲洗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保持手尖朝上,使水由手部流向肘部,避免倒流。
冲洗双手时应避免水溅湿衣裤,若溅湿应立即更换。
3.若甲下污垢较多,可使用灭菌的柔软毛刷清洁甲下。
4.消毒后的双手应置于胸前,抬高肘部,远离身体,迅速进入手术间,避免污
染。
戴无菌手套前,防止手和手臂触碰任何物品,一旦触碰,必须重新进行手消毒。
5.摘除手套后应洗手。
6.连台手术、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7.手消毒剂的取液量、揉搓时间及使用方法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8.外科手消毒剂开启后应注明日期、时间,易挥发的醇类产品开瓶后的使用期不得超过30天,不易挥发的产品开瓶后使用期不得超过60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2.《手术室护理实践指南》201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3.《手术室护理学》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PartII: 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1eaning,disinfectionand steriliztion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清洗、消毒、灭菌流程的技术操作部分参照了美国ANSl/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l/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 、EN ISO 15883-1:2006《清洗消毒器》( EN ISO 15883-1:2006《 washer disinfector 》) 和EN 285:2006《大型蒸汽灭菌器》(EN 285:2006 Sterilization Steam sterilizers Large sterilizers)。
本标准第5.5.1、5.7.4 、5.7.6 、5.7.7 、5.8.1.4.2b)和e)、5.8.2.2.1、5.9.5.1、5.9.5.2、6.1.1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伍爱、张青、巩玉秀、么莉、李六亿、张流波、李新武、钱黎明、冯秀兰、王易非、钟秀玲、武迎宏、张宇、黄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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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1].1 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一、消毒、灭菌基本原则1、基本要求(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 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1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2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1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1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道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 (2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3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试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4、职业防护(1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2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4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a 、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b 、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c 、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
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
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d 、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一、朊病毒1、消毒方法(1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先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2可重复使用的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的高度危险组织(大脑、硬脑膜、垂体、眼、脊髓等组织污染扣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消毒灭菌,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
a 、将使用后的物品污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 ,然后按WS310.2中的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 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134℃—138℃,18min , 或132℃, 30min , 或121℃, 60min ;b 、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污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 , 并置于压力蒸汽灭菌121℃, 30min ;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c 、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 ,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灭菌60min 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134℃灭菌60min 。
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3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和一般物体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根据待消毒物品材质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mol/L氢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弄用15min , 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
(4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 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至少作用15min 。
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污染,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5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肌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脾、肺、淋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楚, 可参照上述措施处理。
(6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肌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一般物体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
(7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a 、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b 、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外科内镜外,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处理;c 、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性物品和环境表面, 可采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
二、注意事项1、当确诊患者感染朊病毒时,应告知医院感染管理及诊疗涉及的相关临床科室。
培训相关人员朊病毒相关医院感染、消毒处理等知识。
2、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使用后应立即处理,防止干燥;不应使用快速灭菌程序;没有按正确方法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应召回重新按规定处理。
3、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不涌清洗和只能低温灭菌的,宜按特殊医疗废物处理4、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
5、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三、气性坏疽病原体1、消毒方法(1 伤口的消毒, 采用3%的过氧化氢溶液冲洗, 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毒。
(2诊疗器械的消毒,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
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消毒30min —45min ,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5000mg/L—10000mg/L浸泡消毒≥60min 。
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
(3物体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或换药室,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 采用户0.5%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4环境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户0.5%过氧乙酸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5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可采用3%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 3%过氧化氢按照20mL/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m3加热熏蒸,湿度70%—90%密闭24h ; 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温度为20%—40%。
(6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 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
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1消毒灭菌标准操作程序一、消毒、灭菌基本原则1、基本要求(1)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4)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方法:(1)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2)中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3)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2、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1)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4)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
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1)耐热、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道选压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2)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3)物体表面消毒,宜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试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4、职业防护(1)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2)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发生。
(4)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如下:a、热力消毒、灭菌:操作人员接触高温物品设备时应使用防烫的棉手套、着长袖工装;排除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泄露故障时应进行防护,防止皮肤的灼伤。
b、紫外线消毒: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必要时戴防护镜和穿防护服进行保护。
c、气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预防有毒有害消毒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使用环境应通风良好。
对环氧乙烷灭菌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
环氧乙烷、甲醛气体灭菌和臭氧消毒的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浓度,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d、液体化学消毒、灭菌:应防止过敏及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一、朊病毒1、消毒方法(1)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先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