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点探析模板
《税务系统廉政风险防范问题研究》范文

《税务系统廉政风险防范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税务系统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税务系统廉政风险的存在不仅影响到税收征管的效率,更是对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严峻挑战。
因此,对税务系统廉政风险进行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已成为当前税务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税务系统廉政风险概述税务系统廉政风险主要是指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由于制度漏洞、监管不力、人为因素等原因,导致税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从而损害国家利益、扰乱税收秩序的风险。
这些风险主要包括政策执行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权力寻租风险等。
三、税务系统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及危害1. 政策执行风险:主要表现为税收工作人员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由于对政策理解不透、执行不力,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2. 信息泄露风险:税务系统涉及大量企业及个人纳税信息,若信息保护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露,给纳税人带来损失,同时也会给税收工作人员提供谋取私利的可乘之机。
3. 权力寻租风险:部分税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为企业或个人提供非法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四、税务系统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税务系统廉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及危害,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税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规范税收征管流程,确保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3.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税收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其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
4. 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保护和共享,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透明度。
5. 完善问责机制: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
五、结论税务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从制度、监管、人员、信息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合力。
关于税务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税务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践与思考目前,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的差不多框架差不多初步形成。
如何组织落实好惩防体系各个机制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试行工作,使各个机制更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真正形成环环相扣、制约有效的惩防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出更大作用,已成为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摸索和探究的深层次问题。
几年来,云浮市国税系统以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出台的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法以及相关法规制度为指导,在组织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上以“笨鸟先飞”的姿势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尝试和探究,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本文是笔者总结全市国税系统近年来在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上的一些体会和做法,期望能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20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带来些启发。
一、我局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践(一)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体制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保证。
近年来,我局先后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防止组织领导机构“徒有虚名”,我局不仅在成立各工作领导小组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而且在相应的工作方案中也把领导小组各成员所负责的具体工作详细列明。
此外,还依照各时期领导小组成职员作职责的变化而适时进行调整,确保领导小组成员不缺位,保证领导小组各成员在具体工作中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使整个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都置于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的治理中。
同时,还着力建立领导、部门、岗位“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并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为“主办部门”,依照各级各部门的职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从而在全市国税系统中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奖罚制度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点探析

(奖罚制度)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点探析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点探析制度问题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制度惩治和防治腐败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
胡锦涛总书记于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就是各级税务系统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壹个新的水平。
壹、制度执行是关键实践证明,制度的效力取决于执行。
当前壹些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其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有些制度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做到通过自觉认真地执行制度,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首先,要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执行制度的表率。
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证。
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关键是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把制度当作“护身符”,把制度作为衡量和检查工作的尺子和镜子,经常照壹照、量壹量,见见自己于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上,于处理权力和个人切身利益关系的时候,于离开组织和群众督视线面对各种诱惑的情况下,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始终做到行动上先于壹般干部群众,于标准上高于壹般干部群众,于要求上严于壹般干部群众。
其次,要切实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
狠抓制度执行,壹方面要增强税务干部的制度意识,把制度理念渗透到人们的行为准则之中,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价值观念,努力营造人人学习制度,个个遵守制度,大家执行制度的氛围。
最新-对地税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些思考 精品

对地税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些思考1对地税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些思考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
如何把《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起具有税务系统特点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从我们百色地税系统来看,这几年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是大的,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效果不很明显,党风廉政建设还没有真正贯穿到税收工作之中,贯穿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教育还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还不到位;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还没有很好建立起来,做到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内部管理机制和信息化建设等税收体制机制相适应,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的功能。
要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当前的工作就是要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做好预防工作。
一、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一)市、县地税局要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防治工作。
党组书记对反腐倡廉工作负全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抓,经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研究本系统、本单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党组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分管范围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状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研究部署、组织、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预防工作的合力。
(三)工作内容:⒈对税务人员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增强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⒉对税收执法权的征收环节、管理环节、稽查环节、处罚环节进行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⒊对行政管理权的人、财、物的监督,加大监管力度。
浅谈如何在税务工作中有效应对腐败问题

浅谈如何在税务工作中有效应对腐败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税务工作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治理领域。
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税务部门的工作涉及到全社会的利益。
然而,由于税收的特殊性和税务部门的权力,税务工作也容易成为腐败问题的重灾区。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在税务工作中有效应对腐败问题。
一、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税务机关是行政机关,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的财政部门。
因此,它的权力具有一定的专制性。
同时,纳税人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和了解税务法律的能力,从而容易被误导或诱导。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税务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和完善财务制度、内部审批制度、监察制度等。
通过内部监督、审计和审批,增强内控机制的效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培养税务机关需要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应具备专业技能与道德素质。
为了确保机关的正常运转和专业性,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人员招聘和培养。
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对工作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三、完善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是税务机关的重要服务对象,其合法权益的保护是税务机关的职责之一。
税务机关应该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税务机关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强纳税人的法律素养和识别腐败行为的能力。
四、加强对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管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有着广泛的权力和职责。
同时,税务工作也存在一些关键业务环节,如税务审批、税务征收、退税、纳税信息公示等。
为了遏制腐败问题,税务机关应对这些关键业务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对具有风险的业务进行审查,对可能涉及到腐败行为的区域和部门进行重点访谈和监督。
五、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税务机关应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得到行业和纳税人的信任和尊重。
税务机关应该加强打击腐败行为的力度,对腐败现象进行公开和通报,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税务部门的公信力和声誉。
税务职务犯罪的理论探析及预防对策

税务职务犯罪的理论探析及预防对策税务职务犯罪的理论探析及预防对策曾和源内容摘要: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活动,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
对于税务部门而言,其是国家税收征收的法定机关,税务干部手中都拥有法律赋予的一定职权,经常与权、钱打交道,容易发生职务犯罪。
税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已成为需要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文着重从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内涵、成因进行分析,并对如何预防税务职务犯罪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税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近年来,作为腐败现象的新动向,税务职务犯罪因其危害性极大,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规范税务的执法行为,有效地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税务职务犯罪的内涵及表现形式(一)职务犯罪的内涵、特征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职务犯罪在构成上有两个基本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
即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运用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
2、行为的渎职性。
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行为都违背了一定的职责要求。
根据渎职行为的具体特点,可将职务犯罪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贪利性职务犯罪。
即行为人利用职权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等。
二是擅权性职务犯罪。
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如报复陷害罪、刑讯逼供罪等。
三是失职性职务犯罪。
即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
(二)税务职务犯罪的概念、表现形式。
税务职务犯罪是指国家税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放弃职责、玩忽职守而危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及其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完善三项机制 筑牢税务稽查反腐倡廉体系
完善三项机制筑牢税务稽查反腐倡廉体系【内容提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当前面临的重大现实性课题。
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干部作风直接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形象,关系到税法的公信力。
本文以稽查执法工作为立足点,以三项机制为切入点,论证在稽查工作中通过完善稽查运作机制、稽查实施机制和稽查管理机制,达到筑牢税务稽查反腐倡廉体系的目标。
依靠科学有效的机制防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
近年来,通过深化改革,税务稽查逐步建立了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使防腐败斗争收到了一定成效。
但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之风,仍需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机制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对此,笔者认为,做好税务稽查反腐败工作,必须完善机制,以三大机制之力,推动税务稽查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一、规范稽查运作机制,为税务稽查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固基税务稽查作为整顿税收秩序,打击偷抗税行为的职能部门,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只有规范稽查运作机制,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实现管查分离、权限分级、内部分工,才能从根本上建立税务稽查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体系。
(一)实施管查分离。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明晰税收征、管、查职责,牢固树立独立稽查管理理念,确立稽查在税收征管体系中的地位和权限,合理界定税务稽查权和税收检查权施行范围,防止职责交叉,保证税务稽查不缺位、不越位,真正起到“稽内查外、以查促管”的效用。
(二)实施权限分级。
进一步优化稽查机制,通过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科学运用稽查部门的稽查执法权、稽查力量,有效消除过去存在的多级稽查体制所带来的稽查层面重叠、稽查对象重复的弊端,克服执法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计划性和科学性。
在推行中,要注重加强稽查系统内部的层级管理和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各地在稽查工作运行中的得失,认真研究工作难点,改进方法,扬长避短,促使稽查体制不断完善。
对基层国税征管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思考
对基层国税征管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思考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政治生活积极推进反腐斗争,基层国税征管部门也成为了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以税务机关办事效率缓慢、审批过程繁琐为由,一些人就开始寻找其他途径,希望能够以小搏大,利用职权便捷谋取私利。
如何防范和治理基层国税征管部门的腐败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二、基层国税征管部门的腐败现状1. 申报、征收或征缴税款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老板行贿等行为,或者税务工作人员索贿等丑闻。
2. 某些地方税务机关的收入可以通过罚款、征收税款等方式,形成一种类似于“变相工资”的方式,这种情况不仅会给国家财政带来不良影响,也会对税务机关形成一定的诱惑。
3. 对于税收上报、报销等程序,一些税务工作人员也往往会追求更多的事务处理量,不惜从求职人员、客户、朋友等各个方面寻找有利交易合作,这种情况进一步加深了税务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
三、预防和治理基层国税征管部门腐败的对策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在实践中,基层国税征管部门可以通过合规化建设、风险评估、信息检测、处罚制度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来切实推进反腐、反贪等措施的实施。
2. 落实“三重问责制度”建立“服务投诉反馈制度”、“结构问责制度”、“犯罪极重罚款制度”、“完善反腐调查机构和系统,并加强监督”等四个层面的多重问责制度,贯穿税务机关管理全过程,用实际行动来落实集中力量反腐的目标。
3.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要通过设立监察委员会、开展审查调查等措施,建立持续、广泛、深入的社会监督机制,让社会大众对税务机关各类行为都有获知渠道,及时得到纠正和发扬。
4. 推进“数字税务”建设建设“数字税务”系统,是基层国税征管部门的支柱任务之一。
这个系统产生的数据,可以实现税务机关全面智能化管理、精准发放税收,有效提升税务机关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流程、降低人力成本,更好地服务申报人、纳税人。
四、总结在如今政治、经济、文化均在全球化、知识化、网络化压轴时,基层国税征管部门的腐败治理问题也有不同变化。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着力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三)
反腐倡廉的现状和走势 , 学地构建惩治和预防腐 科 败 的体 制 机制 , 断 增 强反 腐 倡廉 的主 动性 、 瞻 性 不 前
和有效性 。 用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 不断增强 反腐倡廉决策 的科学性 、措施 的协调性和工作的实
效性 。
劳 永 逸 、 成 不 变 的 , 去 先 进 不 等 于现 在 先 进 , 一 过
预 防腐败体系建设 , 在坚决惩治腐败 的同时 , 更加注
重 治 本 , 加 注 重 预 防 , 加 注 重 制 度 建 设 , 展 从 更 更 拓 源 头上 预 防腐败 工 作领 域 ” 三 个更 加 ” 明我们 党 。“ 表 从体 制 上 、 头 上 预 防腐 败 的决 心 , 明我 们党 对 反 源 说 腐倡 廉 工 作认 识 的高 度 自觉 。完 善惩 治 和 预 防腐 败 体 系建 设 , 以科 学 发 展 观为 统 领 , 应 并将 之 贯穿 于体
进 一 步深 人 发 展 必须 考 虑 的 问题 。如果 不 能 体现 社
会 公 平 ,那 么社 会 主义 国家 的优 越性 也 就 无 法得 到 充 分体 现 , 制 特 殊利 益 集 团 的不 断 扩 大 , 抑 正是 本 文 想要 表 达 的 内容 。
( 责任 编 辑 : 玉琴 ) 温
利益 表 达渠 道 , 强其 利 益表 达 能力 , 其在 国家政 增 使 策 的制定 中有充 分 表 达 自己意 愿 的 “ 语 权 ” 话 。应通 过平 衡 协调 社会 各 界 利益 ,实 现社 会 利 益诉 求 的 多 元化 , 体现社 会 的公 平正 义 。
( ) 五 打破行 业 、 门垄 断 , 部 鼓励 公 平竞 争
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障碍 , 触及各类矛盾和问题。 应认 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 ,科学判断
税务机关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税务机关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税务机关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一直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阵地。
多年来,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和机制改革,税务机关已逐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腐败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的遏止,使税务机关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但是就整个税务系统来讲,如何从源头上根除腐败现象依然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腐败产生主要环节导致税务机关易产生腐败行为的主要环节往往发生在”权”与”利”的结合部位,也就是权力相对集中或与纳税人关系较为密切的关口上。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行政审批关。
如减、免、缓、欠税款审批,涉税行政处罚事项审批,经费的审批,办公用品的审批等等。
在这些审批事项中,如果缺乏科学严密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就容易导致把关不严,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
二是税款核定关。
税额的高低,关系着纳税人的直接利益,一些人为了少纳税,总是想方设法腐蚀税收一线管理人员。
如果定额核定工作程序不严密,监督制约措施跟不上,很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使定税行为使去公平、公正性。
三是发票管理关。
发票不仅是收、付款凭证,还具有特殊的功能,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纳税人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这种特殊功能使得围绕发票发售、使用、管理等环节的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始终不断。
四是税务稽查关。
稽查是税收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处于征纳双方矛盾的焦点,权力相对集中,从选案到实施检查,从审理定性到做出处罚决定,都与纳税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偷税逃税,或为了减轻、逃避法律的制裁,往往采取请客送礼、行贿等手段寻找突破口和保护伞。
除了上述重点部位和环节外,税收征管的过程,就是与纳税人和物质利益打交道的过程,就是权力与利益的碰撞的过程,就是腐蚀与反腐蚀交锋的过程。
如不能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做到严守纪律、廉洁自律,不能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任何部位和环节都可能导致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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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
点探析
税务系统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着力点探析
制度问题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制度惩治和防治腐败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 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 加强整体规划, 抓紧重点突破, 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 就是各级税务系统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 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制度执行是关键
实践证明, 制度的效力取决于执行。
当前一些制度之因此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 其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 有些制度形同虚设, 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必须做到经过自觉认真地执行制度, 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 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首先, 要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执行制度的表率。
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 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证。
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关键是要靠广大党员干部带头, 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把制度当作”护身符”, 把制度作为衡量和检查工作的尺子和镜子, 经常照一照、量一量, 看看自己在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上, 在处理权力和个人切身利益关系的时候, 在离开组织和群众督视线面对各种诱惑的情况下, 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以身作则,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始终做到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群众, 在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群众, 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群众。
其次, 要切实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
狠抓制度执行, 一方面要增强税务干部的制度意识, 把制度理念渗透到人们的行为准则之中, 牢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的价值观念, 努力营造人人学习制度, 个个遵守制度, 大家执行制度的氛围。
另一方面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 要结合基层实际进行细化分解, 量化落实。
注重制度的系统配套, 提高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再次, 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 不论涉及到什么, 都要敢抓敢管, 一视同仁, 不留情面。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 甚至破规废制的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二、制度创新是保证
第一,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推进制度创新。
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结合工作实际,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 服务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是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各项工作必须围绕的大局。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反腐败工作要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样也要为中心工作服务。
要增强全局意识、中心意识、责任意识, 围绕税收工作的重点、廉政建设的难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焦点, 在制度创新上做文章, 求突破, 经过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 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制度创新。
抓住腐败现象易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
首先, 要以规范”决策权”为核心, 深化干部人事、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制度改革, 扩大民主, 强化监督, 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促进干部廉洁从税, 依法行政; 其次, 要以规范”执行权”为关键, 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税收减免、组织人事等工作的行为规范, 对原有的制度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应及时修改; 再次, 要以强化”监督权”为重点, 建立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 实行”阳光”不是办税, 积极打造"阳光"税务。
进一步完善税务公开制度, 主动将税收各项工作置于纳税人的监督之下, 让税收征、管、查各项权力以公开、民主的方式运行, 以监督力保证制度的执行力, 提高制度反腐的实效性。
第三, 要紧紧围绕纳税人利益推进制度创新。
推进反腐倡廉制。